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训民营企业家拍手叫好等

2009-01-22 08:48
时代风采 2009年23期
关键词:药价电价工资

为培训民营企业家拍手叫好

为期一周的重庆首期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在京结束,开启了重庆在未来5年对该市1万名民营企业家进行培训的万人培训计划序幕。不仅是重庆,广东、安徽、贵州等各省市都掀起了培训民营企业家政治思想的旋风。(11月17日《济南日报》)

点评: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提升素质的过程。我国的非公经济人士“自身构成多元,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更加明显,少数人疏于自律、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甚至出现违规违法问题”,要是其核心价值观出了问题,何谈企业的长远发展。全国开展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培训,可以说受益的不仅是企业经营者,还有企业员工。

当今的市场经济,早已将企业与职工融合在一起,企业经营不善,职工打道回家;企业发展兴旺,职工收入提高。企业犹如一个大家庭,业主就是家长。企业家参加政府举办的培训班,学经济,则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学政治,则有助于依法治企。

管理企业关键是做到以法治厂。反观一些企业,任意加班,克扣薪金,侮辱员工,欺凌弱者,劳资矛盾不断,内部纠纷不绝,伤了和气,断了财源,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培训若能使企业主提高政治水平,做到知法守法,善待员工,则善莫大焉。(曾志杨)

工资谁被增长,谁真增长

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状况首次公布,2008年平均工资17071元,与年初公布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229元相比,低出近四成。之前许多人喊平均工资“被增长”,原来是真实存在的事实。(2009年11月19日人民网)

点评:工资为什么“被增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连续几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早就有人质疑其统计面太窄,未覆盖私企员工,不具代表性。或许是因为统计进来得出的数字太不好看。的确,以200g年为例,如果把私营单位一并纳入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得出的平均数将比29229元低出一大截,而且不再是连年增长的“形势一片大好”,反而暴露出大量职工工资长期偏低、不同群体间工资水平差异大的问题。

在当前我国劳动力总体供过于求的状况下,普通员工首先要保住—份工作,不敢也很难和老板来谈工资。有的地方政府曾要求企业提高员工工资,可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来说,停留在口头上的号召往往没什么实质意义。私营单位是吸纳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军,长期低工资必然会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要让这部分人群的工资涨上去,除了需要政府强有力地推动工资协商,使员工敢于和老板平等地去谈工资增长外,更重要的是改善私营单位的经营环境,让其有更多的盈利空间进而有能力给员工涨工资。

“调高、扩中、提低”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方向。统计私企工资,向公众展示出真实的工资状况,但人们更希望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中低收入群体的工资能实现公平而稳定的“真增长”,让所有劳动者都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让善良成为善良者的通行证

2006年,江苏南京一老人赶公交时跌倒,路过小伙将老人扶起就医,事后小伙反遭老人索赔,法院认定小伙与老人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老人40%治疗费。一时间类似的诸多事例让很多人对“搀扶摔倒老人”产生恐惧。2009年11月这样的纠纷在南京火车站再次发生。南京男子扶跌倒孕妇遭索赔,好在警方通过监控录像还了热心市民清白。(11月20日《华商报》)

点评:南京郑先生恐怕没想到,自己差点成为“南京彭宇案”第二人。

“郑先生好心反被诬”这一事件是否真是单纯的误解?这绝不是旁观者看热闹心态下的小题大做,而是不希望社会道德伤口再次因这样的事情而被撕裂、流血甚至溃烂。当年“彭宇案”的庭外和解,以及模糊的法律解释,已经对社会公共道德产生了负面的导向。

“彭宇案”后,全国曾经发生数起老人跌倒,众人袖手的事件。最具黑色幽默的是,今年2月,也是在南京某公交车站,一位75岁老汉在公交后门跌倒,众人却不敢施救,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身后的乘客才上前帮扶。

上海的“钓鱼事件”、湖北荆州的挟尸要价,商业经济浪潮中的道德在制度缺失和利益同盟下渐渐迷失,传统的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成了见义不为、指善为恶。在“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这样的质问中,在“没有利益触动,我为什么要帮你呢?”的疑问中,社会道德伤口一再地被撕裂、被扩大——有什么比善良被误读甚或被利用更让人寒心?有什么比被迫放弃对美好的坚持而更令人心伤?

我们不可能生产出一种眼镜,戴上它就可以辨别陌生人的善恶,并以此选择行善与否。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和社会舆论呵护善良,让善良成为善良者的通行证,减少人们向善的道德风险。

电价改革如何让^心服口服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为每户每月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各地具体的标准是多少,应该由各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11月22日中国广播网)

点评:国家发改委金口一开,坊间顿时炸开了锅。有质疑用电“87度”测算依据的;有晒自家日常用电量的;有发帖讲述电力企业收入内幕的;还有更多人闻“涨”风扎堆买电。不得不感叹,电价从未这样受人关注。

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这个概念弹性很大。只用电灯照明,是保证基本生活需求;使用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空调等家用电器,也是基本生活需求;听音乐、看Dv、上网冲浪等这些娱乐活动,难道就不算基本的生活需求吗?

去年6月,某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包括省建设厅、交通厅、发改委在内的20个省直机关办公楼,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至于“有的政府公务人员1天的耗电量,够一个普通老百姓19天的生活用电”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些才是浪费电的大户。现今一些部门酝酿涨价没有更令人信服的理由,总喜欢打着防浪费旗号,天然气涨价是防浪费,水涨价是防浪费,防浪费成了一个筐,只要涨价就往里装。提高市民节电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防浪费作为提价的理由。

电价要涨不是完全不可以,实行阶梯式电价也是可行的。电价改革重要的不是涨价,而是要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各个地方用电不同,有的城市供电成本低,有的城市供电成本高,确定基数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为涨价而臆造,应该尽量与大多数公众的用电量相吻合,此种定价才更为科学。

“提高诊费,降低药价”容易走样

国家发改委《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11月23日中国经济网)

点评:对于发改委明确的“提高诊费降低药价”医改方向,公众更多感到的是一种不安。最典型的焦虑是:诊费提上去固然简单,药价降下来实在太难,到头来会不会出现一个“诊费上去了药价下不来”的更糟糕局面?

在改革初衷上,当然是为了变“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必须意识到的是,站在公众角度,“以药养医”也好,“以技养医”也好,“以×养医”也好,归根结底都是“以民养医”。对公众而言,以何种名义把钱掏出去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掏的钱有没有少一些。

无论是提高诊费还是降低药价,都要基于一个严密而公开的成本核算。对于公立医院,首先需要严格确定“养医”的成本。确定好“养医”成本之后,在政府投入与患者缴费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分担,然后才是核算降低药价减轻了多少患者负担,提高诊费应该以一个怎样的水平为限度。

特别是在有效补偿不济的前提下,医院就是削减了药物加成,也必定会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招数,将亏损的利益在患者那里找补回来。如此一来,非但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难题,反而还可能加剧医患关系的不谐与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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