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第三组织消除食品安全问题

2009-04-10 03:50李步芬
理论观察 2009年1期
关键词:政府监管食品安全

李步芬

[摘要]食品安奎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是民生之本。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常违背市场准则,生产劣质产品,损坏人民的利益,出现市场失灵;而政府监管的加强又会导致企业和市场的运作失去活力,诱发政府寻租行为,出现政府失灵,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带来的两难困境,消除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入第三组织的力量,使企业的生产处于第三组织力量的监督之下,使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从微观领域转向宏观领域,保证食品的安全。

[关键词]食品安全;第三组织;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R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1—0076—02

近些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不断地出现很多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我们都知道,市场的职能是不完善的,市场会失灵,政府亦是如此。那么,我们怎样避免市场与政府同时失灵的危害呢?是不是加强企业管理、加强政府调控,就能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呢?这些问题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课题,那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利用第三部门来消除食品安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的实质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它直接涉及人的健康和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食品安全问题实质上反映的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它表现为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三方博弈。企业作为经济人,在市场制度初期,在缺乏外在制度约束和内在道德约束的条件下,其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往往会引导企业生产经营偏离正常的市场轨道,违背市场准则,从而产生负面的外部效应。作为消费者来说,其对食品的需求基本是刚性的,消费者出于安全考虑,面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食品不得不增加消费成本s于是消费者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监管。而对于政府来说,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则意味着行政成本的增加,并且还会诱发政府寻租行为,抑制市场活力。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避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带来的恶性影响,笔者认为要从第三部门的介入来进行。

二、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源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人”追逐利润的后果。为什么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没有出现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呢?其原因就是当时所有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做得好不好其效益全部归国家所有。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去过多地追逐利润,也就不可能去生产劣质食品。因为在无利可图之下去生产劣质产品,一旦发生事故,企业的领导者不但官丢了,连铁饭碗也会砸掉,他们没有必要去冒风险。而现今的企业是处在市场经济环境里,追逐利益最大化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此情况下,企业为了增加利润,增加其与同行业的竞争力,纷纷降低生产成本。许多厂商在“经济人”理念下就铤而走险,不顾企业责任感和企业道德,用劣质原料生产食品,在生产环节中添加有害物质,三鹿奶粉事件就是此种情况。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机制和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市场对于某些经济活动仍然无能为力,并且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不是完全竞争市场,即市场具有不完全性。这些局限性破坏了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资源的配置偏离帕累托状态,导致市场失灵。对我国来说,市场经济体制本身不完善,一方面是市场还不够发达,一方面是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功能障碍。在有政府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功能和作用在人为下受到限制,更加使得市场失灵恶化。这些理论从市场的角度,能很好地解释企业不能提供消费者最含意或者最需要的产品,这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

(二)政府公共治理的失败。既然市场存在失灵,那么要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必须致力于形成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经济环境。比如制定各种维护市场运行的制度和法律;政府作为裁判员,维护和强制执行经济活动的规则。理论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保证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员所作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干预以前更高。但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指出,政府也存在着失败,有些政府的作用恰恰相反,它削弱而不是改善社会福利,对社会产生“负效应”。很多劣质食品之所以能够进入市场,这与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及寻租不无关系。食品的检测是政府的职责,企业产品检测成本本应由政府承担。以三鹿奶粉为例,三鹿在中国连续16年畅销,是中国驰名的品牌,国家质检部门给予它颁发了产品免检的特权,但恰恰是这种免检特权。导致三鹿毒奶粉的产生。评定产品质量好的是政府,最后说质量有问题的也是政府,政府这种扮演的“家长”角色来评判自己的“孩子”,其自身没有体现出公共治理的本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的公共治理的能力不足也是食品安全出现的原因之一。政府的公共治理能力直接体现着政府能力的高低。从食品安全角度来看,我国政府对社会公共治理的能力不足。首先体现在政府的财政能力不足。我国食品企业虽然数量庞大,但规模偏小。据统计全国有近八成的食品来自小作坊生产,加之我国食品原料来源分散,食品安全检测增加政府的难度和成本。检测经费的不足,导致政府要求企业出资检测其生产的产品,增加企业的维产成本,这促使企业转向用劣质材料生产产品,并逃避卫生检疫。特别是在2000年国家免检制度推行后,不少企业有了逃避卫生质量安全检查的可乘之机。本来应该每年检测的食品,却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出厂等环节中的检测手续被人为忽视。这必然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大量涌现。其次,政府安检人员和检测技术能力不足。全国食品企业数量之多,但检测部门却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政府部门,检测人员的数最达不到要求,于是政府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寻租,“免检产品”就出现了。就奶粉而言,存在着多少量的三聚氰胺是对人体无害的?政府相关的安检部门直到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后也没有对这一问题给出答案。再次是政府责任有毅履行上存在缺失。市场的有效运作离不开政府,但是政府的介入也要对其责任负责。就我国免检制度而言,政府还是不应放松食品的检测,而是在一定时间间隔后针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并且把检测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但很遗憾,对于获得免检产品特权的企业,政府没有这么做。

三、介入第三部门的必要性

既然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测要依靠政府,而政府在食品检测上存在“自家孩子自己评判”的失败情况,寻租的行为必然导致在食品质量评定上的责任缺失。要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政府退出来,组建另外的评价体系运用第三方的力量来评定食品的质量。

第三组织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与经营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组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迅速、门类齐全,它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关键一环,在开展行业调查、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开展反倾销应诉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重要作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有着巨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从企业角度,有第三部门的介入(比如行业协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有了一个强大的监督者,促使企业采取正确的渠道生产产品。在对企业监督的过程中,第三部门随时可以将其掌握的信息公布于众,这利于企业产品信息的公开,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将企业产品检测外包给第三部门,让第三部门负责该行业产品的检测评定。这样既能减轻企业因产品检测而增加的生产成本,并且企业不用费心思去想方设法寻求政府的庇护,耗费资金在政府寻租上,而是安心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从政府角度,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可以架接起政府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使政府从以往对企业的微观管理变成对企业的宏观调控。首先,政府和中介组织都是在法律框架下彼此独立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要求对方做违法的事情,并且政府无权干涉第三部门内部的决定。这样,第三部门对企业的产品的检测就具有独立性,更好地发挥其“经济警察”的职能。其次,介入第三部门的力量,政府跟企业没有直接的接触,能避免政府过多介入市场导致企业活力受制,并且能够遏制政府的寻租行为的发生;再次,第三部门作为纽带和桥梁,沟通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监督企业行为、调节市场纠纷、稳定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利用第三部门的力量进行监管食品,只是预防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种治理理念。食品安全问题的消除,还需采取要其他措施来预防和治理,比如食品生产的源头把关。除了在监管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采取对食品产业转型、食品产业保护等措施,来培育大型的、安全的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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