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的夜莺

2009-03-03 10:01
中学生百科·悦青春 2009年2期
关键词:济慈雪莱夜莺

张 觅

约翰·济慈是一位天才的浪漫主义诗人,1795年10月生,1821年2月病逝,只活了不到25岁,但是却是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熠熠生光的人物。他自幼喜爱文学,14岁时,他便已将喜欢的维吉尔的长诗《埃涅阿斯纪》翻译成英语。但是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他的父母在其青少年时期便相续去世,这让他在成长过程中屡次受到打击,可是他从不放弃对于生活的热情。

1816年济慈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这一年,他认识了李·亨特和雪莱等作家,由于对文学的酷爱,使济慈放弃了从医的志愿,而专心于写作诗歌。济慈很早就尝试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十四行诗,文笔优美,耐人寻味。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诗歌》出版,年轻诗人的天才在英国文坛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这一年,济慈22岁。次年,他根据古希腊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奔放而充满对自由的向往和渴望。

1818年是济慈文学生涯以及整个生活的重要转折点,这一年,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的房子去住,现在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是济慈之家。在那里,济慈遇见并深深地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芬妮·布朗。

纯洁的爱化成了荡气回肠的诗意,让诗人心中涤荡着柔情,对美好事物的感悟和捕捉也更加敏锐。然而与此同时,他也发现自己得了肺病,健康状况愈来愈坏。他预感到自己的生命即将终结,于是更加努力地写作。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地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济慈“所独有的对大自然的感受、想象以及生动表现这一切的卓越才华”。

1820年3月,济慈第一次咳血,之后不久,转为迅速恶化的肺结核。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去意大利疗养的途中逝世。 后来,给《济慈诗选》作序的屠岸说,“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预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24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一年龄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他的墓志铭写着:

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

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诗人年轻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过夜空一般,虽然短暂,但是,那一瞬间璀璨的光芒,却足以让后世人为之叹服和敬仰。

济慈才华横溢,他与雪莱、拜伦齐名,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关于济慈的创作有这么一件有趣的轶事。英国作家查尔斯常常发现济慈把诗胡乱地写在手边的纸片上,然后,不是夹在书中,就是扔掉了事。1819年的春天,有一只夜莺恰好和他们做邻居。它一直唱着歌,清凉得如同泉水一般的歌声使济慈快活异常。有天早上,济慈从餐桌旁拉过一把椅子,在葡萄树下的草地上坐了整整一个上午。后来,查尔斯发现他不声不响地走进屋里,又不声不响地把手中的纸片塞到书架后。趁济慈不注意的时候,查尔斯把那些纸片拣了起来。大致可以看出,那是一首关于夜莺的诗。查尔斯把它们整理后复原了,这就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夜莺颂》。

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到诗人的天才与率性自由的创作态度,他是真爱这个世界,这个美妙的大自然,所以,他的笔下,才会吟唱出那么清灵轻盈的诗句。

编辑/梁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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