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模式与借鉴

2024-02-01 08:03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德国机构评估

陈 聪

(四川文理学院 教务处,四川 达州 635000)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教育评估是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改进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二十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资本主义工厂手工业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发展、哲学理性主义思潮的掀起,世界各国经济体制与结构发生重大的变革与调整,伴随而来的问题是人才的紧缺。在各国政府积极推动与现实环境激发下,教育民主化观念深入人心,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高校数量、大学生数量激增。不可避免的,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降低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为破解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困境,各国纷纷采取相应措施,达到既保发展又保质量的效果。

一、德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

就德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来看,其起步晚于欧洲其他各国,但发展却非常迅猛。二战后,德国在教育发展上主要分三个时期:一是1945年至1959 年的重建与恢复教育时期(1945 年-1959年);二是教育改革的酝酿时期(1959 年-1965年);三是教育改革与扩展时期(1970 年以后)。经过三个时期的发展,建立了《高等学校总纲法》,它规定了德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精神是:在大学民主自治的基础上,注重挖掘大学潜力,以适应国际竞争的大学。

德国高校普遍认为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教育质量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提高教学水平和保障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高校被允许在该标准的一定范围内浮动,不必严格达到所有标准,同时应考虑标准体系中未考虑到的因素。[1]在日常教学中,教师面向学生需要讲授与其培养层次和学科研究水平相适应的知识;同时,要培养学生跳出常规,质疑知识的能力。在德国教育领域的学者理念中,仅仅强调质量标准,以及通过该质量标准进行评估不一定能有效保障高校教育质量,想要达到预期教育质量标准,取决于诸多因素,必须要为高校创造一定的条件。基于此,德国展开了其独特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模式。

二、德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模式

(一)评估制度

德国在高等教育上采用“双体制”评估模式,即“二元制”模式,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并驾齐驱。各州政府政策制度非常相似,仅有些许不同,但总的来说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衡量高等教育的发展。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公办学校的相关要求较严格,除了学校相关部门的设立、制定和修订制度以及为研究项目提供财政补贴外,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关于实验室建设、教授的聘任、学科和专业设立的决定都要经过严格批准。因此,德国的高校水平相当,这也导致了高校间缺乏创新和竞争力。为改善目前的状况,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正在两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通过放松缰绳,减少对高校的过度控制;二是通过评估体系来保证质量,逐步与培养体系相结合。

(二)评估机构及职能

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德国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由联邦政府和大学之间的中介组织或机构完成。主要有科学理事会(Wissenschaftsat)、德国研究机构(Deutsche Fors-chungs genmeinschaft)(简称DFG)和认证委员会(Akkred-iterungsrat),这些中介组织或机构产生的费用由德国政府直接补贴,各机构的具体内容如表1。

表1 德国高等教育评估模式内容汇总

科学理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按照联邦和州政府的要求对建筑或其他投资的资金进行评估;为高校的整体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就高等教育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可以说,德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被科学理事会的工作深度影响。

德国研究机构负责管理和分配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基础研究经费,对每所大学的科研能力及其应用科研的课题进行评审。

认证委员会的职责是认证教师教育和学生学习的质量,为学生择校提供客观的学科层面信息,为学科和社会人才流动提供参考。认证委员会负责认定机构和学科,使德国高校授予的学位在国际上更具竞争力。

(三)评估程序

即便德国在各州政府的质量评估标准与模式都各不相同,但评估程序基本一致。一次完整的系统评估主要分四个阶段:即内部评估阶段、外部评估阶段、结果执行阶段、后继性评估阶段。四个阶段相互衔接,逐步实施,最终完成高校评估的整体任务。[2]

1.内部评估阶段

内部评估是评估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主要是在评估机构的指导下由被评估院校自主进行,是院校在评估上的自我剖析。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进行下一步评估做好准备工作,从时间上看,主要分为准备和评估两步。

(1)准备。为了让评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院校在评估伊始,需要根据后续的评估环节,有针对地准备评估材料。包括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评估问卷、宗旨与方针、评估方法与程序等方面,院校为了更好地梳理后续的评估材料,还会成立专门的内部专家评估小组,有针对性地准备、整理评估材料。

(2)评估。在独立评估机构的协助与指导下,内部专家评估小组使用各类分析方法对被评院校的学生能力与就业现状、科研能力、师资队伍、教学水平与条件、学科机构组织、学院专业特色与优势等方面进行质量评估;同时对评估机构的评估体系合理性进行分析,最后完成自评报告,提交院校和评估机构负责人。

2.外部评估阶段

外部评估阶段会选择与被评估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评估。同时,专家们不得与被评院校存在人员和业务关系,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与客观。

3.结果执行阶段

院校将根据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形成的具体执行结果和改进措施与评估机构签订整改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改进措施完成整改任务,最终形成包括执行情况的整改报告提交学校审核。

4.后续评估

为后续检查各院校整改落实评估报告的效果和情况,评估机构会对学校整改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或者院校向评估机构申请,再次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德国高等教育质量高低与绩效息息相关;评估模式充分考虑了高校自身的特点和政府的监管责任;评估程序中重视评估机构与被评估院校之间的沟通和共同参与;利用教育评估结果为自我完善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三、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现状

2010年7月,教育部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已经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战略目标首次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在短期爆发增长后趋于稳定,必然要以质量为高等教育发展核心建立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3]构建多元化评估机制,必须要以明确各部门、机构、被评院校的管理范围与权责为核心,形成正向呼应,这能积极促进高等教育评估发展专业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在明确评估导向,细化评估质量标准,执行评估结果方面发展较快。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自信!”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把握战略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4]

在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已经形成较为科学的规划和实施路径,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证之路是无止境的。随着高等教育发展的不断变化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提高,只有不断探索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新举措,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才能为社会、为国家提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现状主要表现为:教育行政机构主导型评估模式;缺少规范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学者对高等教育质量内涵的理解存在差异;高校质量评估过于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而忽视了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质量,没有体现出高校的职能;质量评估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科基础实力建设,却忽视了学生毕业质量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四、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启示

通过梳理和分析德国高等教育独特而完整的评价模式,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模式具有较大借鉴意义,具体如下:

(一)因地制宜确立评估标准

德国为形成特色的高校办学模式、发展特色学科专业,学习许多欧洲国家因地制宜的质量评估体系,在评估时会根据院系的特色来修订评估标准,对症下药,重视学校的个性化情况。[5]

而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是由教育部统一制订,对某一类别的高校采用同一套评估标准,重共性,不能很好的兼顾个性,不利于学校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因地制宜制定最合适的评估标准,尊重学校的个性化发展,这样才有利于我国高校提高办学质量、发展学科特色。

(二)独立的评估机构

德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不依赖于政府,委托介于联邦政府和院校间的社会评估机构开展,保证评估结果公正、专业和客观。

和德国相比,我国的评估机构主要是教育行政机构,导致评估或多或少会产生官僚化、行政化现象。[6]我们应加强质量理性,让评估既可以接受政府的授权来引领高校质量发展,也可接受高校的授权进行内部评估,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保证评估的专业性和方向性。

(三)注重内部和外部的协调

高等教育评估模式方面,德国高等教育是以内部评估为基础,结合外部评估实现不同评估方式之间的有机协调,促进高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以提升高校的自我管理能力与教学科研质量为终极目标。为明确高校质量评估目的,促进内部评估开展,在评估初期,评估机构会与学校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由内而外,为外部评估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存在沟通交流不够充分的情况,部分被评估高校存在被动应付准备评估材料的现象,没有达到评估的真正初衷,可以看出评估机构与被评高校是明确的上下级关系。我国评估机构和高校应该充分重视内部评估的基础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的交流,明确评估目的,以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构建以学生学习成果评估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评估内容指标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教育的核心目的,学生的学术成就可以表明高等院校在多大程度上完成了其教育使命,但高等教育评估的重点需要逐渐转向教育、就业和毕业质量等实际内容。

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科基础实力建设,却不同程度忽视了学生毕业质量和学以致用的能力。导致我国高等教育输入比输出更难,许多大学生进入社会都是学非所用。因此,要注重毕业生的素质和知识的运用,形成严进严出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该体系既能满足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发展和评估的要求,又能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培养合格的人才,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

(五)高效率执行评估结果

在德国,被评院校根据评估报告来实施和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具体的整改报告,由被评院校申请新一轮评估,如此反复,使评估结果得到充分落实。

我国的质量评估结果主要用于高校的排名与奖惩,利用评估结果进行考核,我们的质量评估结果主要用于高校的排名和奖惩。达到以奖惩促改进的目的。这对于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的高校来说,并不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反而会促使其“摆烂”。因此,应重视对评估结果的落实运用,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实现质量评估的意义。

结 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提高中国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不仅在于要处理好国际借鉴和自身创新的关系,更在于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运用评估结果、加大后继性评估监督力度。并因地制宜建立起一套高效、系统和科学的闭环管理流程,由内而发地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以此来不断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总之,总结经验、植根本土、守正创新、持续优化乃是未来教育发展之路。

猜你喜欢
德国机构评估
The Wolf and the Seven Little Goats
德国豹2号
我们在德国怎么扔垃圾
德国弃煤的烦恼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评估依据
立法后评估:且行且尽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