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研究

2024-02-22 19:30未江涛苏媛吕美荣
求知 2024年2期
关键词:两委村级决策

未江涛 苏媛 吕美荣

乡村振兴战略是研究我国农村发展现状的最大社会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站在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女性作为乡村社会的重要主体,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以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为研究主题,不仅能够直接反映农村女性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变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而且能够有效发挥农村女性“半边天”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优势与不足

目前天津村“两委”中的女性委员,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本村女性通过村民选举成为“两委”委员;另一种是新时代的大学生村官,尤其是近年来招录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本文将农村女性定义为户籍在农村且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女性以及户籍不在农村但长期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女性。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主要指对村级政治活动的参与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具体包括依法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参与村“两委”选举以及村民小组长选举、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等。

1.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优势。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成为村庄的“当家人”,打开了新时代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新局面。调研显示,2020年天津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2.2%,比2010年的9.4%提高了22.8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中国女性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组部、民政部下发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版)》中关于“到2020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天津妇女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逐步健全,为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受教育程度与参政意识、参政能力有着直接关系。调研显示,2020年天津农村女性中12.2%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较201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随着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天津农村女性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也不断加深,依法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政治活动和公共事务的能力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二是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调研显示,2020年天津99%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其中养老、医疗保障、教育、就业以及国内经济形势是女性最为关注的前5项内容。具体到农村女性,2010年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三农”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2020年则更为关注精准脱贫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说明农村女性的关注点随着国家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变化也在发生变化。同时,农村女性对村级事务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基层民主、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近五年来,天津72.9%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选举,其中84%的参与者在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并认真投票,比2010年的77.6%高出6.4个百分点,充分说明了农村女性对政治参与权利的珍惜和重视。

三是社会认同不断提升。农村女性平等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是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抓手。调研显示,在拥护支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进男女平等的各项具体措施方面,2020年96.8%的受访者对“党和国家为女性发展创造了越来越好的条件”表示认同;在能力素质方面,97.9%的受访者认同“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在作用發挥方面,96.5%的受访者认同“女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2.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不足。近年来,天津农村女性在政治参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参政环境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

一是女性委员整体占比较低。近年来,农村女性成为农村生产生活的主力,不仅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家务劳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其付出和贡献相比,农村女性在村“两委”中却占比较低。调研显示,天津2020年城镇女性在居委会中的人数比例为62.4%,已经成为社区“两委”的中坚力量,但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的比例却较低,在村委会中任职的女性比例为32.2%,仅为城镇社区居委会中女性比重的一半,还没有达到“中坚”力量的指标水平。

二是女性委员正职比例偏低。农村女性参选村“两委”委员有助于直接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权。受传统思想禁锢以及女性自身因素影响,当前天津村“两委”正职中仍以男性为主导,农村女性正职比例偏低。从随机抽查的24个村庄有效数据来看,在现有村级党组织人员构成中女性党组织书记仅有3人,占比为12.5%。

三是女性委员作用发挥不足。受制于多种因素影响,少数进入村“两委”的农村女性在职务分工方面依然面临边缘化倾向,大多处于辅助性地位,在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中缺少话语权。有的村庄把选举农村女性进入村“两委”作为选举村级妇联主席来定位,阻碍了农村女性担任村“两委”正职及其他岗位的机会,使其潜在能力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展示和发挥。

二、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制约因素分析

1.政策执行存在偏差。政策法规执行主体的性别意识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现状。调研显示,有些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级党组织书记对农村女性的能力水平存在认识偏差,认为村里没有能够担任村“两委”正职的女性;提高女性在村“两委”的任职比例会造成新的男女不平等。另外,在入党问题上,女性党员比例依然较低。在随机抽查的24个村庄中,党员共计1190人,其中女性党员为168人,占比14.1%。女性入党人数比例低、入党难度大成为制约农村女性竞选并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重要障碍。

2.传统偏见依然存在。调研显示,农村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的村民依然对女性参与村“两委”竞选持不信任态度,认为女性能力不足,不愿意看到女性担任村“两委”正职。有些现任村“两委”女性正职也认为男性更适合“当官”,尤其面对言辞激烈、用语粗俗甚至肢体冲突等情况时,男性更适合处理这类矛盾纠纷。在调研走访中还发现,尽管大多数村民对女性参选村“两委”委员口头上表示赞成,但在投票选举时对女性的支持率并不高,甚至有些男性村民明确表示支持别家女性参与竞选,却反对自家女性出面参与竞选。

3.家务繁重束缚发展。调研显示,大部分农村男性把“顾家”作为评判女性的标准。其中,抚育子女、照护老人成为农村女性长期面临的重负。目前天津农村托幼机构、养老机构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优、费用过高的问题。近80%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农村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仍是主流,只有20%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养老院或日间照料中心,这和农村社会长期形成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如果农村女性因参与村“两委”工作而影响家庭,疏于抚育子女和照护老人,就会被冠上“不顾家”的名声,致使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存在很大心理负担。

4.信心不足影响参选。调研显示,多数农村女性缺乏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自信,除了受封建男权文化等社会偏见影响外,缺少社会工作经验、对政治参与比较陌生是影响当前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主要障碍。目前,农村留守女性长期生活在村庄,社会接触面仅限于村里的人、事、物,缺少与外界社会直接接触的平台和机会,对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如何发展集体经济等政策措施不了解,在面临村庄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时缺乏提出建议和参与决策的实践经验,这导致大部分农村女性面对村“两委”竞选时没有底气和信心,自我评价偏低,甚至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时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更谈不上参与决策管理。

三、增强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作用的对策

1.加强政策引导,夯实女性参与基础。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与妇联组织的密切合作,将党委政府部门的权威性与妇联组织的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的基础。一是用好用足天津从全国大学毕业生中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的政策优势,把全国优秀女性大学生招录到农村作为村“两委”的后备力量,扩大女性参与村“两委”竞选的基数。二是全面摸排村情民意,通过开展村情大调研活动,建立“一村一台账”,了解村庄中女性村民的数量、年龄、学历等情况,提前谋划,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换届选举做足充分准备。三是注重挖掘致富女能手、返乡创业女性、社会组织女性、女性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等人才,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服务民生等方面脱颖而出的优秀女性,提前开展思想工作动员其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四是鼓励农村女性积极入党,把素质高、能力强、有威望的农村女性积极向村级党组织和上级党委部门推荐,吸纳培养成为优秀共产党员,不断壮大农村女性党员队伍。

2.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社会性别是后天社会实践形成的,倡导社会性别主流意识需要在政治参与中充分考虑男女性别差异,不能简单以男性工作标准作为衡量尺度评判女性政治参与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应给予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更多包容和支持,消除针对女性的各种社会偏见和歧视,让男女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一是广泛宣传男女平等思想。把转变家庭思想观念作为突破口,让家庭成员从内心深处真正支持和理解女性政治参与。同时通过村庄广播站、村务宣传栏以及举办宣传讲座等活动,将社会性别主流意识融入村“两委”工作中,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细化为村规民约,带领村民在实践中切实认同女性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半边天”作用。二是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以乡村文化振兴为抓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帮助村民改变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消除“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封建男权思想残余,号召广大农村女性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管理中来,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争做新时代女性,展现新时代巾帼风采。三是积极选树优秀女性典型。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移动客户端等现代媒体,制作播出一批乡村振兴“女劳模”的先进事迹纪录片,大力宣傳农村女性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贡献,不断提高社会对女性政治参与价值的认同。

3.健全公共服务,减轻女性家务负担。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让传统家庭职能让渡于社会职能,能够帮助女性从繁重的家务劳动束缚中解放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村“两委”的决策管理中。因此,在保障农村女性平等占有家庭资源、平等享有医疗保障等家庭权益的基础上,应重点关注解决农村女性家务劳动负担过重的问题。一是减轻农村女性育儿负担过重问题。要严格落实夫妻双方产休假制度,让外出打工的男性能够安心在家陪护。针对3岁以下的婴幼儿抚育问题,应大力发展社会育婴中心和日托中心,重点建设和推广让家长放心的规范化育婴机构,解除女性育后之忧。二是解决农村优质教育不足问题。针对学龄前儿童和适龄儿童教育,应借助天津教育集团化改革趋势,推动教育集团优质教学资源向农村延伸实现全覆盖,解决农村教育资源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把女性从课业辅导负担中解放出来。三是因势利导解决农村养老难题。对于倾向选择居家养老的群体,应充分发挥农村熟人社会优势,在村“两委”的统筹协调推动下,大力发展邻里互助养老模式。该养老模式不仅具有成本低、多元参与、灵活多样的特点,而且能够把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工作同照护老人工作协调一致起来。对于倾向选择社会养老机构的群体,应按照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民办公助非营利性公益养老服务机构,聚焦老年人刚性需求,开发拓展日托、全托、助餐、康养、旅居等功能性养老,减轻农村女性照护老人、看护病人的家庭负担。

4.聚焦实际需求,激发女性参与热情。政治参与自信来源于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针对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能力信心不足问题,应制定具体措施帮助农村女性充分掌握和灵活运用参与方式和手段。一是强化村“两委”选举前模拟培训。通过摸底排查有一定参选意愿和能力的女性,在选举前重点培养竞选能力,通过模拟演练竞选场景,提前熟悉和掌握村“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发现和解决竞选环节可能面临的问题,增加竞选成功概率。二是强化村“两委”工作业务培训。将新上任的优秀女性委员“扶上马”后,结合岗位任职能力要求,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群众工作、基层治理、应急处突等内容开设专题培训,帮助女性委员尽快掌握决策管理村级事务的方法和技能。三是加强关怀激发参与热情。吸引并留住优秀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决策管理,必须把工资福利待遇提上来,让村“两委”工作与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职业相比,无论在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方面都更具优势和吸引力。尤其要重点关注近年来从全国招录从事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大学毕业生和经过岗位历练后成长为“一肩挑”的女性正职,逐步建立健全岗位晋升机制,打破农村女性参与村“两委”工作的“天花板”。

作者未江涛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对外培训学院副研究员;苏媛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支部书记学院助理研究员;吕美荣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对外培训学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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