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融合探索

2024-02-06 14:35何旭
科学导报 2024年3期
关键词:融合路径

何旭

关键词:国企党建工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融合路径

新时代下,国企党建工作需顺应时代发展的形势,着力强化党建工作品质,构建一个坚持自我革命且具备丰富执政经验的基层党组织团队。同时,还需要在党建工作开展的同时建立与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党的集权化发展,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以此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国有企业还需要坚持融合发展的思路,探索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以化解纪检监察工作所遇到的“卡脖子”问题,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党建工作清晰界定责任、规范严明实施党内管理,可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畅开展奠定基础,而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中,能在有效监督的支持下,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化落实提供服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责任义务,对于党建工作高效开展也有一定益处。同时,党建工作开展中,结合责任制度优化工作落实,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管理,还能改善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环境。由此可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具有协调性与可融合性[1]。纪检监察部门应联合党建工作部门,通过双方工作的有机融合,为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产生驱动力,否则一方工作停滞或是低效开展,可能会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可为党委主体有效践行自身责行提供支持,有助于增强国企经营发展的科学性,可充分发挥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国有企业工作目标的有效达成。同时,国企党委可以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中远期战略发展规划,并主动担负国企内部重要责任,为国有企业良性、健康发展起到方向引导及有效推动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可在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基础上,为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提供建议及策略,可在党建工作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双方相互监督的过程中,强化两个部门内部成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工作懈怠问题,进一步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平稳性、持续性与高效性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立足新时代推动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融合化发展,纪检部门要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功能,以党建为引领,规范化、全面化、严格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中有机融合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纪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的一体化格局。

国有企业需要对组织领导进行强化,组建专门的领导团队,由其负责党建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规划部署及流程制度制定,应采取会议选举选拔方式,确定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组建好领导小组后,由其负责构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的标准化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办公室,并引入责任制机制,合理划分各个领导岗位的职责权利,为两个工作融合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2]。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需要大量收集内部职工关于纪检监察、党建工作及二者融合相关的意见及建议,结合经验,总结教训,构建一个完善的工作融合标准化体制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国企自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匹配度的管理标准化体制机制,在标准体制机制建立后要保障贯彻落实,要出台针对性执行标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动员作用,确保标准化体制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并全面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监督与约束自身提供依据,进而在国有企业各项工作中有效执行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相互融合。

国有企业高层领导对纪检工作价值意义的认知决定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及质量。国有企业高层领导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为党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奠定思想基础。在纪检工作开展的同时,需要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面向国企内部所有员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主题活动、开办党课培训,引导国企领导及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党纪党规思想内涵,从而帮助国企员工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稳定经营、长效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为领导小组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引导与保障,确保国企内部员工能够主动性遵守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领会党中央思想精髓、明确党组织工作要求,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穩步推进与高效实施,进而取得优异的反腐倡廉成绩。

纪检监察部门是国企党内监督的重要部门,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首要任务是有效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还要将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开展的政治任务。首先,要树立鲜明的政治旗帜,深入开展政治建设工作。国企党建与纪检监察融合时,要形成良好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在“四个意识”引领下,提升国有企业员工对党的忠诚度,主动承担责任并积极落实义务。同时,还需要引导国企员工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与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纪检监察与责任追查过程深化落实“四个自信”及“两个维护”,严格化遵守政治纪律及规章制度[3]。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先进思想政治理念学习,深入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以之作为推动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纲领及融合问题破解的工具,通过理论基础夯实,保障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开展。

为重塑纪检监察工作形式,提升其工作成效,需要将党建工作责任融合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推动二者融合发展,并构建一体化的工作战略。首先要以学习作为两项工作融合的主要方式,围绕党支部这一组织机构,组织集中性政治培训及业务培训活动。应树立起协同共进、相互扶助的学习共识,发挥党建工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合力,对学习过程展开全程监督监管。同时,需要系统化开展党的规章制度及党的纪律的学习,夯实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理论及业务基础,提升其化解工作难题的能力。再者,需要以党支部建设作为着力点,整体提升监察管理整体水平。要统一纪检监察工作范围与党组织建设范围,提高党建工作覆盖面,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完善、科学的政治引领,确保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管理力度,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确保“三会一课”按时开展,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国企党支部战斗能力,采取多元化的工作融合路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优势,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效性、全面性开展。

为塑造具有担当意识、工作作风廉洁清明的纪检队伍,国有企业要严抓党的自身建设,以之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要提高建设标准、严抓建设过程,组建能力强、作风正的党组织团队,为纪检监察工作严格化、规范化开展提供保障。一方面,要严格遵守从严教育要求,结合应用正面教育、警示教育两种党员教育形式,树立模范典型,发挥榜样的影响带动作用,同时要利用好反面素材,引入真实案例展开法纪宣讲及责任分析,帮助国有企业职工建立起底线意识[4]。另一方面,要提升管理的严格性。应在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沟通交流机制。党建团队及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沟通交流,严格惩处工作落实不到位、不积极的职工干部,或将之调离纪检监察岗位。除此之外,还需要严格落实内控机制,对国企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与补充,以制度制衡权力,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惩罚处置违反法纪的人员,通过提升纪检监察人员自身意识,在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严格化、有效性开展。

国有企业融合开展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时,首先要做到思想层面的融合。国企领导团队要走入基层,亲眼见到、亲身体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成效,认真倾听基层群众提出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为基层党建工作及纪检工作融合所面临问题的化解提供指导与帮助。其次,领导班子要从群众处了解党建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偏差问题、工作态度问题,与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展开面对面沟通交流,帮助其排除思想障碍,纠正错误观念,通过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统一,保障二者融合化开展。再者,要加强业务融合。应将党建及纪检工作融合优势展现、劣势弥补作为业务融合的重点。国有企业应定期化召开专题培训,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引入分组讨论方法,并加强培训后考核评价,以此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同时,国有企业还可以设置专门的业务、法律或纪律讲堂,为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相互帮助与相互学习产生驱动。此外,国有企业应积极推动情感融合,树立起团队意识,利用党员活动日、结合国有企业文化,采取读红色经典、看红色电影等方式优化国企政治氛围,通过读书探讨、志愿服务等多元化文体活动,为党建部门及纪检部门深度沟通创造机会,进而保障党建与纪检工作的顺畅融合。

为改变国有企业传统人治模式,构建一个法治化的管理格局,国有企业需要打造一个完善化、科学化的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协同管理体系,对制度内容进行梳理与规范,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引用党建工作的自我批判、自我纠正方式,使以往以经验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向科学化管理的方向过渡,并事先预防与控制管理风险,弥补以往事后检讨为主的管理模式的弊端,进而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深度融合提供一个良性的环境。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需要构建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应设置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类考核指标,全面考察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开展成效,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单位,分别实施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针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惩罚,以增强融合工作开展的规范性、标准性,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及纪检监察部门职工的工作行为,以此保障两项工作融合的质量及效率[5]。

新时代下,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开展提供了更加新颖、有效的载体及工具,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在融合过程中,也要顺应时代发展形势,对现有监督管理机制、管理模式进行科学调整与优化,灵活运用计算机技术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从而为监察监督效能的最大化展现、党建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产生驱动。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科技高效、快捷的特征,全面化、实时性监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等各个环节,全面监督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全面获取到重要性数据,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翔实的数据依据。应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总结纪检监察成效、梳理纪检监察流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稳步性开展,消除主观因素的干扰。除此之外,还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严格化、持续性监控国有企业党建与廉政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收集有价值的电子资料,结合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格惩处,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存在的风险,打造一个安全、干净、和谐的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环境。

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纪检监察是协调开展、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还具有辩证统一性,具有融合化开展的可行性。为此,国有企业需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纪检团队自身建设、创新工作形式、规范管理过程、严格考核评价、加快信息化速度等几个层面着手,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开展提供有效方法路径,进而在双方协调化、融合化开展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内部问题,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1]仝玲.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2022(5):131-132.

[2]何敏娜.探析新形势下如何促进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工作的融合[J].时代报告,2021(1):64-65.

[3]黄其鹤.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20(S1):111-112.

[4]李秋燕.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J].时代报告,2020(4):68-69.

[5]马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有效策略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9(S2):135.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共党内廉洁政治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8XDJ007)阶段性成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習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布局深度研究”(项目编号:15YJA-710008)阶段性成果;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布局创新性研究”(项目编号:TJDJ15-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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