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数学课堂提问中的“关系”处理

2009-04-03 04:19李劲松
中国校外教育(中旬) 2009年2期
关键词:处理关系小学数学

李劲松

【摘 要】本文针对小学数学课堂提问中的“关系”处理,着重从三方面进行探析:(1)“主体”与“主导”;(2)“集中”与“发散”;(3)“放大”与“缩小”。

【关键词】小学数学 课堂教学 “关系”处理

课堂提问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有效的课堂提问是激发学生积极思维的动力;是开启学生智慧之门的钥匙;是信息输出与反馈的桥梁;是沟通师生思想认识和产生情感共鸣的纽带。在具体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课堂提问的效能,我们应正确处理好数学课堂提问中的各种“关系”。

一、“主体”与“主导”

美国著名科学家加波普尔说:“科学与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而“问”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以学生为主体的“主体艺术”。课堂提问是实现新课标有关“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理念的重要方式。然而,审视目前的小学数学教学,课堂提问却存在着一定的误区:(1)提问的主体仍然是教师。提问还是教师的特权,“满堂问”代替“满堂灌”时有发生,学生只能忙不迭地应对教师的一个个问题,挖空心思揣摩教师的“标准答案”,学生的创造性常被扼杀。(2)学生很少有提问的机会。学生的问题没有机会提出来,只能不懂装懂。因此,在我们的数学课堂中要体现教师的“主导”,学生的“主体”。

案例:教学“列方程解文字题”这一内容时,出示方程:①8x-3x=105;②3x-4×6=48;③2x+13=33,在学生独立解方程的基础上,一位老师提出两个简洁而富有创造性的问题:①你写“解”了吗?②你做对了吗?

评析:对于问题①,许多教师可能这样问:“同学们,看一看,你忘记写‘解没有?忘了的补上!”这样的设问是典型的牵着学生的鼻子走,学生只剩下照着做的权利。而这位老师的“你写‘解了吗?”一问,则使得学生主动地去“看”,自行对照。没有忘记写的,说明学习习惯优良,做得漂亮;而“忘”了写的,则赶紧动手“补”上,完善了解题格式,也加深了对此类题型解题格式的印象。对于问题②,多数教师会这样问:“做完了的同学,同桌互相对一对答案,看你做对没有?”这样的设问同样限定了学生主体的“学习自由”。而“你做对了吗?”学生怎样才知道自己做的对与不对呢?于是,他们就自由的问老师、和同学对一对答案,在老师没有指挥的情况下,小组合作学习自然而然展开,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凸显。

此外,突出学生的“主体”,还表现为让学生参与提问。要求学生自己提出疑问,自己发掘问题,是一种更高要求的思维训练。教师在设疑时应设法让学生在疑的基础上再生疑,然后鼓励、引导他们去质疑、解疑。

二、“集中”与“发散”

对于“集中”一词,笔者的理解:提问时应尽可能从一个角度去问,这样答问的范围便受到了限制,才不会产生歧义。如果教师提问时对问题的表述不明确、太空泛,会使学生抓不住要领,在思考过程中缺乏思维定向,失去目的性、针对性,出现胡思乱想的心理状态,造成学生不能作答。因此,教师在设计提问时要充分估计学生在理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摸清抓准、切中要害,使提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如教学“四边形分类”时,出示图形后提问:“这些图形有什么特点?”(有正方形、长方形、平行四边形、梯形)由于教者的这一提问不够明确,学生回答各不相同:有的答正方形的特点,有的答平行四边形的特点……应改问:“这些图形之间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再如,教学“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时,引入“1/4+1/3”后提问:1/4与1/3这两个分数有什么特点?有的答:“都是真分数”。有的答:“分子都是1”。同样,这一提问不够明确,学生回答没有达到教师的提问意图。应改问:“这两个分数的分母相同吗?分母不同能直接相加吗?为什么?怎样才能直接相加?你有什么办法使分数单位相同吗?”以此设问则有利于学生“集中”思维,进行“直接回答”。

对于“发散”一词,笔者的理解:提问要具有多向性,要注重一题多解,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教师所提的问题答案,或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不能是唯一的,学生回答这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学生的思维要跃出线性思维的轨道,向平面型、立体型思维拓展。如对于“甲数与乙数的比是3∶4”这一条件,可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1)乙数与甲数的比为几比几?(2)甲数是乙数的几分之几?(3)乙数是甲数的几倍?(4)甲数比乙数少几分之几?(5)乙数比甲数多几分之几?(6)甲数是甲乙两数和的几分之几?(7)乙数是甲乙两数和的几分之几?(8)甲数是甲乙两数差的几倍?(9)乙数是甲乙两数差的几倍?

再如,教学“26+33=?”的计算方法时,可设计一个发散式提问:“你能想出几种不同的方法来计算26+33等于多少吗?”学生积极思考,发现多种解法:(1)先算6+3=9,20+30=50,再算50+9=59;(2)先算26+3=29,再算29+30=59;(3)33+20=53,再算53+6=59;(4)先算33+6=39,再算39+20=59等。以此设计,让学生辨证地运用数学思维方法积极尝试探求多种解题方法,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发散思维和比较、创新的能力。

三、“放大”与“缩小”

所谓“放大”即放大有效问题,就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发现学生中的闪光点,智慧碰撞的火花,教师有意识地以问题的形式进行放大,以引起深入讨论,有利于解决鲜活的问题。

所谓“缩小”就是指要善待学生的错误,不要过分关注错误本身,应更多分析错误产生的过程。课堂教学是学生尝试学习的过程,允许学生尝试错误,不是容忍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错误,而在于对错误的性质和程度进行甄别,引导学生发现错误中的合理成份和发生错误的症结。

具体做法:

一要及时追问。即追根究底地问。对于学生中有价值的发现,教师要明察秋毫,把握机遇。其表现形式为“为什么?”“请说明理由”等,这样便于易中求深。例如,教学“异分母分数相加减”时,教师设问:“遇到分母不相同的分数相加减,怎么办?”学生在讨论思考之后,会从同分母分数相加减的方法中受到启发:异分母分数相加减,必须先通分,再按同分母分数加减法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此时,教者针对部分的学生认知结构中存在的模糊点:“为什么不是把分母、分子分别相加减呢?这样不是更简单吗?”进行追问:“异分母分数相加减为什么要先通分?为什么要先化成同分母分数?为什么分数单位相同才能直接相加减?”由此引发讨论,帮助学生深刻建立起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认知结构。

二要舍得放弃。对于那些不是本课的主要内容,不适合于当堂解决的问题,可以“暂缓处理”。这样处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充分的时间解决主要问题;对于部分学生完全错误的回答,教师要找出其错误思路,暂时延缓评价,可以转问其他学生,再评价其各自优点及错误之处。

总之,在数学课堂教学中,提问是一种经常使用的教学手段和形式。重视数学课堂提问中“关系”的处理,值得每位教师认真研究、探讨。唯此,才能更好地提高数学课堂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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