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父亲教唆亲儿,邻家母女惨遭蹂躏

2005-09-13 08:57三江映月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5年17期
关键词:菜刀儿子

三江映月

2004年11月11日下午4点,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青山小学六年级年仅13岁的女生郑慧娟放学时,被人残忍地杀害在潘塘街一公共厕所里,此事激起了新洲区居民的强烈愤慨。新洲警方经过仔细侦查后将目光聚焦到该区曾有调戏、侮辱妇女前科的郑泽栋身上,郑泽栋夫妇在与警方周旋的同时,千方百计隐匿、销毁证据,但最终警方以确凿证据认定郑泽栋13岁的儿子郑建军才是真正的凶手。案子破了,本该云开日出,但是受害人郑慧娟的一家人却又陷入了又一场悲痛……

父亲作恶,懵懂少年闯入色情幻境

郑泽栋、李红珍夫妇是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居民,夫妇过着殷实的日子。他们的儿子郑建军1991年6月出生后,夫妇俩视其为掌上明珠,儿子想要什么他们都尽量满足,决不让自己的儿子吃半点儿亏。李红珍勤劳朴实,郑泽栋机灵有头脑,但夫妇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对儿子从小就姑息迁就,百依百顺。

郑建军进入青山小学以后,个头儿比一般同学高大,到小学六年级时身高已经一米六,乍一看就像一个中学生。郑建军在学校常与人打架,每次打架回来,他都要给父亲报道“战况”,父亲郑泽栋听说他打赢了,都会说:“小子,你真威风!”要是偶尔打输了,郑泽栋和李红珍就会领着儿子到人家去“兴师问罪”,帮儿子找回面子。慢慢地,郑建军养成了任性放荡、蛮横无理的霸道作风,13岁的他就成为班上的“大哥大”。他的所作所为虽多次受到老师的严厉批评,但他仍然我行我素,恶习难改。

生意上路以后,郑泽栋让妻子李红珍照看门面店,而自己则常常背地里花言巧舌,寻花问柳。郑泽栋发现邻居史香温柔贤惠,史香的女儿郑慧娟与自己的儿子郑建军是同班同学,因此郑泽栋总是借口问儿子的事与史香攀谈并进行调戏,他一点儿也不避儿子,儿子对父亲的“精彩语言”居然听得津津有味。

史香鄙视郑泽栋这样的人,每次碰见他都尽量躲开。郑泽栋先后两次趁史香路过自己家门时,以了解儿女的教育情况为借口,把她骗到自己的家里,然后用下流的语言和动作调戏史香,并把她往沙发上拖,史香竭力挣脱,大声呼喊,使郑泽栋的阴谋没有得逞。在自己房间做作业的郑建军两次都从门缝中看到了一切,史香的挣扎和父亲的调戏使他感到十分新鲜刺激,朦胧的性冲动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甚至希望父亲得逞,好“大饱眼福”。从此,受到耳濡目染的郑建军对女性也有了浓厚的兴趣,电视上每当出现男女拥抱、接吻及床上戏的镜头,他总是目不转睛,津津有味,连晚上睡觉,他的大脑里也总是浮现出男欢女爱的镜头……

自从郑建军有了朦胧的性冲动后,他看女孩的眼光就有些异样,以至很多女同学见了他就避而远之,但郑建军心中却有了一个想法:寻找机会,自己也一定要像爸爸那样,找个女的好好“玩一玩”。

郑建军把目标紧紧锁定在既是邻居又是同学的郑慧娟身上。他觉得郑慧娟长得好清纯,婀娜苗条的身材,白里透红的脸蛋,而且性格温柔,这样的女孩不会太反抗自己;再说,郑慧娟的母亲史香也被父亲“玩”过,最后也不了了之。

但是,郑建军经过观察,他发现郑慧娟也像其他女生一样,老躲着自己,由于她从不单独外出活动,郑建军一时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郑建军终于等到了机会。2004年11月11日,学校下午提前放学,大约下午4时30分左右,郑建军回到家中无意中打开电视,猛然发现电视上又有一对男女在深情接吻的镜头,郑建军浑身一阵燥热,顿时产生强烈的性冲动,于是他立即关掉电视,出门寻找郑慧娟。他先到郑慧娟家附近观望,没有见到她的人影。当他寻找到居民区前排房屋的开阔处时,突然惊喜地发现郑慧娟正独自一人往路边的女厕里走,郑建军环视四周,见空无一人,觉得这是天赐的良机,便紧紧尾随其后。郑建军快步进入女厕后,郑慧娟吓得慌忙往外跑,却被早有准备的郑建军堵住了去路,他在厕所内放肆地搂住郑慧娟,企图也像电影镜头一样接吻,却遭到郑慧娟两个耳光。恼羞成怒的郑建军一把将郑慧娟按倒在地,撕扯她的衣服,郑慧娟拼命挣扎,郑建军伸手掐住她的脖子,哪知郑慧娟毫不示弱拼命反抗,并警告他说:“我会回家告诉妈妈,告诉老师,到时看你怎么办!”郑建军怕自己的丑行败露,顺手从厕所内捡起一块砖头,猛击郑慧娟右额,将其打得昏死过去。见郑慧娟没有动静了,郑建军迅速溜出厕所,刚走几步,他仍然不放心,又回过头来仔细聆听厕所内的动静,他隐约听到郑慧娟似乎还有呻吟声,于是急忙回家取出一把菜刀,再次来到厕所内,用菜刀残忍地割断了郑慧娟的颈动脉,可怜的13岁花季少女郑慧娟就这样悲惨地离开了人世。

郑建军为了制造假相,用尽全身力气竟然将厕所的围墙推倒,砖块掩盖了郑慧娟的尸体,这样可以使人们误以为是厕所围墙倒塌事故造成郑慧娟的死亡。做完这一切后,郑建军将菜刀藏在衣服下,见四周无人就溜回了家。

庇护儿子,父母欲帮儿子逃脱法网

郑建军杀人回家时,正好与刚从外面回家的父亲打了个照面,郑泽栋没有看出儿子的异样,只叫他早点做作业,就又外出去了。郑建军在家洗了个澡,并将带有血迹的衣服清洗后,晾在床头边,然后打开电视,躺在床上看起电视来。

当日下午5时10分许,当地一名年轻女子上厕所时,发现了这个惨案,她不禁吓得发出一声惨叫,并连忙打电话报警。 惨叫声惊动了四邻!人们纷纷惊奇地向厕所涌去,只见一个面目模糊的女孩惨死在里面,人们惊恐万状。郑建军的父亲郑泽栋、母亲李红珍也来到现场,当郑泽栋扫视周围的人群时,却意外地发现爱看热闹的儿子没有来。

郑泽栋、李红珍看热闹直到晚上7点才回家,李红珍进家一眼就意外地发现以前从不主动洗澡的儿子今天已经洗过了澡,换了一身衣服,而且还破天荒地洗了自己的衣服,郑泽栋还发现儿子的球鞋胶边上有几滴血迹,顿感大事不妙。

郑泽栋急切地问儿子:“厕所里的人是不是你干的?”在父母再三追问下,郑建军承认是自己杀死郑慧娟。郑泽栋、李红珍夫妇立即把门窗关好,坐下来商量如何对付警方。郑泽栋了解事情后判断警方不会怀疑到郑建军头上来,他毕竟还是小学生,但是警方有可能怀疑他,因为他有多次调戏侮辱妇女的记录在案,但他可以牵涉警方的精力,最终抛出没有作案时间的理由。

他吩咐李红珍将郑建军洗过的衣服送到阁楼上藏起来,再把杀人的菜刀放在杂物房的隐藏处,他郑重地对儿子说:“这件事任何人问你也别说,公安局问你也不要说。”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郑泽栋和李红珍向儿子面授机宜,一家三口把案发当天他们各自的活动情况以及警方可能问到的问题都想好。11月12日惶惶不安的李红珍又将藏起来的衣服拿出来重洗了一遍。郑泽栋见儿子的校服上衣左肩仍留有洗不掉的两滴血印,就用蓝色墨水滴在血印上,什么也看不出来了。11月13日,李红珍干脆将儿子作案时穿的裤子烧掉。晚上,李红珍将儿子作案时穿的上衣校服藏至妹妹家中,而郑泽栋夜行十里将儿子作案用的菜刀丢弃在乡村一水塘里。

警方根据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案发现场周围的人,作案动机以性侵犯为主,然而,民警查遍了潘塘街的每一个角落,就是挖掘不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们对案发地的所有人反复盘问了好几遍,对郑泽栋一家三口也不例外,可是,他们面对民警的提问不仅对答如流,滴水不漏,神情显得很冷静,然而他们三人完美无缺的说辞却引起了警方的关注,结合各方面的表现,郑泽栋的嫌疑逐渐上升。这正符合郑泽栋的推断,反正要查到自己的头上,他正好利用自己的前科吸引警方的视线,从而掩护儿子。警方围绕郑泽栋暗自展开了证据搜集工作,很快就有了一些初步收获,然而,这些前科只能说明他具备作案的前提条件,但不能证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在郑泽栋闪烁其辞的背后,警方花了大量的时间查证,最终证明郑泽栋没有作案时间。谁是作案人呢?

警方发现,在每次例行询问郑建军时,其父母总是帮儿子说话,寸步不离地跟在儿子身后,而那天郑建军早早就提前放学回了家。11月24日,警方直接到学校接触郑建军,略施小计,郑建军吐露了案发那天其父郑泽栋回过家的事实,警方立即回头再三分别询问郑泽栋和李红珍,然而夫妻俩均极力辩称当时确实没有回过家,夫妻二人一直在一起。至此,对郑泽栋夫妇的嫌疑逐步升级。11月25日,新洲分局将郑泽栋、李红珍二人传唤讯问。

11月26日晚,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郑泽栋和李红珍无法自圆其说,心理防线同时崩溃,双方分别交代了其子郑建军杀害郑慧娟,夫妇二人参与包庇和毁灭证据的全部事实经过。

当晚,警方将郑建军抓获归案。这次,郑建军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效仿父亲企图对郑慧娟欲行奸淫,在遭到其拒绝后,由于害怕丑行败露而将其杀害的事实。同时,对父母教唆其如何应对警方、帮助毁灭证据的经过也作了明确的交代。

警方迅即马不停蹄地连夜赶赴郑泽栋家提取了带有死者血迹的床单和衣物焚烧后留下的灰烬。11月27日,民警又从李红珍妹妹家提取了郑建军作案时所穿的留有死者血迹的校服上衣。经DNA鉴定,确认血样和所提取的物品上留下的血迹完全一致。同时,警方又带着郑泽栋在麻城市王岗村一池塘内将他丢弃的郑建军作案用的菜刀进行打捞,然而菜刀却神奇失踪了,警方将池塘的水抽干仍然不见作案工具菜刀,最关键的证据消失了,菜刀到哪里去了呢?仍不气馁的民警便在王岗村反复走访群众,终于获知该村村民肖自彬曾于11月15日在该池塘内捡到一把菜刀,经辨认,确认此菜刀是此案的关键物证,自此,郑建军杀害郑慧娟一案全线告破,铁证如山。

本该柳暗花明的天空为何阴云笼罩

郑慧娟被杀案圆满告破,警方舒了一口气。11月29日,潘塘街的群众自发制作大红锦旗,到新洲公安分局致谢,衷心感谢警方为民除害。

但是,郑建军虽然实施了故意杀害郑慧娟的行为,但由于他作案时只有13岁,尚不够法定刑事责任14岁的年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004年11月26日,武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郑建军收容教养三年。郑泽栋虽然不能负刑事责任,但新洲警方认为郑建军的父母郑泽栋、李红珍明知郑建军犯罪而帮助其逃避、销毁证据、作假证明等,其行为已经涉嫌包庇罪,于12月13日依法提请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是检察机关认为只有13岁的郑建军虽然故意杀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由于不具备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构成犯罪,既然不存在杀人犯罪主体,根据因果连带关系不成立,那么郑泽栋、李红珍的包庇罪亦不成立,即前提不成立,结论当然不成立!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定的“疑罪从无”原则和“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所以不认为郑泽栋、李红珍涉嫌包庇罪。

2004年12月22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做出了郑泽栋、李红珍不构成包庇罪而不予批准逮捕的通知,12月23日,郑泽栋、李红珍被新洲警方释放。

消息传出,在当地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当潘塘街的老百姓看见郑泽栋、李红珍夫妇回家时,他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一现实。

而得知这一消息最悲伤的莫过于被害人郑慧娟的一家了。郑慧娟的一家是从乡下来到城市的,父亲郑伟真是建筑工人,平时在建筑工地劳作,一家人的收入主要靠郑伟真维持;母亲史香则在家操持家务。郑伟真是只知干活的老实人,本来对于郑泽栋调戏自己的妻子史香的事他早有耳闻,隐痛在心,而史香为了不让丈夫、女儿分心,也就忍了。看见自己的女儿郑慧娟死在郑泽栋儿子郑建军刀下,一个男人的尊严被彻底击倒,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好在公安机关将恶魔一家都逮捕,他心里稍稍安慰。然而不久,郑泽栋、李红珍夫妇竟然从公安机关出来了,他的眼珠都血红了,几次想去找郑泽栋“算账”。被史香跪着苦苦劝住:“我们家已经有一个人去了,难道你还要跟进去?你去了我们一家人还活吗?”郑伟真只得放弃。

2005年1月13日,新洲区人民法院对郑建军杀害郑慧娟一案进行民事调解,郑泽栋夫妇只同意赔偿郑慧娟一家4. 5万元。郑伟真拒绝签字,调解不成功。郑伟真回到家中以后,整日躺在床上沉默寡言,再也没有心情继续工作,史香的眼泪已经哭干,整日神情恍惚,有时竟胡言乱语,几次出走被大女儿找回。街坊邻居实在看不下去了,相约到郑泽栋家,要求郑泽栋给予郑伟真一家经济补偿,郑泽栋自觉理亏,拿出1万元托邻居转交给郑伟真一家。2月后,郑泽栋、李红珍夫妇从潘塘街消失了,不知所踪。

编后:

在这场悲剧中,真正的罪犯应该是郑泽栋,他竟然当着儿子调戏妇女,他的所作所为让懵懂无知的孩子彻底走向了歧途。这样的父亲,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所以他的儿子还未从小学毕业就能成为强奸犯和冷血杀手,他毁掉了儿子的一生和邻居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然而,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最终郑泽栋夫妇背井离乡,他们逃离了这个让他们声名狼藉的城市,但是他们无法逃避良心的谴责和面对儿子时的愧疚。他们如果现在还没有后悔,迟早有一天,他们会独自吞咽这一苦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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