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之偏

2009-03-11 08:38聂幼犁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09年5期
关键词:史实史料句式

聂幼犁

[关键词]史料,句式,史实,观点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9-0037-04

有的试题虽然不像试题“刚颁布的《拿破仑法典》规定了法国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但已婚妇女未享有公民权”那样明显不合逻辑地凭空“制造事端”,再妄加评论,但字里行间隐含的史观之偏向则不容小视。因为其错误比较隐涩,难以发现、关注和纠正,所以对教学的后效可能更深层,易于“存活”和延续下去。

例:“我要对诸位说,你们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那就是自由权”。这是19世纪70年代一位日本思想家提出的制定宪法的理念。但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根本没有体现这一理念,该宪法仍规定

A贵族院享有立法权

B众议院享有立法权

C天皇享有立法权

D内阁享有立法权

答案:C

其实,这道试题的原型很简单,是直接问“按照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谁拥有立法权”。虽然考查目标是知识的记忆,文字也直白一点,还可以做些修改,但无科学性之恙。经过现在这样一番新材料、新情景的“包装”——以自由民权主义思想家植木枝盛的这段名言为引子,又用了“但……仍……”这样的句式,不仅没有改变原来的考查目标,反倒是增加了些许命题人的评价倾向和褒贬色彩,客观上很容易造成以下两种后果:一是给学生这样的印象——这部宪法原本是有可能按照这位思想家自由民权的理念来制订的,但实际上却完全没有体现,是一种遗憾或缺陷;二是反而把学生从课本学习中获得的可能比较明白的事情搞得不明不白了。

《大日本帝国宪法》又称明治宪法。1889年2月11日,遵照天皇的敕令,正式颁行。宪法共7章76条。第一章“天皇”,第二章“臣民的权利义务”,第三章“帝国议会”,第四章“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第五章“司法”,第六章“会计”和第七章“补则”。这部宪法是在极为秘密的状态、在未选举制宪议员的前提下制定的,也未提交民选机关审议和批准,是一部典型的钦定宪法。它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和军队统帅权,军令长官可以“帷幄上奏”,由天皇裁断实施,把军权推到不受内阁制约的地位,为后来军国主义泛滥及其灾难性后果埋下了伏笔。但在当时,在总体上,它并无重大缺陷,而是在法制上“和魂洋才”——将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移植和嫁接成功的范例。作为日本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它从法律上巩固了明治维新的成果,对进一步打破封建制度,创建日本近代法律体系及推进日本政治的近代化有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日本迅速走上近现代化道路,成为新兴的工业化强国。

史学界一般认为,《大日本帝国宪法》之所以有以上这样突出的特点,是明治维新的性质、过程及其特征决定的,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或规定性:

第一,倒幕运动是以“尊王攘夷”“大政奉还”为旗帜和号召的,1867年即位的明治天皇本人就是维新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倒幕派是中下级武士、新兴地主、商人、资本家的联盟,起主导作用的不是资产阶级民主派,甚至不是资产阶级。更何况即便在商人中,很多人有武士身份或者是武士的后裔。因此,中兴的明治政权不仅不可能削弱天皇,而且当加强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体制,这也是体现运动合法性的标志之一。

第二,明治维新是以天皇为核心的自上而下渐进式的改革运动。从1868年到1889年,通过“五条誓文”“政体书”、奉还版籍、废藩置县、官制改革、建立华族制度等措施,逐步解决了政权问题,重建了以天皇为核心的君主立宪政体。与此同时,又渐次开展了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的改革。这种改革的特点及其成功的经验,决定了社会主流意识不可能否定君主传统。

第三,明治维新推进了日本的中小资产阶级的发展。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掀起了自由民权运动,要求实行自由、尊重人权、开设议会、制定宪法。其中,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是影响最大的政党,前者比后者更为激进。植木枝盛、中江兆民等是自由党党员,大力宣传“主权在民”,与“主权在君”论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他们编写了《美国独立史》《法国革命史》,翻译了《共和原理》《民约论》等著作。但日本毕竟是一个有着长期威权政治传统的国家,祖先、长上的威权被认为是国家和平、稳定发展的政治前提与思想基础。“明治时期的政治家赞成神道教为国教,因为神道教认为国民性与天皇是一致的。认为天皇是太阳女神的后裔。换句话说,神道教促进了民族统一,激励了爱国主义精神;如果日本想在现代世界中保持原有的地位,这些属性恰恰是必不可少的。”显然,在当时的国内外背景和具体条件下,自由民权理念不可能为绝大多数人认可,尚不足以掀起颠覆性的运动,也未必是日本迅速摆脱困境的最佳途径,因此其结果只能是促使明治政权尽早地将制宪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正是包括自由民权运动在内的多种力量的对比、角力与平衡,使《大日本帝国宪法》既确立了天皇专制的中央集权宪政体制,又极有限度地承认了人民的自由权利。其在“臣民的权利义务”中规定:臣民“均得就任文武官员及其他职务”;“所有权不得侵犯”;“未经其许诺不得侵入其住宅及搜索”;有信教、言论、著作、印行和集会、结社、居住与迁徙等自由;“书信秘密不受侵犯”;非经法律许可“不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得实行请愿”等。在“司法”中,规定司法权由法院以天皇的名义,依法律行使,并就审判制度、法官地位作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这样说,从根本上看,人民还没有最终获得自由民主的权利,还是所谓天皇陛下的“臣民”,但是还不宜笼统地讲“根本没有体现”。因为在通常的表述中,“根本没有体现”的说法既可以理解为“从根本上看,没有体现”,也可以理解为“完全没有体现”或“丝毫没有体现”,如此,就有违史实和事物的性质了。

第四,后进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先进的国家曾遇到过的问题。先进的国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高度技术化的法律制度,有可能为后进的国家提供经验。日本自古以来就有立足本国国情、移植外国先进文明的传统。“和魂唐才”的“大化改新”使日本中央集权政治得以确立,封建法制体系也得以建立。“大化改新”后,日本展开了一系列以中国法律为模式的法典编纂活动,“大化改新”后的二百余年间,据史料可查的日本法典就有十余部。其中,以《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最具代表性。“大化改新”不仅使日本走上了封建的发达之路,更重要的也使大和民族积累了应当如何依据本国的国情,有选择地吸收外国先进文明,使其为本民族发展服务的重要经历与经验。法制西化本是明治政府的既定方针之一,但其启动的直接原因却来自西方列强的压力。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要求废止或修改以前的不平等国际条约,但列强提出的条件是日本法治必须全面西化。法典编撰初期,日本聘请了法国专家、巴黎大学教授保阿索那特为顾问,以法国的法律为范式,制订了刑法、治罪法、民法、商法等法典。但由于日本的国情和法国差异悬殊。而这些法律又过分法国化,有的甚至照抄法国法典,背离了“尊重固有传统习惯”的指导思想,极大地脱离了日本社会固有的传统和当时的现状,公布后立即遭到了普遍的抵触和强烈的反对,如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穗积八束的《民法出则忠孝亡》指出:“我国乃祖先教化之国、家族制度之乡。权利与法皆生于家……氏族、国家不过为家制之推移……然民法之法文精神,先排斥国教,继而破灭家制……他们违背万世一系主权与天地共长久之根本、祖先之教法和家制之精神。”这些富于煽动性的观点发表后,得到了日本社会广泛的认同和响应,不久,明治政权便酝酿修改和宣布延期实行这些法律。直到伊藤博文等通过对欧美各国的深入考察和研究,发现与他们最接近的是德国,其法律也更适合自己的国情,开始了以是否符合国情为指导思想和选择标准,以德国法律为主,参考其他英美国家的法律移植。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就是以普鲁士王国宪法(即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蓝本的,按此思路,还先后编撰和颁布了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法院构成法,至1907年刑法颁布,各主要法典均告完成,标志着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基本确立。

综上所述,《大日本帝国宪法》是由日本当时的国情——思想政治传统和现状所决定的。19世纪70-80年代日本自由民权运动对日本民主主义思潮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其当时的命运恰恰是促进《大日本帝国宪法》的诞生,不是,也不可能是自由民权理念的实现。明治政府的取缔与镇压、自由民权先驱的退却与转型只是这一历史必然性充满偶然和吁天的悲喜剧。

本题比较方便的修改方案是:

●“我要对诸位说,你们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那就是自由权”。这是19世纪70年代一位日本思想家提出的制宪理念。从根本上看,1889年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没有采纳这个理念,规定立法权最终属于

A贵族院B众议院

C天皇D内阁

答案:C

这个修改方案虽然删去了有褒贬倾向的词句,但其中的新材料仍不含解题的必要条件,是纯粹的包装。

●“我要对诸位说,你们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那就是自由权”。这是19世纪70年代一位日本思想家提出的制宪理念。下列《大日本帝国宪法》中的哪一条是与其极端对立的?

A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

B国家设立枢密院,为天皇咨议机关

C凡私有财产,法律保护其不受侵犯

D国人俱有依法纳税、服兵役的义务

答案:A

这个修改方案克服了前一修改方案的“伪包装”的问题,使题干材料中的信息成为解题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设计上可称为史料原型比较法,即题干与选项都提供了与学生已学和有关知识的原型,要求学生根据已学知识和提问的要求做出正确的比较和判断,有较高的理解课文和阅读材料的要求,试题的难度有明显提高。比较理想的修改方案还可以按中学历史课程的基本要求,围绕《大日本帝国宪法》的主要特征或自由民权运动失败的原因来设计:

●《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其统治下的日本人称为

A人民B公民

C国民D臣民

答案:D

●19世纪70-80年代,日本曾掀起自由民权运动,各种民权团体最多时达数百个。他们提倡民权,反对专制,但最终都失败了,最深层的原因是

A缺乏明确的思想

B没有杰出的领袖

C明治政府的镇压

D有悖传统和现实

答案:D

●下列观点中,哪一个是《大日本帝国宪法》突出的思想特征?

A人人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是什么呢?

那就是自由权

B如果不伸张民权,不争取自由,幸福、安乐

是得不到的

C政府以威力擅恣暴虐时,国民有权推翻

它,另建新政府

D一个民族要有心理的依靠,可以成其机轴

者,唯有皇室

答案:D

这三个修改方案分别采用了三种不同的设计方法:

第一个修改方案的设计方法是史料特型题干法,即题干提供的材料和正确选项只是学生已学知识的一个特例,要求学生根据已学的知识和提问的要求做出合理的推断;第二个修改方案的设计方法可称为史料原型题干法,即材料在题干中,展示了已学史实的原始情景,正确选项是题干情景的某种特定联系,如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全部与局部、一般与特殊等。要求学生运用已学的知识,按提问要求作出正确的判断;第三个修改方案的设计方法可称为史料原型选项法,即题干只是一个问题,材料在四个选项里,其中正确的选项是学生已学知识的一个特例,要求学生根据提问和运用已学的知识做出正确的比较和选择。从命题技术上看,当将材料放在题干中较难编出四个有效选项的时候,可以考虑采用这一方法。这道试题如果将其选项中的任何一个材料作为题干,就难以编出四个合理和有效的选项,因为在学生使用的课本中,关于明治制宪实践史实是按自由民权运动和明治维新政权两方面来概述的,不再进一步区分其中具体的演变过程和派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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