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新思维

2024-01-31 15:55张法连陈志君
对外传播 2024年1期

张法连 陈志君

【内容提要】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坚定法治自信,创新思维法治话语建构是法治国际传播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升国家法律翻译能力,尤其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是中国法治国际传播的前提保障。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具体体现为法律翻译思维能力和误译纠错能力,法律翻译思维能力的目标是坚定维护和塑造法治中国形象,而误译纠错能力则重在纠正和重塑因误译产生的不良影响。只有两者并重,才能有效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效能。

【关键词】中国法治故事 法治国际传播 法治自信 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 涉外法治建设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①。习近平总书记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战略高度,阐述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②,是我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③的时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书写了中国法治故事新篇章。然而,我国法治国际传播能力与法治建设成就并不匹配,面临着“有理传不开”“传开叫不响”的困境,指责中国“没有法治”的声音甚嚣尘上,“法治中国”形象尚未形成。因此,必须全面提升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效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法治自信,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伟大成就相匹配的话语权迫在眉睫。在此过程中,法律翻译实践不可或缺。法治话语国际传播与法律翻译实践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法律翻译的国家事权属性决定了国家法律翻译能力就是要坚定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法律外语为基础的国家法律翻译实践是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的必要条件。设置法律外语专业(尤其是法律英语专业本科学位)和法律翻译专业(特别是法律翻译专业研究生学位),努力提升国家法律翻译能力,旨在提高法治国际传播效能,是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的前提保障。

一、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新时代中国法治声音

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新时代中国法治声音,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④法治和开放相伴,开放和传播偕行。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法治国际传播应运而生,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助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积极构建中国法治话语和法治叙事体系,广泛宣介中国法治智慧和中国法治方案,全面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系统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探索新时代法治国际传播新思维、新路径。

(一)积极构建中国法治话语和法治叙事体系

法治是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追求,也是国际交往的最大共识。法治话语是国际共同话语。我们要打造融通中外的法治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政治立场坚定,生动、鲜活地展现中国法治故事及背后蕴含的“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⑤。此外,要深刻体会中国法治内涵,创新中国法治话语叙述和阐释方式,构建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和法治叙事体系,用中国法治话语来诠释中国法治实践,向世界推介具有中国法治特色和蕴含中国法治智慧的优秀法治文化,以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法治中国形象。

(二)廣泛宣介中国法治智慧和中国法治方案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要坚定法治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就源自中华法系优秀基因,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在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国家战略布局,在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国有足够自信,可以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法治方案,贡献中国法治智慧。2023年,外交部发布中英双语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和《外国国家豁免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英文《新时代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英双语版《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22)》。这些举措都是坚定法治自信,面向世界宣介中国立法、司法、执法等成果的典型范例。

(三)全面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

提升中国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的原则是求同存异。国际传播重视研究传播价值观、工作机制与受众的差异。法治国际传播同样要注重分析传播主体、受众之间的差异性,包括受众群体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法治理解、法治需求、法治表达等。应本着求同存异的理念,寻求不同传播受众可接受的共通点,为深化国际法治合作、推行法治外交奠定坚实基础。语言与渠道相通是实现法治精准传播的基础。一方面,不能忽视法律英语是国际法治通用语、国际传媒领域主要用语、互联网信息负载量最高语言的地位与功能;另一方面,需要认识到,在平台化的全球信息传播生态中,新型传播平台的兴起正在打破西方传媒垄断的国际传播格局。要针对传播受众的新特点,调适与搭建自有、可管、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掌握国际传播规律,把握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的趋势,在传播形式、传播渠道、传播内容上下功夫,在乐于接受了易于理解上下功夫,让国外受众不仅能够听得懂,还要愿意听,主动听。要做好传播策划,注重传播技巧,将生动法治案例和权威法治解读巧妙融合,主动迎合民主关切和大众语境。

(四)系统培养高水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

高质量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是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需要以法律英语人才培养为起点,从系统学习法律英语语言走向全面学习英美法和国际法律知识。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核心素养是“精英明法”,“精通法律英语”素养在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中具有基础性先导地位。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是以法律英语人才培养为起点的系统工程,不能将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简单等同于“法律+英语”人才培养,将“精英”和“明法”割裂开来进行人才培养。准确把握法律英语专业意涵,充分认识法律英语作为新兴交叉学科的战略意义,完善顶层设计,确立法律英语交叉学科地位,设置法律英语专业,才能系统有效培养高水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

二、推进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建设,提升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效能

法治话语对外传播离不开对法律语言的翻译。法律语言兼具法律和语言的特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语言具有准确严谨、言简意赅、不偏不倚的特性。这决定了法律翻译的特殊性。法律翻译具有国家事权的属性,这决定了只有将国家作为法律翻译行为的策动者、赞助者和名义或法律主体的翻译实践,才能确保法律翻译的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力和法律严肃性。法治话语本质上是国家法治信息的对外动态表达,包括国家法治体系、法治实践、法治文化等。因此,国家法律翻译能力建设对法治话语的对外传播,尤其是立法文本的国际传播至关重要。

(一) 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概念界定

国家法律翻译能力是国家翻译能力在法律领域的具体体现。基于国家翻译能力的概念界定⑥,国家法律翻译能力可定义为:一国依靠不同翻译主体,基于服务国家利益需求,通过法律翻译管理、法律翻译实践、法律翻译传播、法律翻译发展等子能力,提供法律翻译服务、处理法律翻译问题,为推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促进中国与世界法治领域交流互鉴的能力总和。

(二)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内涵梳理

“翻译管理能力为翻译事业提供宏观软环境,引导和规范翻译活动。”⑦为了规范引导法律翻译活动,从宏观层面打造法律翻译事业的软环境、保障较高的法律翻译质量,国家法律翻译管理能力可具体细分为:法律翻译质量管控能力、职业伦理养成能力、法律术语双语库建设和管理能力。其中,法律翻译质量管控能力是核心,职业伦理养成能力是重要影响因素,法律术语双语库建设和管理能力是具体体现。

“翻译实践能力具体表现为笔译、口译、手语传译和机译(机助人译、人助机译、 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产出能力。”⑧无论何种翻译活动,译者始终处于翻译实践活动的中心,是具体翻译实践的执行者。围绕译者在法律翻译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体性地位这一现实,国家法律翻译实践能力包括:法律语言能力、比较法学能力、人工智能辅助能力。其中,法律语言能力是基础,比较法学能力是关键,人工智能辅助能力是加分项。

“翻译发展能力虽不能直接产出翻译产品,却是可持续翻译能力的重要保障和支撑。”⑨国家法律翻译发展能力具体体现为法律翻译教育能力、高端法律翻译人才储备能力、法律翻译测试能力。其中,法律翻译教育能力包括传统法律翻译教学能力和对法律翻译译者职业伦理的养成,厘清人才培养规律是提升高端法律翻译人才储备能力的前提,法律翻译测试能力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翻译传播能力“突出体现国家翻译实践成果的效果与影响力,翻译实践产生的产品最终要通过其传播效力才能体现其应有价值”⑩。鉴于我国对外塑造和传播法治中国形象的现实需求,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的高低已成为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推进我国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的制约因素。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作为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核心子能力,是建设国家法律翻译能力、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的关键因素。

三、注重法律思维和纠错能力培养,增强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水平

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落地和成果检验,并反哺国家法律翻译实践能力,是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关键要素,具体体现为法律翻译思维能力和误译纠错能力。

(一)法律翻译思维能力与实践能力相辅相成

翻译思维指“对翻译这一人类跨语言文化的转换、传播、交流行为的基本认识、原则主张等具有指引性的应策之道,涵盖认知和实施方略”11。翻译思维引导翻译实践,无论是国家机构在制定翻译政策、翻译规范,亦或是译者在执行具体的翻译实践时,具备法律翻译传播思維能力能够以达到传播效果、维护国家利益为目的指引翻译实践活动,从而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

基于当下的时代需求,法律翻译思维能力可具体体现为主体性思维、目的思维和效果思维。12法律翻译中的主体性思维指“时刻考虑自身的身份与立场、权利与责任等因素,并以此作为翻译决策(如选择翻译策略、确定译名的参考范本)的判断依据”。13法律翻译活动中贯彻落实主体性思维,有助于确保翻译作品在波谲云诡的对外法治交往活动中站稳立场,维护国家利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它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承载我国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其英译不可一味照搬他国的概念进行套用,以免误入话语陷阱。《民法典》英译应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凸显中国民法理念和制度的发展与进步。14法律翻译中的目的思维指以时代需求为指引,通过明确的翻译目的指导翻译实践活动。如前文所述,法律翻译的历史实践表明,不同时代的法律翻译活动服务于不同的时代需求。在全球化背景下,不仅国家间法律交往活动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公民进行跨国活动,必然需要了解和熟悉与之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规定,法律翻译服务需求随之产生。一方面,法律翻译实践活动需通过精准翻译达到帮助当事人了解一国法律规定,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法律翻译实践活动也可以成为迁移和转化一国法律制度,传播一国法治理念、法律文化的媒介。法律翻译中的效果思维则不同于目的思维,强调译本最终产生的影响,其有可能超越或未曾达到预期的翻译目的。效果思维要求“心中有读者”。15如前文所述,我国如今面临“内需外忧”的情形,法律翻译活动应注重传播效果,在译本层面要实现准确严谨、避免误译;非译本层面则要注重丰富传播的形式和考虑受众心理需求,比如利用多媒体由不同主体对外讲述一国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故事,而非一味由官方讲述以免造成受众的抵触心理等。

(二)法律翻译思维能力和误译纠错能力相得益彰

翻译思维能力旨在从正向维护和塑造一国法治形象,而误译纠错能力旨在从反向纠正和重塑因误译引发的不良影响,从而双管齐下,提升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国家法律翻译实践客体涉及一国法治思想、法律体系、法律相关政策等,误译不仅妨碍正常的司法活动、损害当事人正当权益,甚至会影响国家的法治形象,损害国家利益。海外一些媒体经常将“中国共产党”故意译为“Chinese Communist Party”(CCP),从语言上混淆视听,弱化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和重要性,将中国共产党等同于世界上130多个共产党之一。由于此类译法在互联网广泛传播,未能得到及时纠正,一些译者在对外翻译时误用CCP代表中国共产党,掉入了他国的话语陷阱。中国共产党法定意义上的英文名称是“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of” 短语通常表示法律意义的指称,体现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合法执政地位,强调在我国“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面对此类情形,一方面国家应有相应政策正面回应和纠正误译内容,从而弱化因误译造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应加强纠错机制建设,通过系统化管理和强化误译纠错意识,力争做到未发现的错误主动纠错并加以防范、已发现的错误主动回应并在公众中加强宣传教育,由上至下共同提高误译纠错能力。

(三) 法治自信是提高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的基础

在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法治自信是对包括法治的历史、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在内的不同维度的自信的凝聚。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是我们坚定法治自信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国人民坚定法治自信的思想基础。中国法治现代化既有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和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这使我们在法治国际传播中更有底气坚定法治自信。法治自信不是關起门来搞法治,而是要领会法治的普遍精髓和要旨,通过法律翻译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执法、司法,积极主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积极阐释中国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扎实推进法治外交,切实提高法治国际传播效能,努力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中国贡献。

四、结语

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必须坚定法治自信,创新思维法治话语构建,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国家法律翻译能力建设是做好中国法治话语国际传播工作的关键。作为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核心子能力,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既能检验国家法律翻译能力的效果,又能反哺国家法律翻译实践能力。国家法律翻译传播能力对于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塑造法治中国形象、提升法治国际传播效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张法连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志君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传播方向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强涉外法制建设 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人民日报》2023年11月29日,第1版。

②同①。

③同①。

④同①。

⑤同①。

⑥任文、李娟娟:《国家翻译能力研究:概念、要素、意义》,《中国翻译》2021年第4期,第5-14页。

⑦同②,第9页。

⑧同②,第10页。

⑨同②,第11页。

⑩同②,第10页。

11刘宓庆:《新编当代翻译理论》,北京:中译出版社,2019年,第57页。

12李文龙、张法连:《国际传播导向下的法律翻译思维探究——以〈民法典〉英译为例》,《外语与外语教学》2022年第6期,第122-132页。

13李文龙、韩功华:《法律翻译的主体性思维》,《语言与法律研究》2021年第1期,第103-115页。

14张法连、马彦峰:《<民法典>英译中的文化自信》,《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22年第1期,第128-135页。

15同12。

责编:霍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