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尚子诗管窥

2006-07-28 05:57陈桂枝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6年5期
关键词:图腾子孙葫芦

尚子习俗是古代颇为流行的一种习俗,尤其在先秦时期,在科技落后的远古时代,生育现象不能为人们所理解阐释,于是求助于神明卜筮,形成形式多样、异彩纷呈的尚子习俗。《诗经》作为先秦时期的一部文学作品,上承远古,下及周春秋时代的社会生活,其内容涉及到许多有关的尚子习俗,留下许多直接反映人们尚子观念的诗。这些诗歌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们的尚子心理、习尚,下面我想就其中具体篇目作一些分析。《诗经》中反映尚子习俗的诗篇很多,由于时间和篇幅的关系,我们主要来谈谈《螽斯》、《芣苢》、《桃夭》、《椒聊》、《绵》。先说《螽斯》。

此诗古今很多人都以之为尚子诗,其旨在于祝人子孙众多。

《序》:“螽斯,后妃子孙众多,言若螽斯不妬忌则子孙众多也。”

《笺》:“凡物有阴阳情欲者无不妬忌,维蚣蝑(螽斯)不耳各得受气而生子,故能诜诜然众多,后妃之德能如是则宜然。”

陈子展《诗经直解》:“《螽斯》主题义与《樛木》同,所不同者,一颂多福禄,一颂多子孙。”

程俊英《诗经译注》:“这是一首祝人多子多孙的诗,诗人用蝗虫多子,表示对多子者的祝贺。”

李湘《诗经研究新篇》:“这是一篇祝贺多子的颂歌,古代生产、生活困难、死亡率高,子孙后代之繁衍是家族、氏族生活中之大事,故皆以多子为美。”

以上引证可见,从古至今,一般评论家皆以此诗为祝人多子、贺人子孙兴旺的尚子诗。解放前,旧式婚礼上还常取此诗之意,挂着“螽斯衍庆”、“麟趾呈祥”的喜联。可见其义传承流播之广远。那么为何以螽斯喻多子呢?前人很少论及。只朱熹《诗集传》曾言:“螽斯,蝗属,长而青,长角长股,能以股相切作声,一生九十九子。”方玉润《诗经原始》对此说提出质疑:“苏氏谓螽斯一生八十一子,朱氏谓一生九十九子,今俗谓蝗一生百子,皆不知何从数之而得此数耶?”我以为不管从何数之,此意不可以强以为真,八十一、九十九、一百盖皆为虚数,其意在言蝗虫产子甚多,此为实情。蝗虫蕃殖力确实极强,多时可以泛滥成灾。历史上有称为“雨螽”者,《洪范五行传》就曾有“雨螽于宋”的记载。可见《诗经》时代人们已知螽斯繁殖力极强,且严重时可为灾了。

螽斯衍庆,在此诗实为褒意,今人大惑不解,螽斯明明为害虫,今人不屑一顾,甚于嗤之以鼻,视作蝇鼠之类,古人为何却以褒义举之,且以入于《诗经》?陈子展《诗经直解》反映了这种情绪,“螽斯害虫,以此比兴,虽若美之,实含刺意,不可被民间歌手瞒过。”指出诗含“刺意”实符合现代人对此诗的初次印象,然诗作于两千年前的周春秋时代,相隔了几十个世纪,观念习俗已大相径庭,以今度古,谓为错邪。然观“雨螽于宋”的记载,时人未必不知其为害虫,为何仍以褒义举之呢?其中定有缘故。且看郑玄的解释,“凡物有阴阳情欲者,无不妬忌,维蚣蝑(螽斯)不耳,各得受气而生子,故能诜诜然众多,后妃之德能如是则宜然。”其解虽落脚于后妃之德,夹着封建说教的观念,但对于螽斯的解释却是从先秦阴阳五行观出发,对其生理特性作了番推测,不管其说正确与否,最起码郑玄以为诗人在做此诗时并无蝗为害虫的成见,而是从另一种观念出发来写作的。这使我想到了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那时的人们常常向动物、植物、自然物祈求生殖能力,在他们的眼中人与这些动植物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完全处于生命一体化的同一水平线上,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甚至人还不及作为图腾的动植物,因为他们有时有超人、超自然的奇异功能,因而在人的眼中,他们神圣而亲和,是人类的保护神。《螽斯》一诗很可能受这种观念承传的影响,有物我无间的生命一体化观念渗透在内。因为《螽斯》的产地周南有着很浓厚的原始文化之传承。《吕氏春秋·音初篇》:“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令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由此可见,二南源头可直溯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禹时,当时盛及母系社会的图腾崇拜观念仍存在巨大影响。图腾授子如前所述亦极盛行。此诗中螽斯贺子大盖是那时人们向图腾螽斯乞子观念的遗留吧。据说南非洲一个叫Bushmen的部族便有螽斯图腾。其图腾为一只蝗虫,“Bushmen说天地万物是一只大蚱蜢(蝗虫)创造出来的,这只大蚱蜢叫Cagn他有老婆叫Coti,”中国原始社会时期是否存在过以蝗虫为图腾的信仰,现在已不可考,但我们可以根据其他部族的类似图腾作个判断。舜的祖先曾有“穷蝉氏”,即以蝉为图腾的氏族;《史记·封禅书》谓“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集解》引应劭语曰:“螾,丘蚓也。黄帝得土德,故地见其神。”蝉、蚯蚓皆可作为图腾,蝗虫大概也可胜任此职吧。后世有传蝗群有神,为一“跨硕腹牝驴”“高髻褐帔”的妇人。大概此皆上古蝗图腾崇拜的遗风。蝗神又为女性,母权制孑遗灼然可见。

龚维英先生以此诗为远古螽斯主义的祝祷歌我想很有道理。最起码诗中有那种图腾授子观念的遗留,因而诗人在创作时才避开蝗为害虫的成见,而以褒义为之,写出这首贺子诗。

再说《芣苢》。此诗描写三五成群的妇女于风和日丽的天气,在平原旷野采摘芣苢的欢乐场面。方玉润《诗经原始》对其描述颇为精彩,“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绣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则此诗可不必细绎而自得其妙焉。”

《芣苢》三章四句,每句四字,格律整齐,读来朗朗上口。全诗围绕“芣苢”展开,描写了妇女们采芣苢的动作,欢乐的节奏溢于诗表。然芣苢究竟何物?采之何用?诗学家们各抒己见,综其所言,大体分为两派:

一、木类说。《山海经》、《周书·王会》皆云:“芣苢,木也。实似李,食之宜子,出于西域。”《说文系辞》引《韩诗传》:“芣苢”,木名,实如李。”陶论《本草》车前子亦引《韩诗》言芣苢为木,“似李,实如李。”此派以木生,实似李,食之宜子。

二、草类说。《尔雅》:“芣苢,马舄,马舄,车前。”《毛传》之解同此。且曰“宜怀妊焉。”陆机《草木疏》:“幽州人谓之‘牛舌,又名‘当道,其子治妇人生难。”《诗集传》持此观点,且进一步描绘其形曰:“大叶长穗,好生道旁”。《本草》亦未提出异议,且曰“一名‘牛遗,一名‘胜舄”。此派系以为草类,食之宜怀妊。

前引两说,证之以诗“掇之”、“捋之”、“袺之”、“襭之”来看,毛诗所解似更近诗意,即以芣苢为草类,现在所言车前子便是这种植物。叶大、长穗,好生于道路两旁,又称“车轱辘菜”,花小,青中带赤,籽扁如秕谷,叶可食用,全草可入药。

关于《芣苢》诗旨,《毛序》以为“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此“乐有子说”盖以芣苢宜怀妊,治难产而得。然参之现代科学,并未见芣苢宜子之功能。据临床实验及药理研究表明,车前子有利尿、渗水利湿、镇咳、祛痰等功能,并未提及治难产等。古人为何作出与此相反的结论呢?近人大惑不解。方玉润《诗经原始》就曾驳之,“按《毛传》云,‘芣苢,车前,宜怀妊焉。‘车前,通利药,谓治难产或有之,谓其‘乐有子,则大谬。”清人姚际恒亦驳《毛诗》,但未提出新解,以“此诗未详”而舍置之。针对这种情况,独闻一多提出了新解:

古籍中凡提到芣苡,都说它有‘宜子的功能,那便是因禹母吞苡而生禹的故事产生的一种观念。一点点声韵学的知识便可以解决这个谜了。‘芣苢从‘不声,‘胚字从‘丕声,‘不‘丕本是一字,所以古音‘芣苢读如‘胚。‘苡从‘目声,‘胎从‘台声,‘台又从‘目声,所以古音‘胎读如‘苡。 ……‘芣苡既与‘胚胎同音,在《诗》中这两个字便是双关的隐语。”

闻一多从声韵学的角度阐明“芣苢”乃为“胚胎”之隐语,可谓独辟蹊径。但更为重要的是他指出了这首诗产生的文化背景,即禹母吞芣苢生禹的传说故事。《吴越春秋 越王天余外传》记曰:“鲧娶于有莘氏之女,名曰女嬉,年壮未孳,嬉于砥山,得薏苡以吞之,意若为人所感,因而妊孕。”薏苡为一种植物,有的学者以为其食椭圆,白色,如珠。闻一多在此处以为即是本诗中之“芣苢”,当今学术界亦倾向后者。此处我们取闻一多之观点。很显然禹母吞薏苡生禹为母系社会植物图腾感生之说。上古以植物为图腾的氏族很多,且此植物亦具有感生授子的功能,禹母所在氏族大盖是以“芣苢”为图腾的,因而有此感生之说。这一传说从上古传至周代,民间大概广为流传,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形成一种采芣苢以期食而生子的风俗。妇女们常采芣苢食以求子。正如闻一多所言:“结子的欲望,在原始女性,是强烈的非常,强烈到恐怕不是我们能想象的程度。”此诗中的妇女怀着强烈的求子欲望在飞快地采着芣苢,她们希望芣苢能给她们带来子女,以巩固她们做母亲的地位。“宗法社会里,……一个女人是在为种族传递并繁衍生子的功能上而存在着的。如果她不能证实这种功能,就得被她的侪类贱视,被她的男人诅咒以致驱逐…… 总之,你若想到一个妇人在做妻以后,做母亲以前的憧景与恐怖,你便明白这采芣苢的风俗所含意义是何等庄严与神圣。”

还有《桃夭》篇,这是一首祝贺女子出嫁的诗。《原始》曰:“(《桃夭》)亦咏新婚诗,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如后世催妆坐筵等词,特《关雎》从男求女一面说,此从女归男一面说,互相掩映同为美俗。”此诗于祝贺新婚之中,暗含祝女子将来子孙满堂之意。好多诗学者都点出了这一点。

姚际恒《诗经通论》:“大抵说诗贵在神会。不必著迹。如‘华喻色矣。‘实喻德可,喻子亦可,盖妇人贵有子矣……。”

方玉润《诗经原始》:“朱氏道行曰:“凡花艳者鲜实,桃夭不然,春开夏结,其实多而味美,故曰‘有 其实。彼于妇者之有子似之。”

钱钟书《管锥编》(一):“‘夭夭总言一树桃花之风调,‘灼灼专咏枝上繁花之光色。”“第二章、三章咏‘其花,进而咏‘其叶、‘其实,则预祝其绿荫成而子满枝也。”

古时人们之所以以桃来贺人子孙兴旺,关键在于桃具有极强的繁殖力。《本草纲目·果部》:“桃性早花,易植而子繁,故字从木、兆。十亿曰兆,言其多也。”桃不仅子繁,而且品种极多,有红桃、碧桃、白桃、绯桃、金桃、银桃、胭脂桃……;桃的生长期四时皆有,五月果桃,十月冬桃、秋桃、霜桃、桃枭……因此桃以其惊人的繁殖力赢得人们的青睐,多被引用来贺子庆婚;古人亦常于房前屋后植之以期桃树带来吉祥,使得子孙满堂,人口兴旺。贾思勰《齐民要术》有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看来古时确有植桃宜子的风俗。现苏北一带部分农村地区女儿出嫁时,常于妆奁中放入桃树,以乞多儿多女,此即上古观念之遗留,可见其俗之远播与深广影响。

除桃外,以植物喻人多子或祝人多生贵子的诗在《诗经》中为数甚多。《唐风·椒聊》便是一例。此诗很明显是以“椒聊”“蕃衍盈升”“盈匊”来比“硕大无朋”之女的生殖力的。即以花椒赞美妇人多子。闻一多《风诗类钞》云:“椒类多子,所以古人常用来比女人。”“椒聊喻多子,欣妇人之宜子也。”李湘《诗经研究新篇》亦云:“这是一篇祝贺妇女健美多子之诗。花椒气味芳香,果实累累成串,象征妇人多子。”正因为如此,古时男女相爱,亦常以花椒作赠品,《陈门·东门之》“视尔如莜,贻我握椒”,此处以椒为赠,大概暗含有祝女子多子之意。由于《诗经》的影响,汉代后妃宫室多以椒末和泥涂壁,称作椒房,一则为其气味芳香,二则取其多子吉祥之意,以期后妃子孙众多,儿女成群。

除以上所举桃、椒外,葫芦也常被用来象征子嗣的繁衍。《大雅·绵》始二句“绵绵瓜瓞,民之初生。”以绵延不绝的瓜蔓和果实累累的瓜瓞象征子孙的兴旺,闻一多先生说:“我想是因瓜类多子,是子孙繁殖的最妙象征,故取以相比拟。”以瓜喻子,上古时就有此信仰,女娲所作象征人类滋生的“笙簧”便是用匏葫芦做成,而且瓜喻子,其时空距离颇为久远,上可绵延至祖先,下则及于亿万子孙。盖由人类始祖女娲伏羲同入葫芦逃避洪水,后兄妹二人结为夫妇繁衍人类的神话传说而来。至今有些民族仍有此传说。广东海南岛黎族传说,黎汉民族是由葫芦里出来的兄妹婚配所生子女的后裔。有些民族干脆说人从瓜出。滇西佤族传说,各民族祖先都是由“司岗里”(葫芦)里生出来的。类似这种传说在苗、瑶、侗、壮、布依等少数民族中广为流传,可见其普遍性。此葫芦生人的说法大概起源于远古葫芦崇拜。葫芦是上古最常见的一种植物图腾,且那时图腾多被视为祖先,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混合生长。《礼记·郊特牲》曰:“陶匏以象天地之胜。”即用陶制的葫芦作为祭祖之物,即以葫芦作为祖先来崇拜。过去一些少数民族中盛行供葫芦,如彝族,“一个葫芦代表一个祖先(父母、祖父母),第三位(曾祖父母)祖灵葫芦,就请巫师来举行送祖灵大典,把它烧毁。”此为葫芦、祖先崇拜合二为一的远古图腾观念的遗留。因此葫芦生人则是图腾授子观念的反映。后代亦多此种说法。《开元占经》卷六十五《石氏中官占篇》引《黄帝占》曰:“瓠瓜星主后宫,”又曰:“瓠瓜星明,则……后宫多子孙;星不明,后失势。”《礼记·昏义》记载汉族古代婚典上夫妇要“共牢而食,合卺而醑;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郑玄、阮谌《三礼图》说:“合卺,破匏为之,以线连两端,其制一同匏爵。”合卺,即把两瓢相合以象征夫妇“合体”。此俗即象征子孙的繁衍,亦上古葫芦生人观念的反映,说明葫芦在生育子孙中的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以植物象征子孙繁衍在上古颇为常见,其之所以如此取譬,概如朱天顺所说:“植物虽然不如动物那样与人有那么多近似的地方,但其生命力和繁殖力之大和繁殖的特殊形态,却是极容易引起人们羡慕幻想和神化的。”以植物喻多子取其繁殖力之强以为譬,植物果实硕盈很容易使人产生这种类似的幻想与宗教的感情,这是不足为奇的。

推而广之,古时男女爱慕,女向男表白情意时,常以果投之,我想是否同前所述之俗有些联系呢。闻一多《诗经新义》说:“古俗于夏季果熟之时,举人民于林中,士女分曹而聚,女各以果投其所悦之士,中焉者或以佩玉相投,即相约为夫妇焉。”《周南·摽有梅》便属此类诗,“摽”即为“抛”、“掷”,闻一多以为此诗为男女青年聚会,女子抛梅子选择情人之诗。《卫风·木瓜》则分别以“木瓜”、“木桃”、“木李”以投情人,表示“永以为好”的心意,瓜、桃如前所述皆为多子的象征,以此作为爱情的馈赠品,其义大概亦涉及繁育子女之意吧,此种习俗后世亦有遗存。《晋书·潘岳传》载“岳美姿仪”,“少时常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之者,皆连手萦线,投之以果,遂满载以归。”大概此时人们只是作为一种习俗沿袭之,而其内容原始意义已很淡甚或是消失了吧。

《诗经》中还有《麟之趾》篇,其主旨也在于赞美贵族子孙兴旺,贤能仁善。《毛序》:“麟之趾,关睢之应也。《关睢》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陈子展《直解》引《韩诗》:“《麟趾》,美公族之盛也。”依上所解此诗赞美公族之盛,重在称颂其有麒麟之德,古人多以麒麟为仁兽,是吉祥的象征。《春秋·哀公十四年》注:“麟者,仁兽,圣王之嘉祥也。”许慎《说文》:“麒,麒麟,仁兽也。”《释文》:“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员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王者至仁则出。”此诗正是借麒麟之德喻美公族子孙之贤能仁厚,因而繁盛兴旺。后来“麒趾”专用来赞美人子孙兴旺,仁义信厚。如“族茂麟趾,宗固磐石。”;“恺不企高踪,麟趾邈难追。”麟趾呈祥亦用来贺人生子。《故事成语考·祖孙父子》:“称人有令子曰麟趾呈祥。”过去一些婚礼上常挂有“螽斯衍庆”、“麟趾呈祥”的成语,其意概出自此。

除麟以外,古人还常以与之相近的鹿来喻之。古人议婚纳征时,以鹿皮为贽礼。《礼记·士昏礼》:“纳征,玄緟、束帛、俪皮。”郑玄曰:“皮,鹿皮”。《说文》:“‘丽,从鹿丽声。‘礼:丽皮纳聘,盖鹿皮也。”婚礼之以鹿皮为贽,盖含有预祝人子孙兴旺之意。《山海经·南山经》说阳之山,有一种怪兽叫鹿蜀,“佩之宜子孙”,即佩其皮则子孙昌盛。《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以鹿作为赠物,表达自己的爱情,盖含有这古朴的意思在内。

以鹿为宜子孙之征,此观念之形成与鹿的繁殖众多有关。虽然近些年来,我国鹿较为稀少,成为稀有动物,但上古时并非如此,据殷墟发掘和卜辞记载,各类动物中,鹿类动物均属首位,说明至殷商时鹿类仍大量地存在着,这种成群出没的鹿群,使人感觉异常繁盛兴旺,且鹿生性驯良、平和、温顺,人们常以之为善和美的象征,因而久之与麟一样被引来作为子孙繁盛,人丁兴旺的象征了。当然《山海经》所言,可能亦有它深远的宗教文化背景,然现在缺乏材料,已无可考了。

(陈桂枝,包头市师范学院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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