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诂:中国文化阐释的前沿

1988-07-15 01:07申小龙
读书 1988年2期
关键词:训诂汉语意义

申小龙

张世禄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现代语言学家。他的毕生精力倾注于中国传统语言学的科学化与现代化。无论在音韵学、文字学,还是词汇学、语法学,乃至理论语言学,张先生都有卓越的建树。近年学林出版社出版的《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集先生一生学术之精华。其中有关训诂学的论述,发自一位近代引进西方语言学的巨匠之口,令人研味再三,感受到这一古老学科的新的生命力。

训诂本体论:解释学,而非语义学

本世纪初,在西方学术思潮的冲击下,具有现代语言学眼光的一代学者,开始重新审度传统语言学在现代语言科学体系中的地位。对于训诂学,人们将它与音韵之学、形体之学相区别,看作是字义学,与西方语言学的语义学相认同。张世禄认为这种简单的比附忽视了训诂学在中土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独特的语言文字和社会历史条件。训诂学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处理中国文辞当中同字异义和同义异字现象及这种现象所造成的种种困难。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又因为中国语词的音读形式单纯,同音词语众多;文字不采用拼音形式,往往借字表音,而各字的音读又时有变化;同时字义本身也可以转移,意象上相类或相通的字体常可互用。由此致使古书中有些辞句所用字体相同而意义各异,或所用字体各异而意义相同,读书识字遇到困难。张世禄明确指出,中国训诂学的性质,与其说它是字义学,不如说它是解释学。中国训诂学并非纯粹的字义理论,而是大部分偏于实用的研究,是读书识字或辨认词语的一种工具之学。它与语义学是异质的。

“实用的”“工具之学”,鲜明地概括出中国训诂学的本体论特征。西方的语义学,或是研究话语(符号)的本源,根据是否真实、在逻辑上是否一致去研究话语(符号)能否成立,成为哲学的语义学,或是根据话语行文和说话人的物质环境以及智力环境间的关系去研究语言的意义,成为语言的语义学,都不具备“解释”的性质。而“训诂”本身就有通释古今各地语言、规定各字的意义,释明各字内容的意思。它是一种工具之学,目的在实用;而所谓理论的部分,也只是解释字义的方法论。

“解释学”不仅是对训访学本体论的界定,而且还使这门古老的学科具有了当代人文科学一般方法论的意义。当代解释学认为,意义体现人与世界的种种复杂的关系。对于各种各样意义的理解和解释不是一个简单的、可以一劳永逸地完成的任务,而是人类认识自己,认识世界的活动的主要方面。张世禄先生把训诂学界定为解释学而非语义学,不仅肯定了训诂作为一种狭义的文本解释的方法论,而且肯定了训诂学以意义的研究为核心,对我国古代经学、哲学、史学、文学、文学批评、艺术等人文科学研究和社会历史的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肯定了训诂学作为我国古代人文科学一般方法论的重要地位。这种对于训诂学的解释学价值的认定,将使我国对训诂和训诂学传统的研究打开一个新的视界。

文法:训诂的一个基本观念

我国传统的字义训释,注重文字学和音韵学的训练。这种素质,在接受了西方学术思想的一代学者看来,是非常不够的。胡适等人曾指出:前人说经,都不注意古文语法,单就字面作诂训,所以处处强为之说,而不能满人意。即使是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的《经传释词》,指出了许多前人误认的字是“词”(虚字),但仍不能明了那些做古文字的脉络条理的“词”在文法上的意义和作用,而只能用“词”“语词”“助词”“语己词”一类笼统的名词。张世禄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前代训诂学家的训释中,事实上蕴含着文法观念。例如王念孙《读书杂志》把“力争则力政,力政则无让”中的“政”解释为“征伐”之“征”,除了文字音韵上及古义的证明外,必定由于“力政”和“力争”之对比,认定“政”为动词,而非名词。王引之《经义述闻》把“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中的“易”释为“延易”,除了音韵训诂的根据以外,也是将“恶之易”与“火之燎于原”对比,断定了“易”非形容词或副词,而是动词。由此可知训诂家必须具有文法观念,才能把许多有疑义的字句解释得怡然涣然,才能把前人许多增字为释的弊病和难通的解释扫除廓清。清代训诂学家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他们的文法观念。

把文法作为训诂的一种基本观念,是张世禄训诂学思想的一个特色。字义的训释除了文字、音韵上的个体静态依据外,更有文字应用中的群体动态联系,后者更为根本。张世禄认为,解释实际文辞中的字义固然须先有文字学、音韵学的训练,但我们尤须知道文字的应用必定是各字的互相连结以组成辞句,才能显示意义。积字而为句,积句而成篇章;各字的应用,不能离开辞句而独立地显示意义。因而字义的解释必须在全篇全章和全句的总意义以及上下文的关系上都通得过去,才可称为精确妥当。否则便有望文生义和穿凿附会的弊病。例如《论语》“子路有闻,未之能行,惟恐有闻”,只有见到了“子路有闻”,才知道“惟恐有闻”的“有”不是有无的有,而作“又”解。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张世禄提出训诂的文法观念,不仅仅是西方意义上的“句法”观念,而本质上是语用学的观念。他深刻地把握住了中国训诂要义的真谛:以语文的实际运用形态(而非备用形态)为释义的最高原则。这一原则典型地体现出中国语言学传统的人文主义精神,同时也是对当代语言学和语言哲学的一个引人注目的贡献。

西方分析哲学家曾经认为,语言的目的就是交流或真或假的事实。他们长年把自己关在概念、命题、逻辑的象牙之塔里,完全漠视话语行为中的交际意图。然而,词义不是一查《说文》之类即可昭然若揭的。正如张世禄所指出的:字不能离开辞句而独立地显示意义。在语言交际的函数中,参与言语活动过程的各种变量总是使意义千变万化,作为备用形态的字义充其量仅有引导释义的“线索”作用。正因为如此,维特根斯坦指出:“一个词的意义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弗斯则说得更为透彻:“每一个用于新的上下文的词都是一个新词。”这是因为话语的意义最终是由话语行为决定的。上下文实际上提供了一个社会场合或情境,正是它决定了词义。中国古代语言哲学认为:“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庄子云:“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矣,而未始有事非矣。事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所谓“加”“‘封”,正是语言对客观事物的界定。然而这种界定言传,又往往同时是对客体的肢解与割裂。中国的训诂学正是在这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语言哲学的影响下,否定了语言表层与客观事物、思想意识的机械对应,否定了以语辞静态备用意义为研究对象和客观真理的纯语义学,转而以语文的实际运用形态为释义原则,突出了语境的决定意义,突出了话语行为的社会意义,最终是突出了语言活动中人的主体意义。正是在语言活动中人的主体性这一点上,当代语言哲学、语用学与中国的训诂学传统找到了交汇点。

然而,仅仅满足于语文的实际运用形态还是不够的。面对着话语行为中人的动机、意图及一系列社会文化因素的变量,我国训诂学还缺乏一个明确的、普遍的、能有效控制和处理大量语言和非语言因素的结构框架。质言之,我国的训诂学还缺乏一种自觉的文化意识,即沿着语言所给出的线索,把握住涵盖整个中国文化的汉民族社会、历史的意义体系,把握住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因为汉民族的全部话语行为都是涵泳于这个文化的意义体系之中的。反过来说,如果我们从民族文化的意义体系(不仅仅是语义)和心理结构入手理解和训释语言表层词语及其文法排列的丰富涵义,我们的语文解释不仅更妥贴,而且必将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发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因为语言的发展进程正是人类心灵的直接体现。同时,这种文化通观下的语言训释,还能帮助我们步步深入地理解汉语作为一种思想载体,与中国文化的独特联系。

历史主义:训诂学的一个基本原则

历史主义是语言学的一种科学的世界观。然而历史主义原则在我国语言学的研究中曾有种种偏差。其中之一是受欧洲青年语法学派的影响,把语言的历史性凝固化,成为一种古今的二元分割。不是把历史材料作为解释语言历史发展的手段,而仅仅把兴趣停留在历史材料本身。其结果往往造成语文训释中的简单化的盲目推断和类比。张世禄先生多次指出,历史材料可以用来解释语言现象,词源研究的结果也可以用来阐明历史上的一些问题;但是语言现象的本身,依然还是一个历史的问题。

一些欧洲语言学家曾指出,印欧语系的语言中表示“牲畜”的词,跟表示“财宝”的词有词源上的关系,因而推断“古代”斯拉夫人与日耳曼人曾经是用牲畜作为财宝的。我国一些学者也认为,北方话的“隔壁”,广州话叫做“隔篱”,这可以反映原始广州人是以篱笆作墙壁的。张世禄指出,上述欧洲语言学者所谓“古代”只是一个泛指,没有质言某个时代或原始时期。问题在于,广州话把“隔壁”叫做“隔篱”,这种现象是不是“原始”广州话所具有的呢?“隔篱”这个词语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常见。如杜甫《客至》诗:“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熊铄《捣衣曲》:“隔篱翁媪寐不熟,月落尚闻砧杵声。”张世禄认为,这个词语不可能是古代诗文采自广州方言的,也很可能是从古代文学语言中流传进入广州方言的。既然不能认定“隔篱”是“原始”广州话词语,便不能据此推断“原始”广州人具有那种风俗习惯。因为它不符合历史主义的原则。

张世禄提出的作为训释对象的语言现象本身依然还是一个历史的问题,对在训诂学中充分贯彻历史主义原则有所启迪。科学地认定语言现象的历史性,其意义在于对这一现象的训释选择一个有限时空的文化意义场。如前所述,人们使用的语言形式和表象极为宝贵地显示了人们的心理过程和看法。这些过程与看法由于时间的进程而非常不同。在历史主义的指导下科学认定语言现象所处的文化意义场,将使训诂获得极强的解释力与生命力。

音义相关:训诂学的一个基本思路

因声求义,是中国训诂学传统的一个特色。张世禄先生从现代语言学的观点出发,对这一传统作了深入的阐发。他指出,汉语词汇的丰富发达,正是由于语音和词义两种要素的矛盾性和适应性。作为语言建筑材料的词汇,必须用语音来做物质外壳。词是音义结合的统一体。由于词义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客体和它们的名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而音义的矛盾性是绝对的。而且音义两种现象又各有其特质,各自包含特殊的矛盾,如语音内部发音作用的简易化与表意作用的明晰化之间的矛盾,词义内部概括作用与区别作用的矛盾等,因而语音和词义的发展又有明显的不平衡性。但是,音和义既然存在于同一个词的统一体中,彼此之间又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适应性。这使得意义相近,特征相类的事物,在命名的时候,很可能用相同或相近的音素来表示。这就产生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词语“音同义通”现象,从而打开了中国语词独特的“因声求义”的训释思路。

张世禄对汉语语词“音义相关”特点的理论阐述,不仅对中国训诂学的“因声求义”传统给予了科学的解释,而且指出了汉语词汇发展、丰富的重要理据。它使我们意识到,隐藏在训诂学“因声求义”现象之后的,正是汉语词汇以其音义相关性孳乳繁衍的系统性。因此,汉语的训诂,既可以循声义相关的思路突破字形的迷障而求得语义的真相,更可以据声义相关的原理建立同源词系统,为因声求义提供一个触类旁通、纲举目张的整体性释义框架。例如“空”“窍”“窖”“孔”“口”“喉”“胸”“广”“扩”“潢”“隍”“沟”“谷”“”“筐”“”“壳”等词在上古音中都有一个舌根音或喉塞音的声母,一个舌根音(包括舌根鼻音)的韵尾,意义上都有“中空”之义,因而是同源词族。同理,“蒙”“”“瞢”“梦”“冥”“瞑”“盲”“忘”“茫”“荒”“莫”“耄”“望”等词都有“蒙蔽不明”之义,语音上也相近,也是同源词族。(当然,这里的“语音相近”,依据的是上古音系统。)不仅如此,张世禄还进一步指出,矛盾对立的事物,双方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是互相依存的,所以反映这种关系的相对或相反的意义,也必定是互相联系的。矛盾对立的事物,又在一定条件之下各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反映这种转化的过程,词义发展中就出现以“乱”训“治”,以“故”训“今”的反训现象,同源词族中也就会有意义相反或相对的词,如“腹”“背”同源,“夫”“妇”同源,“消”“息”同源,“本”“末”同源,“顶”“底”同源,“天”“地”同源。这些有趣而又有深刻理据的语言现象,为汉语语词的训释提供了一个个音义相关的释义场和系统的词义框架。

民族性:训诂学的一个基本立足点

语言,总是具体的民族语言。作为一个民族看待世界的样式,语言结构中深埋着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在这个意义上,语言本质上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意义系统和价值系统。语文的训释,必然离不开这样一个系统,因而训诂学的解释必然是一种文化阐释。民族性,是训诂释义的灵魂。

然而,在以往的训诂实例中,一些解释却时常游离于汉语文意义系统之外,比附印欧系语言的词义模式类推。例如依据印欧语中“城”这个词的原始意义是“城堡”“堡垒”,类推出汉语“城”这个词总和“城垣”“城墙”“城池”等联系在一起,“提起‘城来总会使人想起从前曾有过一堵高大的围墙围住”。张世禄一针见血地指出,语义发展的规律性,应该象语音对应的现象一样,是在同系族的亲属语言中显现出来的。汉语既然跟印欧语系的语言不同系族,怎么可以依据它们的词源来类推呢?事实上,印欧语中的“城”都是由“防御敌人”的意义而起的,而汉语中的“城”却并非如此。《说文》:“城,所以盛民也,从土,从成,会意,成亦声。”《释名·释宫室》:“城,盛也,盛受国都也。”《白虎通》:“城之为言也。”“城”“盛”“”都从“成”得声。据《说文》:“成,就也,从戊,丁声”,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谓“从茂省”,可知“成”有“成就”“茂盛”义。“成”从“丁”得声,据《广雅》:“丁,强也”,“丁”有“壮盛”义,与“成”义相通。而“城”又与从“丁”得声的“亭”音义相通,《说文》:“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可见,从音义相关上看,“城”的原始意义应是“成长”“生聚”“聚集”。由“成长”引申为“茂盛”,由“生聚”引申为“安定”“盛受”,由“聚集”引申为“堆积”“层叠”等义(《尔雅》:“丘一成为敦丘”;郭璞注:“成,犹重也”,《周礼》曰:“为坛三成。”)从以上与“城”音义相关的词族系统来看,汉语的“城”并非出于“堡垒”和“防御”的概念。它的原始义既跟“城垣”“城墙”有关,也跟“城市”“都城”有关。

从根本上说,不同民族语言的词义系统,没有类比的可能,这是由语言的人文属性决定的。尤其当语文训释追究一个词的词源意义及其发展脉络时,它只有在该文化本身的体系中才能真正地获得价值。命名不是具有普遍性的抽象的语言存在,而是由一个个特殊的语言集团个别进行的。世界万象原是一个混沌的连续体。人类不同的社会集体根据不同的文化意识给这个连续体以一定的秩序,因而命名是一个民族创造有体系的(而不是混沌连续的)人文世界的整体作业。对于特定语言集团的人来说,万物因有了名字且形成秩序才成为有意义的存在,才成为人的世界,如蔬菜和水果的世界,色彩和味觉的世界……。语言也就因此成为人与世界的根本纽带。我们可以说,人的语言性与语言的人文性决定了训诂释义的民族性,语言文化之圆制约着说文解字的立足点。

同义互训:训诂学黄土地上的一片新绿

从某种意义上说,汉语数千年的训诂之学蕴藏着极为丰富的中国文化之谜。开发这些文化矿石,需要训访学家对训诂传统不断有新的发现,实现新的创造。张世禄先生近年来以“同义互训”为枢纽,打开了训诂学传统通向汉语构词法和汉语基本词汇的两条千古暗道,令语言学界耳目一新。

通往构词法之道,是从汉语丰富的同义词开始的。同义词是一些在意义上有细微差别而所表示的基本概念和用法相类同的词,因而它们彼此可以联合起来表示一个共同的意义,如“脂膏”“言语”“饥馑”“性情”等。这些同义词的联合结构,经过不断的使用,就凝固为“同义并行复合词”。这类词既然是同义词的联合,就与训诂学上“同义为训”的体例密切相关。如《尔雅·释诂》“初、哉、首、基、肇、祖……,始也。”被释词与训释词“始”就常联合起来使用,凝结为“初始”“首始”“始基”“肇始”等复合词。由于同义词相训释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同义词相联合使用的过程,所以同义词在训诂上的作用,与具有构词法意义的同义并行复合密切关联。于是,同义词的丰富性使词义解释上形成“同义为训”的体例,同义词在训诂学上的这种作用又促使同义词之间经常联合起来运用,产生大量同义并行复合词,更增加了同义词的丰富性。由此循环往复,相互推进,使得汉语越发展,词汇越丰富,越纷繁,用来解释词义的训诂体例也越发达,越完密。

通往基本词汇之道,是从训诂的已知推未知开始的。基本词汇是语言词汇库中具有全民性、常用性、稳固性和极强的构词能力的主要部分。它在千百年的长时期中为全民族所普遍认识,普通使用,具有“熟知习闻,见词明义”的特点。对于这类词是用不着再加训释的。因而许多训诂学专书,如《尔雅》、《方言》、《广雅》之类,以及许多古籍当中的注解,往往略去了对多数基本词的解释,而注重于古语词、方言词、专门用语的解释。不仅如此,基本词还经常作为训释词来解释“古今之异言,方俗之殊语”。因为训诂总是从已知推向未知,在这一点上它同词汇的派生孳乳过程和学习词汇的循序渐进过程相叠印。张世禄从这一契合点上认定训诂的训释词汇与汉语历史上的基本词汇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词汇学中作为基本词的条件,也就是训诂学中作为训释词的条件,即“同义为训”体例的本身将基本词和非基本词划分开来。这是一个有着丰富文化内涵的创见。基本词汇是反映人类特定集团的基本活动、基本特性、基本观念的符号群。基本词的认定对于研究民族文化心理中一些具有根本意义和永恒价值的观念形态,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民族文化的独特精神与结构,都有重要的意义。它为文化阐释提供了一个深层结构。

中国的训诂释义之学具有人类文化传统中无可比拟的悠久历史和深厚积淀。如何使训诂学获得一种自觉的文化意识和当代意识,从而不在传统中尘封而实行传统的创造性的转化,成为文化阐释中的领先科学,这是中国训诂学面临的具有世纪意义的课题。张世禄先生的训诂学思想启示我们,在穿越扑朔迷离、蕴藉万端的汉语言迷宫时,引导我们前行的阿里阿德涅彩线,正是比谁都古老,而又将比谁都年青的文化释义之学——中国训诂学!

(《张世禄语言学论文集》,学林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一版,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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