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及其主体异化问题

2024-01-22 13:44魏金鹏韩秋红
关键词:虚拟空间现实生活异化

魏金鹏,韩秋红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元宇宙事实上是对网络虚拟空间的一种称呼,借助虚拟现实工具,人们可以塑造出现实中不存在的特殊的网络空间,并在网络空间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促进人际交流。有一种技术乐观主义的看法认为,借由虚拟现实构建的元宇宙获得人的解放是人实现自身解放的新途径,但在虚拟空间中,主体的异化问题也不容忽视。现今,用马克思主义对虚拟现实这种发展迅速的新技术,以及以虚拟现实技术为基础而创造出的元宇宙虚拟空间进行辩证唯物主义的审视显得极其重要。

一、通过虚拟现实构建的元宇宙与虚拟主体

2021 年,元宇宙作为一种新近生产的概念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在一些与网络和科技相关的组织议题中,已经达到了“言必称元宇宙”的程度。元宇宙出现在我们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元宇宙究竟是什么?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这一新名词?

(一)元宇宙是什么

元宇宙这一概念起源甚早,可以追溯至尼尔·史蒂芬森在1992 年创作的小说《雪崩》,这一概念用以描述一个与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宇宙——“唯一宇宙”进行区分的新的世界。2021 年无疑是元宇宙概念发展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年,毫不夸张地说,2021 年是元宇宙元年。在元宇宙元年之前,“虚拟现实”这一名词的使用是较为混乱的,一些研究者把“虚拟现实”作为对元宇宙这一虚拟空间的名词替代,也有一些研究者坚持认为“虚拟现实”是主体进行虚拟实践的中介。元宇宙元年的到来,使得“以前对互联网、赛博空间、数字世界、虚拟现实等技术的研究和探讨,一下子都在元宇宙这个名字下汇聚起来”[1]。虚拟现实一词作为一种科学技术的名称被更广泛地运用在各个领域,而借由这一技术所创造的空间就被命名为元宇宙。那么究竟何为元宇宙?元宇宙是作为主体的人借助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虚拟实践活动,从而构建出的一个虚拟空间。由于这个虚拟空间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在这个虚拟空间中,作为主体的人往往能够感受到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活动所得到的感受不同的新奇体验。不同的元宇宙以自身的虚拟建构性而得以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不同的元宇宙中,主体都可以构建一个虚拟的自我来进行漫游,仿佛身处于多元宇宙之中,这就是元宇宙概念,一个为人所构建并使人获得非凡体验的虚拟空间。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呈现出渐进式趋势,元宇宙带给人们的体验也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深化。在虚拟现实技术的起步阶段,人通过虚拟现实设备对元宇宙的感知仅仅停留在精神享受的层次,简单的声光信号刺激并未使人产生完全身临其境的感觉体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当下,虚拟现实技术构建的元宇宙已经可以做到给人带来听觉、视觉、触觉甚至味觉与嗅觉上的绝妙体验,人可以在这构建的虚拟空间中获得全面的感觉享受;未来,虚拟现实技术的进步,会给元宇宙的构建注入更为强劲的动力,向着“完全潜行”的方向发展,如同动画作品《刀剑神域》中的游戏完全潜行模式,人会获得与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相似的或迥然不同的体感体验,同时元宇宙也将给人们带来更强的精神享受刺激,在这个虚拟空间中,人们将感到更多的“真实”。

(二)元宇宙中的虚拟主体是怎样的

元宇宙本身具有客观的物质架构维度,包括人们得以建构此虚拟空间所使用的科技设备、将虚拟实践主体联结起来的网络平台以及维护这一空间良好运行的程序机制;另一方面,元宇宙也具有主观意义上的价值取向维度。在元宇宙中,各虚拟实践的主体产生交互,并在这一虚拟空间中构建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此外,在价值取向维度中,还包含现实主体对虚拟主体(或者说是数字化主体)的审视和怜爱,这一虚拟主体作为现实主体的对象化形象,倾注了主体的精力,并分有一定主体的属性,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一对象化活动正是现实主体将自身“克隆”进虚拟空间中,并操控这一虚拟主体进行虚拟实践活动以及与其他虚拟主体的交互。因此,元宇宙这个包含了客观维度与价值维度的虚拟空间成为了在现实世界生活的人们放松消遣、享受支配自由时间的地点。元宇宙正因为其多元化而被叫作元宇宙,对于每一个不同性质的虚拟空间——无论是模拟现实世界还是与现实世界法则相反——每一个现实生活的主体都能塑造一个代表自身的“虚拟体”进入这场“游戏”,让我们暂且不谈进入元宇宙多元世界的“门票”问题,而专注在这场主体性流溢的盛宴上。现实主体塑造的这个虚拟主体,由于其虚拟性,而在不同的元宇宙中拥有相当高的自由度,在不同的宇宙中,存在着不同的,显现出各种性质的虚拟主体。但这种虚拟主体并非人使用自己的想象力进行创作的完全天马行空的创造物,而是作为现实主体在虚拟空间中的代表,成为现实主体的主体性的流溢——主体性漫出现实生活的容器,洒入虚拟世界,造就这虚拟的主体,晶莹的泪滴。虚拟主体不仅仅是一串复杂电子信号,在虚拟主体中也倾注了现实主体的心血和情感。“尼采的谶言在这一刻应验了,当我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凝视着我;当我操纵游戏角色的时候,游戏角色也反过来操纵着我”[2]。在大众认知中,似乎进入元宇宙的门票只是一个账号,人们需要做的只是创建一个他心仪的角色,然后迫不及待地接受来自新世界的绝佳体验,享受释放自我的快感。但这个虚拟主体已经成为现实主体的镜子,毫不过分地说,这一虚拟主体也是现实主体的“器官”之一,作为不存在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器官,现实主体通过这个器官在虚拟空间中完成虚拟实践活动。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在行动的意义上“合而为一”了。

(三)元宇宙中的虚拟主体怎么了

虚拟主体的特质不完全反映着造就了他的现实主体的多种特质。例如,一个在现实生活中的男性主体,在元宇宙的虚拟空间中可能会选择塑造一个女性的虚拟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某个个体可能性格软弱,而在虚拟空间中,这一个体可能会化身“大杀四方”的“战斗精英”。似乎在这个虚拟空间中,现实主体也随着虚拟主体暂时从现实生活的各种条条框框中“逃逸”了,获得了久违的“自由”,遨游于数字海洋中,好不快活。数字主体成了现实主体借以驰骋骏马,骑着这匹快马,现实主体在各个虚拟空间中穿梭,成了“游牧民”。似乎在虚拟空间中能够实现人的个性解放。但是,这些“游牧民”并不完全奔驰在一片无人的草原,当他们饮马时,总会遇到其他的“牧马人”。元宇宙不是一场单机冒险游戏,而是一个平台游戏,在这个平台里,作为不同现实主体延伸的数字主体之间存在着交往活动。例如,在一些虚拟现实游戏中,玩家可以进行物品的交易,或者结成相对稳定的伙伴关系,形成一定的团体。对元宇宙的未来持乐观态度的人们热情地歌颂,并在虚拟空间中形成了社会关系,他们认为这种社会关系的结成为人的解放提供了一个新的空间,一个存在着的、却无法触摸到的、自由度极高的空间。不过,事情真的如乐观主义者们所想象的那样顺利吗?马克思谈到:“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873人们在游戏空间中感受到的“真实”,未必是真正的“真实”,也可能只是庄周的一场大梦;人们在元宇宙中获得的新奇体验,未必是压抑释放的快感,也可能是新型的“电子精神鸦片”;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生产,未必是摆脱了资本异化的劳动,也可能是资本加深对社会劳动成员控制的一种手段。对于元宇宙这个虚拟空间的思考不能仅仅存在于技术性和肯定的维度,也需要批判性和否定的维度,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审视元宇宙这一依靠虚拟现实技术构建出来的虚拟空间。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审视元宇宙才能真正地理解现实和虚拟的关系,从而“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4],正确认识和对待元宇宙的爆红。在上面的阐述中,我们解释了元宇宙是由人的虚拟实践构建出的虚拟空间,进而提出了现实的人与虚拟空间的关系问题、作为现实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主体与虚拟空间中的虚拟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在虚拟空间中与各个虚拟主体之间的交往活动问题。

综上,元宇宙是人类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的产物,元宇宙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改变,同时也给生产活动带来改变。“……在元宇宙叙事中得以实现的劳动形式,其物质屏障也将借由发达的数字技术与虚拟空间被近乎彻底撤销。”[5]受资本异化的劳动也同时进入了这个虚拟空间,那么在虚拟空间中通过虚拟主体这一“器官”进行生产活动的现实主体是否也在进行异化劳动,元宇宙中主体的异化问题就出场了。

二、元宇宙中主体的异化问题

如上所述,元宇宙是由人的虚拟实践搭建的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然而,这一被人搭建虚拟空间的产生需要依赖虚拟现实技术,那么这一空间就必然拥有技术属性,技术异化对人造成的影响已经是现代性问题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对虚拟空间主体异化的反思刻不容缓。

(一)主体的自我异化

虚拟空间是由数据搭建的,信息存储和处理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能够储存更多的数据,元宇宙就是一个数据构成的虚拟空间,在虚拟空间中,人的感官发生了改变,正如哈特穆特·罗萨所说:“科技加速对社会现实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尤其是,这完全改变了社会的‘时空体制’,也就是说,改变了社会生活的空间和时间的知觉与组织……人类知觉里空间优于时间的‘自然的’优先性,似乎已经被翻转了。”[6]14元宇宙是现实主体实践活动的产物,进行虚拟实践的主体是现实的人,元宇宙造成的感官改变给人以新的刺激,在虚拟空间中,现实生活对人桎梏的法则似乎并不适用,虚拟主体作为主体的替代,享受“自由”权利,既往的一切经验在虚拟空间中被倒转,主体的自由前所未有地高涨。但是,元宇宙并非完全自由的领域,在元宇宙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隐形规则。现实的人在元宇宙中实现自身行动目标就需要塑造虚拟主体,这是元宇宙的准入条件。元宇宙的隐形规则如同希腊悲剧中的合唱歌队,而虚拟主体的活动则是舞台上的“演员”,无论这场表演多么精彩,演员的动作如何夸张,依然无法逃离这个舞台,“而现在,我们已经达到如下的洞识:根本上,舞台连同动作原始地仅仅被当作幻景了,‘唯一’的实在正是合唱歌队,后者从自身中产生出幻景,并且以舞蹈、音乐和语言的全部象征手段来谈论幻景”[7]。无论虚拟主体在元宇宙中享受怎样的“自由”,这种“自由”依然是在虚拟空间搭建者允许的范围内的“自由”,游戏的规则无法被玩家改变,元宇宙的运行法则无法被虚拟主体改变,这些规则有如悲剧中的合唱歌队,时刻提醒主体真正的“实在”乃是各种运行的数据规则,而不是希望得到自由的虚拟主体。另一方面,在“拥有账号”这一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主体将自身数字化为一串数字信号,以数据的形式在虚拟空间中活动,在与其他主体的交往中,其他主体直接接触到的并非现实主体本身,而是现实主体的代言人——他的虚拟主体,人将自身的特质倾注于虚拟主体内,在自身的劳动过程中创造着,“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3]282。虚拟主体成为人的主体客体化的产物。但在元宇宙中,这一现实主体的产物反而取得了统治地位,人痴迷于虚拟空间中的强烈刺激和“无限自由”而忘却了现实世界的现实主体的存在,如梦蝶的庄周,终于不知自己是虚拟世界中的“蝴蝶”,还是现实世界中的“庄周”,当元宇宙的大梦初觉之时,便陷入一种茫然的迷失。虚拟主体是自我异化的产物,当它反过来控制人的时刻,人的自我异化就完成了。如此全面异化的主体在虚拟空间中的活动,造就了主体劳动的异化。

(二)主体的劳动异化

数字化时代下,劳动的场所不仅仅局限于现实世界,劳动也存在于数据搭建的虚拟空间中,现实的劳动活动就转化为了一种虚拟化的数字劳动。数字劳动的内涵十分广泛,在元宇宙中表现为一种“玩—劳动”,即模糊了游戏消遣与劳动生产界限的一种新的劳动形式。电子游戏是元宇宙的一个良好载体,“在大型多人在线游戏的场域中,工作和休闲的界限逐渐模糊,虚拟和现实的边界也逐渐淡化”[8]。在这种“玩—劳动”模式下,现实的人操控虚拟主体在元宇宙中的一切行动都将成为一个劳动生产的过程,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不存在现实的剥削者,这一剥削模式下本来应该存在的剥削者角色由元宇宙的搭建者来扮演。表面上看,人们在享受元宇宙带给人们的欢乐体验,但实际上,人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元宇宙搭建者生产了数字产品,提供了各种数据,这些数据将运用于继续优化元宇宙空间并维护它的运行。在异化理论的意义上,虚拟主体本是现实主体的劳动产品,在元宇宙中,虚拟主体成为现实主体的异己物,成为外在于主体的力量,反过来控制主体自身,由是主体的创造性劳动过程变为一种异化劳动的过程。“如果人对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对对象化劳动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对象的关系,那么他对这一对象之所以发生这种关系就在于有另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人是这一对象的主宰。”[3]290在元宇宙的数字劳动过程中,元宇宙搭建者无偿占有了在虚拟空间中活动的各主体的劳动。元宇宙的搭建者在元宇宙数字劳动的过程中有着绝对权力,这种对数字劳动产品的占有形式呈现出明显的控制性特点。例如,主体可以利用在元宇宙中存在的各种道具来增强或者加深虚拟空间带给身体的感觉刺激,其中一些道具需要通过交易形式来获得,而另外一些道具则不采取金钱交易的模式,搭建者利用“每日签到”“任务获取”等形式来控制人们,保持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参与时间。同时,人们为了获得相应的道具奖励而自愿与这种控制方式相认同,于是元宇宙搭建者间接地通过这种占有数字劳动产品的方式成为了参与虚拟数字劳动的主体的主宰。本应该被用来消遣娱乐的电子游戏成为人的精神寄托,本应该被用来释放人的创造能力的虚拟空间成为新的剥削场所,本应该被用来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成为人“毫不知情”的被剥削过程,在这个资本完全介入的虚拟空间里,这个元宇宙——成了数字时代的“血汗工厂”。

(三)主体—主体关系异化

主体的异化劳动状态使得主体与其他主体的关系在元宇宙中也发生异化。首先,元宇宙虚拟空间中的现实主体与虚拟主体间的关系异化,身体在现实生活中所感知的世界丰富程度和价值创造愉悦远不及虚拟主体在虚拟空间中的感受。例如,在电影《盗梦空间》中,睡梦中的人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对时间的体验是不同的,如果睡梦空间中人们体验的时间变得更长,更多地停留于睡梦中,那么,现实生活世界对人们的意义就将降低,人们将睡梦空间作为真实的世界,而真实世界却成了一场“梦”。在元宇宙中,主体就陷入虚拟与现实间的“辩证法”,虚拟主体对人的意义越来越重要,而现实生活的主体,却成了那个无关紧要的“梦”。其次,元宇宙空间中的虚拟主体与其他虚拟主体的关系异化。元宇宙不是单机游戏,而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中,各个玩家在虚拟空间搭建者(规则)面前都是平等的,平等地拥有将身体虚拟化的权力,虚拟主体是现实主体在元宇宙中的代言人,玩家平等地成为搭建者数据的免费生产者。但是,在虚拟空间中的平等并非完全的平等,因为虚拟空间搭建者在虚拟空间中有着确认规则的绝对权力,依照这个规则,各虚拟主体成为客体,但诸客体并不是死气沉沉的受动者,在系谱学的观点中,“客体本身也是力,是某种力的表现……客体无一不被力占有,因为客体本身不是力的表象而是力的显灵。每一种力无不与其他力密切相关”[9]。各种力(客体)相互作用,在行动时存在着一种力命令一种力,一种力顺从一种力的关系,那么在元宇宙中扮演不同角色的虚拟主体在根本上就存在了等级,在虚拟空间规则下允许的角色扮演规则就作用于这个现实主体的代言人。操纵虚拟主体的是现实主体,当虚拟空间的等级关系映射入现实,现实主体间也产生了等级。最后,现实主体间的关系发生异化。在前两种意义的异化中,虚拟主体对人的意义已经超过了现实主体,虚拟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已经被打破,虚拟空间对人的意义越来越大,而现实生活世界也反过来受制于虚拟空间,人对时间的感受已经紊乱,在这个加速的数字化社会中,“我们无法将行动时刻和体验时刻(还有与我们交织在一起的商品)整合成一个完整的生活,所以我们与时间、行动、体验、物品、产品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然而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会有兴致知道别人的人生故事或是人格问题”[6]140-141异化的现实生活中,主体间的关系成为一种对立斗争的关系,元宇宙中的放纵映射入了现实,主体与主体遵循“丛林法则”,每个作为个体的主体都将自身以外的其他主体视为客体,无休止的“主体性继承战争”开始了。

在元宇宙里,人是全面异化的,这种异化不会仅存在于虚拟空间里,而是会弥漫到现实生活中。人在元宇宙中享受着前所未有的“自由”,却始终无法挣脱虚拟空间搭建者的枷锁,当主体越来越深陷于牢笼,就越渴望自由,进而越发深陷于这座牢笼。异化状态下的人如何在数字时代生存,就成为人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三、在元宇宙时代异化的人如何生存

数字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数字技术已经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世界的方方面面,并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在现代社会,数字技术的运用产生一种便利,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劳动者,使劳动者享有更多的自由时间,而在新技术条件下产生的虚拟空间给予人们更广阔的天地以驰骋。但是,元宇宙是一个为资本全面入侵的空间,人们在其中的活动是一种异化活动,是从现实到虚拟的全面异化。为实现人的解放,这种异化状态必须被扬弃。

(一)明晰现实与虚拟的分野

元宇宙向人许诺,许以人在虚拟空间中创造的自由和作为人的本性的解放,于是人沉浸于元宇宙之中,虚拟空间“模糊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的界限,为主体提供一种摆脱物质存在的无限自由,使得主体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更改数字化身,实现现实世界中无法实现的梦想”[10]。作为现实主体的人模糊了现实和虚拟的界限,虚拟空间对于人的意义越来越重要,而现实生活世界与虚拟空间的价值遭到逆转,虚拟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现实生活世界中的实践活动。但是,虚拟空间是人的创造物,人在元宇宙中的活动被虚拟世界的法则控制,人在元宇宙中是全方位异化的,所以无论元宇宙虚拟空间给予实践主体多么真实的感觉和刺激,这种虚拟的享受都不是现实的人的解放。人的现实生活中的身体,是人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3]893。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人需要先有现实生活世界中的肉体存在,才能进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现实的实践活动,才能构建这些个人的社会关系,才能形成人的本质。依靠新的技术,人正在进行的新活动——虚拟实践——根本上是人实践方式中的一种新形式,而不是另外一种全新的创造活动,千百年来人实践的本质依然是一种主体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并在这种对象化的过程中改造主体的物质构成和精神世界。可以说,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世界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就不会出现元宇宙这一虚拟空间,虚拟空间是人的创造物,它存在,但不应当成为现实的人的全部生活空间,虚拟与现实的混淆,终将人抛入混沌的泥沼。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世界的人类活动也存在于虚拟世界中,这些活动接受人的改造,数字化并技术化,遵循虚拟空间的运行法则,将虚拟世界中的虚拟主体与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人紧密地联系起来,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世界也不能彻底地进行一刀两断式的划分,在虚拟与现实紧密结合的今天,虚拟与现实的分裂将造成现实生活世界中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混乱以及主体人格的分裂。明晰虚拟与现实的分野,在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世界间把握平衡,虚拟空间的生活应当成为现实生活的补充,利用虚拟空间为现实生活中的人提供更多便利,虚拟空间不能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人不能为自身的创造物所控制,在创造物中进行完全异化的活动,那样只能与人的自由南辕北辙,更谈不上人的解放,使元宇宙变成人的“电子牢笼”。

(二)抵制工具理性异化逻辑

现代哲学对启蒙理性的反思从未停止,在现代社会,启蒙理性更多地被解释为一种工具理性,工具理性的技术性特点在现代社会表现为一种对人本身的“反噬”,技术理性的扩张带来了现代社会的全面危机,人的原子化和数字化特征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日益彰显,“德国观念论中所倡导的那种以理性为纽带和途径所实现的主体的自我规定及主体间的相互规定,似乎在元宇宙的算法主导的‘思考’平台上就发生了鲜明的质变乃至衰变”[11]。元宇宙依凭技术手段建立,人在虚拟空间中的劳动同样受到工具理性的介入,资本的无序扩张逻辑也入侵到元宇宙虚拟空间中,元宇宙世界的搭建者在元宇宙中无偿占有着元宇宙活动主体的劳动,主体间关系变为一种搭建者对活动主体的剥削—被剥削关系,因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在元宇宙中的活动成为一种异化劳动,这种异化劳动不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活动,反而成为一种单调的重复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工具理性的有用性特征依然发挥其作用,即使人在元宇宙的活动成为单调的重复活动,但在主体视角下,虚拟空间带给人的享受和“自由”是无可比拟的,工具理性带有一种强力,使人相信只要技术不断发展,人的享受和“自由”就会无限地扩张。人会自动自觉地同这种反动相认同,进而压抑自身的自由意志,“我不是因压抑而重复。我因重复而压抑,我因重复而忘却。因为我首先只有以重复的方式才能体验某些特定的事物或经验,所以我压抑”[12]。在元宇宙逻辑中,人如果想享受在虚拟空间中的“自由”,就不得不服从元宇宙的运行规则,将自身抽象化为虚拟主体,成为虚拟空间数据集群中的一串代码或符号。并且,元宇宙对人的强迫并非一种外部强制的活动,而是人自动自觉同元宇宙运行规则相认同,为了能够获得感官享受而进行重复活动,在“释放”中压抑自身的自由活动,并为了不断接受虚拟空间给予的享受而进一步压抑自身。向人许诺以自由,而人又被技术控制,这就是工具理性的异化逻辑。处在这样异化状态下的人实际上已经完全失去了两个向度的状态,只重视向外部世界索取的向度,而失去了内部的生成和反思向度,成为马尔库塞意义上的“单面人”。在现代社会,技术是人进行生活活动必不可缺的要素,不能有着抛弃一切技术手段而使人类社会返回到茹毛饮血的野蛮状态下的不切实际的愿望,因噎废食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因此,如何正确对待技术,使科学技术为人所用,尽可能地降低虚拟空间给主体带来的负面影响,扬弃主体在元宇宙中的异化状态,使元宇宙成为人的自由发展的新空间,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应当思考的问题。

(三)立足实践扬弃异化状态

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主体间关系的异化状态,哈贝马斯提出重建交往理性和“商谈伦理学”,但是在元宇宙虚拟空间的语境下,主体间关系的异化不仅表现于现实主体之间的关系异化,也表现在虚拟主体与现实主体,虚拟主体之间的关系异化。通过技术手段,作为人的主体把自身的属性抽离出来,数字化为虚拟空间中的虚拟主体,虚拟主体成为现实主体在虚拟空间中的代表,与其他作为现实主体的代表的虚拟主体在元宇宙中相遇,形成虚拟空间意义上的社会关系,“换言之,在数字空间中道德秩序建构的基础不再是主体间性,而是以数字协议为基础的数字对象化的物体间性”[13]。数字对象化的物体并不能保证进行真正、真诚而且可理解的沟通,这样,传统的商谈伦理学在面对元宇宙社会关系时就显得无能为力。同时,在元宇宙中的物体并不是完全消极的、被动的,在主体创造这些物体时,物体也在改造主体本身,主体在对象化活动中陷入异化。那么,应当如何看待在虚拟空间中诞生的社会关系的新形式?如何在现代社会的语境下正确认识科学技术的性质?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中扬弃人的异化状态?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过一个重要命题:“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3]40理论层面的形而上学建构不能解决现实的人的问题,致力于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应当付诸实践。立足实践解决现实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同从前一切旧哲学或者说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认识到这一点,就同时应当认识到人应当在现实的感性活动实现异化状态的扬弃。在元宇宙中,主体在自我、劳动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处在全面异化状态,而这种异化状态又是和虚拟空间的性质不可分的,“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3]894。虚拟空间同现实生活世界存在距离,但虚拟空间无法脱离现实生活世界,在虚拟空间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依然同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虚拟空间终究是作为主体的现实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创造物,实现人的全面异化状态的扬弃,就要消除工具理性对虚拟空间的控制以及资本逻辑在元宇宙中的无限扩张,将人从全面异化的状态下解放出来。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歌猛进,元宇宙的时代已经到来了。但是,与元宇宙时代一同到来的,是现实的人的异化的进一步加深。与技术乐观主义者或悲观主义者不同,面对元宇宙这一新生事物,马克思主义者致力于实现人的解放,正确认识虚拟与现实的关系,把握好科学技术的作用,在实践中消除元宇宙给人带来的异化,使元宇宙成为实现解放的物质中介,进而实现人的真正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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