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其实并没穿过“龙袍”

2024-04-01 09:10
读报参考 2024年7期
关键词:龙袍

“十二光明阙,神仙奠巨鳌。风清双雉扇,天近五龙袍。”这是元代学者陈孚写下的诗句,时人称他“天材过人,性任侠不羁,诗文不事雕琢”,这几句诗影响不大,却可能是历史上首次提到“龙袍”。和龙一样,“龙袍”的神圣性也是逐步建构而成的。

“龙袍”本是二等服

“龙衣”历史悠久,在河南安阳殷墟5号墓中,发现着龙纹袍服的商代玉人,胸部有龙头形花纹,两臂各一条“降龙”(即正下降的龙,据《礼仪》,天子冕服“有升龙,有降龙”,公之服只可用降龙)。三星堆出土的青铜人立像上,亦着龙纹外袍。

《周易》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乾坤。”据《周礼》,周天子之服分吉服和凶服。吉服即六冕三弁,适用于祭祀、重大仪式、朝会和战争等;凶服分三种,服弁服是丧服,弁绖服是吊服,素服则遇大札(疫病)、大荒(饥馑)、大灾(自然灾害)时用。

吉服中,六冕即大裘冕、衮冕、鷩(意为锦鸡)冕、毳(意为鸟兽细毛)冕、絺(意为细葛布)冕和玄冕;三弁即韦弁(战时穿用)、皮弁(朝服)、冠弁(猎时穿用)。

古人为何把穿衣服搞得这么复杂?

首先,管理需要。当时统治者的主业是祭祀与战争,举止合乎礼,才能给他人作出示范,令其服从;才能保证世界在秩序内运转,不惹上天发怒。这可能也说明,上古先王多出身于巫师,靠营造仪式感,获取统治的合法性。

其次,财务需要。当时社会形态介于国家与部落之间,统治者无强制收税能力,财富来自人们自愿捐献,通过祭祀、宴饮、聚会等来落实,主持者郑重其事才能取得好效果,故场合不同,穿着也不同。

在六冕中,衮(即绣有龙的衣服,近于后代的“龙袍”)冕仅排在第二等,是天子祭先王、在宗庙接受诸侯朝觐时的着装,公爵也可使用。

秦始皇“搅局”没成功

先秦时,“龙袍”发展到相当程度,秦朝突逆转,成“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袀玄”是微带红色的黑色礼服。

历朝“受命”于上天,秦以武力得天下,难以服众,力挺“五行终始学说”。该学说主张,“天命”乃五行之命,非上天之命,天子得五行之德中的一德即可。周是火德,秦代之,是水克火,则秦得水德。

水德说无符应,只好牵扯到500年前,秦文公出猎时曾获黑龙。秦始皇称:“上天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通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即太阳)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

为匹配水德,秦规定每年十月朔为岁首,衣服和旌旗用黑色;数以六为纪,如符是六寸,舆是六尺,乘是六马;更名黄河为德水。这是史上首次正式实行五德说。

汉承秦制,以冠别尊卑。汉帝祭祀,冕上必十二旒(古代帝王礼帽前后下垂的玉串,共十二排),每旒贯玉12颗,穿黑上衣、红裙子,上绘十二章纹,虽有龙,却极小。

汉高祖、汉文帝、汉景帝都穿袀玄,即“自秦灭弃礼法,先王之制靡敝不存,汉初犹服袀玄以从大祀,历代虽渐复古,终亦不纯而已”。汉武帝修历法,服色改为尚黄。

永平二年(59年),东汉明帝推出“永平冕制”,弃袀玄,重穿衮冕,掀起持续千余年的“古礼复兴运动”,这是“儒家衣冠制度首次被全面贯彻”,影响直至明末。

元代街市上卖“龙袍”

汉后中原长期战乱,六冕不全,衮冕受重视。隋统一后,“宪章前代,其魏、周辇辂不合制者,已敕有司,尽令除废”。唐代恢复了大裘冕,却遇问题,“若遵古制,则应用大裘;若便于时,则衮冕为美”,与大裘冕比,衮冕更方便。

唐代前期皇帝穿赭袍,无龙纹;中唐以后,民间穿赤黄者多,其色近日,为防“天有二日”,便下令将赤黄袍定为皇家专用。《旧唐书》称:“睹纶言于凤纸,若面丹墀;认御札于龙衣,如亲翠盖。”

宋代也称“龙衣”,开国皇帝赵匡胤曾赐功臣董遵诲“龙衣”。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政府发布禁令:“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钤鋜(镯)、钗篸(簪)、金川缠、珥环之属;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其用银毋得涂金。”

宋朝的过度“敏感”感染了辽金。辽于1077年颁布法令,“禁士庶服用锦绮、日月、山龙之文”。到了金朝,甚至“禁私家用纯黄帐幕陈设,若曾经宣赐銮舆服御,日月云肩、龙文黄服、五个鞘眼之鞍皆须更改”,即不能用黄色帐篷,如皇帝賞赐的“龙衣”,也必须改后使用。所谓“鞘眼”,是指马鞍下垂的装饰物,“天子六鞘”,普通人连五个都不许有。

元代有了“龙袍”一词,在市场即可买到,《元典章》称:“街市卖的缎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龙,只少一个爪子。”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已有禁令,“禁缯缎织日、月、龙、虎,及以龙犀饰马鞍者”,但元朝的“龙袍”专指绣五爪大龙的服装,暗花龙、小龙不算,还算讲理。

明初,朱元璋不喜铺张,“备衮冕之服……兼五冕之制,一服而已”。胡惟庸案后,朱元璋对“皇权旁落”感到焦虑,反复更改六冕制度,对“龙袍”的禁忌达到空前程度,副作用是,“龙袍”的概念得以推广。

清代皇帝很少穿“龙袍”

清代正式确立“龙袍”制度,规定详细:“黄色,秋香色(黄偏绿色),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及四爪暗蟒之四团补,八团补缎纱,官民不许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挑去一爪穿用。若官员军民人等违例滥用者,系官革职,平人枷号一个月,杖一百。”

故宫现存两种明黄色“龙袍”,一种袖口是明黄色,一种是石青色。前者“占现存实物约80%”,工艺“莫不质良”;后者不如前者。都是“龙袍”,为何袖口颜色不同?学者房宏俊认为,前者用于祭祀,后者用于朝会,虽统称朝服,但专服专用,不可混淆。

清代“朝服分为蓝、红、月白和明黄四种颜色”:祭天、祈谷和常雩(求雨)穿蓝色;天坛朝日穿红色;日坛夕月(祭月仪式)穿白色;地坛祭祀穿黄色。祭服“袖从衣色”,朝会则“披领及袖俱石青”,多数清宫剧忽略了此细节。一方面,咸丰元年(1851年)起,“祭服”一词突然从清宫《穿戴档》中消失,原因未知,后人误以为祭祀用服即上朝用服。另一方面,今人不查原始档案,不知清帝很少穿“龙袍”。据房宏俊考证,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光绪皇帝全年只穿了12次“龙袍”,10次是参与祭祀,剩下只在元旦、万寿圣节穿过。

据学者张姗的《清代龙袍适用人群与龙袍赏赐案例研究》,顺治二年(1645年),“定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仪仗。郡王以上用五爪龙,贝勒以下不许用”。康熙时的赵弘燮、师懿德、吴郡、郝伟,雍正时的鄂尔泰、岳钟琪,光绪时的左宗棠,都被赏过龙袍。同治十一年(1872年),一次从江南运到京师的龙袍达40件,或为打赏专用,乾隆曾3次向泰山赐龙袍。

至此,“龙袍”已变成传播等级观念的专制工具,它在人们的头脑中打下的烙印如此之深,以致百余年后的编剧们,总喜欢给剧中的皇帝套上“龙袍”。

(摘自《北京晚报》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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