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珅
关键词:幸福;主观性;客观性;时代性;他者性
幸福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永恒问题,人的任何一种追求,归根结底都是对幸福的追求。从古至今,每个时代的人都曾给出过具有时代特征的幸福定义以及实现幸福的方法和途径,但由于受到时代发展的局限,这些对幸福的理解都存在不足之处,因而,难以获得追求幸福的真正途径,难以在同别人具有相同的物质条件下感受到与别人相同的幸福感,甚至是拥有比别人多的物质条件,反而感受到的幸福还不如别人多。这也是为何当今时代的人们在面对物质财富日渐丰富的同时,却也面临着精神家园日渐消失、人民的幸福感普遍不高的现实状况。本文旨在通过立足时代特征,界定幸福的涵义,分析幸福的特性,探究获取幸福的合理途径等方面的内容,为人们厘清幸福、追求幸福提供帮助。
一、幸福的涵义
对于幸福的内涵,不同时代的学者从自己所处的现实经济生活状况出发,给出自己对幸福的解释。感性主义幸福观以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爱尔维修、霍尔巴赫以及费尔巴哈等为代表人物,这些感性主义幸福论的经典哲学家在探讨幸福时,都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即“把追求快乐、避免痛苦作为其幸福观的基本出发点”作为感性主义幸福观的继承与发展者的密尔也将追求快乐作为终极目标。理性主义幸福观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认为人类所拥有的理性特性将人自身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而幸福从根本上说就是合乎理性与德性的现实行为,并且人类只有以理性能力才能获得幸福。正是亚里士多德的这种不重视物质上的享受和满足,而将幸福渗透于人的灵魂深处并十分关注和追求人的内在精神的完满,强调追求人类的精神幸福的理性主义才使得理性主义幸福观最终会形成。德性主义幸福观以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为代表。德性主义幸福观超越了感性主义幸福观以及其后继者功利主义幸福观的以快乐和个人享受为基点的狭隘幸福观点,将道德纳入幸福之中,成为幸福的固有之意。康德认为幸福是人类努力的最高实现,然而,不同的是,康德以配享幸福来代替幸福,以道德幸福来代替自然幸福。他认为来自人的趋乐避苦本性的幸福是动物性的幸福,人应该追求更高级的以理性为基础的道德幸福。需要层次幸福观以马斯洛为代表,马斯洛从他的需要层次理论出发,指出个人基本需要的满足是人类幸福追求的核心内容。这种幸福观表现为一种“幸福层次论”,暗示了“幸福的本质在于个人基本需要的满足”。
这些对幸福涵义的不同理解,都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受到时代发展的制约,又都存在片面与不足之处。马克思恩格斯则从实践的角度出发,以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为考查对象,认为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问题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感受幸福与获得幸福的最根本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生的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包括生存和发展的完满)是幸福心理体验的客观内容,属于物质的客观范畴;而幸福从本质上来说是主观上的心理体验,是对客观事物的心理体验,即是一种对于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包括生存和发展的完满)的客观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心理体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克服了以往幸福观的不足之处,将主观的幸福的心理体验与客观的物质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成为新时期的科学的幸福观。
二、幸福的特性
(一)幸福的主观性和客观性
从幸福的涵义可以看出,幸福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幸福的主观性主要体现在:幸福就其自身来说,是一种心理体验,是一种感情,而心理体验和感情本身就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幸福自身是主观的,因而一个人是否幸福完全依自己的主观感觉而转移:幸福是自己的心理感受,自己觉得幸福,那么就是幸福的;只要觉得不幸,他确实就是不幸的。然而,我们在认识到幸福的主观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幸福的客观性。幸福的客观性主要体现在:虽然说幸福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人们对于自身需要、欲望和目的的实现(包括生存和发展的完满)的心理体验,是一种主观性的存在,根据每个人的主观需求和主观感受而不同,但是,这只是就幸福的形式本身来说的;若从幸福的客观内容和实质来说,幸福还具有不可改变的客观性。
首先,人的需要、欲望和目的的实现是人的幸福感获得的客观内容。虽然幸福的主观性告诉我们,人生重大需要的設定以及幸福的体验完全是主观的,自己觉得幸福与否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他的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没有得到实现,他不会感到幸福。所以,幸福虽然是一种主观性的存在,但是却并非是完全与客观相脱离的,而是需要以客观的需要、欲望的实现与满足为前提和基础的。
其次,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等的产生虽然受到人的主观性的影响,但其根本上还是由客观的物质世界所决定,受时代发展的现状所制约。例如,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人首先产生的会是对于食物与温暖的需求与向往,而并非对爱情的渴望;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人不会对基本的吃饱穿暖产生强烈的渴望而会向往尊重与爱的需要。
再次,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实现是要以客观的实践活动为根本途径的,作为主体的人只有进行实实在在的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在实践中达到幸福的目的。但是,人们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任意妄为的,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自身都有自身的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运动法则与规律,我们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才能更好地实现幸福;违背规律,只能带来更大的灾难而并非快乐幸福。因此,幸福具有客观性。
幸福的主观性与客观性是幸福的两个基本特性,幸福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立足实践,用踏踏实实的劳动与汗水为幸福铺路搭桥;幸福的主观性则告诉我们,无论面对何种情形和境遇,只要我们能够很好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和情绪,就能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二)幸福的时代性
幸福的涵义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变化发展,关键在于幸福观存在的每一时代都有其不同的时代特征。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一定的社会意识,也决定了这个时代的人类只能追求适应时代需求的幸福。在远古时代,人类刚刚产生,物质生活极度匮乏,能够生存下来是他们最大的目标,那么,追求物质的满足自然而然成为他们对于幸福的最主要理解。即便是今天也是一样,若一个人连肚子都填不饱,生命都难以维持,而让他去体会爱情的美妙,感受为他人付出的幸福是不切实际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劳动者和劳动产品被分离的时代,一方面,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是一种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人民创造了大量的劳动产品但却无偿地被统治阶级占有,生活艰难而困苦。幸福感是人人都能拥有的,但这一时代主流的幸福观只能被统治阶级决定,为了欺骗广大劳动人民,统治阶级就必然选择有利于统治人民的道德幸福观。另一方面,这一时代虽然没有比现在的物质丰富,但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已经不成难题了,所以,在此基础之上,追求精神上的愉悦与幸福也已经成为人们追求幸福的一部分。和谐的社会秩序、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睦的邻里亲属关系等都成为了人们需求的一部分,也正因为这样,儒家的德福思想才能得以存在。对于当代的中国,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奋斗目标的国家,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关系已经被废除,全国人民有着同样的奋斗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知识与道德素养,以期达到共产主义,实现人民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一个目标,这是一个历程,一个实现全人类幸福事业的伟大工程。当代社会,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人们更多是要追求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因此,幸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发展的,但始终不变的是幸福的主体感受性。
三、幸福实现途径的他者性
我们强调幸福的主体性,但并不忽视幸福的他者性的特征,正如《幸福的他者性和为了幸福的教育》中所说的那样,幸福不是单独的一个人就能实现的,“幸福的钥匙掌握在他者手里,是他者给予的;另一方面,幸福的钥匙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给予他者幸福,自己才能获得幸福,所以,幸福必须是一个互惠的过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幸福的他者性是实现幸福的途径。
首先,从上文我们已经知道,幸福的获得要以个体需求的一定程度的满足为条件,而人的需求的基本满足要有一定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支持。如,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文化进步等就可以为个人幸福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而美丽、清洁、怡人的自然环境无疑是个人达到幸福必须依赖的外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这些看似是在为他人创造好的生活环境,事实上也是在为我们自己追求幸福生活创造条件。当代人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努力也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一个人追求幸福的自由和权利。这充分体现了幸福的主体性与幸福实现路径的他者性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开了来对待的。通过为亲人、朋友、社会、自然做出自己的努力,才能为自己的幸福创造道路。
其次,由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我们也可以看出,当人类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就应该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即自我实现的需要。如果一味将个人幸福归结为个人物质欲望的满足,其结果是他们的精神生活空间遭到严重挤压,他们享受精神幸福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富有的人过得不开心而一贫如洗的人却能从朝霞与落日中感受到幸福的存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与世界,早已实现了物质生产的一次又一次大的发展,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已经满足,不再把物质的获取作为幸福的最大目标,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与自我实现的需求应该成为人们获取幸福的更为广阔的空间,在这样的形势要求之下,我们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只有道德上的提高,才能让人更加自觉自愿地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为他人着想,实现自我人格的提升。感受由道德感帶来的精神上的幸福感。
第三,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一个以共产主义为最终发展目标的国家,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是我们的奋斗方向,在那个时代里,物质生产极大丰富,每个人按需分配,人们的幸福感更加集中地体现在自我实现上,劳动成为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力,剥夺一个人的劳动权是对这个人最大的惩罚。我们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就必须十分注重幸福的他者性,以他者为中心,把自己置于他者的范围之内,把为实现他者的幸福作为实现自己幸福的前提条件,树立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靠近共产主义,才能更加靠近共产主义的幸福。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幸福的主体性与他者性的关系。在承认幸福的主体性的根本特性的前提之下,深刻认识到幸福的他者性的重要意义与巨大存在价值。不可把幸福的主体性与幸福的他者性分开来对待,要认识到幸福的主体性依赖于幸福的他者性才能存在,幸福的他者性也只有在服务于幸福的主体性的前提之下,他者性才能得到真正的存在与真正的运用,离开了主体性谈他者性就会脱离现实的主体,他者性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注定将会成为一个假的东西,成为人们把玩与消遣的饰品,难以发挥其对于幸福的重大贡献。离开了他者性谈论主体性,主体性将永远都只能存在于思想之中、意识之中,难以成为现实的东西,幸福也终将成为空中楼阁,虽看似近在眼前,却难以企及。幸福的主体性与实现途径的他者性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体之两面。新时代的我们在追求个人幸福的前提下,在幸福的他者性上多做功夫,让精神上的幸福感越来越多地为人类的幸福事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