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发展驱动对策分析

2024-01-23 02:45陆恩旋
四川水泥 2024年1期
关键词:双碳驱动领域

陆恩旋 李 莉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0 引言

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即“双碳”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筑业是我国的排放大户,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22》[1],建筑领域碳排放量在我国碳排放总量中的占比约为40%,并且总体上仍呈增长趋势,这给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带来巨大挑战。推行绿色建筑是实现节能减碳的关键环节,“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的发展面临着更大挑战。因此,需要发挥多方面驱动因素的作用,推动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本文从参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三大主体出发,构筑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活力社会三元驱动的实现逻辑,提出了驱动对策,以期为“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可靠驱动路径和可行对策,推动绿色建筑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1 绿色建筑的基本概念

根据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可见,绿色建筑强调在全寿命周期内实现节能减排,其本质是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2 绿色建筑与“双碳”目标的逻辑关联

2.1 “双碳”目标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具有一致性

“双碳”目标是指我国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着力于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以有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降低碳排放。“双碳”目标是应对环境破坏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能源日益短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全球共同面对的一大难题,人类亟需寻求解决该难题的途径。绿色建筑能够最大限度地节能环保、减少污染,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发展绿色建筑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2025、2035、2050年我国中长期建筑能效提升目标分别对应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绿色建筑的目标是尽可能实现较少碳排放甚至绝对零排放,这与“双碳”目标具有一致性。

2.2 绿色建筑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之一

2021年,世界绿色建筑委员会修改了长期净零碳建筑承诺,提出建筑行业“减排优先”的脱碳方法,显示着“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庞大的发展空间。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建筑规模为世界第一,其碳排放量占我国社会碳排放总量的近40%,是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源头。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到2030年前要实现碳达峰目标,70%的减碳空间在于建筑节能[3]。较高的碳排放量反映出建筑业亟需绿色转型,建筑领域拥有巨大的减排潜力。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更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

2.3 “双碳”目标是绿色建筑发展的加速器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碳减排形势。我国的大多数建筑仍然存在着耗能大、污染物排放大等问题,而企业开发绿色建筑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十四五”时期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而建筑碳排放是重中之重,这对绿色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绿色建筑建设水平提档升级。2022 年3 月,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全面发力刻不容缓,国家层面对建筑的绿色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加速了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

3 “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建筑领域碳减排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下,我国的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逐渐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期。然而,“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的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建筑领域碳减排制度仍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

(1)绿色建筑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运营管理的节能减碳评价机制有待建立完善,对于运营阶段的碳减排监管机制不够重视,缺少对建筑建成后实际节能减排效果的跟踪。

(2)绿色建筑碳减排信息公开机制不够成熟,致使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等相关建设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难以直观了解收益效果。

(3)促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的发展资金保障制度不足,对绿色建筑的发展形成了较大阻碍。

3.2 企业拓展绿色建筑市场的动力不足

(1)建筑企业是绿色建筑的供应方,也是核心利益者之一。然而,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绿色建筑的特性,绿色意识淡薄,把园林绿化简单等同于绿色建筑,或考虑到前期投资增加,而对绿色建筑的开发望而却步。

(2)绿色建筑拥有节能环保、绿色健康的特点,可以给人们提供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目前消费者更关注的是价格、位置等,对绿色建筑“叫好不叫座”,不愿意为其买单,使得绿色建筑需求不高。

(3)“双碳”目标给绿色建筑提出了更高要求,开发绿色建筑需要更多投入和创新,机遇和挑战并存,一些建筑企业更看重风险,导致其开发绿色建筑的动力不足。

3.3 绿色建筑消费活力有待激发

(1)当前,社会公众尚未深刻认识绿色理念的内涵,对绿色建筑的了解不够,对其认同感不足,接受程度不高,购买需求偏低。此外,绿色建筑价格高也是消费者不愿购买的重要原因。

(2)目前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的对象大多针对作为供给方的建筑企业,试图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提高绿色建筑的开发积极性。而对于需求方的消费者激励政策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供需双方的激励政策缺少统一筹划,消费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4 “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发展的驱动对策

发展绿色建筑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积极应对环境危机、能源危机的科学谋划。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绿色建筑发展亟需解决建筑领域碳减排制度不够完善、企业拓展绿色建筑市场的动力不足、绿色建筑消费活力不够等问题。“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建筑发展是一项协同性工程,涉及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需要各个主体之间深度融合、互补、协同与联动[4]。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政府有作为,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又需要有效发挥市场作用,提高企业开发积极性;还需要社会中的消费活力为绿色建筑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基于此,本文构建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活力社会三元驱动的实现逻辑,如图1 所示,并提出了三个维度的驱动对策。

图1 “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发展三元驱动的实现逻辑

4.1 有为政府维度:精准构建建筑领域“碳治理”政策制度体系

政府是“双碳”目标实现体系中的政策制度设计者,在绿色建筑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统筹协调的角色,对绿色建筑的发展和推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应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找准本地区建筑领域碳减排驱动因素,因地制宜构建建筑领域“碳治理”政策制度体系,强力驱动绿色建筑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1)要完善绿色建筑评价认证体系,尽快推动建立建筑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评价不是一次性的结果,而是对建筑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全寿命周期的“绿色评价”。因此要把碳排放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绿色建筑事前、事中、事后评价认证体系,并推动评价结果的价值转换,把绿色建筑和普通建筑区别处理,将绿色评价结果作为获取绿色债券、不同程度的融资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及碳排放实际情况,精准构建建筑领域相关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并将其与绿色金融、绿色债券、补贴等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和适配,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约束与激励作用,以此驱动企业开发绿色建筑,推动建筑的绿色低碳发展。

(2)要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碳治理的资金保障制度,把经济政策作为驱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首要工具。资金是影响建筑发展的首要因素,特别是在碳治理的背景下,更需要政府加快推动资金筹措机制的构建,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融资存在较高风险、资金难以筹措是阻碍绿色建筑发展的基本难题,为保障绿色建筑的开发资金,一方面应持续发挥绿色金融的作用,并鼓励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满足绿色建筑在不同开发阶段的需求;提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绿色建筑领域的比例,提供建筑业低碳绿色发展的资金保障,吸引企业积极投入绿色建筑的开发;另一方面,要把经济政策作为驱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首要工具,综合利用经济政策的正激励、负激励作用引导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要建立完善建筑领域“双碳”专项资金制度或绿色建筑投资引导基金,利用经济正激励的作用提高绿色建筑开发的动力;要完善碳排放罚款等制度,发挥经济负激励的作用,驱动企业迈向绿色建筑的开发。

4.2 有效市场维度:建立健全建筑领域“碳交易”体系

绿色建筑具有负外部性,在“双碳”目标下要驱动绿色建筑的长效发展和扩大推广,不仅要依靠政府调控这只有形的手,还要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则是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建筑企业碳交易实施能力建设。建筑企业是建筑市场的主体,是绿色建筑的供应方,其生产活动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我国碳减排道路任重而道远,“双碳”目标是我国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已经上升到我国新时期的战略高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是必然选择,也是唯一选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改变以往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方式,主动寻求节能减排的路径,提高碳交易实施能力,以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1)建筑企业应该转变传统观念,深刻认识“双碳”目标下碳减排能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尽快建立企业碳管理机制,精准掌握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的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碳排放量大的关键环节,精准制定本企业的碳减排路径。

(3)应加强构建绿色建筑发展管理体系,提高建筑碳减排能力。企业要积极对接国家及地方节能减排目标,深刻理解本地区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明确自身碳排放配额值,并制定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措施,真正将绿色建筑落到实处。

4.3 有活力社会维度:加快形成建筑领域“碳普惠”机制

公众是社会的主体,是绿色建筑的潜在消费者,在供需关系中属于需求方。旺盛的需求是拉动供应方生产的根本驱动力,因此,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不仅要依靠有为政府提供的政策制度保障和建筑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还需要调动消费者绿色低碳消费行为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形成绿色消费方式,提高绿色建筑的购买活力。因此,应该加快形成建筑领域“碳普惠”机制,利用碳普惠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行为[5]。

(1)要积极营造绿色建筑氛围,提升消费者绿色低碳意识。充分利用媒体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健康舒适的特点,并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

(2)社会公众日常生活中的各类行为均能低碳化,十分多样化,因此要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碳普惠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公众的低碳行为有标可依且能够量化核算,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3)还应积极构建建筑领域碳普惠标准评价体系,并把绿色建筑消费行为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对公众的低碳行为进行量化评价,实现建筑碳减排行为的价值转换,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绿色建筑是我国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亟需解决建筑领域碳减排制度不够完善、企业拓展绿色建筑市场的动力不足、绿色建筑消费活力不够等问题。笔者认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双碳”目标下的绿色建筑发展是一项协同性工程,涉及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需要各个主体之间深度融合、互补、协同与联动,既需要政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又需要有效发挥市场作用,提高企业开发积极性;还需要社会中的消费活力为绿色建筑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在这个过程中,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以及有活力社会等多元主体的深度融合和合作,可以形成巨大合力共同驱动绿色建筑长效发展,为完成我国碳减排任务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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