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体设计的“能力心理学”:《联邦党人文集》的“隐喻”观照

2024-01-23 16:03任裕海
关键词:心理学理性能力

任裕海

(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引 言

美国政体观念和制度的形成既包含了对欧洲民主和法治传统的继承,也体现了美国人根据当时特定的时代语境而回应社会变革需求的创造性智慧。其主要特征包括主权在民的共和政体、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的政府模式、重视个人权利保障的价值理念等。若从历史渊源来考察,这些原则可以追溯至欧洲古老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英国的普通法传统,以及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理论,但就特定时代语境而言,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思想家们的理论学说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启蒙思想在北美大陆传播,正值美利坚殖民地宣告独立和制定新宪法之时。由于受到启蒙思想的熏陶,奠基时代的美国缔造者大多相信人性具有普遍的共同特质,可以把政治视作一门社会科学。美国人探求认识人类激情、利益和抱负的运作机制,试图找到某种有效的方法来实际驾驭人类心灵的动机驱力,以确保社会秩序与个人需要、政府权力与民众权利的适当平衡。

18世纪随着移民和人员往来的增加、社会网络的发展、书籍的进口和重印,以及美利坚高等教育的发展,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尤其是苏格兰的启蒙思想学说在北美大陆广泛传播并产生了较大影响。研究者们发现,富兰克林通过研究牛顿学说而完善了自己的科学知识;亚当斯通过研读普芬道夫等人的论著而发展了自己的革命理论,其政治思想受到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影响,其人性观受到哈奇森、弗格森、博林布鲁克等哲学家的影响;麦迪逊的政治思想借鉴了苏格兰启蒙学说和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汉密尔顿的现代社会演进思想受到弗格森、霍布斯、洛克、斯密等人,尤其是休谟的影响。[1]41-42,[2]78在诸多启蒙学说中,苏格兰启蒙思想作为“美利坚启蒙运动中一支最具影响力的思想传统”,[3]246构成了美国建国立宪最广泛的哲学基础和思想资源。[4]53究其原因,18世纪的苏格兰和美利坚同属大英帝国的“文化省份”,面临相似的现代化转型和发展问题。[5]581-582苏格兰启蒙思想具有的“经验理性”哲学倾向和对“人性科学”的深刻洞见也正好适应美国建国和政体构建的需要。(1)有关苏格兰启蒙思想在美利坚的传播以及对美国建国立宪的影响,可参见Sher R B, Smitten J R. Scotland and America in the Age of the Enlightenment[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Howe D W. Why the Scottish Enlightenment Was Useful to the Framers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J].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1989, 31(3):572-587.国内研究参见任裕海.苏格兰启蒙思想与美国宪政生成关系简论[J].学海,2012(3):180-187;任裕海.苏格兰启蒙学说在美利坚的传播和影响[J].历史教学,2018(20):30-37.启蒙学者们试图参照自然科学的模式系统地研究人类本性、生存状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探索发现人性和人类行为的普遍法则。[6]11,[7]174在此历史语境中,心理学对政治理论的影响愈加显著,这就给美国建国之父们关于政体构建和政府治理主张的阐发论述提供了便利。

在美国早期政治领袖们看来,建立科学合理的政体制度必须以充分了解人性为前提,不仅反映在美国建国者解释政府的职能架构时采用能力心理学的概念范畴,即政府机构的设置体现了理性能力的不同方面,包括理解力、意志力和道德良知,而且反映在能力心理学关于理性原则、动物性原则和机械性原则的分析为美国政体设计者阐述其代议制的共和制及其所蕴含的政治精英主义提供了思想基础。《联邦党人文集》与《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并称为构建美国政治体制的三大经典文献。该文集是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为争取新宪法获得批准而发表的一系列辩论文章的汇集,它不仅对各州批准新宪法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是诠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内容和原则最具权威性的文献。本文拟以《联邦党人文集》为主要研究文本,兼涉美国宪法的具体条款,从能力分类与政府职能、能力原则与国家治理、能力分殊与精英政治等维度,考察分析能力心理学对美国政体设计的影响和贡献,揭示其作为美国政体制度构建形成的重要思想源流。

一、能力心理学的思想史背景

18世纪的西方世界对人性有一种典型的阐释,就是将其看作一种包含各种能力的系统,这种对人的心灵能力的系统研究被称为能力心理学(faculty psychology,或译“官能心理学”)。“能力”(faculty)一词源自拉丁语,意为“力量;动力”。关于人类心灵能力研究的思想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自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斯多葛派以来,人性被划分为包含不同的能力,有些与植物相同,有些与动物共有,另有一些诸如理性和道德能力,则被认为是分享了上帝的属性。中世纪经院哲学对此系统作出了详细阐述,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改革者们也保留了这些认识。能力心理学将人的能力分为不同的等级,相信人性包含“存在之链”[8]的所有元素,从存在到活动、感觉、理性。人类生活处于一种“中间状态”,它部分属于自然,但又超越自然;人既有身体又有灵魂,既有动物属性又有神圣属性,既非全善也非全恶。就其等级次序而言,首先是意志的理性能力,包含良知和审慎;在这些之下是推动行为的情感之源;再往下是诸如条件反射等机械性冲动。传统基督教神学认为,人的能力中理性能力原本应居最高地位,但由于始祖堕落,人性受到玷污。人类的情感和激情,就其本身而论,是合理的能力,但是却存在着放纵无度的危险。就诸能力的活动强度而言,激情是意志能力中最强的,良心是最弱的,而审慎理性能力处于两者之间。良心本应管理心灵和思想,但在现实情形中往往由于激情冲动太强而难以奏效。

在18世纪的英国,尤其在苏格兰,对于人性心理和人的心灵能力的探究被涵盖于“道德哲学”的宽泛研究领域之中。当时的道德哲学是一门包罗甚广的早期现代学科,不仅包括伦理道德方面的学说,而且包含描述性和规定性的全部人性研究。作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主要思想家,托马斯·里德也力图通过建立一门人性科学来确立判断真伪的标准。[9]14里德认为,心灵的官能对任何研究领域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手段,对心灵能力的认知必将有助于理解许多其他的科学分支。里德相信人类最终能够认识并建立关于心灵能力及其运作的知识体系,在确定性上不亚于光学或天文学体系。[10]2-5里德关于心灵能力的学说一方面借鉴吸收了能力心理学的传统理论,一方面受到18世纪启蒙运动思潮的影响,同时体现出常识哲学独具特色的思想路径。里德采用牛顿式的实证研究和分析方法研究人性和心灵能力,将自然科学与哲学研究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发表了《按常识原理探究人类心灵》(1764)、《论人的理智能力》(1785)和《论人的行动能力》(1788),对人类心灵的各种能力以及行为原则作出了系统深入的阐释。

里德将人的心灵能力划分为理智能力和意志能力,前者包括人的思辨能力,后者包括人的行动能力。里德从目的论视角解释行动能力的意义:“我们创造者的意图非常明显:人应该是一个行动的存在者,而不只是一个思辨的存在者。出于这个目的,人被赋予了特定的行动能力,当然,这些能力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是有限的,不过它们与人在造物中的等级和地位是相称的。”[11]1-3里德将人的行动能力划分为机械性能力、动物性能力和理性能力。机械性能力属于不自觉的反射行为。动物性能力包括生理的欲望(食欲和性欲)、本能的欲望(如群居)、以及“情感”和“激情”。理性能力包括良心(或称“道德感”)、审慎、自利。里德借鉴了西塞罗的观点,认为按理性行事是指人们的行为应当诚实而有用。就理性行动而言,诚实是指责任,亦即道德义务;而有用就是要做对全体有益之事。[12]143-144

里德将引导支配人们行动能力的原则分为机械性原则、动物性原则和理性原则。机械性原则是指产生行为的动因不需要专注、思虑或意志的努力。机械性原则包含本能和习惯;两者的活动都不需要意志、意图或思想的参与。动物性原则是人与其他动物共有的,运用此行为原则需要意图和意志,但不需要判断力,因此它也被称为盲目的行为。在动物性原则中,里德区分了嗜好与欲求。在人类和许多其他动物那里可以观察到的嗜好主要有饥饿、干渴、性欲。所谓欲求,主要是指对权力、尊重、知识的欲求。在里德看来,根据动物性原则而有的行为,就其本身而论并无善恶之分;对其善恶的判断,要看是否符合具有更高权威的原则和出于更有价值的目的。[11]123里德还专门讨论了激情、性情和意见,认为它们通过强化或弱化、激发或平息动物性原则,对人类行为产生巨大影响。理性原则是人作为理性被造物所特有的,它能够调节人的信念和操行。里德将理性行为原则分为两类:总体上的善和义务。里德指出:“当我们把理性说成人之中的一个行为原则时,它既包含了对高尚的顾虑,也包含了对利益的顾虑。”[11]231

里德指出,理性原则与动物性原则相对立,前者着眼于整体的善,后者指向特殊的对象,不把这些对象与其他对象做任何比较,对整体的善或恶也不做任何考虑。关于这两种原则的冲突,里德写道:“所有人在平静的时候,都希望知道什么是着眼于整体对他来说最好的东西,也希望去做这个东西。然而,我们在各式各样的意见中很难清楚地发现这个东西,当前的欲求纠缠着人们,诱惑人们放弃探究,屈从于眼前的倾向。”[11]218里德相信,人性构造本身就包含了激情和理性,两者都可能影响人的行为。但他同时强调,人可以运用意志力的权威予以判断和行动,因为顺从理性行事对于人类福祉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所有的智慧和德性都在于遵从它的指令;所有的邪恶和愚蠢都在于不遵从它们。我们可以抵制嗜好和激情的冲动,这么做没有后悔,只有自我赞许和成功的喜悦;不过,我们永远也不能够拒斥理性和义务的召唤而没有懊悔和自我谴责。”[11]71

按里德的看法,虽然我们可以把所有的人类心灵当作同一种类,但是不同个体的心灵能力之间实际存在的差别是相当大的。那些动物性能力是自然形成的,它们不需要人的努力,是我们保存个体、延续种族需要的力量。另一方面,人的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则需要意志的努力和文化的培养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只有适当的教育和培养,才能提升人的品位和道德水平。人的理性和判断能力对于认识真理、正确行动而言不可或缺,但是这些能力并非生来就达到完全的程度,需要时间和经历逐渐成熟。人们天生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但由于会受到偏见的误导以及嗜好、激情、风气、坏榜样的影响和扭曲,这种能力仍然需要不断培养和改善。里德指出,由于不同个体的生活环境、同伴的影响、接受的教育和训练存在差异,某些行为原则会发展成熟而趋于完善,另一些原则可能受到阻碍、甚至可能完全被根除,于是造成了个体在人性表现上的千差万别。“就道德和智力禀赋而言,它架构了下层的动物、恶棍与上层的神圣者序列之间的鸿沟。”[13]4-5

二、能力心理学对美国建国者的影响

随着启蒙运动的发展和启蒙思想的普及,心理学对法律和政治理论的影响愈加显著。这些学科在当时常与称为“道德哲学”的庞大知识体系联系在一起,这种关联一方面使18世纪的心理学和政治学都带有很强的规范性色彩,另一方面它也给美国建国者关于政体思想的阐发提供了便利,使其能够依据和运用相关的心理学理论来阐述政府体制的科学设计和有效治理的政治主张。美国独立革命和制定宪法时期,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们的著作被普及阅读,加之约翰·威瑟斯普恩等人的教育实践,[14]101-105有关人类心智和心灵能力的苏格兰能力心理学说在北美大陆广泛传播,成为一种广为人知的思想资源。

在美国建国元勋中,托马斯·杰斐逊深受苏格兰启蒙思想的影响。杰斐逊熟悉里德的《按常识原理探究人类心灵》,并且他的一些核心思想可以回溯到里德那里。[15]杰斐逊赞同激情需要服从理性,同时重视情感和激情的作用,相信它们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应该处于和谐、平衡的状态中。杰斐逊更关心的是如何限制统治者的激情,而非被统治者的激情。他支持新宪法,赞同有限政府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同时出于一种乐观的信念,他相信人性在本质上是善良的。他对人性所持肯定评价的涵义,是指人并非天然具有反社会性情。杰斐逊认同能力心理学关于激情强于理性的看法。在他看来,人类个体的情感构造能够产生善的结果,尤其是在人格经过适当塑造的条件下。[16]66-77

詹姆斯·威尔逊的政治和法律理论同样包含能力心理学的思想内涵。威尔逊认为,社会需要法治,以确保秩序和自由,这一需要的根源在于人性。若没有关于人性构造和性情的知识,就不能理解人作为法律创造者和服从者的地位。威尔逊指出,人的灵魂拥有智性和德性能力,人的感官功能与更高的能力相辅相成,人类发明制订的法规制度可以使人性得到保存、改进和完善。[17]1221789-1791年间,威尔逊在宾夕法尼亚学院举办系列法律讲座,听众包括华盛顿总统、联邦政府官员和各州政要。威尔逊的讲座不仅涉及法律制度、宪法和政府,而且将人性与人的义务作为核心内容。他认为休谟的怀疑论对于自由和责任具有破坏性影响,但是里德的常识哲学和人性学说为道德官能找到了科学确证。里德对人类心灵能力和行为原则的分析、对理性能力权威地位的强调,既是对道德不可知论的批判,也为北美社会占主流的新教伦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威尔逊相信,里德的常识哲学和心灵能力理论提供了社会和国家用以维系自由所必需的道德责任,使其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和政治赖以构建的可靠思想基础。[18]206-207

另一位美国开国元勋本杰明·拉什曾经就读于新泽西学院和爱丁堡大学。在爱丁堡大学期间,拉什研习了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的医学、科学和哲学领域的知识学说。拉什将人的心灵能力划分为智性能力与道德能力:前者经由感官经验和思想的关联而逐渐发展;后者是人类天生就有的,其作用方式是瞬时发生的。由此看来,人的行为既可以是理性思考过程的结果,也可产生于道德能力发出的命令。若非受到心灵中的理智作用或是难以控制的激情的影响,道德能力的瞬时反应即可作为道德行为的最佳引导。拉什列出人类心灵具有的九种能力:记忆、想象、理解、意志、激情、信心原则,以及包括良心、神圣感、道德感在内的三种道德官能。心灵的运作,如感知、联想、判断、推理、意愿,都是这些能力的协同作用。[19]

在将能力心理学传播至北美大陆的重要人物中,曾经担任新泽西学院校长的约翰·威瑟斯普恩占有突出地位。威瑟斯普恩曾在里德门下受教,他运用常识哲学和能力心理学,指出道德感或良心、德性、品位、判断都是上帝赋予的能力,人类不同个体具有不同的能力。他在解释主仆关系的合理性时指出:有些人在智性能力发展上优于他人。他反复使用天才的概念来描述一种天生的辩才,同时将品位也描述为一种天然的官能,并且断言某一些人,尤其是那些中等和下等阶层的成员,根本不能获致真正的品位。[20]詹姆斯·麦迪逊在普林斯顿求学期间确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价值判断的标准。威瑟斯普恩开设的“道德哲学”课程对麦迪逊的一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课程讲授和推荐的苏格兰启蒙哲人的思想论著,在麦迪逊看来并非枯燥的学术训练,而是有关政治和社会重大革新运动的激动人心的宣言。[21]126-128

能力心理学并非苏格兰启蒙思想所特有,但以托马斯·里德、亚当·弗格森、凯姆斯勋爵、以及杜格尔德·斯图尔特等为代表的苏格兰哲人确立的能力心理学思想在18世纪的美利坚最具影响力。其实关于心灵能力问题,苏格兰思想家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大卫·休谟公开宣称反对能力心理学,《联邦党人文集》虽然引用休谟的观点,但在有关心灵能力的基本问题上仍然持守由里德代表的更为传统的观念。里德等人阐述的能力心理学思想,经过美国建国之父们借鉴吸纳,具有两个鲜明特征:首先是强调自利的理性程度,这与中世纪经院哲学和新教改革者将自利自爱的动机作为激情的看法形成对照;其次是将道德感作为理性能力,与哈奇森、休谟、斯密把道德感当作一种情感相区别。

三、能力分类与政府职能

仔细研读《联邦党人文集》不难发现,普布利乌斯(2)普布利乌斯(Publius):《联邦党人文集》作者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的笔名,取自普鲁塔克所写人物——罗马人民爱戴的立法者普布利乌斯·华勒瑞思(Publius Valerius)之名。的论辩隐含着一种倾向,即在政体设计中将政府的不同部门设定为体现不同的心理能力。普布利乌斯在解释政府的架构和功能时采用了一套能力心理学的概念范畴,政府的分支机构所对应的心理能力皆在理性范围内,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职能分别对应理性能力的不同方面——理解力、意志力和道德良知。上述能力心理学的概念范畴成为《联邦党人文集》阐述政府职能的重要依据。

按照能力心理学对心灵能力的分类,理解力是心灵藉以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的能力。《联邦党人文集》指出,立法部门的职能在于政府藉以“掌握有关选民利益的应有知识”。[22]286在阐述众议院的职能和众议员的任职期限时,麦迪逊强调了联邦众议员充分了解各邦具体情况的重要性,指出“议员们应该获得广泛的知识”,清楚了解“联邦立法的主要对象”。[22]275由于“利益”包含理性和情感的层面,因此理解的能力既包含“理性”,也包含“感性”的层面。与之相对应,立法部门既要能够充分反映民众的不同利益需求,又要能够权衡和把控民众利益诉求的合理性,防止因一时冲动而作出损害长远利益的错误决策。

就立法部门自身而言,美国建国者希望通过设立参议院,以加强在众议院中体现不足的理性要求。《联邦党人文集》指出,所有人数众多的单一议会都容易向突发的激情让步,有时经不住党派领袖的引诱而作出违背人民长远利益的错误决议。在麦迪逊看来,“参议院堪称政府最大的主心骨”。[23]5关于参议院的设置,麦迪逊强调:“旨在纠正这种弊病的机构,本身应该免除此种弊病,因此其人数应该较少。而且,这个机构也应该更稳定一些,因而其行使权力的期限,也就应该是相当长的。”[22]316《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对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设置及其成员资格作出规定:首先,参议员的资格不同于众议员,对年龄和国籍有更高的要求。参议员至少要年满30岁,而众议员只要年满25岁。参议员必须入籍已满9年,众议员只要求入籍7年。这是因为参议员需要具备较丰富的社会阅历,性格也需要更加稳定成熟。再者,参议院由各州选出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人数大大少于众议院;参议员的任期为6年,众议员则为2年;参议员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2年任期结束全部改选。这样就保证了参议院的稳定性。美国每一州在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参议院成员名额较少且任期较长,使其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众舆论。

麦迪逊指出,设置参议院的目的是为了让程序更加平稳、系统和智慧。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总统只有征得参议院同意(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才可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内阁成员。制宪者们托付给参议院“意见和同意”之职责,他们为这个常设机构嵌入的稳定性、阅历和长远眼光,对于处理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等事项具有重要价值。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也授予参议院“独自拥有审判一切弹劾案的权力”。众议院拥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多数表决对行政和司法提出异议的权力,参议院则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是否证明和弹劾官员。美国宪法的上述条款反映了参议院所具有的审慎理性和制衡职能。

政府的行政部门具有“意志力”属性,因此行政部门“精明强干”十分重要。正如能力心理学所阐述的意志应当执行既定的原则和理解的结论,行政部门也应当贯彻执行由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联邦党人文集》将行政部门看作具有意志力的功用,并非要让总统的职位至高无上,而是强调其理性的职能和对法律的服从。“决定行政管理是否完善的首要因素就是行政部门的强而有力。舍此,不能保卫社会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22]356按照能力心理学,意志还具有一种特殊的职能:对受感性欲望驱使的激情加以控制。与之相应,体现意志能力的总统,对国会的立法提案拥有否决权。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七款规定,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立法提案、命令、决议需呈交总统,经总统批准方可生效;总统不批准,需参议院、众议院复议,三分之二议员再次通过才能生效。上述规定不仅体现了意志能力的控制作用,而且反映了政府机构职能设置中经由复杂程序而保障审慎理性有效实施的意图。

按照《联邦党人文集》第70篇的概括,使行政部门强而有力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第四,足够的权力。”[22]356换言之,若要构建一个精明强干的行政机构,就需要权力集中和统一,并且保证其任职稳定。汉密尔顿等联邦主义者反对行政首脑一职多人,或者名义上把权力授予一人,而又使之部分或全部地置于其他人的控制之下。决议一旦在立法机关通过,就应当由行政机关坚决有效地予以执行。如果行政权力由多人承担,其意见分歧势必会弱化决议和立法的执行。此外,就行政官的履职监管来看,若一人掌权,惟其只有单独一人,就会更密切地受到监督。如果行政首脑一职多人,则容易使人民失去忠实代表他们行使权力方面的两大保障:其一,舆论的约束力失去实效,申诉因对象不只一人而有所分散,也无从确定究竟是谁应负其咎;其二,发现受委托人的错误行为以及给予相应的处罚,既不容易也难明确。

行政权能否强而有力,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任职期限。《联邦党人文集》第71篇和第72篇专门论述了总统任期问题。总统任期需要有一定长度,这首先关系到总统行使宪法权力时个人立场是否坚定,其次也关系到总统领导的行政机构和采取的管理体制是否稳定。任期越长,保持个人坚定这一优点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期待工作的成就与回报是人类行为最有力的动因之一。如果有可能连任,则总统对荣誉和名声的渴望,加上对渎职风险的谨慎,或许有助于规正他的行为。按能力心理学分析,提供连任的机会相较于不允许连任,更加有利于驱动和激发心灵能力中的理性原则,抑制人的动物性原则,鼓励总统审慎行事、追求政绩、促成公益。再者,施政能力的强弱与治理经验的积累关系密切。不准总统连任,则剥夺了社会受益于担任国家最高行政职位的人在任期中积累的经验。此外,不许连任还会形成行政稳定的宪法阻力。国家领导人的变动既为必然,则政策的多变亦将成为必然。[24]115-120

在能力心理学有关心灵能力的官能分类中,良心是激情和利益的裁判。按照普布利乌斯对政体设计的阐释,司法部门在政体中承担道德良知的职能,为其共同的道德标准提供解释和判断。《联邦党人文集》不仅分析论证了司法部门对立法机关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力,而且断言法官有权对那些失之偏颇的不公正立法加以纠正。普布利乌斯对人类普遍的德性持怀疑态度,但是对法官的德性抱有特殊的信任,这是基于法官们所行使的道德判断和理性慎思能力,这种能力既可贵可靠又十分脆弱。“司法部门的任务性质决定该部对宪法授与的政治权力危害最寡,因其具备的干扰与为害能力最小。”[22]391《联邦党人文集》指出,行政部门具有荣誉、地位的分配权,执掌国家的武力;立法机关掌握财权,制定法律;而司法部门既不掌握军权,又不控制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武力和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从能力心理学角度看,司法机关的职能主要对应心灵能力中的良知判断功能,如普布利乌斯所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22]391

美国制宪者担心司法部门的这种软弱会招致其他两个部门的威胁和侵犯,因此提出应当使司法独立,加强司法部门的地位和权力,强调“法官的独立是保卫社会不受偶发的不良倾向影响的重要因素”。[22]394-395建国之父们承认,司法部门在政府结构中最弱,也是最被动的。但他们拟使司法部门对其他两个部门具有监督遏制作用,于是授予该部门宪法解释权,由此延伸出对美国政治生活极为重要的司法复审权,使最高法院处于独立而显赫的地位。[25]113为保证司法独立,普布利乌斯主张,法官一旦任职,只要行为端正,便可终身任职,国会和总统都不能以免职或削减薪酬等手段对法官施加影响。《联邦党人文集》强调:“除使司法人员任职固定以外,别无他法以增强其坚定性与独立性;故可将此项规定视为宪法的不可或缺的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并可视为人民维护公正与安全的支柱。”[22]392

按能力心理学分析,司法独立与司法审查正是道德判断的理性能力的具体实施和表现,它不仅可以防范违反宪法的行为,而且有助于遏止社会中败坏情绪的蔓延,“对保卫宪法与人权亦具同样重要意义”。[22]394《联邦党人文集》阐述的司法审查原则,其法律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的平民保民官审查法律、以及欧洲中世纪法院有权搁置国王颁布的法律等传统做法,但普布利乌斯运用能力心理学理论,将司法部门的职能设定为理性能力中道德良知的判断,为其在政体结构中的作用提供了更为深入细致的阐释。汉密尔顿认为,法院是人民与立法机关的中间机构,可以监督后者限于其权力范围行事,解释法律是法院正当和特有的职责。他强调指出:美国宪法是“限权宪法”,即立法机关的立法权力是有限的,其立法必须符合保护公民利益的目的。汉密尔顿关于法院有权审查具体法律是否合宪的思想,成为后来美国实行的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实行司法审查的全面司法审查的重要基础。[26]285

四、能力原则与国家治理

在美国建国者看来,国家治理的决策过程与个人做出决定的过程颇多相似之处;政府的职能运作与个体的心灵能力之间也存在着类似之处。不论是政府或是个人,科学合理的决策需要经过慎重平衡的思考过程。应当努力避免考虑不周、轻率仓促的行动,决策时应当着眼长远、审慎行事,选择采取符合道义的行动。普布利乌斯相信,人有能力做到理智、自律和公正,但也易为感情支配、缺乏宽容、并且贪婪。普布利乌斯认为,新宪法能够在其政体设计中将理性和正义置于激情和派性之上。《联邦党人文集》采用人类心灵能力的类比,借以表明宪法设计中的权力平衡,如同一位善于把握自身能力的智者,能够最终引致平衡明智的决策。[16]根据能力心理学,由于理性力量微弱,激情变化不定,因此个体在决策与行动时需要综合考量不同的动机。同理,政治体制若能包含一定程度的复杂程序则更具优势:“审议法案的次数愈多,则审议者之分歧愈多,由于缺乏适当讨论从而产生错误之危险愈小。来自某些意气之争或利益集团之偏见的失误危险也愈小。”[22]373

普布利乌斯采用能力心理学的认知框架,认为在行为动机中存在着不同的优先次序:首先是理性,然后是审慎,最后是激情。然而,考察人类社会的实际状况,这些动机的实际强度与其应有的优先顺序恰成反比:激情最为强烈,理性最为弱小。《联邦党人文集》的政治哲学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人性认知基础之上。汉密尔顿指出:“究竟为什么要组织政府呢?因为如果没有约束,人的情感就不会听从理智和正义的指挥。”[22]75麦迪逊对此也持同样看法:“用这种种方法来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22]264麦迪逊指出,在创建一个由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一方面,必须使政府具备控制被治者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要使政府能够自我控制。麦迪逊承认,让政府依赖人民当然是对政府最为根本的控制,同时还需要在构建政体时设置“辅助性的预防措施”。[22]264

美国制宪者相信,对政府部门的性质、职能及其运作方式加以设定是迫使政府控制自己的有效手段。应当通过对政府结构的设置以避免任何领导者或领导集团行使的权力过大。政府权力的分散,反映在建立政府结构的三个理念中:联邦制度、分权原则和制衡机制。国家政府的权力被分配到政府的几个部门或由几个部门分享。这种权力的分配和分享使得某一个部门或机构不太可能得到过多的权力,从而降低其滥用或误用权力的可能性。通过联邦制、分权与制衡的国家政体设计,制宪者希望政府各部门相互制约,以限制彼此主导全局的能力,通过有限的冲突而获致广泛的和谐,从而构建一个“平衡的政府”。[27]就1787年美国宪法来看,其构建平衡政府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双重分权制衡来实现的:一方面是纵向的分权制衡,即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分立与制衡;另一方面是横向的分权制衡,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分立与制衡。麦迪逊认为,这样的政体设计对于人们的自由和权利最为安全,因为它是最大限度的分权制衡。

在美利坚合众国这样的复合共和国中,人民让渡出来的权力分给了两个不同的政府: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这两个不同的政府独立存在,二者相互牵制;每一个政府内部又实行三权分立,即内部的相互制约。美国制宪者认为,两院立法机关是政府最强大的机构。按照最初的设想,由民众选出的众议院应该由州立法机构选出的比较保守的参议院所制衡。(3)从历史上看,两院制不是美国的发明,英国很早就实行两院制,但英国的上议院是贵族院,不是选举产生的,而且随着民主化程度的增加,其重要性越来越低;英国的下议院(平民院)成为英国议会的中心。而美国的国会两院都是选举产生的,但产生的方式不同。这种两院制的目的在于立法机关内部的进一步分权制衡,所有的法律都必须经过这两个机构通过才能生效。参见王建勋.用野心对抗野心:《联邦党人文集》讲稿[M].北京:东方出版社,2020:198-199.根据1787年宪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通过间接选举产生。(4)1913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参议员改由各州人民直接选举,反映了美国政治演进中的民主化趋向。美国国父们之所以设计两院制,是想实现立法机关内部的分权制衡,这种制衡要求它们产生的方式和组织结构尽可能不一样:众议员根据人口产生,是一种比例代表制;参议员名额采取平等分配,不论一个州的大小、人口多少,一律都是两名。因此,参众两院的产生方式是比例代表制加平等代表制,是一个混合机制。

关于分权制衡的设计,具体而言,国会可以弹劾总统,虽然这种权力不一定经常使用,但它永远都是一种威慑。反之,总统要制约立法机关,可以通过行使否决权来实现,但国会还可以通过三分之二多数,再推翻这种否决。不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是非常困难的,需要议员们具有相当高的共识程度。因此,总统的否决在相当大程度上能够起到防止立法部门为所欲为的作用。立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也具有相互制约的机制:一方面,如果法官涉嫌滥用权力、贪赃枉法,立法机关可以弹劾法官;法官也可以通过违宪审查对立法机关进行制约,如果法官认为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了宪法,可以宣布它无效。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相互制衡体现在:一方面,总统有权提名法官;另一方面,法官可以宣布总统的命令或行动因违宪而无效。有关弹劾的权力是立法部门防止行政部门侵权的重要制约手段。立法部门两个机构分工,其一拥有控告权,其二具有审议权,从而可以防止在其任一机构中由于派系控制而对他人进行迫害的危险。由于判决需要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可以对无辜者提供更高程度的保障。

《联邦党人文集》依据能力心理学解析人性,承认行为动机中的动物性原则往往会压倒理性原则,并且在自利的类别范围内,眼前利益要比那些一般或长远的考虑对人们的行为更具影响力。“一时的愤怒和直接的利益,对人们行为的控制,比对政策、效用或正义的全面或长远的考虑,更为有力,更为专横。”[22]26《联邦党人文集》指出,人类群体具有与个体相类似的行为活动机制,不同动机的合理性与其活动能力之间同样存在着倒置关系。“以扩大利益和长久利益为由的温和的理智呼声,在公共团体和个人面前,却经常被急于满足眼前的和过分的利益的贪欲的喧闹声所淹没。”[22]217不仅如此,“在所有人数众多的议会里,不管是由什么人组成,感情必定会夺取理智的至高权威”。[22]283麦迪逊认为,人类虽然具有推理思考和判断的理性能力,但是或许在更大程度上(尤其与观念相同的其他个体在一起时)是情感(激情)的动物。理性能力是人类未来的希望,但其效用受到感知和理解能力的限制。并且,理性能力常会受到激情的阻扰。[28]50-51

从能力心理学视角分析,在美国制宪者设计构建的政体格局中,参议院尤其体现理性能力的制度性作用:其一,麦迪逊指出,设计参议院的初衷是因其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稳定性。参议院与众议院分立分权,能够形成对政府决策的有益制约。从历史教训看,“一切一院制而人数众多的议会,都容易为突发的强烈感情冲动所左右,或者受帮派头子所操纵,而通过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这也足以说明设置参议院的必要性”。[22]316因此,有必要设立一个人数较少、任期较长、具备定性的分支机构来缓和、平衡和过滤民众和党派的激情。其二,如麦迪逊所言,有时政府疏忽失策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正确的判断。议员们倘若任期短暂,缺少持久动机的引导以及对国家法律政策和关涉长远利益的事务的系统深入的研究,他们在执行立法职责时就难免出现重大失误。参议员有较长任期,可以致力于研究法律、公共事务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从而更好地履行立法职责。[29]233-239其三,参议院具有理性“安全阀”功能,可以防范人民自身感情冲动带来的不良后果,充当防护人民自己临时性幻想和错误的屏障。麦迪逊指出,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或为某种不正当情感及不法利益所左右,或为某些私心太重的人狡诈歪曲所哄骗,人民也可能一时主张采取一些措施,而事后则极为悔恨并予以谴责”。因此,就需要“由某些公民组成的一个稳健可敬的机构加以干预”,阻止人民误入歧途,“以便理智、正义、真理得以重新掌握民心”。[22]321

五、能力分殊与精英政治

除联邦制和分权制衡外,美国政体的另一主要特征是代议制的共和制。在美国建国者看来,共和政体就是人民群众把各种权力委托给少数代表施行,他们相信民众选出的代表一定会比选举他们的普通民众更有原则、更值得信赖,相信由民众代表发出的声音比民众自己的声音更符合公共利益。正如麦迪逊所说,代议制政府能够使民众意见流经选出的公民机构,使之得到完善和扩大。汉密尔顿预言会出现一种行业家长制,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将在政治上代表其他人。[30]14-15《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对代议制的共和制与直接民主制做出了明确区分:“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22]49建国之父们认为,政府的建立和运作最终需要依靠人民大众,但是其共和主义理念是要让一些具有代表能力的人来行使决策权,而不是公民直接决策。他们希望这些代表用审慎和智慧来施政治理,政府决策的出发点应基于社会民众利益的最大化。

美国建国立宪时期的许多代表人物接受了有关人类心灵能力的思想观念,在人性认知问题上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了精英与民众的二分方式。诺亚·韦伯斯特认为,较之于全体人民集会制定法律的民主,通过代表集会来制定法律的“代表制民主”远为优越;因为人民并不具备“立法者的素质”,而且缺乏必要的知识和信息。唯有选出的代表才具备出色的判断力,既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又可在议会中商议讨论,运用其丰富的经验和真知灼见,制订出真正有利于公共福祉的法律。[31]207亚当斯一方面称代表制机构必须是广大人民的准确形象的缩影,应当像他们一样思考、感觉和行动,一方面又说要将权力委托给最为“睿智和高尚”的少数人。[32]66美国制宪者主张构建的理想政府由具备优异能力的政治精英承担治理之职,这种治理模式可称为“天然贵族统治”(natural aristocracy)。如前所述,以里德为代表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承认,人类个体心灵能力和行为原则的发展存在差异,造成个体之间在智慧和德性方面的千差万别。受此影响,亚当斯一方面将普通民众视为“庸人”,一方面认为有少数人天生就具有贵族品质,这些人具备的特殊人性构造使其能在社会中产生卓越超群的影响力。[17]119-120杰斐逊在致亚当斯的信中也明确陈述:“人类中有一种天然的贵族。这种贵族的基础是美德和才能。”这种“天然的贵族”不同于“人为的贵族”,前者是以德才为条件,后者则是以财富和门第为条件。杰斐逊认为,“就社会的教育、信任和治理而言,天然的贵族是大自然最宝贵的馈赠。”[33]623-624

汉密尔顿认为,良好政府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需要一些具有“天然贵族”品格的精英人物。汉密尔顿根据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为其“天然贵族”观念寻找依据,他承认每个政府中都会有一些上等的灵魂人物,这些人能够超越利益和激情的羁绊,他们行动是出于更有价值的动机。[34]216汉密尔顿相信人性中确实存在着更为崇高的动机和品格,使得包括宪制政府在内的人类文明成为可能。他承认人性法则真确无误,同时也相信人的品格可以塑造和提升。采用“天然贵族”的治理模式,亦即选拔优秀人才加以任用,让精英人物在新政府中发挥领导作用。并且,最具天赋和才干的个体应当可以从不同的阶层擢升至领导层。《联邦党人文集》承认社会中确有品德高尚的精英存在,但是数量稀少,“世间自有不受威胁利诱者存在;但培育出此类坚毅美德之土壤尚属罕见”。[22]371-372在普布利乌斯看来,一个强而有力的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所以能够建立,部分原因是由于存在这样一些具有“坚毅美德”的精英人物,能够让民众对他们在新政府中的作用寄予希望。

《联邦党人文集》一方面指出理性和良知对其他能力只具有微弱的控制力,一方面强调人们在能力才智上存在差异,有些人相对而言更具智慧和德性。一个设计良好的政府体制应当能让人们运用他们的政治才能,优先选用那些具有政治才干、德才兼备的人。“每部政治宪法的目的就是,或者说应该是,首先为统治者获得具有最高智慧来辨别和最高道德来追求社会公益的人;其次,当他们继续受到公众委托时,采取最有效的预防办法来使他们廉洁奉公。”[22]290在美国政府设计中,对于决策人物的选举,选民只有有限的发言权,四个主要决策机构,只有一个是由公民自己选举。美国宪法规定,只有众议院的成员由民众直接选举,参议院成员由各州议会选举,总统选举时人民群众不能直接参加,而是由总统选举团来选,选举团的成员由各州视其需要而选定。各州既可以用选举方式选出参加总统选举团的人员,也可以由“州议会直接指定”。建国之父们希望总统选举团的成员都是各州有财产又受人尊敬的显赫人物。并且,联邦法官由总统指定为终身法官。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决策人物尽可能远离民众的控制。[35]50-52

美国政治体制反对绝对平等主义,《联邦党人文集》借鉴能力心理学及相关人性思想,将公民划分为拥有智慧和美德的精英、以及酷爱自由但相对缺少智慧和美德的普通民众。在普布利乌斯看来,代议制提供了一种提炼的机制,让涉及动机和才干的更高能力经由遴选组织而得到汇聚和强化。麦迪逊认为,众多的人亲身行使立法职能,既不能深思熟虑,也难有协商一致的步调,最终不免沦为少数煽动者阴谋诡计的牺牲品;而代表制立法机构既能感受人民的诉求,又能对自己的力量保持信心,还能提升和扩大公众意见,实现国家的真正利益。[32]在制宪者看来,正如心灵具有理性能力(认识智慧和美德)、审慎(了解自我利益)和激情,社会中同样有少数人更具智慧和美德,这些人构成了社会和政治精英;有较多人具备审慎精明,可算作开明的利己主义者;此外的普通民众则多受激情和眼前利益所驱使。麦迪逊阐述了代议制的优点,指出当选的公民代表在智慧和德性方面具有与众不同的优秀素质和能力,这些公民代表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而且“他们的爱国心和对正义的热爱似乎不会为暂时的或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22]49

建国之父们相信,并非人人都能正确理解和同样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普通民众往往思想偏狭,囿于所处境遇或某些天然倾向,难以超越自身利益的局限。在他们看来,民主作为有关政治义务和原则的概念,与社会契约论一样,是预先假定人人都具有政治治理的兴趣和才干、以及经过适当训练而获得的治理经验,但事实表明,人们在领导能力的经验才干和对政治问题的关心程度方面,实际存在着广泛差异。[36]82《联邦党人文集》指出:“全国政府的作用很少直接被公民群众所注意,来自这种作用的利益,主要将为理论家们所发觉而且得到他们的重视。关于比较一般性的利益,是不易为人民深切地感觉的,同样,也不易引起一种习惯的义务感和积极的依附感。”[22]84对普布利乌斯而言,具有共和美德的政治领袖和社会精英们能够通过社会政治制度的设计构建而引导民众实现公共福祉。这些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精英人物如何能够被具有嫉妒、偏见、私欲等人性弱点的选民们推选进政府,《联邦党人文集》对此并未加以解释,但制宪者们似乎抱有信心,相信通过政体设计构建形成的选举和任命机制,最终能够选拔出精英人士进入政府,从而使美利坚合众国在其政府构成中并不缺乏美德和智慧。在他们看来,“真正的政治家”能够以冷静、现实的眼光看待普通民众,承认民众本性上倾向于追求自我利益,因而在治理方式上善于利用民众的自利心,通过激发利益动机而引导其为公益服务。《联邦党人文集》主张,政治精英受人民委托担任治理之职后,应当坚持以理性原则和长远利益的眼光制订和执行政策,而不是一味地顺从“民意”。当民众的一时冲动和意向与他们的真实利益不一致时,担任治理之职的政治精英应当勇于坚持原则、抵制谬误,以保证社会公共福祉和人民长远利益的实现。[22]364

结 语

启蒙运动的伟大意义之一,在于强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的自我认识。正如斯特龙伯格在《西方现代思想史》中所描述的:“启蒙运动期间,占据舞台中心的是对人的研究。这里是令人振奋的前线,在这里人们能够把当时对人本身的强烈兴趣与同样受到尊重的牛顿和洛克的科学方法结合起来。”[7]174在启蒙运动的历史语境中考察美国建国立宪和政体构建的思想基础,有必要关注建国之父们的人性认知与其政治哲学的内在关联。美国制宪时期的政治领袖们重视分析人性心理与政治活动的关系,强调为政之可能取决于对人性的真实评估,其政治哲学的人性论基础并非简单的人性善或者人性恶,而是在制度设计中采取了一种更为复杂的政治科学立场。《联邦党人文集》通过运用能力心理学而将其关于政体设计的阐述置于启蒙运动时期行为科学的范式之中。基于能力心理学对人性构成和心灵能力的分析,美国制宪者主张“正视人类天性、不扩大其美德、不夸张其瑕垢”;[22]385他们一方面承认人类本能冲动和激情的真实存在,一方面肯定道德和理性能力的优先地位。建国之父们相信制度设置的意义,认为良好的政体设计可以约束人性的偏私,弘扬人性的美德:即责任、公益感和理性精神。他们相信有效的制度规约能够“使各人的私人利益可以成为公众权利的保护者”,[22]265由此他们提出了一系列政体制度的规范性原则。

希梅尔法布在《现代性之路:英法美启蒙运动之比较》中指出:“美国的时代新秩序是一种新的政治秩序”,[37]113并且“自由的政治”的观念和实践形态正是美国启蒙运动的主要特征。作为美国立宪最具权威性的系统阐释,《联邦党人文集》通篇包含了人类心灵能力与国家政府治理的关联类比。通过能力心理学理论的运用分析,普布利乌斯将其政体设计的论述关联于古代、中世纪直至近代将自由视为秩序的思想源流。能力心理学始终教导,个体意志要获得自由,就需要防止任何一种能力扰乱心灵的和谐秩序,尤其是防止任何一种激情篡夺理性的主导地位。普布利乌斯采用能力心理学的思想范式借以阐明自己的观点,即通过构建心理和社会行为的适当秩序而捍卫政治自由。正是在启蒙运动的历史语境中,美国制宪者借鉴能力心理学的人性思想,强调人类理性的至高权威,而非神启、传统、甚或多数人的意志。在一定意义上,三权分立制度的建立正是从不同的维度促进发挥理性能力的功用:立法部门能够保证对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不同利益的“理解”;行政部门行使“意志”并且控制立法部门的情感冲动;司法部门则通过诠释社会共同的道德标准而行使“良知”职能。

能力心理学之所以对美国政体设计产生影响,还因为它提供了一种具有整合力的理论框架,使制宪者们在论述具体问题时能够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政治学说。于是,重视平衡和美德的古典共和主义学说,融合了苏格兰道德哲学的思想洞见,以一种新的方式得以延续。建国之父们采用能力心理学对政府体制蕴涵的人性观、自由主义和古典共和制等思想元素加以整合,凸显了国家治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政体架构和决策机制的重要性。不仅如此,能力心理学还提供了一套18世纪北美社会理解和尊重的修辞语汇,通过这种言说方式,普布利乌斯能够将传统的智慧用于论述制度设计的创新之处。《联邦党人文集》采用能力心理学的特定表述方式劝导民众接受宪法,因为其人性心理分析有助于形成一种有效的逻辑论证。正是由于18世纪“道德哲学”领域内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理学、修辞学等诸多学科之间的相互关联,能力心理学得以成为美国建国者阐明其构建国家政体的思想理念的有效工具。[38]

美国政体制度的设计者们采取能力心理学的认知框架,认为理性能力能够把握人性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法则,这种把握既是描述性的,又是规范性的。《联邦党人文集》虽然包含对人性的悲观看法,但是其总体基调仍然保持谨慎的乐观。混乱和胁迫并非人类生活的全部,不论个人或是社会,都能够通过有意识的努力和理性能力的运用而加以改善。“机遇和强力”并非决定政府组织的必然因素,人类社会能够经由“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而构建良好的政府。[22]3经过智慧设计的政体制度有助于理性重新获得它本应享有的最高权威,这种政体设计并不要求完全压制或消除人们的激情和派性,而是利用它们达到自我克制和社会治理的目的。18世纪包括能力心理学在内的“道德哲学”理论学说为美国建国者构建国家政体、维护社会秩序、协调政治冲突提供了某种有效实施的途径,《联邦党人文集》着力论说的正是这种看似矛盾的解决方案:从激情相争中维护理性权威,从复杂程序中获得公正结果,从私意利己中谋取公共福祉。

猜你喜欢
心理学理性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爆笑心理学
爆笑心理学
爆笑心理学
大兴学习之风 提升履职能力
爆笑心理学
你的换位思考能力如何
“本转职”是高等教育的理性回归
理性的回归
对一夫一妻制度的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