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iteSpace的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热点与趋势分析

2024-01-27 11:58陈文泰张林杰
现代信息科技 2023年24期
关键词:跨境流动数字

陈文泰 张林杰

摘  要:跨境数据流动是数字化背景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文章以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收录的746篇文章为研究对象,运用信息可视化软件CiteSpace从基本现状、发展流变、研究热点三个角度开展跨境数据流动的热点与趋势分析。研究发现,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增长趋势明显,研究力量之间呈现地区性的聚合趋势,研究热点逐渐聚焦跨境数据流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数据治理问题。

关键词: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数字经济;CiteSpace可视化分析

中图分类号:TP3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706(2023)24-0100-08

Analysis of Research Hotspots and Trend on Cross-border Data Flow Based on CiteSpace

CHEN Wentai, ZHANG Linjie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 China)

Abstract: Cross-border data flow is an important engine for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digital context, and also a key lever for building new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advantages. This paper takes 746 papers included in CNKI databas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uses information visualization software CiteSpace to analyze the hotspots and trends of cross-border data flow from three perspectives: basic status,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and research hotspots.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the growth trend of cross-border data flow in China is obvious, and there is a regional aggregation trend among research forces. Research hotspots are gradually focusing on the economic benefits and data governance issues brought by cross-border data flow.

Keywords: cross-border data flow; data security; digital economy; CiteSpace visual analytics

0  引  言

数据作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基础性生产资料之一,在配置国家要素资源、助推国家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中起到关键作用。1980年,“跨境数据流动”首次被提出,此后40余年内,依托全球信息化浪潮和新型计算通信技术,数据已成为我国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基础性生产资料之一。党的二十大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针对数据治理的20条政策举措,数据成为国家发展的新优势,数据基础建设及其治理事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在《规划》中提出,数字中国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在国际局势和自身发展的双重作用下,数据不但是传统经济转型的重要改革点,同样是搭建现代化治理框架的重要帮手。在数据发展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国内不少学者注意到数据建设虽然为经济的转型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但对我国数据主权与安全所带来的威胁也不容忽视。

本文通过梳理CNKI中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已有成果发现,多数跨境数据流动的文献进行分析时采用文本分析、文献搜集与整理的方式进行研究,从跨境数据流动的整体视角进行数据可视化与发展进程文献的较少。基于此,本文运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通过对1998—2022年国内“跨境数据流动”有关成果进行量化分析,能全面阐释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研究的理论演进与学科图景,为网络空间治理等研究提供可行性参考与智力支撑。

1  数据采集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文以中国知网(CNKI)数据为检索来源,以“跨境数据流动”为主题词进行搜索。结果显示,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文章最早发表于1998年,据此将数据采集限定为1998年至2022年之间的学术文献。在剔除会议辑刊、新闻采访、学位论文等不具有可视化分析价值的文献之后,共得有效文献746篇。同时,为了数据检索与内容呈现的精确性及可视化,所有文献样本均Refworks格式导出,并于CiteSpace进行二次数据转化和降重。

1.2  方法介绍

本研究运用量化软件CiteSpace 6.1为文献数据量化的研究工具,通过对于CNKI中有关“跨境数据流動”主题相关内容的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绘制出相关图谱。在研究过程中,在设定时间范围内,将时间切片设定为1年。并且本文将按照“基本现状”“发展流变”“研究热点”分析的研究思路对CNKI文献中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情况进行文献计量与可视化分析。通过CiteSpace中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数据演变,制作文献年分布、发文作者、机构状况、关键词共现、关键词聚类、研究热点等图谱,以期能够清晰地探究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基本情况和最新动态。

2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基本现状

2.1  文献年分布趋势分析

文献年发文量的统计可以清晰地观察出不同时间段对于跨境数据流动有关研究重视的侧重点,利用发文量中的文献年度分布中能够推断出近年来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变化趋势。

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起源于1998年,其研究过程中有两个较为明显的转折点,即2014年和2019年,如图1所示。具体来看,1998—2014年之间发文量较少,其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自2014年起,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有了初步进展,折线变化呈现小幅度波浪上升的态势。2019年跨境数据流动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发文数量加速增加,并在2021年达到突破性的增速,为128.57%。此后,2022年发文量达到峰值231篇,占样本数量30.97%。整体而言,发文量由不足10篇至231篇,可见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由冷门研究话题逐渐转为学界的研究焦点。未来较长时间内,跨境数据流动发文量将保持持续增长,其研究也将进入更深层次的阶段。

2.2  发文作者分析

发文作者是跨境数据流动研究领域的重要贡献力量,通过对核心作者的共现可视化图谱分析,可以直观地探析出在某学科领域之间作者相互合作的强度及紧密关系。根据普莱斯定律,核心作者发文量最终计算结果为2.8,即中文核心作者最低发文量为3篇,共计30人,如表1所示,这些核心作者累计发文量为135篇,其奠定了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基础,占总发文量的18.1%,但低于全部发文量的50%,核心作者群尚未形成。

本文通过CiteSpace对所选取文献作者进行可视化的结果分析,得出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作者共现网络分析图谱,如图2所示。经整理发现,在作者共现网络图谱中,N = 275,E = 124,Density = 0.003 3。由此可见,各作者之间的网络密度為0.003 3,这说明学者间联系并不紧密。整体来看,核心作者共现图谱中呈现整体分散、部分集中的态势。我国涉及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核心学者较多,但核心作者之间联系较少。部分联系紧密的学者之间大多属于同一高校或是同一地区,缺乏规模性和合作化的研究。

图2  1998—2022年跨境数据流动核心作者合作网络图谱

2.3  研究机构分析

对研究机构及其合作情况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跨境数据流动在我国的研究机构的地区分布状况及国家倾向性情况,从而反映本研究领域内核心机构进行研究的基本状态。在CiteSpace的运算结果下,研究机构合作网络图谱如图3所示。图谱中节点越多,表示研究机构之间合作频次越多。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国际交流中心等机构为代表的研究机构群连线次数最多,这也代表了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该研究机构群影响较大。同时,经整理发现,图中的Density即网络密度为0.003 6,这也印证了各机构之间的合作总体比较少,并且并不紧密。

研究机构发文量地区分布状况具体如表2所示,结合中的研究机构合作网络图谱可见,研究机构中以高校居多。再者研究机构所在地占比最大的两个城市为北京和上海,这两个地区之所以发文量比较多,其原因在于所处地区经济在全国经济中位于前列,对于数据和算法投入的科研力量较多,从为机构研究跨境数据流动提供了契机,在此情形下产出相对其他地区而言较高。

3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发展流变

CiteSpace对于时间线索的可视化分析不但呈现了不同时段学者们所研究重要内容,也从历史跨度上演绎了不同时间段研究的动态流变和研究强度。通过CiteSpace的Timeline功能和Burstness功能制作的跨境数据流动的时间线图谱和关键词突现图谱,具体如图4和图5所示。据此结合历史纬度和重点突现角度将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流变归结为三个阶段。

3.1  起步与探索阶段

第一阶段(1998—2014年),相关研究比较少,这一阶段是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探索与破界阶段。学者们在此阶段相关研究已将数据及其保护作为跨境数据流动的重要内容,研究主题词开展以资金和征信流动为主。程卫东率先提出跨境数据流动对国家主权的影响,应当用明确的信息政策来防止TDF对国家主权的影响[1]。丁慧强指出征信数据的跨境流动意义重大,但需要加强监管,使之合法有序[2]。石月指出在网络时代,跨境数据流动制度的设计要兼顾保护个人权利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同时又促进信息的自由流动,我国缺乏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3]。祁红等学者指出征信跨境数据流动在促进信息共享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主权国家的经济安全、个人隐私造成一定的挑战[4]。张天顶等学者提出跨境资本流量正在迅速增加,宏观经济管理变得更加复杂,从政策制定的视角来看,存在充分的依据需要各国政府对国际资本流动进行适当的监管[5]。

起步之初,征信数据、金融资本的流动使不少学者意识到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的重要性,虽然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并不成熟,但此阶段的研究为日后跨境数据流动的深入探索奠定了基础。此时我国不少学者除了意识到跨境数据流动会带来的红利之外,对其流动和发展主张以防御为主,因而他们认为我国需要明确的数据立法来完善和保护其对个人和国家可能造成的威胁。

3.2  初步发展与完善阶段

第二阶段(2015—2018年),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研究在各学科领域关注度逐渐升高,其议题的关注重心不再局限于经济层面。这一阶段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进入了初步发展阶段,关注的层面不仅有对国内数据安全的考量,也有从国际层面的立法中进行探析与学习,数据安全、国际规制、发展趋势是这一阶段的关键词突现。弓永钦指出我国出于信息安全、政治稳定以及保护国内数字产业的考虑,对国外网站和数字服务提供商设置了较高壁垒,没有独立的数据保护机构,在便利性和灵活性方面与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通信公约》仍然存在一定差距[6]。王健认为在全球普惠贸易来临之际,我国应当设定免税额度,税制应简化透明,监管方面要统一,同时吸收跨境电商一些试点城市的经验和数据,建立跨境电商围绕普惠贸易这样的发展趋势来创建新的贸易监管的方式[7]。李杨认为在应对数字规制时,中国可以“以攻为守”,创造有利于自身的贸易规则和环境“去芜存菁”,合理利用和对接“美式模板”中的部分规则[8]。李海英等学者认为减少数据本地化规则,进行跨境数据流动合理限制,是未来国际多、双边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9]。刘晓春等学者指出数据的跨境流动问题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企业在应对中应以各国法律为准则,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并且以本土化进行企业业务调整[10]。张茉楠指出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贸易规则来规范数字贸易,中国需要在保护数据安全与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方面寻求平衡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统一、一致的全球贸易规则框架[11]。

这一时期对于国内学者数据安全的重视上了新的台阶,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在完善相关政策与法律措施时,应当尝试与国际视野接轨,主动学习与制定顺应全球化发展的法律政策。在应对数据浪潮时除了原有的防御,也应当向全球发展方向靠拢,用更加开放和柔和的政策为数据流动提供更好的路径选择。

3.3  全面发展与多元化阶段

第三阶段(2019—2022年),该阶段跨境数据流动研究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数据已成为新秩序竞争博弈的焦点,世界各国意识逐渐到数据这一新型的战略性资产的影响力。跨境电商、长臂管辖、制度构建是这一阶段的关键词突现。在这一时期,由于全球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跨境电商能够代替传统的电商形式,通过数据实现全球化信息共享与交易。因此跨境数据流动所拥有的巨大潜力促使国内学者其发展趋势产生关注,同时国际层面各政府对其规则的制定也更加重视。冉从敬指出基于中国个人跨境数据流动的现状,我国应当将综合性与特殊性立法立规相结合,中央监管审查与地方、行业辅助治理并行,完善“事前—中—后”全链规制手段以及加强国际对话[12]。许多奇指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本就一体两面、密不可分,针对跨境数据流动中的诸多新问题,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的路径依赖使之成为解决各国之间数据治理差异化诉求的首选[13]。许可则指出美国希望通过长臂辖治,也就是国内规则影响跨境数据流动流美国倡导数据自由流动[14]。熊鸿儒指出美国采取战略进攻模式,加紧构筑所谓“数据同盟体系”,欧盟则采取防守反击模式,筑起“制度高墙”以谋求引领国际规则[15]。于洋指出美国等发达国家仍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数据流动对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各国逐步建立、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的内部规则,特别是以中國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主动参与国际数据流动议题的构建和自身的数据流动法律的完善和管理[16]。

此阶段,诸多学者认为跨境数据及其在信息、经济等领域的应用将成为未来国家之间博弈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以美国为首的超级大国希望通过独裁来制定世界从属于美国的全球准则,而欧盟则始终保有内外有别的保守政策。在纵观国内外局势的情况下,不少学者提出我国在主动参与国际构建的同时,应当走多元化治理的发展之路。

4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热点分析

关键词是学者们所关注内容的高度凝练,对于总结研究领域的热点内容和判断其所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在CiteSpace的运算帮助下,以关键词为基础的可视化共现和聚类分析能够反映研究热点内容之间的关联强度和更迭状况,对热点纬度的解析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4.1  关键词共现

共现分析是对研究领域共同现象的定量研读,运用CiteSpace对核心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与可视化是显现某领域重要关键词之间关系强弱的重要手段。在此运算结果的帮助下,对存在强关系的关键词进行的联结和量化,能够以科学的方式反映研究领域学者所关注的重要热点和研究走向。

通过借助CiteSpace 6.1版本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关键词分析,获得关键词共现图谱和主要关键词图表,如图6和表3所示。图6中,N = 327,E = 453,即关键词共现网络形成了327条节点和453条联线。在共现图谱中,节点越大,表示关键词出现的频次越多[17]。根据CiteSpace的共现分析中将前十位关键词按照顺序进行排列,其中,数字贸易、数字经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数据主权、数据治理在共现网络中节点较大,其关键词使用频次分别达到了126、86、79、65、48、42。而涉及频次最大的数字贸易属于数字经济的范畴,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数据主权则可划分至数据治理的范畴。通过主要关键词的共现解读,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热点可归纳为两大板块: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

4.2  关键词聚类

关键词聚类图谱是通过CiteSpace将具有相似特征的关键词经过科学的分类,从而呈现的主题相对一致的可视化图表。对于可视化的关键词聚类解读能够较为清晰的探究某领域主要研究热点的分类情况,从而凝聚出主要热点主题。

通过借助CiteSpace中的LLR(聚类算法对数似然法)功能,可以得出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聚类图谱,如图7和表4所示。如图7可见,根据算法归纳出10个比较明显的聚类主题,其中Q(模块聚类值)=

0.727 6,S(聚类平均轮廓值)= 0.809 6。而一般情况下认为Q>0.3为聚类结构显著、S>0.7为聚类可信[18]。对比本文运算结果,本文所得图谱是具有代表性和科学性的,所展现的聚类情况能够展现该领域的热点概况。

CiteSpace所借助的LLR算法是在对数似然率的帮助下运算出的聚类主题词的可信度情况,对数似然率越大表示由聚类所产生的主题词越具有代表性。如所示,在对数似然率最高的前10个聚类中,对数似然率最高10个关键词分别为数字贸易59.25、数据流动49.34、数字经济45.67、数据安全45.78、数据主权38.13、数据22.62、欧盟21.25、网络安全19.39、保护条例18.01、数据传输11.43。从对数似然率及关键词聚类中,数字经济和贸易是跨境流动研究的重要主题,近年来仍有持续保持热度的趋势。欧盟、保护条例等关键词的对数似然率较高来源于2013年欧盟发布的《欧盟网络安全战略》(EU Cybersecurity Strategy),2013—2019年,欧盟为了应对全球数字化和维护成员国网络安全权益,通过三大立法的实施来稳固其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领导权和争占数字空间高地[19]。2016年欧盟颁布了《网络与信息安全(NIS)指令》,2018年和2019年分别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及欧盟《网络安全法案》(EU Cybersecurity Act),此类政策的颁布不仅是欧盟在应对数字实践中的反思与修正,其系列法案对我国数字实践与网络安全也有可取鉴之处,因而引发国内不少学者对欧盟政策的关注。2019年后,随着我国数据法案及国外不少组织对于条例的更新,欧盟、保护条例的研究逐渐趋冷,该领域研究学者逐渐转向全球和多元化视角。另外,数字安全、数字主权、数字保护等关键词对数似然率较高来自近年来全球数据技术及数据自由流动的倡导,国内愈来愈多的学者意识到数字流动所带来的危机。

4.3  热点纬度解析

数据自由流动在为经济全球化源源不断地输入动力的同时,其作为新型基础资源的数据流动已经对我国造成显著影响。诚然,我国虽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我国作为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倡导者及受益者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扎实且迅速,已孕育出不少可观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关键词进行共现分析和聚类分析将跨境数据流动的热点归结为以下两个纬度。

4.3.1  经济价值

经济层面上跨境数据流动推动了全球化发展并为中国带来了发展机遇,跨境数据流动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是不可否认的,世界经济中數据愈发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从跨境数据流动研究初期至今,我国学者对于跨境数据流动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始终予以关注。黄鹏指出随着各国数字经济化及数字贸易的出现,数据的内涵和外延出现了极大的扩展,数据要素的跨境流动和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世界经济运行机制中全球数据价值链成为球化收益增加的新维度[20]。孙方江指出信息和技术革命催生了全新形态的经济活动,传统经济产业向数字化转型,新兴信息产业规模快速扩张,数字经济正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形态,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经济增长是促进流动的主观因素[21]。赵骏指出数字经济提高了生产效率,培育了新兴经济增长点和广阔市场,同时也是促进包容性增长、可持续增长的重要载体,对全球经济转型和共赢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牵引作用[22]。

跨境数据流动所诞生的数字贸易和经济是全球化视角下跨境数据流动的主要应因,国内学者对于跨境数据流动所带来的经济价值给予了极大的肯定。目前,在信息社会全球浪潮的大背景下,以数据流动为基础的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等数据新兴发展产业对我国在数字经济中走向前列打好了稳固的基础,中国实施切实的政策如将数据上升到国家级新兴战略产业来肯定其经济价值也表明了未来跨境数据的流动对经济的发展仍是重要的驱动力之一。

4.3.2  数据治理

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治理,我国在发展过程中积极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积极开展国际对话和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目前我国在数据流动方面提出的法律很多已接近于国际接轨,2016年通过WTO散发了电子商务谈判的首轮提案,强调了跨境数据流动中安全性的首要重要地位。2020年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中阿数据安全倡议》等都明确表示了中国态度和主张,中国是在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开展隐私流动的问题。二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丁晓东提出,应当将数据安全作为,应将数据安全主权作为跨境数据流动的法理基础[23]。易永豪学者指出,从2014年我国颁布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到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我国的数据治理从初期的模仿到如今已趋渐完善,但是我国仍处于互联网治理的初级阶段,现行的法律仍然存在不合理、不适宜之处[24]。赵骏等人认为此后我国可以通过多元主体的建构来保障个人隐私权[25]。刘绍新则指出明确开放有序的理念和推动立法是未来发展的良策[26]。

跨境数据流动的治理当中我国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关注跨境数据中所带来的问题。虽然在以往的法律政策中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突出性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提供了大致路径,但我国仍然没有完整的关于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法律支撑,未来中国采取多元化主体的应对措施或许能为跨境数据流动治理方案的提供可行之策。

5  结  论

本文基于CiteSpace可视化软件进行分析,回顾了自1998年以来我国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成果,绘制了以“跨境数据流动”为主题的系列数据可视化图谱。探析了跨境数据流动研究的整体状况,得出如下结论:从研究起源上看,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初步发展于2014年,在2014年之前以前年均发文量不足10篇,该领域研究较少。2014年和2019年是该领域发展的两个重要节点,特别是在2019年之后,我国对于数据的掌握和相关法律的建立已初步成熟,在此发文量迅速增加,之后更有持续增长的趋势。从研究现状来看,我国在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法律的同时也在不断地紧跟国际的步伐,通过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和主动融入数字全球化来不断地调整中国特色式治理路径。但与此同时,其研究者和研究力量仍以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为主,作者间合作较少,研究力量缺乏均衡性。再者从脉络演进来看,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发展历时三个时期,学界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研究视角已从保守的维护数据安全转向安全与治理并重的纬度。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虽然起步没有欧美等发达国家早,然而有关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对于未来的研究方向可以从以下角度出发:

1)研究模式和视角有待调整。纵观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研究成果,以文本研究、对比探讨的居多,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和量化分析,因此以量化、科学演练的方式进行研究不失为另外一种研究路径的拓展方式。此外,在跨境数据分析时,除了聚焦经济价值的提升及国内外治理比较、法律规制等研究视角之外,尝试加入人才、机制创新、数据技术投入等角度或许可以更好地推动跨境数据研究的全面化发展。

2)研究领域内增加合作和研究力量均衡化。研究领域内部的交流与合作是推动跨境数据流动流动研究深入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在日后的研究中,研究力量在聚焦于高发达地区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的方式来扶持非发达地区的研究进程。再者,学者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当尝试主动打破地区、学科的壁垒,以开放性的态度来开展协同创新。

3)跨境数据流动的治理问题有待深入挖掘。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式为中国式现代化数据治理提供可行性方案日后仍然适用。在进行探究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过程中,美欧等一些发达国家发展和起步均早于我国,对于其法律和协议中的一些规定有合理与可行之处,也可以将其以本土化的方式进行合理剖析与研究。以此方式能够助推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框架不断完善,相关治理也能更加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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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文泰(1990—),男,汉族,江苏南京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国际传播、网络空间治理;张林杰(1998—),女,汉族,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传播、数字治理。

收稿日期:2023-05-10

基金项目:202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23YJC860003);2022年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YJSJG2022XJ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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