论林业经济的系统观*

2024-01-12 05:42张智光
林业经济问题 2023年3期
关键词:层次性要素林业

张智光

(南京林业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环境与发展系统工程研究所,南京 210037)

林业经济系统是林业系统的子系统,兼具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是自然与人工复合系统,与工业经济系统、商业经济系统、物流业经济系统等有着显著的差异[1]。此外,林业经济系统与农业经济系统等都涉及第一产业,都是自然与人工复合系统,但林业经济系统的生态效益更为突出。为了更加深入和系统地研究林业经济问题,避免片面、孤立和黑箱式(尤其是把可白化的系统也当作黑箱)研究方式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就需要运用系统工程的思想方法,尽可能使用白箱或灰箱方法进行科学探索。为此,首先要树立林业经济的系统观,以便更加深刻地认识林业经济系统特定的属性、特征和运动规律等。系统观是指以系统的观点看待和研究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系统观要求把比较复杂的思考对象看作一个系统,研究其内部的构成要素、要素之间的关联、系统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在更大的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等。系统观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内涵,它揭示了各类不同系统所共同拥有的目的性、集合性、关联性、层次性、整体性、动态性、自组织性、开放性和环境适应性等系统属性。林业经济系统同样具有这些属性,并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将系统科学的一般理论运用于林业经济问题研究,构建林业经济系统观的整体模型和反馈机制,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引导林业经济研究。这对于深刻洞察各类林业经济问题的本质特征和运动机理具有重要作用。

1 问题的引出

林业经济研究中有一种倾向,就是热衷于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黑箱,不去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对象进行解剖,不去研究对象系统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以及运动机理,不从现实系统中提炼出科学问题和相关的变量体系,而是跳过这些必要的脚踏实地的基础性研究过程,直接通过现有文献寻求该黑箱的输入变量(原因变量、解释变量、影响因素、控制变量等)和输出变量(结果变量、被解释变量等),最多再外加一些“途径点”(中介变量),于是所谓的“理论假设”就完成了。一些优秀的林业经济论文的变量选择都是基于研究者对实际系统的长期、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只是限于篇幅无法详细显示在论文之中[2]。许多学者误认为变量选择的依据,无非是类似文献的理论框架和使用频度较高的变量,再做出一点主观性的改变(即所谓创新点)。即使是相近的论文,所研究的具体问题也存在较大差异,变量的选择也须因问题而异,使用频度高的变量未必是正确的选项。另外,不少学者认为问卷调查就是实际调研,其实它们是两回事。实际调研的基础是现实系统,而问卷调查的基础则是“被设计的问卷”。如果变量选择和问卷设计是通过“从文献到文献+主观臆断”方式获得的,那么这就是一种脱离实际的问卷调查。研究者应该先对实际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对此进行理论探索和系统分析,然后再选择变量、设计问卷、通过问卷调查获取数据。许多论文作者忽视了定量分析之前和之后的最具思想性的研究过程,近乎疯狂地追求定量分析部分的复杂性和高端性,一味地“秀肌肉”。这类论文的共同特点是:缺乏问题导向性,研究目的模糊,理论假设浅显;研究结果要么论证了常识,要么“打哪指哪”;定量分析“高大上”,结论与对策“低小下”;“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缺乏学术思想和应用价值。为克服林业经济研究的黑箱化倾向,首先要树立林业经济研究的系统观,然后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分析、系统评价和系统综合。当然,对于不同的具体林业经济问题,其系统工程研究的内容、方法和结果都是不同的,但林业经济系统观却具有一定相似性和普适性。

关于林业系统观和森林系统观早在20世纪80年代起就有学者进行研究[3-5],但是关于林业经济系统观的研究至今尚未发现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因此,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探讨一般林业经济系统观的基本内涵,即系统属性,以期为各类具体问题的研究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2 林业经济系统的目的性

任何人造系统或人造与自然复合系统都是有目的的,纯粹的自然系统虽然没有目的,但一定是有功能的,例如原始森林系统具有多种生态功能。林业经济系统的目的决定了它的结构与功能,是系统管理与控制的出发点和依据。错误的目的,或者目的的偏差将导致系统运行结果的偏差,导致林业经济绩效的下降,影响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对于研究者而言,对林业经济系统目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将降低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由于林业经济系统是人造与自然复合系统,这就决定了其系统目的一定不是单一的。例如在经济效益、资源培育与保护、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均会有不同的具体目的。而且这些目的是有层次的,可以构成一个从总体到具体的多层次的目的体系。系统评价指标的筛选、系统运行规律的分析、管控变量和措施的确定等都要以该目的体系为依据。此外,这些目的之间往往是有矛盾的,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之间就存在矛盾。如何权衡或协调这些存在矛盾的目的,是寻求折中方案还是探索双赢方案,都是林业经济研究中的难题和关键点。系统目的在系统管控中的具体化就是系统决策和管理目标,由林业经济系统的目的体系可以构建其管理目标体系。

虽然系统目的决定系统功能,但是系统功能及其效果也会反过来影响目的的制定。系统目的的确定和目标体系的构建并不是一次性就可以完成的,需要根据系统内在和外层功能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后面将专门探讨这一反馈机制。

3 林业经济系统的结构性

系统的结构性包含集合性、关联性和层次性3层含义,具有层层递进的关系。了解系统的结构性是破解林业经济研究黑箱困境的起点和关键。

3.1 系统结构的集合性与关联性

系统的集合性是指系统是由若干个要素组成的,单要素不构成系统。系统要素可以层层分解,上层要素的尺度较大,下层要素的尺度较小。如一个林业总公司系统可分解出分公司要素、部门要素和员工要素等多个层级,各层级要素的尺度逐层递减。系统要素有不同的类型,包含组件要素(如林业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种资源)、描述各组件特征的变量要素(如林业产值和利润、木材供应量和需求量、林产品产量和销量等)和对各资源或变量进行处理的过程要素(如林业生产、林产品营销、林权交易、林产品市场预测、林产品定价等)等。

系统的关联性是指系统同尺度的要素之间、不同尺度的要素之间、要素和整体之间、整体和环境之间所存在的多种复杂的关系,由此形成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关联性分为传递型关联和分解型关联两种类型。传递型关联是指系统内部相同尺度要素之间(有时也包括内部要素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某种传递关系,例如林业经济各变量的作用关系(如因果关系、影响关系)、林业生产的流程关系、林业企业员工的等级关系等。分解型关联是指系统内部要素通过逐级分解得到的不同尺度要素之间的分层关系,又称为嵌套型关联。

3.2 系统结构的层次性

系统要素的关联所形成的系统的结构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和有层次的。这就是系统的层次性,它决定了系统功能的有效性。由于系统关联有不同的类型,因此系统层次性也存在不同的类型,如传递型层次性、分解型层次性和混合型层次性。下面分别举例剖析不同类型的林业经济系统的层次性。

3.2.1 传递型层次性--以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为例

对于各种具体的林业经济系统,都有各自不同的系统结构。即使是同一个林业经济系统,从不同的视角看(如不同类型的要素视角和不同类型的关联视角等),其系统结构也是不同的,如组件要素(含部件要素和资源要素)结构、变量要素结构、过程要素结构、综合要素结构等。不同的系统结构就有不同的层次性。现以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为例,分析其系统结构的传递型层次性。

通过对国家公园系统的实地调研,并运用生态足迹理论进行深入分析[6],可以构建如图1所示的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的结构模型[7]。

图1 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的传递型层次性Figure 1 Transitive hierarchy of ecological footprint system in national parks

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结构是以变量要素为主,并涉及资源要素(属于组件要素)和过程要素的综合要素结构,其关联为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图1)。国家公园生态足迹系统的结构模型不仅反映了生态足迹系统中各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看出生态足迹变量源自人类的各种活动,而这些活动基础是各类资源,体现出清晰的传递型层次性。这对于测度各类生态足迹变量,确定生态安全前提下的生态阈值和原住居民人数,以及控制游客生态足迹等都具有十分有效的指导作用。这种分析方法要比把生态足迹系统作为一个黑箱去盲目地研究诸如GDP、人口、资源禀赋、环保意识、生态政策等影响因素更为科学、更有价值。

3.2.2 分解型层次性--以林业产业系统为例

具有分解型层次性的林业经济系统结构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林业和林业经济系统的内涵结构、林业产业系统的组成结构、林业企业系统的组织结构、林产品系统的类型结构等。其中,林业系统包含林业自然系统和林业人工系统,而且两者之间有交集;林业经济系统是林业系统的子系统,属于人工与自然系统的复合系统;林业经济系统又可以分解为林业资源经济系统、林业环境经济系统、林业生态经济系统、林业区域经济系统、林业产业经济系统、林业贸易经济系统、林业劳动经济系统、林业资金系统、林业市场系统等,这些要素系统还可以继续往下分解;林产品系统按照木质属性可以分解为木质林产品、非木质林产品,按照物质属性可以分解为物质林产品和非物质林产品(环境林产品)。每一大类都可以继续往下分解[1]。

现以林业产业系统的组成结构为例,分析林业经济系统结构的分解型层次性。

传统概念上的林业产业是指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等活动的第一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可以对林业产业系统的组成结构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产业(行业)代码分4个层次:第1个层次用A~R代表产业门类,第2个层次用两位数字表示大类,第3个层次用一位数字表示中类,第4个层次用一位数字表示小类。其中,大类跨门类连续编号,共有97个大类,中类在各大类中重新编号,小类在各中类中重新编号。其中,“A农、林、牧、渔业”门类中的“A02林业”主要是指传统林业第一产业,同时也包含“A052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即为林业第一产业生产提供支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防火等各种辅助性活动的林业第三产业。此外,“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门类中,也包含有许多与林业相关的产业活动,它们涉及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将涉及林业的主要产业活动抽取出来,再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分类可以得到林业三次产业的分类体系表(由于该表格比较庞大,在此省略)。

根据系统林业的观点和产业经济学等理论,对该林业三次产业的分类体系表进行进一步结构分析,可以得到代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代码一致的林业产业分解型层次性结构图(图2)。林业产业被层层分解,上层要素包含若干个下层要素,下层要素隶属于某个上层要素,这些要素的尺度逐层减小,可见系统结构具有分解型层次性。其中,林业第一产业包含林木育种、育苗,造林、更新,森林经营、管护、改培(如林分抚育、补植、补播),木材、竹材、林产品的采伐、采集和运输等要素。林业第二产业包含林产品的初加工(如林副食品加工、木材加工)和深加工(如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制浆造纸),林业能源及其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如林业生物质燃料加工),林业生产用具和用品制造(如化学药品、工具设备、仪器仪表制造),林业建筑与施工(如木屋建筑、园林绿化)等要素。林业第三产业包含林业营销、林业物流、林业旅游、林业生产支持、林业科技支持、林业公共管理等林业服务活动要素。可见,林业产业经济系统具有保护、培育、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向社会提供林产品和森林服务等功能,兼具物质产品生产性质和公益事业性质。

图2 林业产业系统的分解型层次性Figure 2 Resolving hierarchy of forestry industry system

依据林业产业分解型层次性结构图概览林业产业系统内涵结构的全貌和层层解剖的关系,可以加深对现代林业产业的理解,这对于系统地研究林业产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方面,便于更加深入地进行林业产业的分类研究,以克服将不同特征子系统用一个笼统的数学模型进行粗略描述所带来的分析误差。另一方面,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来看,如果要用现代林业的观点对林业产业经济进行系统管理,就需要用从林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视角,将林业产业作为一个横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大系统来考虑[8]。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林业产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相互促进和共同提升。

3.2.3 混合型层次性--以林业企业生产系统为例

对于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而言,往往传递型层次性和分解型层次性是同时存在的,因此经常需要将传递型层次性和分解型层次性加以综合的描述和分析。现以林业造纸企业的生产系统为例,对具有混合型层次性的系统结构进行剖析。

根据制浆造纸工艺[9-10]和对企业的实际调研[11],以碱法制浆为例,对林业造纸企业的生产系统进行结构分析,经适当简化后可以绘制出系统结构模型(图3)。该模型一方面反映了制浆造纸的生产流程的传递型层次关系,另一方面也包含了各车间要素与各工艺要素的分解型层次关系。该系统的基本要素为各个生产过程(或工序),而要素之间的关联则反映了制浆造纸生产过程的先后顺序,即生产流程。这些工序要素又嵌套在更大尺度的车间要素之中,构成了传递型和分解型相结合的混合型层次性。如果将车间要素(灰色框)删除,就可以得到单纯的传递型层次性结构。

4 林业经济系统的内层功能性

对于人造系统而言,系统目的决定系统的结构,而结构决定其功能;自然系统没有目的,其功能是由自然形成的系统结构所决定。林业经济系统属于人造与自然的复合系统,其系统结构与功能部分地由目的决定,部分地是自然形成的,而且系统功能的发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根据系统功能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可将系统功能分为内层功能和外层功能。内层功能对应于系统的整体性、动态性和自组织性;外层功能对应于系统的开放性和环境适应性。与其他系统相比,林业经济系统的内外层功能属性有其独特性,需要专门加以分析和认知,以便更好地运用于这类系统的研究和管控中。

4.1 整体性--林业生态经济的组合效应性

从上述系统的结构性可见,林业经济系统是由许多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相互关联并形成具有层次性的有序结构,进而产生系统的整体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性。系统功能的整体性包含系统的组合性、有机性和组合效应性3个方面的具体属性。第一,林业经济系统中的某个要素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发挥出它作为要素的应有作用,离开整体它将失去意义。第二,仅仅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是不够的,组合而成的整体还应该是一个具有活力的有机体,即具有有机性。也就是说,只有当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有组织、有秩序地运动时,其系统功能才能体现出来。第三,系统各要素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后的运行效果如何,就要看系统的组合效应性了。如果组合得好,每个要素和整体的运行效果都会得到提升,能够实现共赢,这就产生了良好的组合效应。

林业经济系统整体性的显著特点是林业产业与生态的有机组合及其效应。林业经济系统是林业产业与森林生态的复合系统,林业产业如果离开这一整体也将无法维系,或失去其应有的价值。林业产业子系统必须与森林生态子系统有机融合与共生发展,才能发挥出良好的生态经济组合效应。在传统工业文明时期,林业产业的发展严重破坏森林生态健康,其生态经济组合效应就是相互侵害和制约;而在生态文明时期,产业与生态就会呈现互利共生的双赢组合效应[12]。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林业经济系统也是这样。例如在供应链系统中,林业企业要素如果离开供应链整体将失去上游的森林资源供应、下游的产品销售以及相关森林生态系统的支撑,企业将无法生存。因此,林业供应链系统中的营林组织、加工企业、物流企业、销售企业、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要素必须形成一个有机体,进行协调运行,才会产生供应链系统应有的功能,发挥出良好的生态经济组合效应。所谓良好的组合效应是指林业供应链系统的综合效益显著大于各要素相互独立运行时的效益之和,各个林业企业要素的经济效益大于非合作情形下的效益[13],而且系统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能够实现双赢[14],这样的林业供应链被称为绿色共生型供应链[15]。

因此,在研究林业经济系统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它的整体性,要把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等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设法提升其整体的生态经济组合效应。

4.2 动态性--“十年树木”的显著滞后性

系统的动态性包含3层具有递进关系的具体属性:运动性、变动性和延动性。它们与静态性的3层属性相对应,即静止性、稳态性和瞬变性。运动性表明系统总是处于运动状态,而非静止状态,运动是系统存在的基本形式,也是它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变动性是指系统并非总处于稳定的运动状态,而总是从一种短暂的相对稳态变动到另一种短暂的相对稳态,变动是绝对的和常态的。延动性表明系统从一种稳态变动到另一稳态并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具有延迟性或滞后性,存在一个渐变的过渡过程。这一属性也可以理解为系统具有记忆性,不会瞬间忘却原先的状态。

运动性和变动性对于林业经济系统是不言而喻的,其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动态性的第3个层次的属性--延动性。由于林木生长周期较长,所谓“十年树木”,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林业经济系统的延动性就非常明显。例如,针对林业经济系统的各类政策和调控措施的滞后性就非常显著。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全国各地逐步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等一系列措施,可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然而各项林改政策从开始实施到产生效果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16],这就充分体现了林业经济系统的延动性。

因此,在进行林业经济系统的预测、决策、优化、仿真、规划、评价和影响因素分析等方面的研究时,就需要建立动态模型来刻画系统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延动性。如果采用静态模型,其误差就会比较大,难以得出科学的研究结果,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在实际工作中,在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制定战略规划和政策、评价林业干部的政绩等过程中,都需要有长远意识和战略眼光,需要运用动态系统的思维方式,充分考虑林业经济系统的动态性特点,避免工作中的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等错误做法。这样才能使研究和实践与林业经济系统的客观规律相吻合,才能有效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发展。

4.3 自组织性--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驱动性

要实现林业经济系统的有序发展,不仅要借助系统的组织(也称为他组织)过程,而且还需要发挥系统的自组织性。系统的组织(organizing)是指依靠来自系统控制对象外部的各种指令,如相关政策、法规和管控措施等调节系统的结构与行为的过程。而系统的自组织(self-organizing)是指根据系统环境的变化,系统控制对象依靠内部的某种“默契”,自动地调节自身的结构和活动,形成能够适应环境变化的新功能的过程[17]。林业经济系统的组织或自组织过程不仅有助于实现系统的经济目标,而且与一般产业经济相比,更加侧重于实现经济子系统与生态子系统的协调与共生,实现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系统的自组织性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是组织过程所无法替代的重要系统属性。

自然资源可以分为可再生资源(如森林资源)、可恢复资源(如水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如矿产资源)3类[1]。而可再生资源型产业系统(如农、林、牧、副、渔,以及自然景观旅游和动植物加工等)的绿色发展,对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林业经济系统的作用更为突出,其原因主要有4方面。其一,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地球之肺,是陆地中最大的可再生资源库、生物基因库、生物质能源库、储碳库和制氧机等,对全球生态与环境系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林业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是区域和全球生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二,与矿产等资源不同,森林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在某种条件下不会越用越少,完全可以实现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其三,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林木生物质能源将成为解决能源不足的又一战略途径,因此林业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也是能源可持续供应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四,随着全球森林资源的日益短缺,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森林资源作为重要战略资源而加以保护,许多国家都采取措施禁止本国森林资源出口,因此各国和各地区自身的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系统的自组织性以更好地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面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课题。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例如,根据自组织理论中的超循环理论[18]所构建的林业超循环经济系统,就是一种依靠系统内部自组织性实现林业经济与生态环境互利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系统。图4描绘了林业超循环经济系统的5R-3C结构模型,它包含减量化(reduction)、再循环(recycle)、再利用(reuse)、再培育(recultivation)和再配置(reallocation)等5R子系统,以及由资源链(resources chain)、生态链(eco-chain)和价值链(value chain)构成的3C超循环过程[19-20]。3C超循环过程能相互促进、相互催化,促使5R子系统协调运行,在系统组织过程基础上又增加了自组织机制。林业经济系统的管理者只有充分认识和重视系统的自组织性,并通过宏观调控手段积极营建、呵护、利用和发挥这一系统属性,避免任何破坏自组织机制的微观干预行为,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林业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5 林业经济系统的外层功能性

5.1 开放性--联系森林生态和社会经济的桥梁

绝大多数系统都具有开放性,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同时又是一个更大系统的子系统。而林业经济系统的开放性有其独特之处。它是联系森林资源-环境-生态系统(又称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又称社会经济系统)的桥梁和纽带,而且它与这两个系统存在交集,并有着多种正向和负向的相互作用关系[1](图5)。

图5 林业经济系统的中介桥梁作用Figure 5 Intermediary role of forestry economy system

首先,林业经济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密切的相互关联。森林生态系统包含了森林中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这些资源构成了森林环境,而生物和森林环境相互作用的状态形成了森林生态系统。一方面,森林生态系统对林业经济系统有正向和负向的作用:森林生态系统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如森林资源)、环境基础和环境容量等;同时森林资源的稀缺性又制约了林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林业经济系统对森林生态系统也有正向和负向的作用:林业经济具有生态和环境功能,能够促进森林生长;同时它又大量消耗森林资源,并排放污染物,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其次,林业经济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也具有密切的相互关联,并且后者通过前者的中介传导作用,与森林生态系统产生相互作用。一方面,林业经济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有正向和负向的作用:林业经济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林产品和环境林产品;同时又给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带来源自森林生态系统的约束和限制。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系统对林业经济系统也有正向和负向的作用:社会经济系统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林产品需求,人力、物力、财力、技术、信息等社会经济资源供应,以及环境保护行为等多方面的支持;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会对生态和环境造成破坏,由此损害了林业经济的发展条件。

由此可见,林业经济系统具有显著的开放性,在协调社会-经济系统和森林资源-环境-生态系统之间关系方面起到了绿色桥梁的重要作用。因此林业经济系统在面向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两方面,都应当拥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

5.2 环境适应性--面向森林生态和社会经济系统

5.2.1 面向森林生态系统的环境适应性

由林业经济系统的中介桥梁作用(图5)可见,林业经济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既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又有相互制约的作用。对此,林业经济系统要健康发展就应该适应这种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应增进两者的相互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应减弱相互制约作用[21]。

在增进林业经济和森林生态两系统的相互促进作用方面,应强化和提升林业经济系统的生态和环境功能,发挥其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降低环境破坏等作用,从而使森林生态系统为林业经济系统的发展打下良好的物质和环境基础。其中林业三次产业在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方面均可以起到相应作用。林业第一产业是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主的产业,能够直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从而产生生态效益。林业第二产业是第一产业的延续,是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附加值的加工业,其产品具有固碳、可降解、易加工、保温等绿色特性,并且能够在满足人们对林产品刚性需求的同时,充分拉动森林培育业的发展,实现林业产业和林业生态的协调。林业第三产业是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森林景观为基础的产业,对生态和环境改善和维护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在减弱两系统的相互制约作用方面,既要降低林业经济系统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又要保护好森林资源,并扩大人工林的种植,以减轻资源供应的压力。随着人类对自然开发力度的加大,林业经济系统对森林资源的需求逐步加大,原来丰富的森林资源将逐步演变为稀有资源。同时随着全球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对天然林采伐的限制,林业经济系统所能获取的森林资源将越来越稀缺。对此,一方面需要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率,提高木材资源的节约代用水平,提高木材资源循环利用的比例;另一方面要增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力度,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近自然育林方式使人工林和天然林资源不断增长,并发挥出更大的生态效益。

总之,林业经济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是难以截然分开的,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并有部分“交集”。因此,应在生态优先前提下发展林业产业,并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同发展和良性互动。

5.2.2 面向社会经济系统的环境适应性

林业经济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同时前者还作为中介桥梁传递了后者与森林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图5)。林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为其他行业提供大量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为社会经济提供各类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林产品。木材是四大原材料(钢材、水泥、木材及塑料)中惟一的自然、可再生生物资源,具有质量轻、强度高、吸音、绝缘、导热系数低、美观、易加工、优质纤维含量高、易降解等许多优良特性,是其他任何人工合成材料都无法比拟的,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21]。同时,林产品作为天然产品和绿色产品,具有其他产品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通过科学管理,林业经济系统一定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与变化,一方面增进两系统正向的相互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减弱负向的相互制约作用,并协调好社会经济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的关系。

在增进林业经济和社会经济两系统的相互促进作用方面,林业经济活动既要为社会经济提供高质量的物质和环境林产品,以满足社会经济活动的需求;又要能够吸纳社会经济系统提供的人、财、物和信息等资源,吸纳先进的绿色科技,为林业经济的绿色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还要引导和鼓励社会经济系统在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各种绿色行为和投入,促进林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增长。

在减弱林业经济和社会经济两系统相互制约方面,既要努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的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支撑,降低生态环境的制约作用;又要通过提升林业经济管理水平,降低社会经济活动对林业经济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的负面作用。

随着各产业之间关系以及经济与生态关系的日益紧密,林业经济的基础作用和绿色桥梁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林业经济将在更多层次上支撑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协调发展起到更加重要的中介作用。

6 林业经济系统观的整体模型与反馈机制

6.1 林业经济系统观整体模型的构建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林业经济系统观中的各项系统属性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存在有序的有机联系。通过进一步研究可以构建林业经济系统观的整体模型,如图6所示。该模型说明,如果把各系统属性看作各个要素,它们也构成了一个系统。也就是说,对林业经济系统观本身的研究,也需要运用系统的观念,这体现了彻底的系统观。

图6 林业经济系统观的整体模型Figure 6 Whole model of system view of forestry economy

林业经济系统的9项系统属性可以归纳为三大类:系统目的、系统结构和系统功能。其中,系统功能又可细分为内层功能和外层功能两类(图6)。总体来看,系统目的决定系统结构与系统功能。系统功能体现了系统将环境输入转变为输出的能力,也就是体现了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秩序与能力。一方面,系统环境(包括森林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会影响林业经济系统的结构、运行和功能;另一方面,系统功能又会影响系统环境。此外,该模型是一个反馈系统,可以将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效果(简称环境作用效果)进行反馈,以便通过系统的组织和自组织过程改进目的、结构和功能。可见,在确定林业经济系统目的时,需要考虑系统环境和环境作用效果的反馈信息,以及系统结构能否实现系统目的等诸多因素。系统的目的确定后,就进入了正向的组织过程:目的决定结构、结构决定功能。同时,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能够通过系统的自组织机制进行自行优化。最终,系统的功能与环境的交互决定了环境作用的效果。

6.2 系统结构与功能对目的的反馈机制

系统目的决定系统功能,而正确的目的又源自功能的需求,需要通过功能及其效果的反馈来改进系统目的(图6)。目的虽是主观的,但它应当根植于客观功能的土壤之中。这样才能提出具有指导价值的正确目的。通过进一步梳理林业经济系统目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能够更加清楚地看到系统结构与功能对目的的反馈机制(图7)。

注:实线椭圆形属于林业经济系统,其他部分不属于该系统图7 林业经济系统目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Figure 7 Relationship among purpose,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forestry economy system

在系统结构部分,林业经济系统包含林业第一产业、林业第二产业和林业第三产业,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中包含部分的森林系统。森林系统可分为商品林和生态林,但两者是有交集的。因此,可以将森林划分为三类:商品林、涉及林业经济的生态林、单纯的生态林。前两类属于林业经济系统,最后一类则不属于。商品林以经济功能为主,同时也兼具一定的生态功能。一部分,生态林涉及林业经济,以生态功能为主,同时也兼具一定的经济功能,例如有些生态林在一定程度上可用于森林旅游,或通过抚育性采伐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等。另一部分,生态林是单纯的生态林,例如没有人工干预的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不产生经济效益的天然林和公益林等,属于单纯的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范畴,与林业经济系统没有交集。

在系统功能部分,林业经济系统既有单纯的经济功能,也有经济与生态的重叠动能,这是由森林的多功能性所决定的。在林业经济的森林系统中,即使是承担经济功能的森林(商品林)也有一定的生态功能;反过来,承担生态功能的森林(涉及林经的生态林)也同样可以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这就导致依托森林资源的林业经济系统具有多功能性。具体来说,林业经济系统的单纯经济功能是发展林业经济和满足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而经济和生态的重叠功能则是兼顾经济和生态关系,促进生态与环境建设。

林业经济系统功能的这些特性及其环境作用效果反馈到系统目的部分,就导致林业经济系统应具有多项系统目的:发展绿色林业产业、促进森林生态建设、产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由于林业经济系统的双重功能,因此第一项系统目的设置为“发展绿色林业产业”,而不是传统的林业产业;由于单纯的森林生态建设并不是林业经济系统的目的,因此第二项系统目的采用了“促进森林生态建设”的表述;这两项目的的交集就是“产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21]。综合来看,林业经济系统的总目的可以确定为实现林业经济的绿色发展。系统目的确定后,将引导系统结构的优化,进而改进系统功能及其效果。

6.3 基于功能效果反馈的目的分解

根据图7的原理,对林业经济系统的初始多功能体系进行描述,然后根据各项功能效果的反馈,可以实现系统目的的进一步分解和优化,从而得到一些更为具体和更加合理的系统目的,形成目的体系,以期提升和改善系统的初始功能(图8)。该体系总体上分为四大层次:总系统层、分系统层、子系统层和效果层,而效果层又可进一步分为若干层次。其中,有些系统功能是有益的(如森林的生态功能),需要制定保护和增进这些功能的系统目的;而有些功能则是有害的(如林业第二产业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制定抑制和改变这些功能的系统目的。

根据图7中林业经济系统的多功能性,可以将总系统层目的设置为:林业经济绿色发展。总系统层的功能可以分解为两项分系统层功能:单纯经济功能,经济和生态重叠功能。前者对应的系统目的是:发展林业绿色产业;后者对应的目的是:林业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促进森林生态建设。第三层功能是林业经济系统各子系统--森林子系统、林业加工子系统和林业服务子系统的功能,以及整体林业产业链的生态经济功能。这些功能对应的分解目的分别是:林业第一产业的绿色发展和森林生态建设,林业第二产业的绿色发展,林业第三产业的绿色发展,以及林业产业链的绿色协调。根据林业产业系统结构(图2),对子系统层(图8)的功能和目的进一步分解,就可得到效果层的各项具体功能效果和相应的系统目的。

森林子系统中的商品林的经济功能包含林木和林副特原料的生产等,所对应的系统目的分别为提供森林木材和森林非木材原料。涉及林业经济的生态林,通过森林旅游和抚育性采伐等途径也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被国家全面禁止;而抚育性采伐等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22],主要原因在于实际管理能力和水平尚难以胜任监管要求,容易导致滥砍滥伐。另外,对于森林旅游,也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7]。因此,针对生态林的经济功能,相应的系统目的是提高对森林生态状态的监控水平和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约束能力等。对于生态林和商品林共有的生态功能,需要确立以下系统目的:增加森林资源(包括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改善森林质量等具体目的),为社会提供环境产品(包括建设沿海防护林和护路林、打造森林公园和城市森林、提高景观林业审美价值等具体目的),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包括营造近自然人工林、强化固碳制氧和水土保持、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具体目的)。

林业加工子系统的正向功能主要有林产品加工等,对应的系统目的是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以满足社会经济需求等。同时,它还包含一些负向功能,如消耗森林资源、污染排放和CO2温室气体排放等,对应的系统目的分别为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和碳排放等。为此,进一步的具体目的是推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实施清洁生产方式等,从而减弱林业加工子系统的负向功能。

林业服务子系统功能主要包含林业营销和贸易、林业物流、林业旅游、林业生产支持和林业科技支持、林业生态系统管理等。相应的系统目的分别为:实施林业绿色营销和林业绿色物流、发展林业生态旅游(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小)、加强林业绿色生产支持和林业绿色科技支持、完善林业生态管理能力等。

此外,林业经济系统还需要将各子系统发展成为整体的产业链,发挥其整体的生态经济功能。对应的系统目的是林业产业链(含供应链)的绿色协调。

首先,为了实现林业第一产业与林业第二产业的生态经济功能,需要实现两者之间的绿色协调。例如,林业第一产业提供的森林木材和非木材原料,与林业第二产业的林产品生产对原料的需求相协调;林业第二产业对营林业的投资和扶持,与林业第一产业的资源培育活动相协调。

其次,为了实现林业第二产业与林业第三产业的生态经济功能,需要实现两者之间的绿色协调。例如,林产品加工业的绿色生产活动,与林业绿色营销和绿色物流相协调;如何降低林业加工业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和碳排放,与生产、科技、管理等各类绿色服务支持相协调。

再次,为了实现林业第一产业与林业第三产业的生态经济功能,需要实现两者之间的绿色协调。例如,林业第一产业的木材和非木材资源的绿色生产、保护和采伐,与林业第三产业的绿色营销、绿色物流和生态旅游等活动相协调;林业第一产业如何发挥商品林和生态林的生态效益,与林业第三产业的林业生产、科技和管理等方面的绿色服务支持相协调,以降低人类活动对森林生态的负面影响。

最后,为了实现林业第一产业、林业第二产业和林业第三产业的全产业链生态经济功能,需要确立林业三次产业与林业生态系统的全局性绿色协调目的。具体来说,应当发展林业绿色共生型供应链和林业超循环经济,使整体林业经济系统的资源链、生态链和价值链协调运行,推动林业产业收益反哺资源培育、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实现产业与生态的互利共生[19](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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