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保险运营机制对我国体育保险的启示

2008-10-29 06:49曾立新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2008年9期

曾立新 王 欣 魏 宏 颜 新

摘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离不开保险保障。奥运会保险的运营机制具有运作市场化、服务全程一体化、中介服务专业化和招标过程透明化等几大特征。从我国体育保险市场的供、需因素和市场环境三方面分析,认为中国体育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在产品提供方,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在体育保险发展中是主要驱动力,而市场环境和国家体育管理部门的角色转变是体育保险发展的保证。中国作为体育大国有着体育保险发展的肥沃土壤,但中国体育保险事业的发展仍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奥运保险;运营机制;体育保险

中图分类号: G80-0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9-1162-04

Operational Mechanism of Insurance for Olympic Games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Sports Insurance Market in China

ZENG Li瞲in1, WANG Xin2, WEI Hong1, YAN Xin1

(1.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29, China; 2.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24,China)

Abstract:Modern Olympic Games would be impossible without insurance coverage. The model of insurance placement for Olympic Games is featured by market operation, integrated service of all procedures, specialized broker service and transparency in tender瞔alling process. With full analysis on the supply and demand factors and market environment of Chinese sports insurance market this study concludes that the main restricting barrier of the market development is in supply end. The innovation capability and skills in risk management of insurance companies are main driving powers. Improvement of market environment and change to the role of administrative governmental department will play as the guarantee of sports insurance development. While China as a Sports Giant is fertile for sports insurance its development is no easy thing in the long run.

Key words: Olympic insurance; operational mechanism; sports insurance

举办任何一项大型体育赛事,赛事的组织者都承担着赛事准备和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奥运会作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更是一项高风险事业。ジ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赛事举办方对于奥运会筹办和举办期间的相关风险必须提供保险来进行风险规避。从奥运会保险费占举办国全年保费收入的比值看,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万分之4.264,与往届相比遥遥领先。结合中国体育保险相对落后的发展现状,我们可以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对中国保险业,尤其是体育保险的重大考验,同时也是中国发展体育保险的重大机遇。我们可以通过对现代奥运保险运营机制的观察和学习,得到一些发展我国体育保险的重要启示。

1现代奥运保险的运营机制

グ略嘶岜O盏脑擞机制建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短短40多年的发展,目前现代奥运保险已经具备了比较成熟的运营机制,形成了一些国际惯例。

1.1从运作方式看,保险运作市场化 市场化运作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得到空前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奥运保险的安排过程中,也体现了市场化运作的明显特点。例如,雅典奥运会为了解决投保事宜,组织者在欧洲范围内进行招标,并按照惯例由两家保险经纪公司协助。最终组委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三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雅典奥运会保险的承保人。商业保险公司为奥运会承保的风险包括在奥运会期间的人身意外、运作风险、赛事取消和停办保险以及责任风险等,还设计了专门针对运动员、教练员、媒体工作者、志愿者的保险,对建筑安装工程、重要转播设施等固定资产和电视转播权也都安排了适当的保险产品。

另一方面,吸收体育保险的商业性赞助也是奥运保险运作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如2000年悉尼奥运会主办者通过体育保险赞助模式,仅支付给澳大利亚安保保险集团等两家保险公司约570万美元保险费,便取得了与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相似的保险保障,而亚特兰大奥运会却为此支付了2520万美元的保险费。

1.2 从管理方式看,有专业化的体育保险经纪公司介入历届奥运会都有两个专业机构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一个是奥运会风险与专家控制管理委员会,直属于奥运会组委会;另一个就是奥运会保险经纪公司,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建议、咨询和设计专门的保险方案。诸如MARSH、WILLISH、AON 及法国高仕华等都是具有丰富体育保险经验的体育保险经纪人。专业保险中介公司为奥运会组委会提供专门的保险方案——《奥林匹克大家庭计划》或《夏/冬季奥运会保险计划》,其保险金额不低于1亿美元。该保险计划主要涉及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状况、风险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赛事取消的损失与影响、适合的保险产品选择与保险期限等内容。

パ诺浒略嘶岬谋O瞻才攀褂昧肆郊冶O站纪公司。经纪公司对建筑物、基础设施的风险予以分解和分析,对投保资产进行评估,拟定保险条款等。此外,还对现行保险合同的实施进行监控,向再保险公司和法定的监督者提供日常信息。经纪公司还对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所有部门将遇到的风险责任进行分析,与每一位官员谈话,拟出一份在奥运会之前或举办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清单。

1.3从进入时间看,保险介入全程化从现代奥运会保险介入的时段看,表现为保险介入的全过程性。发达国家的商业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从奥运筹备阶段就开始了奥运风险的规避和转移,各类专业人才参与各种风险的评估、测算和分析,参与到对赛事的监管,帮助赛事组织者发现并消除一些事前风险,直至奥运会全部完毕之后保险工作才结束。

1.4从服务特征看,保险服务一体化由于发达国家拥有成熟的保险市场和完善的保险体系,因此,其保险服务业务也日趋纵深化,体现在售前、售中、售后一体化的服务。在奥运保险服务方面,通常,商业保险公司和/或经纪公司预先向奥运组委会提供一揽子全方位的保险服务方案,并参与奥运会筹备阶段的奥运风险的评估、测算和分析等工作,为奥运组委会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由于部分奥运保险险种的周期较长,因此,保险机构、经纪公司及再保险机构的服务业务一直延续到合约中止才完成其整个保险服务工作。

1.5从运作过程看,招标过程透明化历届奥运会保险业务都实行公开招标。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保险招标通常最看重两条:一是是否承保过大型的体育赛事,特别是A类的国际赛事;二是看公司的实力和品牌如何。一般是由举办国实力最强保险公司来承保,国外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公平的参与竞争。雅典奥运会主办方就在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招标,最终确定了两家国内保险公司和一家德国保险公司作为雅典奥运会承保人。对于保险经纪人的选定,通常也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力求公正和高效。

2 我国体育保险市场现状

在奥运会保险这个庞大的复杂工程之后,是我国相对滞后的体育保险业。我国体育保险的状态远不能与中国体育大国的地位相匹配,与中国保费收入全球第九的地位也不相称。我国体育保险市场存在着可供性和可负担性的矛盾,市场机制也不健全。

2.1 从供给方面看,市场主体不足,险种少,人才缺乏

2.1.1经营体育保险市场的主体数量不足,未能形成市场竞争格局我国只有几家较大的保险公司兼营体育保险,在市场上没有形成竞争格局。这与保险公司和体育保险本身的特点有关系。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创新意识和能力都不够。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意花费太多的人力和财力去开发新的市场,因为新开发的产品很容易被竞争对手以低成本复制,开发的公司损失较大,导致积极性不足。从技术上看,新的市场的开发,在承保范围、费率水平和保险条件等技术方面都需要有多年的统计数据作为基础,国内市场缺少这方面的数据积累,保险公司创新缺乏条件。而体育保险本身,由于其专业性强,风险高,在上述市场条件下,保险公司面对这块“蛋糕”心有余而力不足。

1998年美国友好运动会桑兰事件导致了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出台。多年来,该基金会一直是我国运动员最大的保障平台。但基金会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成为运动员的坚强后盾。只有参加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的国家“体育精英”们才能享受该基金会的保障。但保障程度有限,最高为30万元,而最低的赔偿限度仅为1 000元。

所以无论商业保险公司还是运动员的互助基金会,在主体数量和提供的保障程度上,都非常不足。

2.1.2体育保险险种供给不足体育运动项目种类繁多,不同的项目涉及不同的风险。然而我国体育保险起步较晚,保险公司对体育保险市场缺乏研究,没有掌握相关的险种纯费率的参考统计数据,无法针对体育事项特点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为体育量身定做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体育保险品种。保险公司主要参照社会上一般的条款,侧重于死亡和残疾的赔偿,涉及体育的险种数量少、费率高、条款不明确又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

对于高风险保险项目,保险公司不愿意,也没有能力设计险种以满足运动员等方面的投保要求。例如,我国某明星运动员希望能给自己的双腿购买保险,但始终没有找到能够提供保障的保险公司。即便是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唯一保险合作伙伴——人保财险所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多为“非体育保险”的常规产品,如奥运会责任保险、财产保险、赛事机动车辆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等四大类,但是针对赛事或运动员的许多专业体育保险并没有被适时推出,如赛事取消险、赞助取消险、财务保险、运动员职业生涯突然结束险、俱乐部降级险、球员工资保险和运动员身体局部保险等在国内还是一片空白。

2.1.3体育保险人才供给不足既懂体育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是我国发展体育保险所急需的,收集和统计相关数据、识别和管理风险到开发险种等都离不开这些人才的参与。没有这些人才,保险公司无法了解各项体育运动的风险点,比如说摔跤运动员的耳朵最容易受伤,跳水运动员的眼睛最容易受伤等,因而也无法设计出有针对性的专业保险单。正是这种人才的严重匮乏,使得我国保险公司研发力度不够,影响到体育保险发展。

2.2从需求方面来看,我国体育保险的潜在需求量大,而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我国体育保险存在非常大的潜在需求,体现为:

1) 体育运动的高风险性使得体育与保险有着天然的联系,体育需要保险来化解风险,弥补损失。

2) 我国是一个体育大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已注册运动员约2 万人,如果加上二线、三线运动员则不下8 万人,每年参加全民健身的人数在亿人以上。我国有60多万坐体育场馆,每年有600多场赛事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赛事计划。体育经济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带动体育保险的发展,产生对体育保险的极大需求。

3) 我国体育保险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但同时也说明在这个领域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体育保险具有相当大的潜力等待着挖掘。

但另一方面,我国体育保险的有效需求却不足,其原因在于:

1) 保险意识淡薄,参保率低。这是中国社会普遍的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意识早已深入人心。例如,美国运动员一般会拿出工资的3-4%来购买适当的保险。而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运动员、教练员对国家的依赖思想严重,思想上还未真正建立起现代的保险意识。

体育管理部门也缺乏保险意识,很少为教练员和运动员买保险。一些商业机构,在承办赛事时总是存在侥幸心理,不愿购买赛事保险。2003年女足世界杯因为一场不期而至的非典而异地举办,中国组委会事先忽略了国际足联关于购买赛事取消保险的建议,结果直接损失近3000万元人民币,间接损失估计高达2.8亿元。

2) 体育保险的险种单一,灵活性不强。保险公司提供的大多是“非体育的”常规保险,运动员真正需要的险种没有开发出来。 另外,现有体育保险险种因缺乏科学性和规模效益,费率普遍较高,而相对来说,运动员的收入水平偏低,形成了可供性和可负担性的矛盾,限制了体育保险的有效需求。

3) 投保资金不足,来源渠道单一。目前我国体育保险的投保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及企业赞助,体育俱乐部和运动员本身交纳的保险费尚不充足。投保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化,导致了投保资金的不足,运动员的实际保险需求无法形成市场的有效需求。

4) 体育保险宣传力度不够,国民对保险的作用认识不足,使体育运动参与各方的保险意识和保险需求难以被激发出来。国外运动员一般通过体育协会统一投保,在运动员注册费中就已经包含了一些体育保险的保险费。有些体育保险甚至是必须投保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直接影响了体育保险的有效需求。

2.3从体育保险市场环境来看,整体环境相当不成熟

2.3.1法律法规不完善西方发达国家在体育保险法规方面比较健全,体育协会、联合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购买保险,同时运动员、教练、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购买保险。相比而言,我国体育保险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我国体育保险方面的规章到目前仅有1998年制定的《国家运动员伤残保险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和《国家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以及2002年出台的《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使很多体育保险业务一直处于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这种法律法规的缺位,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2.3.2体育保险经纪市场发展滞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活动中,体育保险经纪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而言,中国的保险经纪市场发育较晚。2004年3月7日,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体育保险的经纪公司——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京成立,主要以运动员保险、赛事保险、体育保险咨询为主体业务。这是我国保险经纪市场迈出的第一大步,但整体看,保险经纪服务还非常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市场需求。

2.3.3国家对于体育保险的开发没有优惠政策我国体育保险业务刚刚起步,保障范围狭窄,投保资金不足,缺乏规模效应。我国保险业的营业税率较高,经营体育保险没有优惠政策,导致该市场成本高、利润低。

从我国体育保险市场的供、需和市场环境三方面分析,体育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在产品提供方,而市场环境完善和政府角色转变是发展的关键。在上述几方面都得到改善后,中国体育保险的巨大需求一定会被释放出来,强烈地推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国体育保险发展的一剂强心针,意义重大,其运营机制和实务做法都会给我国体育保险事业的发展带来许多的启示。

3奥运保险运营机制对我国体育保险的启示

3.1在供给方面,尽快设计保障全面、切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体育保险产品;调动和保护保险公司创新的积极性

1) 要对体育保险市场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做充分的调查研究。体育运动的参与者和管理者会因运动项目不同而导致对风险保障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不可能用同一种条款、同一个费率来覆盖。因此需要产品设计者能全面收集各类数据,针对不同的保险需求设计出合理精细的体育保险产品,尽量避免条款雷同、粗糙现象。

2) 在清醒认识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要分类、分级进行产品设计。可以通过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接受人等渠道,充分借鉴国外比较成熟市场的经验,有条件地利用对方的损失数据、费率厘定技术、核保和理赔的技术及其经营理念,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将从事的各项体育运动项目分为若干个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保障条款和费率水平。

3) 保险公司要转变观念,深入领会保险服务纵深化和一体化的概念,强调售前服务和售后服务,改变重损失理赔,轻风险管理的旧观念。现代保险的理念更注重对客户的风险管理服务,通过对客户业务、活动的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重在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对于一些高风险的险种,国外保险公司早已将风险管理服务作为业务核心。例如,环境保险、劳工保险和锅炉机器保险等,这些险种涉及的行业都具有高风险的特性,但是这些风险一旦受到高水平的风险管理,其风险发生的概率就明显地大大降低,损失额也就随之降低了,所以对于这些险种的客户,保险公司的工作重点是进行风险管理,而不是损失后的理赔。而体育运动行业则恰恰也具有这种特性。所以,中国的体育保险业能否得到长足的发展,关键看保险公司能否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

4) 一些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要认真地选定一些较为固定的客户,对这些客户指定专门的风险规避方案,并要长期跟踪、研究,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力争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能够将针对运动员和体育产业的保险产品全面地推向市场。大保险公司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将开发体育保险市场作为自己的使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领跑者的作用。ヌ逵市场需求与保险公司开发产品,是一个互惠互利、相互刺激的关系。政府部门要在市场机制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调动起保险公司创新的积极性,更要保护保险公司创新的积极性。

3.2 在需求方面,加强宣传,建立开发多元化资金渠道

3.2.1 加强体育保险的宣传,提高体育界人士的保险意识只有体育运动参与者和管理者的保险意识增强了,体育保险才会有长足的发展。这是全社会的任务,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相信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会极大地提高中国人,尤其是体育运动管理者对体育保险的意识。伴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人对体育保险的意识会越来越强。这种意识的培养不仅需要人们从所见所闻中逐步产生,更需要政府在法律环境、体育行业管理体制和大众宣传上下大力气。所以,体育保险意识的产生应该是市场产品刺激、政府法律约束和自身保障需求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3.2.2建立、开发多元化体育投保资金来源渠道资金少是目前困扰我国体育保险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客观原因。由于资金短缺,且目前有限的体育保险保费高企的情况下,在短期内除了奥运会项目和全运会项目运动员外,多数体育项目的运动员和教练员都不可能依靠自己或国家得到全面的商业保险。因此,如何解决体育保险投保资金的“瓶颈”问题,成为当前迫切的需要。鉴于中国体育运动与多政府关系密切的传统特点,结合这几年来商业体育产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借鉴其他某些保险项目的做法,采取政府、社会、集体、个人各承担一部分的办法,实现投保主体多元化,投保资金多渠道化,国家可以主要通过费率贴补、税费减免等方式进行参与,解决体育保险市场化在起步阶段的困境,待市场培育成熟后,国家再逐步淡出市场,实现体育保险完全市场化。

另外,还可以大力依赖和发挥各种体育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互助保险这种组织方式,完善目前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用商业化的方式运作基金会,扩大该基金会的受益面。体育保险基金的资金可以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各种比赛的赞助费或个人捐款、转播费、广告费、运动员培养费以及运动员和俱乐部每月限额缴纳的费用。

4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保险的市场机制お

通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保险安排这个窗口,中国的保险业和体育管理部门应大力反思我国体育保险的市场机制。

4.1加快体育保险商业化、市场化的进程在国外,商业化的体育保险在体育产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我国体育保险主要以公益性的赞助为主。从长远来看,赞助形式的体育保险将会使我国体育保险走向歧途。因为这种模式无法激活保险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可以说是保险公司非常独特的一种广告形式,对于体育保险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另外,这种模式还严重阻碍了体育保险市场需求的培育和建立。我们知道,体育保险的可持续性发展所依赖是保险公司卓越的风险管理服务,除此之外,别无捷径。

在推进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的职业化、市场化的进程中,一方面国家必须更多地导入商业保险机制,大力鼓励体育保险的开办,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优惠条件,激发它们在体育保险产品开发和营销机制创新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要大力改变国家包办、行政包办的现状。在大型体育赛事中,管理部门要组织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程序,筛选优秀的体育保险承保人和体育保险经纪公司。ケ本2008年奥运会所带来的巨大的奥运保险商机,必将成为我国体育保险发展的加速器,带动体育保险市场化的快速发展。

4.2立体育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体育保险法规,可以使体育保险朝着科学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世界上发达国家中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有关体育组织、运动员以及普通体育健身者的利益,而且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体育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有关体育组织的管理水平。ダ如,日本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化建设,通过法规的规定可以在制度上确保体育事业和体育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日本涉及体育方面的法规主要有《新保险法》、《健康保险法》等一系列法规,保障了体育保险的依法实施。而法国、意大利、美国、新西兰等国家,都有关于运动员和体育俱乐部在一定条件下必须购买保险的法律法规。

4.3培育体育保险经纪人,强化保险经纪公司的沟通作用在奥运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不虞小视。事实上,奥运保险运营机制中经纪人的使用是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正式因为体育保险专业性强,风险巨大,在保险发达市场,普遍使用保险经纪人。我国也应该借鉴这一经验,大力培育体育保险中介人组织,通过保险中介人挖掘体育保险市场、推销体育保险产品、承担体育保险的风险评估、投保后的跟踪管理服务、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咨询服务、替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和协助保险人设计、开发新的险种等。目前中国只有一家专业体育保险经纪公司,这对于一个体育大国来说,显然是很不够的。

5结束语

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我国的保险业,特别是体育保险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中国体育保险能否在后奥运会时期,实现质和量的飞跃,取决于我国体育产业和保险业从奥运保险运营机制中学到了什么,悟到了什么。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在体育保险发展中是关键,国家体育管理部门的角色转变是体育保险发展的保证,而中国作为体育大国拥有体育保险发展的肥沃土壤。但是,在分析了中国体育保险市场的供需矛盾以及欠完善的市场机制后,我们知道,中国体育保险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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