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结合”审思

2024-04-17 11:40唐旭晨孟宪平
理论导刊 2024年4期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马克思主义

唐旭晨 孟宪平

摘要: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结合”问题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基础性理论与实践问题。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二者不断交流、内在融合和互相建构以实现各自的丰富发展而又指向构设新的文明形态的动态平衡状态。二者的“结合”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现实的发展需要、彼此的高度契合以及历史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思想观点的融通互构、价值观念的贯通互彰、思维方式的会通互济是判定二者“结合”成效的重要指标,三方面缺一不可。二者在长期的“结合”中呈现出从浅表到深层、从自足到利他、从抽象到具体的三大规律性特征,既彰显了二者“结合”的价值意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二者“结合”的现实遵循。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

中图分类号:D261;G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24)04-0109-08

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一条基本经验和现实要求,对二者“结合”问题的研究也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课题。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至少包括:“结合”的内涵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判定“结合”成效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结合”的规律性特征是什么?对上述“结合”问题的考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一、相关研究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从学理上思考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首先应该辨清“何谓结合”,即“结合”的内涵是什么。对二者“结合”内涵的判定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诸问题展开的“元问题”。然而,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多侧重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程、原因和实践路径等,对“结合”的内涵研究却相对笼统和抽象;学界对二者“结合”之历史起点、阶段分期等方面也存在诸多观点分歧,折射出学者们对于二者“结合”内涵的不同见地。通过梳理关于二者“结合”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中提炼和归纳学界对二者“结合”内涵的一些看法。

第一種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种长时段的历史过程。该观点将“结合”定义为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虽然在阐明二者之“结合”轨迹、特点和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因对“结合”内涵的认知殊异而在二者“结合”起点问题上有所争议和分歧。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就已展开,在其“结合”的过程中,“二者经历了从对立关系、认识关系向依存关系的转变”[1]。这一观点虽看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同一时空境遇下的联系,但却相应地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内涵与外延扩大化,将二者的“对立关系”也纳入“结合”之中,有将“结合”扩延至“联系”之嫌。也有学者以中国共产党这一推进二者“结合”的引领者角色的出现为标志,认为自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二者的结合经历了由初步结合、“深相结合”和“有机结合”的过程[2],与前一种观点相比,“结合”似乎不具有“对立关系”的性质悖反,而只有二者融通程度上的差异。由此可见,以过程论的思路去阐释二者之“结合”虽确证了二者在现实实践中的发展轨迹,但却在判定“何谓结合”上较为模糊和笼统,具有一定局限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方法,具有方法论意义。有学者认为,二者的“结合”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方案,为新时代筑牢民族文化自信注入精神活力,也为中国话语体系的构建赋予中国特色[3]。以方法论的视角来阐释和分析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虽确证了二者“结合”的价值意义和目标指向,但是二者的“结合”作为方法、目的、手段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单强调“结合”的方法论意义也就难免会忽略对“结合”的具体含义进行确定和厘清,即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怎样的“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和作用的问题。

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是一种新的文化样态,二者在相互渗透、互相融通的过程中 “新的文化生命体”样态的形成就标志着二者“结合”的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这种‘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集中体现。”[4]这一观点将二者在长期“结合”之后的理论形态视作判定“结合”的标准,并在这一立论基础上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都并未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该观点虽然在把握和探索“结合”的内涵方面有一定启发性,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建立于结果论的基础上,仅将二者的“结合”理解为一种理论形态的生成,对二者的“结合”采取了绝对化的处理,进而割裂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联系,造成了对“结合”内涵理解的偏狭。

无论是将二者的“结合”理解为一种过程性的存在,还是理解为一种方法论,或是理解为一种形成样态,实际上都是从“结合”的某一侧面来分析“结合”的内涵。习近平指出:“‘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5]这就是说,二者的“结合”是在中国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思想文化层面的深刻变革,“结合”不只是指二者在同一时空境遇下所发生的简单联系,也不只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与方法,更不是单向度地指向某一理论样态的形成。“结合”既有其实现的现实基础,又有其实现的必然趋势;既是过程,也是目的;既是手段,也是方法。具体说来,二者的“结合”应当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不同时代背景和历史任务的驱动下,基于强烈的结合愿望,通过不断的双向交流、内在融合、互相建构以实现各自的丰富发展,进而共同指向构设新的文明形态的动态平衡状态。因而,判定二者是否“结合”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结合”建基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融通的主观愿望。这是文化比较视野下二者“各取所需、共谋发展”的结果。机械嫁接不是“结合”,“强人所难”也无益于“结合”,只有二者在文化比较中发现二者有相互契合、天然相通、互相补益的“结合”可能时才能驱动二者的“结合”。其次,“结合”应当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彼此长期的对话、交流、渗透和建构的动态平衡状态。虽然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但二者若只停留在话语转换、形式转换等浅表层面的关联,或者只是短暂的接触和相互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结合”的效能。“结合”是二者内部影响因子的相互渗透和交换,其动态平衡的状态标志着二者的“结合”所具有的过程属性,只有在长期的彼此作用下,才能实现二者的各自发展和催生新的文化形态。最后,“结合”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性。“结合”并不是随心所欲的组合和拼接,而是在解决现实问题、推动现实发展的过程中,全面深入地展开二者的融通和互动,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交互作用、互相渗透的状态既能满足马克思主义本土化、中国化的需要,又满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转化的需要;既在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中为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提供思路方法,又为新的文化形态的形成积聚文化内能,因而二者的“结合”是批判性与建构性的有机统一。

二、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诞生于不同的社会土壤,分属于不同的思想文化体系,具有天然的时空差异。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并不会自发自然地产生,而必须满足一定的主客观前提和条件才能发生。具体来看,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主要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主客观条件。

第一,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全球文化交流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历史条件。一方面,世界历史的形成所带来的东西文化交流碰撞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提供了契机。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打破了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相对孤立自守的状态,拉开了世界历史的序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更使一切国家和民族被动或主动地卷入到世界历史的漩涡,原始的、相对孤立隔绝的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也超越了地域性和民族性,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存在。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交流不仅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符合各个国家现实发展的需要。回顾历史,近代中国“天朝上国”的迷梦被西方坚船利炮打破,中华民族深陷生存危局之时,马克思主义随“西学东渐”之风被零星译介入中国,经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而正式走进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视野中,成为救国济世之良方,得以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邂逅。另一方面,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文化交流也引发了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之间的文化比较心理,也正是在东西文化的比较中,中国逐渐扭转了“我族中心主义”的自大心态,从而为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创设了可能。就文化“结合”的普遍规律而言,由于文化的“结合”不可能发生在同质文化之间,而是在异质文化的交流融合中产生,加之世界历史的形成使“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6]35,因此世界历史的形成能够使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文化的交流、碰撞中,逐渐以文化比较的心理认识和确证自身文化的独特性和与其他文化的差异性,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重要条件。而“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在传统文化无力挽旧中国“大厦之将倾”的现实境遇下,近代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也开始被动或主动地重新审视中华文化,并将其与世界其他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和分析。在解决“中国向何处去”现实问题的驱动下,中国人开始以怀疑和审视的眼光重新定位自身,观察和探索世界上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并初步运用文化比较的方法“从内向外”地找寻救世良方,并试图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以实现救亡图存的目标,这也同样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创造了可能。

第二,解决中国在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动力支撑。首先,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需要呼唤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中国共产党在面对和解决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课题和历史任务的过程中,既遇到世界各国在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也遇到许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带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性问题,如果马克思主义仅仅是以普遍意义的理论形态出现,而不能扎根于中国的具体实际,不与中国文化紧密联系和深入交流,也就会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真谛,而“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7]。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扎根中国实际、扎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沃土中才能展现自身的真理力量。质言之,解决中国在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始终激发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强劲动能。其次,推动理论创新的需要呼唤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8]虽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非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但其中所蕴含的丰富的治国理政、道德建设、哲学思想等文化资源也同样具有价值和意义。如果马克思主义离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难以真正理解和阐释中国的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离开马克思主义也难以实现自身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既不能依照马克思主义的本本“照着讲”,也不能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反着讲”,而必须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过程中“接着讲”,在开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中“创新讲”,从而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理论飞跃,为实践提供有益指导。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发展也呼唤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既能够为辨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科学的方法指引,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座丰富的思想文化宝矿,涵养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其所带有的后现代文明特质也能够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新发展,从而在保留自身思想文化合理内核的同时实现语境再植和思想再造,实现自身的现代化转型。

第三,彼此的高度契合性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基本前提。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9]18,在2023年6月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他进一步阐明“‘结合的前提是彼此契合”[5],从而在理论维度科学回答了二者“结合”何以可能的问题。首先,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价值追求方面高度契合。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是达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6]53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与中国古代先贤所追求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10]的“大同社会”不谋而合,这一价值追求的一致性为彼此间的文化认同打下良好基础。其次,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哲学思维方面高度契合。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扬弃而将革命的辩证法从“天国”拉回人间,从而建构和阐释了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即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维,如“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革新思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对立转化思维、“天人合一”的联系思维等,这些哲学思维观念的契合也为二者的对话和互构搭建了桥梁。再次,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文关怀方面高度契合。马克思主义将人的主体价值和主体作用作为核心内容,其所追求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体现了对“现实的人”的高度关注;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民贵君轻”“仁者爱人”等思想也凸显了对人民的主体价值关怀,虽然其“民本”思想是为统治者服务,但是其所具有的合理因素也與马克思主义有相通之处。最后,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文化特质方面高度契合。马克思主义作为植根于实践、服务于实践且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的理论,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创新性,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海纳百川的开放胸怀和兼采众长的博大胸襟高度一致,这种开放包容的文化特质也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天然的“润滑剂”。

第四,历史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必要条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剧中人物和剧作者”[11],也是二者“结合”的推动者。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离不开历史主体对二者关系的认知。近代的“东西文明之争”和20世纪末本世纪初的“国学热”都是中国人民对二者关系认知的集中探讨与争鸣,也正是在这种学术观点的激烈碰撞和辨论中人们逐渐厘清了二者的关系,从而凸显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历史和现实也证明二者并非对立的关系,人们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中对二者的耦合关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这为二者相吸相融创设了条件。另一方面,二者的“结合”也离不开历史主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不是仅仅依靠二者“结合”的主观愿望和二者所具有的高度契合性就能够实现的,没有“现实的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二者的“结合”就无从开始。然而,人民群众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离不开对历史大势的深刻洞察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政治清醒和“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战略定力,始终秉持高度的历史主动和政治主动,引领和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将党和人民的智慧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来,充分发挥历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推动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

三、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成效的判定标准

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作为二者不断交流、互相融合、彼此建构的动态平衡状态,如何评判二者“结合”的成效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且这一研究应通过一些确切的指标或要素来衡量。由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两种系统的思想文化体系,对其“结合”效果的判定难以采用量化的数据指标来进行,因此可以综合横向和纵向层面考察二者“结合”的成效。从横向层面即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内容范围和广度来讲,二者的“结合”是否全面;从纵向层面即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程度上来讲,二者的“结合”是否深入;从横纵相接的和谐程度来讲,二者的“结合”是否协调和圆融,这些都是考察二者是否达成“结合”效果的基本要素。基于这一逻辑,判定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效果如何不应当仅着眼于外部的、表面的、形式的密切联系,而应当聚焦两种思想文化体系的最核心部分是否实现密切的相互作用、彼此吸纳、耦合对接。因此,判定二者“结合”效果的标准应当是:思想观点的融通互构、价值观念的贯通互彰、思维方式的会通互济。这三者之间互相贯通,有机联系,缺一不可,疏漏任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都不能称为有效的“结合”。

第一,思想观点的融通互构。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是博大精深、逻辑严整、内容丰赡的思想文化体系,其基本思想观点集中反映和凸显了各自思想理论的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在这一层面上不断进行交融、吸纳和互构,才是触及“灵魂”的“结合”。马克思主义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兼具科学性、真理性、开放性、发展性和创新性的思想理论;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积淀、创造的思想文化,亦包含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二者的思想观点呈现出“理一分殊”的鲜明特征。二者思想观点的融通是指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双向的观点交锋实现对彼此思想观点的增益和补充,通过彼此的思想交互提升情感共鸣和文化认同,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焕生机的同时又有助于马克思主义的丰富与发展。毛泽东同志所阐释的“实事求是”、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小康”社会目标、江泽民同志酝酿提出的“以德治国”、胡锦涛同志提倡的“和谐社会”等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观点方面的融通互构,既集中体现了二者思想观点和精神要义上的相合性与共通性,又凸显了二者在彼此交换思想观点和文化因子的过程中互相补充、共同增益的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更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和地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将“结合”的深度与广度大大拓延拓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完整的思想理论,也是融会二者之思想精华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观点方面的融通互构不仅能够使二者的优秀文化因子相互作用、彼此成就,也能够打开宏阔深远的理论与实践的创新空间,这一深层次的文化互動丰富和滋养了二者的文化根基,彰显出新的文化形态形成和发展的无限可能,因而是判定二者是否“结合”的基本标准之一。

第二,价值观念的贯通互彰。虽然价值观念的形态有时以思想观点的方式鲜明标识在其思想理论之中,但一般而言,价值观念、价值立场相较于在“台前”所表明的思想观点,往往深刻蕴藏于二者思想文化的深刻结构之中,在“幕后”发挥着强有力的主导力量。正如习近平所言:“价值观念在一定社会的文化中是起中轴作用的。”[12]当不同思想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相近似和共通时,这种价值观念的主导力量就突出地表现为一种“柔韧”的力量,引发两种思想文化深切的价值认同和理论反响;当不同思想文化体系以思想观点的方式展现出对立排斥的状态时,更深层次的价值观念就会以一种捍卫和防御的姿态守卫自己的思想文化边界,而传递出刚性的、不弯折也不融通的对抗性力量。二者价值观念的相近、契合与相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更深层次的力量支撑,使二者在思想观点的交互和吸纳中也得以实现价值观念的贯通与互彰。在“结合”的状态之下,二者以理想追求的互释互用、精神旨归的互化互生和价值选择的互证互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这种在价值观念层面的强烈“化合”反应往往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既激发唤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生机和隽永魅力,又能够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同时也为构建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的理论构想提供了可能。因而,价值观念的贯通互彰也是判定二者“结合”成效的又一基本标准。

第三,思维方式的会通互济。思维方式是矗立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而逐渐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看待事物的角度和方式。一方面,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致思路径造就了世界思想文化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在使每一种思想文化都有着区别于其他思想文化的独特气质和文化基因的同时,也使人们看待、分析和研究同一事物时其思想观点呈现出“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任何思想体系都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13],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发育也与社会的物质条件与经济基础息息相关,思维方式也就因此有了先进和落后之别,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就是落后于时代的,而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予以替换。恰恰相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智慧的结晶,蕴含着许多充满东方色彩和东方意蕴的独特思维方式,例如辩证法思维、整体性思维、实用性思维、意象性思维等,直至今日仍闪耀着光芒。因而,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中,马克思主义以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引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更迭与“升级”,在保留其思维方式优势的同时,又对其思维方式进行“否定之否定”,避免中国传统思维的固化和僵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在与马克思主义的融通过程中不断用自己的思维方式阐释和说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和思维方式,使二者有“殊途同归”之感,增强二者之间文化的亲和力和认同感。习近平所总结和提炼的“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就是融贯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鲜活例证。由此可见,思维方式作为思想文化中最深层、最核心和最稳定的存在,在这一层面的触动和互济,同样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成效的基本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思想观点、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并不是截然分开、毫无联系的存在,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印证、互相影响的关系,因此判断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成效并不能仅仅看其中某一项或某两项指标,这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科学的,而应当在综合“结合”的广度和把握“结合”的深度上加以判定。这也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密切互动、融通吸纳的过程中是否实现和体现了对思想观点、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有机一体的丰富和创新,才是判定二者“结合”的依据和标准。同时,在二者“结合”的过程中,也必须注意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次之分”,将二者等量齐观的“结合”不是真正的“结合”,是毫无原则的折中主义;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导地位的“结合”也不是真正的“结合”,反而滑向了文化復古主义。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文化资源的价值和效用,才能真正实现二者的“结合”,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从而通达强国之梦和民族复兴的光辉大道。

四、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规律性特征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仰者和坚定实践者,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始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推动着二者的彼此作用和互相融通。虽然“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大论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才被正式提出,但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却纵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二者在长期相互作用、彼此建构的“结合”历程中呈现出三大规律性特征。

第一,从浅表到深层的过程性特征。从较为具体的“结合”过程来看,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往往要经历三个环节。首先,语义层面的互释和理解。在这一环节,二者的相互作用和彼此融通更多体现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库藏和传统表达、解释和说明马克思主义,充分调动和运用本土文化资源搭建与马克思主义的沟通桥梁,并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用中国人民更加熟悉和更易理解的方式肯定和认同马克思主义。语义层面的互相阐释和理解虽然是二者“结合”浅表层面的体现,但却是每一个具体“结合”所展开的必经步骤,始终贯穿和存在于二者的“结合”之中。其次,内容层面的互证和互补。这一环节作为相对于前一环节更深一层的“结合”,是二者在互相辨识对方的同时,既肯定彼方与己方的相近契合之处,又看到彼方与己方的不同之处,从而在二者的互动之中实现彼此的比对和补充。最后,思想理论的耦合与创新。这一环节需在前两个环节实现的基础上得以运行,正是前两个环节为二者在更深层次的思想理论的耦合与创新打下良好的基础和叙事的铺垫。二者在指向现实问题的解决中实现了“卯”与“榫”的对接,使之合二为一综合和创新为一种新的文化形态。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凸显了二者在“结合”过程中由浅表到深层的渐进性特征,也是二者“结合”重要规律的集中体现。

第二,从自足到利他的价值性特征。回溯二者“结合”的历史轨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期浸润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人民在民族危机加剧的境遇下激发起了强烈的民族意识,马克思主义也因其鲜明的科学性、实践性和人民性而成为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此时的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于尖锐的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以及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展开“结合”,主要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中国人民的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二者的“结合”主要围绕如何将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建设成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在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围堵中守卫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和奠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是这一时期所面临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这一时期二者的“结合”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自足特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充分调动和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并指出要走不同于西方的中国之路。邓小平在论述“小康”时,就鲜明地指出:“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翻两番、小康社会、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些都是我们的新概念。”[14]这充分显现出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二者“结合”的过程中已经逐步从“眼光向内”过渡为“眼光向外”,既聚焦于中国发展的现实问题,又彰显出深远的世界眼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实现了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的“结合”,既提升了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了中国人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也为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例如,习近平多次提出和阐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产生的,旨在以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实现对西方普世价值的超越,这既是对二者“结合”规律性的彰显,也充分体现了二者“结合”的价值意蕴。

第三,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论特征。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具有双重现实指向,既指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又指向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发展,从而造就了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一方面,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论始终贯穿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过程。如何使近代以来委顿式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放异彩,如何使国人树立起高度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信,这就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辩证地认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从感性的具体上升为抽象,对其进行“去语境化”的处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资源中抽绎出来的富含本质性、普遍性、必然性的抽象为逻辑起点,经由各种形式的逻辑中介,将其援引融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论也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发展过程之中。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并不是局限在頭脑中的臆想,也不是停留在浅表层面的嫁接,这样不仅有违马克思主义“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6]5的理论规定,也会窒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活力。只有在具体实践中实现二者的相互融通、相互增益,总结和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范畴和观点,在感性具体的基础上上升为抽象规定,从而适时地与感性具体材料相比对并不断修正和调整,如此循环往复最终达到最后的思维具体,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9]17和“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9]17,从而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实现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结合”问题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基础性理论与实践问题,对二者“结合”之内涵要义、前提条件、判定标准及规律性特征的考察和探索不仅有助于厘清和明晰关涉一系列衍生问题的研究与解决,也有助于解答“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15],从而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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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哲学新论”(21FKSA00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历史与现实中的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谱系研究”(2022EKS005);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从‘两个务必到‘三个务必的话语演进逻辑研究”(MYYJ23B03)。 作者简介:唐旭晨(1997—),女,郑州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与实践;孟宪平(1968—),男,河南沈丘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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