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韧性:机制与实证*

2024-01-29 17:17陈清萍
江淮论坛 2023年6期
关键词:韧性跨境贸易

陈清萍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研究所,合肥 230051)

一、引 言

出口韧性是指经济体出口抵御外部冲击、从危机中恢复并进行重组更新的能力[1],包括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两大维度,前者指遭受冲击时出口抵抗风险、免于下降的能力,后者指冲击之后出口重新调整、更新并保持稳定增长的能力。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民族主义不断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局部激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世界贸易环境急剧恶化,对我国出口增长带来严峻挑战。 针对我国对外贸易出现的新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为我国出口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数字贸易的重要构成部分,跨境电商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贸易规模和渗透率不断提升,目前已经成长为我国最大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驱动着我国竞争新优势形成[2]。在此背景下,亟须研究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影响作用,从贸易数字化视角寻找破解我国出口难题的应对之策。

相对于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天然地面临各种外生冲击,包括外部需求下降、贸易壁垒、汇率变动、政策不确定性及经济风险[3]等。在遭遇这些外部风险时,我国对外贸易一直存在风险抵御能力不足、重组更新能力弱的突出问题,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大进大出”的贸易增长模式让贸易企业获益少、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创新激励缺失,造成我国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低下、长期受西方发达国家牵制的被动局面,严重制约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韧性增长。 在数字贸易发展如火如荼的当下,跨境电商为破解我国出口困境提供了新的选择,贸易政策的福利效应分析也要将跨境电商政策纳入出口韧性的研究框架,思考如何通过跨境电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以保障我国出口韧性的持续增强,为数字贸易强国和贸易政策调整提供理论支撑。

跨境电商通过改变交易方式,缩短贸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提升贸易效率,丰富贸易内容,延长贸易半径[4],推动着贸易形态和贸易功能的动态升级。与传统贸易业态相比,跨境电商不仅具有低货值、高频次、多品类的业态优势,还凭借数字技术充分挖掘数据价值, 实现供需两端的双向互动,拓展进出口贸易渠道,升级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供应链体系。 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两大维度——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是本文关注的重点问题。

与本文相关的文献主要包括两类:一类关于跨境电商的出口福利效应,另一类关于出口韧性的测度方法和影响因素。在跨境电商出口福利效应研究中,学者们大多立足于微观企业,讨论跨境电商对贸易成本、贸易规模、经济效率、企业收入、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影响,发现跨境电商不仅能够提高交易匹配效率[5-6],降低出口门槛[7],减少贸易成本[8-9],强化个性化小众产品的规模经济[10],促进我国出口增长[11-14],而且能够倒逼企业淘汰利润率偏低的非核心产品、专注于利润率更高的核心产品,提升企业的出口产品转换率和内部资源配置效率[15]。

出口韧性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出口韧性的测度和影响因素展开。 关于出口韧性的测度,有学者使用出口规模简单指代出口韧性,还有学者采用滤波法将出口规模拆分为出口波动与出口趋势项,并以两者之比指代出口韧性[16],另一些学者采用出口额(或出口增速)相对于危机冲击时的偏离度或者出口恢复速度测算出口韧性[17-18]。 关于出口韧性影响因素的研究,理论界存在一些争议,比如在讨论多元化作为出口韧性的影响因素时发现同时存在两个相反的作用,一方面通过互补性、 分散风险和加快动态调整提升出口韧性,另一方面又通过增加需求冲击来源、抑制出口产品质量降低出口韧性。[19-20]此外,数字化水平、全球价值链嵌入程度和区域贸易协定有助于提升企业出口韧性。[21-24]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分别针对跨境电商与出口韧性展开了研究,提出了深刻的见解,但是仍存在可拓展的空间:一方面,理论界主要关注跨境电商对出口的成本效益分析, 尚未触及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影响作用, 也没有深入剖析跨境电商提升出口韧性的具体作用机制; 另一方面, 出口韧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为定性分析,定量研究较为少见,没有对出口韧性的内涵进行深入剖析, 对出口韧性的测度及影响因素尚有争议, 需要进一步充实与发展。 基于此, 本文将出口韧性拆分为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两大维度, 不仅有助于丰富出口韧性的内涵, 而且为描绘我国出口韧性的整体概况以及跨行业比较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此外, 本文重点研究跨境电商对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 拓展了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框架, 同时从跨境电商角度为增强我国出口韧性提供新的思路方法。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跨境电商与风险抵御能力

跨境电商降低双边贸易成本, 拓展贸易边界,延长贸易半径,弱化外生冲击的负面影响,从出口市场多元化角度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跨境电商通过产品展示、 惩罚机制和新技术新手段为企业节约信息成本。 产品展示提供相对完整的商品图片、文字和视频等信息,方便购买方全天候查阅与比较, 降低买卖双方沟通成本,提高交易匹配效率。[25]同时,跨境电商通过用户评分评价、复购率披露、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售后退换货运费保险等方式, 建设网络空间的惩罚机制, 提高销售方提供虚假信息的机会成本和道德风险,明晰售前售中售后权利责任。此外,跨境电商还集成了人工智能、云计算、机器翻译、虚拟现实、区块链、3D 打印等技术功能,帮助不同语言、不同文化、不同地域的交易双方顺畅交流沟通,减少因语言、文化、习惯等因素导致的信息摩擦。[26]

跨境电商通过销售模式变革和服务标准化降低企业营销成本。 跨境电商通过将“销售方寻找购买方”的传统销售模式迭代至“销售方购买方面对面”的在线销售模式,将单边市场升级为双边市场(1),去除分销门店、采购中心等国内外实体营销机构,大大缩减企业的营销支出。 短期来看,跨境电商不仅方便了交易双方、卖方之间以及买家之间的沟通交流, 而且通过大型搜索引擎网站、 平台内部的搜索功能以及各类推文的推介和链接分享, 将用户快速引导至所需产品的页面, 同时通过机器学习和用户画像等算法进行精准推送,提高用户与商品的匹配效率,为企业节约营销成本;长期来看,跨境电商的发展有利于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线上分包, 推动了信息披露、流程外包、物流仓储、产品设计等服务环节的标准化,为营销成本持续稳定下降打下坚实基础。

跨境电商还通过减少贸易环节、优化贸易流程和扩大消费规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跨境电商采用生产商直发购买方的方式,不仅压缩了贸易中间环节,节约物流中转的时间、费用与成本,而且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和制度创新优化了贸易流程, 为不同类型的商品匹配适宜的运输方式,降低货损货差,提高物流仓储效率。 线上平台还通过会员注册、年卡销售、积分返点等多种方式集合庞大的购买群体,增加潜在购买方数量,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壮大,帮助为之服务的物流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摊薄物流成本。

基于跨境电商通过降低双边贸易成本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提出:

H1:跨境电商通过出口市场多元化提升经济体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跨境电商与重组更新能力

出口韧性的增强较大程度上依赖于重组更新能力的提升。 跨境电商通过推动市场竞争倒逼出口结构升级,也通过丰富进口投入品来源渠道优化供应链,提高经济体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

1.出口结构升级机制

跨境电商通过扩大市场主体规模推动市场竞争。 跨境电商降低了外贸业务的准入门槛,使小微企业无需借助大型外贸企业,自身即可直接从事外贸业务, 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贸易参与度。跨境电商通过线上贸易缩短了买卖双方之间的时空距离,弱化了区位劣势的负面影响,使不沿海不沿边的内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直接参与对外贸易。 跨境电商还激励了制度创新,一些经济体采用小额贸易免征关税的做法,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将全球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让世界各国的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扩大潜在贸易市场规模,大幅度提升区域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产品之间的竞争程度。

市场竞争将带来生产制造领域更为细化的国际分工,推动出口结构升级。 一方面跨境电商引入的激励竞争加速了优胜劣汰过程,低效率企业退出市场,胜出的高效率企业更加聚焦于自身核心竞争力,淘汰劣势产品,主攻优势产品,围绕重点领域进行更多的研发创新和品牌建设,推动出口结构升级;另一方面,跨境电商大幅度压缩生产周期,减少商品库存,缓解融资约束,增加企业收入水平,提高工业互联网在生产制造领域的推广, 加快柔性生产和智能制造的应用普及,加速出口结构动态调整。

基于跨境电商通过推动市场竞争带来出口结构升级效应,提出:

H2a: 跨境电商通过出口结构升级提升经济体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

2.供应链优化机制

跨境电商通过贸易数字化,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优化了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从生产制造角度看,跨境电商大幅度缓解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生产企业可以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广泛搜索、一一甄别、分类遴选,降低对个别供应商的依赖程度,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制造特征挑选出高度匹配的原材料、生产要素、中间投入品、资本品和服务等,在全球范围锚定信誉更好、质量更高、服务更优、供给更稳定的供应商,同时通过对商品状态、库存、信息等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精准地调整生产流程或要素,提升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程度,优化供应链水平。

从外贸服务创新角度看,跨境电商的规模化发展加速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保税维修、新型易货贸易等新业态的崛起,外贸模式的创新为我国供应链优化提供了更多柔性供给与弹性生产的可能, 有助于生产企业围绕行业、产品、市场、模式、业态、制度创新等深入挖掘潜力。 进一步地,跨境电商让本国企业能够借助外国优势平台企业, 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充分利用复杂交叉的国际贸易网络,提高国际化网络化整合水平,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地优化供应链。

基于跨境电商通过生产制造和外贸服务创新实现供应链优化,提出:

H2b: 跨境电商通过供应链优化提升经济体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

三、模型、变量及数据

(一)模型构建

2012 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鼓励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文件,并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城市改革,同时实行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的创新。 基于上述跨境电商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在贸易引力模型的框架下检验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影响效应:

其中,k表示行业,t表示年份。 被解释变量exv_res为行业出口韧性,CBECk是表示跨境电商行业的虚拟变量, 涉及的HS4 行业取值为1,dTt表示跨境电商政策实施的时间虚拟变量,交乘项CBECk*dTt为差分变量, 其系数刻画了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出口韧性在政策实施前后的平均差异,反映跨境电商冲击对行业出口韧性的影响效应。X为影响行业出口韧性的其他控制变量,具体包括贸易伙伴国的GDP:用ln(gdp)表示;互联网渗透率: 采用指标互联网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用internet_ratio表示;固定电话接入率:采用指标每百人使用固定电话的人数, 用phone_ratio表示;对外贸易的GDP 占比:用trade_ratio表示;对外直接投资的GDP 占比:用ofdi_ratio表示;外商直接投资的GDP 占比:用ifdi_ratio表示;我国与贸易伙伴国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用fta表示;是否同为WTO 成员国:用wto表示。 λmt为HS2-年份固定效应,λkj为HS4-国家固定效应,λjt为国家-年份固定效应,εkt为随机干扰项,所有回归都选取HS4 层面的稳健标准误。

(二)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为我国HS4 位数行业的出口韧性,本文将其拆分为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两个维度分别度量。 由于实践中人们不能确切地了解各行业具体何时遭遇哪些冲击,所以借鉴Martin(2012)、贺灿飞和陈韬(2019)以及刘慧和綦建红(2021)等人的思想,采用行业出口相对于2008 年危机冲击下出口的偏离度指代风险抵御能力(risk resistance capability),用risk_res表示,采用行业出口增速相对于世界各国的出口平均增速的偏离度指代重组更新能力 (re-orientaion renewal capability),用reo_ren表示,分别如公式(2)-(3)所示。 在稳健性检验和机制检验中,本文也使用公式(4)-(5)分别测算我国出口韧性的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

其中,exp为出口额,exp_gr为出口增长率,c代表中国,j代表贸易伙伴国,k代表HS4 行业,m代表HS2 行业,t代表年份,w代表世界。 上述度量方法通过行业自身的纵向比较、我国行业与世界平均水平之间以及我国各行业之间的横向比较,较为全面地度量了我国行业出口韧性。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如表1 所示。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核心解释变量CBECk*dTt为实验组的识别变量与政策实施时间虚拟变量的交叉项。其中,dTt表示跨境电商政策实施的时间虚拟变量,参考马述忠和房超(2021)的做法,选择2012 年作为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2012 年及其之后的年份,变量取1,否则取0。CBECk是表示识别跨境电商行业的虚拟变量, 本文沿用经典文献的主流做法,根据2016 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列示的商品目录构建出跨境电商行业, 凡涉及的HS4 行业均视为跨境电商行业,CBEC取值为1; 这些行业所在的HS2 行业项下的其他HS4 行业视为非跨境电商行业,CBEC取值为0。

2016—2022 年, 我国共发布了五个版本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通过梳理该清单发现, 跨境电商商品主要分布在纺织服饰制鞋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娱乐用品制品业,其所涉及的HS6 产品数量分别为270 种、259种、97 种和96 种,合计占比达71.45%。 从商品类型来看,跨境电商商品中消费品、中间投入品和资本品分别为719 种、295 种和62 种, 分别占比66.82%、27.42%和5.76%。 上述分析显示,跨境电商商品以消费品为主, 且大多为纺织服饰、 食品饮料、 化妆品及文教工美体育娱乐用品, 与跨境电商发端于消费领域的现实情况相吻合。

(三)数据说明

本文的贸易数据来源于法国国际展望与信息研究中心(CEPII)的BACI 数据库(2010—2021年), 该数据库包括了全球各国之间所有HS6 分位产品的出口额和出口量,出口额数据已换算为FOB 价,即不包括运输过程中的运费、保险费,可剔除因外贸服务价格变动引起的偏误;控制变量中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数据来自CEPII 的引力数据库以及世界银行WDI 数据库,自由贸易协定数据来自于商务部网站。

此外, 本文选取了我国对99 个贸易伙伴国的出口数据加以研究,样本期内我国对其出口占我国总出口的98%,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同时,为了减少小额出口带来的估计偏误,去掉了年度出口小于1000 美元的观测值。

四、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一)基准检验

本文分别以risk_res和reo_ren为因变量,使用stata15 对模型(1)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第(1)(3)列加入了控制变量、HS2-年份固定效应以及HS4-国家固定效应,第(2)(4)列加入了HS2-年份固定效应、HS4-国家固定效应以及国家-年份固定效应, 且均将标准误聚类在HS4 行业层面。

表2 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提升效应检验

表2 显示,(1)(2)(3)列中跨境电商(CBEC*dT)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正向显著,(4)列中跨境电商(CBEC*dT)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正向显著,表明跨境电商提升了我国行业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 从经济显著性来看,跨境电商使我国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了7.0%~9.6%、重组更新能力提升了5.3%~6.2%,假设1、假设2a 和假设2b 得到初步验证。 该结论表明,实施了十多年的跨境电商政策起到了促进我国行业出口韧性提升的作用,但对重组更新能力的积极影响低于风险抵御能力,反映出危机冲击下我国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仍是短板弱项。

(二)假设检验

1.平行趋势检验

双重差分模型有效的必要条件是满足平行趋势假设。 本文的平行趋势假设要求,在跨境电商冲击发生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变化趋势均相同。 平行趋势检验的结果表明,2012 年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变化趋势没有显著差异,2012 年之后两组行业的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出现了分化,说明跨境电商促进了我国行业出口韧性的提升。 本文使用双重差分法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

2.安慰剂检验

为了保证基准回归的结论并非偶然因素导致,采取置换检验的方法进行安慰剂检验。 借鉴Topalova(2010)[27]、Liu 和Qiu(2016)[28]的研究思想,随机设定实验组和对照组,并对模型(1)进行检验。结果发现,交叉项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这说明, 基准回归的结果并非偶然性因素导致、跨境电商政策具有提升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效果。

3.内生性检验

为了消除实验组和对照组设定带来的估计偏误,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从观测样本分离出匹配样本以缓解可观测变量的系统差异,使实验组与对照组更具可比性,降低内生性问题对基准结论的影响。 具体地,本文使用行业进口以及差异产品、持续出口、耐用消费品、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等虚拟变量作为匹配指标,将跨境电商行业与其他行业进行1∶1 最近邻匹配, 随后保留满足共同支撑假设的样本,并采用模型(1)重新进行检验。结果显示,CBEC*dT几乎均显著为正,说明跨境电商行业设置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并不严重,基准结论依然成立。

4.溢出效应检验

按照陈诗一和马倩倩(2023)[29]的思路,若跨境电商政策不仅影响实验组,而且对对照组产生交互影响而违背稳定性假设,那么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政策评估就会产生估计偏误。 为缓解此类问题的干扰, 本文通过控制HS4 行业进入、退出出口市场的行为对估计结果的影响,采用平衡面板数据重新评估跨境电商政策对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影响。 回归结果显示,CBEC*dT回归系数的方向和统计显著性与前文结果仍然保持一致,进一步论证了基准结论的可靠性。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第一,更改跨境电商行业的识别方法, 将2016—2019 年跨境电商商品清单中涉及的HS4 行业设定为跨境电商行业;第二,参照魏悦羚和张洪胜(2022)[30],考虑直到2014 年8 月才将小额跨境电商B2C 交易全部纳入海关统计, 将2014 年视为跨境电商政策生效年份 (dT2在2014 年之后取值为1);第三, 将跨境电商商品种类(用CBEC_hs6num*dT表示)取代CBEC*dT作为关键自变量;第四,将样本期间更换为2007—2021 年;第五,将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测度方法更换为公式(4)和(5)。 上述检验结果依然支持本文的核心结论,说明跨境电商提升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的基本结论较为稳健。

五、作用机制分析

(一)多元化机制

为了检验跨境电商作用于风险抵御能力的出口市场多元化机制, 本文设置了行业层面的出口虚拟变量exp_dum, 若出口则取值为1,否则为0。进一步地,参照钱学锋和熊平(2010)[31],通过比较相邻两期的出口状态, 将出口关系的动态调整分为不同类别,并分别进行实证检验,以捕捉跨境电商通过 “HS4 行业-出口目的地市场”关系的动态变化对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带来的影响。 具体而言,若上一年出口、下一年不出口,exit取值为1, 表明退出出口市场;若相邻两年均出口,conti取值为1, 表明留在出口市场;若相邻两年均不出口,no取值为1,表明不进入出口市场;若上一年不出口、下一年出口,entry取值为1,表明进入出口市场。 前两种称为“老出口贸易关系”,后两种称为“新出口贸易关系”。

xtprobit 模型的检验结果显示(详见表3),跨境电商使我国行业的出口概率平均提升了0.340,即跨境电商有助于通过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机制提升出口风险抵御能力,验证了假设1,同时也为多元化有利于出口韧性提升提供新的佐证。 此外,对于“老出口贸易关系”,跨境电商使其退出出口市场的概率下降0.341, 使其继续留在出口市场的概率提高了0.284;对于“新出口贸易关系”, 跨境电商使其继续不出口的概率下降了0.297,新增出口的概率下降了0.306,两者大致相抵。 可见,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提升作用通过维护“老出口贸易关系”和开拓“新出口贸易关系”实现。 但是,“新出口贸易关系”开拓能力不强暗示着,一方面,我国大量跨境电商业务可能只是过去传统线下贸易的线上转化,导致对某些新市场的开发较为乏力; 另一方面,跨境电商这一贸易模式的单一创新较难产生广泛持续且源源不断的贸易创造效应。 因此,未来我国出口韧性的持续增强不仅需要贸易模式的创新,更需要生产方式的系统变革和制造效率的全面提升。

表3 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多元化机制检验

为了进一步核实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多元化机制,本文选取了作为我国新兴出口目的地市场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或地区,以risk_res和risk_res′为因变量分别进行实证检验,如表4 所示。 结果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促进作用显著为正,彰显跨境电商通过市场多元化机制提升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性。 该结论表明,跨境电商能够规避传统贸易环节的一些不确定性,抵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部分政治经济风险,促进我国与后者建立稳定双赢的贸易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应用前景。 与此同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近年来美欧等经济体对我国跨境电商领域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优势虎视眈眈,开始谋划设置新的贸易障碍和壁垒。 比如,2022 年美国某众议员曾提出“跨境电商进口800 美元以下的邮包免征关税”的规定,将“非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指向中国)排除在外;又如,欧盟2021年7 月生效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指令》取消“22 欧元以下邮包进口时免征增值税” 的政策,2023 年初又提出了一个取消“跨境电商进口150 欧元以下邮包免征关税”的提案。 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和国际贸易低迷的大背景下,其他国家或地区极有可能效仿, 这赋予了我国外贸工作新的任务,电子商务贸易规则、标准、制度等方面的跨国协调理应成为我国出口韧性增长工作的一个新的着力点。

表4 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多元化机制的进一步检验:“一带一路”样本

(二)专业化机制

本文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跨境电商影响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出口结构升级以及供应链优化两大作用机制,详见模型(6)-(7)。

在上述中介模型中,α′为直接效应,bβ 为间接效应,总效应为α′+bβ。 中介变量M有两类:一类为k 行业中出口和进口的HS6 分位产品种类,分别用ln(hs6num_exp)和ln(hs6num_imp)表示;另一类为k 行业中出口和进口的HS6 分位产品质量,分别用quality_exp和quality_imp表示。

1.出口结构升级机制

本文使用出口产品种类和出口产品质量的中介效应评估跨境电商的出口结构升级机制,如表5 所示。 结果显示,跨境电商使我国出口产品种类下降了1.6%、 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了0.005, 产品种类下降带来的负向间接效应占总效应的5.26%~5.57%, 产品质量提升的间接效应占总效应的1.71%~11.97%。 结合基准回归中关键自变量系数为正的结论判断, 产品质量提升为主要影响渠道,假设2a 得到验证。 换而言之, 我国跨境电商带来了显著的出口结构升级效应,且该效应主要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即跨境电商使一些企业或产品退出出口市场,出口产品多样化水平下降, 但它同时改善出口产品质量, 并且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积极影响明显占优于产品种类减少的消极影响, 因此总体上看跨境电商的出口结构升级机制提升了我国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 有益于增强我国出口韧性。

表5 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出口结构升级机制检验

该结论证明了市场竞争引起的多样化下降和产品质量提升是跨境电商影响我国行业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重要渠道,也为跨境电商重塑我国贸易竞争新优势提供了证据。 结合李小平等(2023)的发现,本文认为跨境电商带来的激烈市场竞争, 提高了企业间与企业内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将低效率企业淘汰出局,使高效率企业继续留在出口市场;另一方面迫使后者聚焦生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产品、抛弃竞争力较弱的非核心产品,并进行产品创新与品牌升级,进而带来强劲的出口重组更新能力。 在出口结构升级机制下,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由最为擅长和最有效率的企业生产,资源配置效应、专业化分工效应以及产品质量升级效应共同增强了我国出口的重组更新能力。

2.供应链优化机制

本文使用进口产品种类和进口产品质量的中介效应评估跨境电商的供应链优化机制,如表6 所示。结果显示,跨境电商使我国进口产品种类提高了2.3%,并且丰富的进口产品种类增强了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此外,跨境电商提高了我国进口产品质量,但是其系数太小,几乎接近于零,并且进口产品质量的提高无法显著提升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假设2b 仅得到部分的验证。该结论暗示着,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供应链优化机制主要依靠供应商数量的增多而非其信誉、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实现,因而对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作用有限。

表6 跨境电商提升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供应链优化机制检验

究其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第一,跨境电商商品清单覆盖范围有限,我国跨境电商虽然涉及401 个HS4 行业项下的1076 种HS6商品, 但只囊括1413 种HS8 商品、 占比仅为15.78%(3);第二,跨境电商单笔交易额较小,比如2022 年1 月某内陆省份跨境电商产业园B2B 和B2C 订单平均交易额分别仅为160 美元和12 美元;第三,我国跨境电商B2B 发展较为缓慢,限制了国内生产企业利用跨境电商优化供应链的能力。 在上述因素的叠加作用下,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进口增速有所放缓,2022 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口同比增速降至11.56%, 较2012 年下降了40 多个百分点。该结论启示我们,不仅要提高新地区、新主体、新商品采用跨境电商的积极性,更需要提升跨境电商进口贸易规模、质量、结构与稳定性, 以进一步激发跨境电商的供应链优化潜能。

六、结论与启示

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大,中国与西方国家贸易摩擦此起彼伏,俄乌、巴以冲突拉升农产品和石油价格, 国际贸易格局重塑,我国出口发展遭遇较大逆流,出口韧性成为重要的讨论主题。 与此同时,全球数字贸易方兴未艾,我国跨境电商展现强劲增长势头, 年均增长率保持30%以上, 跨境电商是否以及如何影响我国出口韧性,成为当前理论界亟须回答的问题,但是现有文献对跨境电商的出口福利效应研究仍主要集中于出口规模领域,尚未延伸至出口韧性分析。

有鉴于此,本文将出口韧性拆分为风险抵御能力和重组更新能力两大维度, 使用2010—2021 年我国对全球99 个国家或地区1002 个HS4 分位行业出口数据, 采用双重差分方法估计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韧性的提升效应, 厘清其增强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多元化机制和提升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专业化机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跨境电商使我国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了7.0%~9.6%、 重组更新能力提升了5.3%~6.2%,该结论在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内生性检验、溢出效应检验与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的提升作用通过维护 “老出口贸易关系”和开拓“新出口贸易关系”实现,突出地体现在跨境电商规避了部分政治经济风险,增强了我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或地区出口的风险抵御能力;(3)跨境电商对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的提升作用通过出口结构升级和供应链优化机制实现,目前前者是主要作用渠道,商品覆盖范围窄、单均交易规模小、B2B 发展滞后等问题限制了跨境电商供应链优化机制的充分实现。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具有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提高跨境电商参与度,增强我国出口韧性。 借力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化跨境电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跨境电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加快跨境电商新政复制推广速度,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口服务试点城市和产业园区的辐射范围,建立跨境电商联动创新区, 推动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融合互促,鼓励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跨境电商发展,招引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企业,引导我国出口企业优先使用归属出口目的地市场的平台企业,因地因时因产制宜赋予跨境电商产品更多海外元素,大力促进传统外贸企业的线上转型和国内电商企业“走出去”,将更多特色鲜明、标识性强、附加值高的本土产品通过跨境电商新业态输送到全球各国,促进我国出口韧性提升。

第二,加快跨境电商国际合作,增强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 一方面,提高我国跨境电商国际合作广度、深度与力度。 以美欧日和新加坡等先发国家或地区为重点, 加快我国在数字产品待遇、数据问题、商业和消费者信任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制定贸易单据数字化和跨境电商经营合规化的详细计划,争取早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DEPA),同时深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电子商务规则谈判,提升我国在跨境电商国际规则体系中的话语权, 并以此引领我国与发展中经济体在跨境电商规则、标准、制度、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快“丝路电商”建设。 结合我国海外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与行业布局, 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丝路电商”计划,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部沿边地区的重点城市以及“一带一路”重点共建国家率先布局“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充分激发跨境电商的贸易创造效应,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与产品多元化战略, 分散西方国家对华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为提升我国出口风险抵御能力保驾护航。

第三,推动跨境电商创新融合发展,增强我国出口重组更新能力。 一是构建跨境电商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建立畅通高效的“三链”多向动态互动机制, 加快国内生产制造全流程转型升级,增加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和智能终端等开发应用,提升数据存储、智算中心、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使用效能, 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多元化,加速我国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网络化转型;二是以2023 年11月底我国创办的首届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为契机,优化我国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拓宽跨境电商中间产品、原材料、资本品及相关服务的供给渠道,增加对海外小微“独角兽”企业的采购力度,降低对贸易摩擦频发国家大型“链主”企业和关键零部件的过度依赖, 扩大对高能级上游供应商的采购规模和占比, 提升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前端投入的质量、档次与水平;三是培育全国各地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的特色优势, 鼓励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资讯电商等细分业态的发展,扩大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清单覆盖范围,支持跨境电商B2B、C2M、O2O 等业态发展,推动高品质、高附加值、高辐射力跨境电商本土企业的快速集聚, 增强我国跨境电商对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影响力; 四是推动跨境电商跨业态融合发展,促进跨境电商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互融共促, 加强跨境电商与我国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快闪店、研发中心等机构的对接合作,提高跨境电商交易的附加值与含金量, 赋予我国出口更强的重组更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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