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小学书法教育对当下的启示

2021-06-09 19:40胡嘉彬
书法教育 2021年6期
关键词:书写书法语文

民国时期是中国书法教育史上的转折时期,一方面,西方教育体系传入中国,对中国当时的教育体制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书法作为新式学校教育的内容之一被纳入现代课程体系,有了新的教学目标和方法;另一方面,中国传统教学模式仍然影响着课堂教学。在中西方文化的融合与排斥过程中,小学书法教育也紧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断焕发新的活力。探究民国时期小学书法教育的特点对于当前小学书法教育的改革有借鉴的作用。

一、民国时期小学书法教育的特点

(一)书法教学与语文教学相联系

《说文解字·叙》云:“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六书”为汉字构成和使用的方法,也是古代幼童语文学习的基础,而在学习“六书”过程中也必然涉及部分字的写法与读法等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古代,书法教育与识字教育是密切联系的。民国时期的小学书法教育继承了传统的书法学习方法,将书法设置在语文课程之中。

从教育政策上看,自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并未将书法列为专门学科,只是在国文科中提出:“教授国文,务求意义明了并使默写短句短文,或就成句改作,俾读法书法作法联络,以资熟习。”[1]此后,历年的《国语课程大纲》中都將写字作为与说话、读书、作文并列的重要项目,并在其中明确规定:第一、二学年说话、读书、作文、写字应混合教学。第三、四学年起,说话、读书、作文、写字仍可混合教学。如分别教学时,也应互相联络。[2]

从具体教科书上看,多数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文教材中每一课都涉及对重点字的书法教学,并对教学步骤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如中华书局出版的《新制中华国文教授书》中,教授“人”字的写法采用的是先读后写,将读写联系起来。在教授写法时讲到 :“更写人字于黑板,以示写法。说明自左而右者为一撇,自右而左者为一捺。同时使学生仿写,而留意其不能者,或执其手教之。”[3]在叶圣陶主编的《开明国语课本》中更是将手写体文字印入低年级课本之中,以适应学生学习。此外,在专门的习字帖中,也体现出了书法课程与语文课程相联系的特点。据蒋维乔回忆习字帖的编写过程:“初等小学之习字帖,重在与国文教科书联络。其原则即每册所习之字,必取教科书已读过之字是也。”[4]各书局在出版的部分经典碑帖之中也考虑到学生学习的需要,将字帖内的字由易到难排列,这与小学国文课本对生字难易的安排也是一致的。

(二)书法作业评价体系量化

中国传统书法以气韵为上,讲究整体艺术效果,对于书法作品的评判往往以物象作比拟,缺乏一套成熟、客观的教育评价体系。清末的教师只在作业中加圈或叉,或批甲、乙两个等级。但是在实际评价中教师受到主客观方面的影响容易对书法作业做出“误判”。

民国以来,随着中西方文化的融合与交流,西方量化的教育测验传入中国。俞子夷在1918年仿照桑代克的书法量表,编制了我国第一个自编量表《小学国文书法量表》。此表分正书中字、行书中字、正书小字、行书小字四类。中字以“我等见树及表”作书写内容,小字以“十二月二十五日为共和纪念上午九时我等与先生对国旗行礼”作为书写内容。收集了共800余份初二年级以上的儿童书写作品,并邀请经过训练的教师对这些作品进行分级,最后得出一个与作品对应的分数表。教师批改成绩只需要拿学生作业与量表中作品相对比,找出相近的作品再根据量表打分即可。后俞子夷又另外编制了《小学书法测验量表及说明书》。在考虑了实际情况后,新的书法量表分正书小字和行书小字两类,速率与质量都可以测量。书写内容考虑了常用的笔划和结构,所以选定了“四只小鸟他们在园中飞好像一个人字”为书写内容,正书测验时间为4分钟,行书为2.5分钟。

此量表在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教育家汤鸿翥对小学正书小字成绩的实验进行研究时,选用了俞子夷的这一量表,认为它更适合中国国情。在1929年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国语》的学习最低限度中也明确提出:能用行书写普通的书信,依照俞子夷氏书法测验,快慢能达到T分数48,优劣能达到T分数45。[5]

(三)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

清末《奏定学堂章程》提到书法学习时说道:“至于书法乃专门之艺,无论真草隶篆,秘诀妙旨,罄牍难穷。听有志书家者自为之,非学堂教习之事也。”[6]可见民国时期的书法教育一开始便确立了以实用为目标的教学宗旨。

从教育政策上看,民国时期公布的《国文(语)课程纲要》中涉及书法教育的要求是以实用主义为主导的,是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像布告、标识等日常书写格式在传统的书法教育中本无固定要求,俗体、破体字更是不被看成书法正统,而在1929年的《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国语》中要求:“第一、二学年专门练习布告、标识、书信、柬帖等的书写,第三、四学年学习俗体、破体、帖体字的认识。”[7]这都体现了当时的教育部门将学校学习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观点。此外,自1912年《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公布以后,民国时期的《小学国文(语)课程纲要》对书法学习的要求都包对括楷书、行书的学习,其目的如同黄炎培所说:“小学校应习之书体宜限定楷书行书,行书尤宜注重。其他草隶等体,社会不甚通用,毋庸滥习。”[8]这种考虑也是立足于民国时期社会通用状况而定,考虑的是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从具体教学上看,多数教师教授书法时也倡导应用,如朱成碧所言:“儿童学习书法,无非欲求应用,然徒习楷书,平时书写,甚不便捷,致多费时间。”[9]在家庭作业中也注意书法的实用性,如《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一文中指出“家庭实习:1.代写便条明信片等。2.各种簿记。3.代写日记。4.各种包裹物件之标面。5.于标记器物之姓名年月等。”[10]

(四)注重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不仅注意书写内容而且注意培养学生的书写习惯。《对于国民学校书法教授的意见》一文提到:“譬如我们叫儿童习字,终要使他注意纸上面的清洁,位置的整齐,字形的正确……这种种和儿童的道德性,实很有关系,儿童在习字的时候,养成了清洁,整齐,正确……等的善良习惯,那么对于他的品性和行为,自然有很深的印象,也就潜移默化了。”[11]可见,在民国时期的学者眼中,儿童书写习惯的养成对于品性和日常行为都有重要作用。

考察民国时期的书法教材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毛笔字写法》还是中华书局出版的《习字教授法》都涉及写字姿势、执笔法、磨墨、用笔以及各书法用具的放置位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毛笔字写法》一书更是将握笔与坐姿放在书首,并指出:“我们一生中写字的机会很多,如果从小讲究姿势,长大起来就不容易矫正,大家应该特别注意!”[12]这是因为儿童身体处于发育阶段,坏的书写习惯不利于学生身体发育。中华书局出版的《习字教授法》更是告诫教师:“若座椅高低不合度或身体不正坐,则脊渐成弯曲形……教师当告以头宜正,胸宜直。”[13]握笔姿势自古以来就有不同握法,像何绍基的“回腕法”,每写几字便大汗淋漓,亦有违人的生理。民国时期的书法教材一般采用“五字执笔法”,以规范学生握笔姿势,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在磨墨和染笔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学生书写时弄脏衣物。

三、对当下小学书法教学的启示

(一)加强书法与语文教学的联系

自2013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来,小学书法教育逐渐体系化,众多学校开始在语文课程外单独开设书法课程。然而从目前的书法政策、书法教材、书法教师的安排来看,书法教育与语文教育开始走向独立化,二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小。

从书法教育政策来看,《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虽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但是对小学阶段的要求是临摹经典碑帖,并未提及与语文教材相联络。语文教育政策与书法教育政策脱离会造成低年级学生负担加重,高年级学习内容重复。而民国时期的书法教育政策由于规定在语文教育政策之中既避免了重复,又能有效地加深学生对生字的读法与写法的认识,更加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从书法教材来看,虽然在教育部的提倡下出版了多种书法教材,有利于书法教育的多样化,但是多数书法教材的用字、选材与语文教育没有联系,导致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如北师大版《书法练习指导》(三年级下册)一开篇便是斜钩、卧钩的写法,所采用的范字也不是三年级语文课上所学的字。而民国时期的教材则有效减少了语文与书法之间的距离,特别是叶圣陶的《开明国语课本》直接采用手写体,值得当下书法教材编写者借鉴。

从书法师资的安排上来看,目前小学书法教学一般由语文教师或者美术教师担任,也有一些专职书法教师,但是目前的语文教师或美术教师与民国时期兼任书法教师的人员有很大区别。民国时期各科的教师多由晚清的知识分子培养,晚清知识分子由于科举需要,多数能写一手秀美的馆阁体,这也决定了他们所培养的学生多数精通书法。而目前的语文或美术教师由于缺少书法学科专业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会遇见许多问题。而专职书法教师则对语文教学缺乏了解,难以将二者联系起來。要解决这一难题可以借鉴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经验,一方面提升语文教师书法专业素质,另一方面加强书法教师与语文教师的沟通。

(二)改善书法作业评价体系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中对于书法作业的评价重点是:“小学低、中年级重视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正确把握;关注认真的书写态度和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高年级关注书写的美观与流利……评价过程中要综合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14]但是《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中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把握究竟应该达到哪种程度和书写的美观与流利程度都未进行说明。而部分学校则直接采用各种书法赛事的入展率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面对目前社会整体书法审美还有待提高、教师书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民国时期量化的书法评价体系对于设立一个统一书法评价标准有借鉴意义。俞子夷的书法量表提供了书写的一个规范,收集整理了不同分数段的书法作品,使教育工作者可自行对比打分,减少主观臆断。虽然时代不同,但当下的教育研究者可根据时代的要求,按照此方法重新制定书法量表,以保证书法作业评价体系客观化。

(三)加强书法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学以致用本应该是书法学习的目标。书法虽然经过几千年以来的发展,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与美感,但是融入现实生活、将书法美融入生活美仍应该是小学书法教育的追求。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虽然提及了“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15]但是在具体内容与实施中并未提及如何将书法与生活实践相联系,在目前也缺乏可借鉴的经验。民国书法教育政策中规定的布告、标识、书信、柬帖等在当今依然流通于日常生活之中,这些练习不仅能帮助学生把握书法中字形结构,而且能够帮助学生体会书法作品中对章法的处理,对学习书法很有帮助。此外,民国书法教育政策中要求学习俗体、破体、帖体字的认识对于目前小学的书法教学依然有借鉴意义。

从具体教学来看,民国时期小学书法教学中已经开始教授行书。而当前的小学书法教学将行书视为小学学习书法的禁忌,认为儿童学习行书易养成不良的书写习惯,因此,即使学生课业压力再重也要求必须用正楷书写作业,最后迫使部分学生为了完成作业往往将字写得乱七八糟。但是从民国时期的教学成果来看,小学高年级的同学是可以将行书写得很好的,而且也有利于日常的书写。我们应当从中借鉴有价值的教学方式,改革目前的书法教学体系,以促进学生书法水平的提高。

(四)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

书法本属艺术之一种,和文学、美术、工艺、音乐、舞蹈等有类似的性质,对于字帖的选择、用具的整理、书写的姿态,均足以引起学生审美的观念。[16]目前书法教育对于学生书写习惯的重视明显不够,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并未提及书写姿势和书法用具摆放的问题,通行的教材虽有基本书写姿势和握笔的讲解,但对于书写过程中如何蘸墨,书写完成后如何整理书法用具等问题也并未涉及。在具体的教学中,低年级学生在上书法课时也往往不知所措。民国时期的书法教学则对于书写的各步骤都有详细解释,力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以涵养其个性。如《国文科书法之研究》一文,对于书写时砚台的摆放位置、磨墨、书写后的洗笔等都有详细介绍,这些内容可作为目前书法教学的补充。

结语

通过对民国时期小学书法教育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在教育现代化浪潮的推动下,民国小学书法教育呈现出新的面貌,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其中既包括书法与语文学科的联系、书法与生活的联系,也涉及书法教育評价体系和书写习惯等问题。在现如今的小学书法教学中,只有与古为徒、以古鉴今,书法教育才能发展得更好。

胡嘉彬/重庆大学

注释:

[1][2][5][7]《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语文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页,第16-39页,第21页,第18页。

[3]屠元礼:《新制中华国文教授书》,中华书局,1913年,第2页。

[4]蒋维乔:《蒋维乔自述》,安徽文艺出版社,2013年,第21页。

[6](清)张之洞:《奏定学堂章程》,文海出版社,1999年,第294页。

[8][10]黄炎培:《实用主义小学教育法》,《教育研究》,1914年临时增刊,第64页,第65页。

[9]朱成碧:《儿童学习书法以行体最切实用应自何年级起》,《南汇县教育会月刊》,1922年,第3卷,第2期。

[11]潘文源:《对于国民学校书法教授的意见》,《绍兴教育界》。1922年,第2期,第2页。

[12]沈亦芳:《毛笔字写法》,商务印书馆,1917年,第8页。

[13]屠元礼:《习字教授法》,中华书局,1917年,第11-12页。

[14][15]《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页,第3页。

[16]朿樵如:《小学书法教学之研究》,《教育实验》,1932年,第2期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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