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艾略特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责任观念

2009-04-14 10:18乔修峰
外国文学研究 2009年4期
关键词:多萝西艾略特观念

乔修峰

内容提要:责任是19世纪英国文化中的一个核心观念,当时的英国正处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之中,社会上虽有重责任之风,却也不乏虚伪的责任话语。乔治·艾略特将责任视为挽救社会分裂的力量,成为维多利亚时代一种极有代表性的思想。对责任观念的思考贯穿在她的小说之中,通常还会卷入小说的中心冲突中,体现在人物的内心挣扎和选择上;她对“邻人”、“家”、“社会”、“情感”等概念的认识也体现了她的责任观;她在作品中很少“谈”责任,却通过人物和情节对责任观念进行阐释,与当时流行的责任话语形成了对照,这与她个人的信仰历程以及对作家责任的认识不无关系。

关键词:责任乔治·艾略特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维系

“责任”(duty)在英国文化传统中由来已久,到19世纪时更为突出。莱昂内尔·特里林在谈论简·奥斯丁时说,责任是19世纪英国文化中的一个核心观念,但他也认为,那时侯的英国人“说”起责任来都饱含情感,“写”起责任来却拘囿于家庭这个小圈子,带着一丝枯燥与沉闷。其实,即便不算上被他赞为“颂扬责任的桂冠诗人”(Trilling 217)的华兹华斯,也还有狄更斯等小说家把“责任”写得有声有色。不过,把责任看作一种极具影响力的观念,并在写作中反复阐述这一观念的,还得说是乔治·艾略特。她笔下的责任并不只囿于特里林所说的“小圈子”,也很少让人感到枯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责任通常会卷入到小说的中心冲突之中。透过这些冲突,我们可以看到责任观念在维系社会方面的作用。

伴随着19世纪的工业化进程,英国逐渐由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社会解体之势令当时的许多文人颇为担忧。早在1829年,托马斯·卡莱尔就说过:“现在的社会,一言以敝之,正在迅速地土崩瓦解”(Carlyle,“Signs of the Times”225)。卡莱尔所忧重在人的“心”和“脑”,是社会的情感和精神层面。“人类分散成各个分子……这种一盘散沙的世界在这里是发展到顶点了”(恩格斯59)。这是恩格斯在1840年代所描述的大城市状况。其实,不只城市,乡村中共同体性质的生活也已经在消弭。乔治·艾略特笔下一位乡村牧师就曾感叹“世人缺少友爱之情,相互之间也没有责任感”(Eliot,The Mill on theFloss 625)。艾略特少时长于乡村,后寓居伦敦,创作小说时已是19世纪中期,对社会凝聚力的减弱有着深刻的感受。如何维系社会,也是她的小说所探讨的主题之一。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磨坊主一家败落后,门可罗雀。这种世态炎凉之象,显然不只工业化时代才有,但叙述者的反应却格外强烈,称之为“基督教文明社会中生出的一种沉闷的隔绝”(Eliot,The Mill on the Floss 372)。本杰明·迪斯累里在谈到这种冷漠隔绝时也说:“基督教教育我们要像爱自己那样爱邻人,但现代社会中没有什么邻人可言”(Disraeli65)。卡莱尔更是直言不讳地说“这是最极端的孤立与隔绝”(Carlyle,Past and Present141)。他形象地指出,此时的“社会”(Society)已不再是同一个屋檐下的“家”(Home),只不过是个“寄宿之所”(Lodging-house)(Carlyle,Past and Present 141)。社会中的孤独感使维多利亚人更加在意“家”的感觉;对于家庭生活并不十分甜蜜的人来说,想象着和睦亲善的“家”更是一种心理慰籍。难怪《米德尔马契》中的费瑟斯通用金钱将亲友玩弄于掌股之上,并无亲情眷顾,却每每要外甥女为他唱他最爱听的《家,甜蜜的家》(维多利亚时代的流行歌曲——引者注)。乔治·艾略特、狄更斯、卡莱尔、约翰·罗斯金等一代作家抨击社会上的隔绝与冷漠现象,或许与他们的家庭生活不无关系,但更多的关切却是针对社会现实而生。

《米德尔马契》中营造“网”状世界,固然象征社会关系之复杂,人生理想之羁绊,但更特意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联。这种关联蕴含着一种责任感,如巴巴拉·哈代所说,艾略特在小说中始终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作一种责任,以替代弱化了的基督教伦理(qtd,in Pol-lard 188)。如果说新到米德尔马契的利德盖特满眼都是貌美的罗莎蒙德,并不在意多萝西娅·布鲁克,那是因为他还没发现他与多萝西娅之间的关联。叙述者点拨道:“但是任何人,只要密切地观察人们的命运如何在冥冥之中交叉在一起,就会看到,一个生命是如何慢慢地影响到另一个生命的。如果我们对并不相识的邻人漠不关心或冷眼旁观,这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对我们的嘲弄。命运女神正把我们这些剧中人捏在手里,冷笑着呢”(Eliot,Middlemarch 122)。这里的“邻人”(neighbour)是泛指他人,如前引迪斯累里之语一样,在19世纪英语中本就暗示着人与人之间的责任。“邻人”的这种含义受基督教《圣经》影响较大,“爱邻人如同自己”(《新约·路加福音》10:27)就是一条醒目的训诫。《米德尔马契》中的费厄布拉泽牧师曾提到教过玛丽教义问答,而在当时英国国教的教义问答中,就有“我对邻人的责任”。艾略特在小说中不时嘲讽“旁观者”,也正缘于他们对“邻人”漠不关心,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维多利亚人说到“邻人”,责任意味甚浓,这从19世纪末对维多利亚风尚的逆反情绪中也可见一斑。奥斯卡·王尔德抱怨说,那个时代好喋喋不休地谈论应该对邻人尽什么责任(qta,in Ellmann 386)。但应注意,王尔德的自我实现主张并没有、也不可能排除对邻人之责,他所针砭的乃是已经沦为教条的说教。其实,早在该世纪中叶,约翰·穆勒就在《论自由》中讲到,爱邻如己等信条已经丧失活力,人们敬而远之,没有了情感上的共鸣(Mill 48—49)。艾略特也是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强调个人要感知自己的责任。但对责任的感知通常并非易事,如《米德尔马契》的叙述者所说,“我们最敏锐的人在生活中也往往是麻木不仁的”,“如果我们对所有普通人的生活都能有深刻的认识和感受,那就会像听到草叶生长,松鼠心跳一般”(Eliot,Middlemarch 226)。由是,启发读者去感知责任,便成了作家的责任。

艾略特的“网”也受社会有机论影响。这种新兴思潮将社会看成是个体相互依存的有机体,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责任。艾略特认为,社会就是“我们的生命所组成的这个活生生的有机体”(Eliot,Essays and Leaves from a Note-Book 261)。在她看来,责任观念“之于道德生命,就如强大的中枢神经之于动物生命”(Eliot,Scenes of Clerical Life 320);而社会成员对责任的觉识,则会形成一种维系社会的力量。她在“学院的早餐会”一诗中写道:“在人们以上帝、责任、爱情、恭顺和友爱/为生活准则之前,/要先把它们置于人们心中,就如音乐那样(Eliot,Poems of George Eliot 243)。”

她视此为己任,并说,她之所以还有勇气写作,就是要读者重新认识到“那些将人们团

结在一起,并赋予生命以更高价值的最根本的观念”(Hal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IV:472)。因而不难想见,她对责任的探寻和界定便时常从社会维系的角度人手。这样一种责任观念的内涵,她曾在小说中间接地表露过:“显然不属个人的欲望范畴,它包括我们自己的隐忍克制,以及积极地去爱那并不属于我们的一切”(Eliot,TheMill 0ntheFloss 386)。她的小说中不乏具有责任感的人物,但更令人难忘的,还是在矛盾和痛苦中选择责任的那些人物,他们的选择中蕴含着作者对社会维系的思考。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所探讨的一大主题,如其叙述者所说,便是“激情与责任”的关系(Eliot,The Mill Dn the Floss 627)。小说的法语译者甚至建议,法译本就定名为《爱情与责任》(Amour et Devoir)(Hai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IV:69)。情感与责任的并立在19世纪小说中并不罕见,《理智与情感》中的玛丽安娜就曾认识到:“每当回首往事,总能发现我对责任的疏忽和情感的放纵”(Austen,Sense and Sensibility 300)。但麦琪在情感与责任之间的选择却被作者赋予了更为深远的意义。青年时代的麦琪有一段时间在情感上陷入空虚,最疼爱她的父亲重病后无力再顾怜她,最爱慕她的菲利浦也被她哥哥拒之门外。表妹露西的准未婚夫斯蒂芬恰在此时向她示爱,情感的旋涡让她难以自拔,但她最终还是不愿因此而伤害露西,便用责任抑制了情感,离开了斯蒂芬。这种克己利他的行为必然很痛苦,却有助于纠正世风,就如小说中的一位牧师所言:“如今,一切事情都趋向于人际关系的松弛,趋于放纵情感而不再恪守责任”(Eliot,The Mill on the Floss 624-625)。爱情与责任的主题在艾略特此后的作品中多次出现(Ashton 43),只是责任有了新的形式。

1871年1月,艾略特在写《米德尔马契》第一部《布鲁克小姐》期间,给好友回信,讲述了一位妻子使酒鬼丈夫悔过自新的事。信中所表达的观点与后来的情节发展不无关系:

出于对善的想象而去爱某个人,即使爱错了,也不失为最好的天性;而发现自己错了之后,仍然继续去爱,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婚后生活的忠贞不渝和这个全然不同。我曾见过一位女性,有着伟大的英雄气概,她对婚姻中的责任有着自己的看法,并从这些看法出发,宽恕了一切,一次又一次地把烂醉如泥的丈夫领回家,悉心照料,使他最终忏悔己过,重新做人。他们现在(至少我上次听说时)在威尔士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即便这种容忍,人们也只是考虑它的最终结局是好是坏,却不考虑激发了这种容忍的天性所具有的美。这与那种动物性的嫁鸡随鸡截然不同。这是责任,是人类的同情。(Hai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V:132-133)由“忠贞”而生的“容忍”和“责任”具有救赎力量。在《米德尔马契》中,银行家布尔斯特罗德早年发迹的丑行曝光后,妻子并没有在舆论压力下离他而去,而是选择和他一起承担耻辱,默默地尽着责任。叙述者说,在“无动于衷的旁观者”眼里,这可能是愚蠢的行为,但这种“忠贞的品性”却是在挽救一个“被抛弃者的灵魂的没落”(Eliot,Middlemarch 807)。

多萝西娅·布鲁克对责任的认识,最终也落脚在“援救”他人上,但她的经历却是一波三折。起初,她的责任观因其婚姻观而带上了虚幻的成分,她认为“结婚就是要承担更高的责任”,她“比许多女孩子幸运,因为她是把她的婚姻主要看作新责任的开始”,而这项“伟大而明确的责任”,就是嫁给卡苏朋教士,助其完成大作(Eliot,Middlemarch 64,224,67)。当这一理想破灭后,她又开始从情感上寻觅责任:“她对婚后生活的责任,以前曾设想得那么伟大……那种能积极发挥妻子作用的日子,那种既能协助丈夫,又能提高自己生活意义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呢?也许永远不会实现,不会像她原来想象的那样了,但它还是会以另一种方式到来。在经过庄严宣誓之后建立的这种共同生活中,责任将以新的形式出现,给人带来新的启示,也赋予妻子的爱以新的含义”(Eliot,Middlemarch 307)。她发现,责任的这种新形式就是隐忍和温情。当然,也是苦涩的。这是小说中的一个讽刺。多萝西娅双亲早逝,却幸得伯父顾怜,这位伯父不但饶有家资,且未曾娶妻生子。这对多萝西娅来说也算不幸中的幸事了。责任本是不求自在的本分之事,而多萝西娅没有太多生活之累,也就没有多少责任要尽,但她仍要去“追求”责任。这个责任梦在卡苏朋身上破灭了,她也只好忍受自己追求来的东西。这是一个铺垫。卡苏朋病逝,这份“责任”也就画上了句号,孀居的多萝西娅开始把目光转向“邻人”,这才真正地了解了责任。

入不敷出的利德盖特医生借了银行家布尔斯特罗德一千镑还债。恰在这时,他为银行家治疗的一位病人死去。由于病人知道银行家过去谋取不义之财的秘密,有人便怀疑是银行家指使利德盖特杀人灭口,他的借款也就被认为是银行家收买他的黑心钱。利德盖特与银行家本有姻亲关系,加上原就有流言怀疑他是银行家的私生子,这件事便让舆论抓住机会,大加讨伐,让他难以立足。多萝西娅得知医生是清白的,便为他准备了一张支票,想让他还给银行家,洗脱冤屈,也想顺便到他家安慰一下他的妻子罗莎蒙德,让她感觉到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怀疑医生。不料,到医生家时,正撞见她所思恋的威尔与罗莎蒙德调情,顿时如同挨了当头一棒,绝望而去。但第二天清晨,痛定之后的多萝西娅意识到,自己昨日因威尔负心而迁怒于“情敌”,“轻蔑的火焰仿佛已把罗莎蒙德烧成灰烬”,居然忘了自己的本意是要去安慰她,帮助她丈夫洗脱冤屈。既然他们需要她,她就有“责任”去挽救他们。经历了这番情感的巨创,多萝西娅仍能感到窗外晨曦中的“世界是如此广阔,人们正在纷纷醒来,迎接工作,忍受苦难。她便是那不由自主的、汹涌向前的生活的一部分,她不能躲在奢华的小天地里,仅仅作一个旁观者,也不能让个人的痛苦遮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其他一切”。于是,她毅然决定去实现她“第二次拯救罗莎蒙德的意图”(Eliot,Middlemarch 846,848)。

小说在转述多萝西娅的这段心理活动时,用了“拯救(save,rescue)”等大词,初看之下,似有反讽之嫌,仿佛暗示多萝西娅拔高了自己助人之举的意义。但再往后读,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在肯定多萝西娅这一举动的分量,叙述者在作评论时也在使用这些词,并无讽意。小说要把多萝西娅塑造成“泥塘里小鸭群中的一只小天鹅”(Eliot,Middlemarch 26),虽然叹惋其高远追求无法在“泥塘”中实现,但更肯定其高尚品格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发挥“拯救作用(saving influence)”,并且认为自我克制的行为往往有“使他人重获新生的神圣效果(di—vine efficiency of rescue)”(Eliot,Middlemarch 861)。在这部小说创作之初,艾略特就在给奥

斯卡·布朗宁的信中表述过这种影响力:“我最看重的,就是我们还能够相信,因为有了我们的存在、我们的性格和行为,才使我们身边的人过得更好”(Hai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V:76)。这种认识早在艾略特创作之初就已经扎根,她在写作《亚当·比德》之后曾给盖斯凯尔夫人写信说:“我想,只要我们还活着,就都需要尽可能多地知道我们的生命能对他人产生什么益处”(Hai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Ⅲ:199)。多萝西娅抑制自己的痛苦,以解救他人的不幸为己任,与小说中对“旁观者”的批判一脉相承。正如她对罗莎蒙德所说:“我们活在世上,想到别人的痛苦,想到别人的切肤之痛,我们既然能够帮助,又怎能袖手旁观呢?”(Eliot,Middlemarch 853)多萝西娅的反思和决定出现在第80章,该章题词引用了华兹华斯《责任颂》的第6节,责任被颂为“立法者”(lawgiver),此处的“法”显然不是狭义的法律,而是社会乃至宇宙得以维系的力量:“你使星辰保持正常运行,/你也使天道万古长青,永不衰老”(Eliot,Middlemarch 842)。这让我们很容易想起康德头顶的星空和他心中的道德法则。弗洛斯河畔的麦琪因家门不幸而郁郁寡欢,叙述者说那时因为“她还不知道。在她体内、在她身外,存在着那些不可更改的法则(the irreversible laws)。这些法则用以管束习惯,就成了道德;用以培养顺从与独立的情感,就成了宗教”(Eliot,The Mill on the Floss381)。正是渐渐认识到这些法则,麦琪才超越了个人的不幸,看到了他人的苦楚。

多萝西娅认识责任的经历,与之前的罗慕拉不无相似,都是从家庭转向了社会。《罗慕拉》中的佛罗伦萨正处文艺复兴时期,罗慕拉的丈夫蒂托野心与操行堪比《奥赛罗》中的伊阿古,出卖了所有他能出卖的人。罗慕拉不愿为卑劣的丈夫尽妻子的责任,要离家出走,但在修士的苦劝下,留了下来,为危难中的佛罗伦萨尽公民的责任。叙述者借用“家”的所指的延伸,从情感转变的角度肯定了罗慕拉责任观念的转变:“在她眼里,‘家的含义很少是她时常孤独静坐的巴尔迪街的寓所,而是环绕着佛罗伦萨的屋舍楼塔”(Eliot,Romola452)。身处维多利亚时代巨大的社会变革和骚动之中,人们更加向往古昔的秩序,甚而对中世纪产生了一种念想。有着深厚历史感的艾略特创作历史小说《罗慕拉》,正是以中世纪之后的道德混乱为背景,探索在维多利亚时代相似的背景下如何界定责任观念。

从最初的《教区生活场景》描述福音主义带来的责任观对社会维系的作用,到最后一部小说《但尼尔-狄隆达》中借主人公对犹太民族责任的追寻比照英国社会的离散之势,“责任”显然是乔治·艾略特生活和创作中的一个关键词。比她晚了一代的诗人阿尔杰农·斯温伯恩在悼念她的诗中写道,“神圣的责任(Duty divine)”高悬在她的前方,是她“明确不移的指路明星”(Haight,A Century of George Eliot Criticism 149)。

“责任”(duty)在英文中源自“欠债”(due),是应偿还的债务(汉语的“责”也是由“债”演变而来)。艾略特在《罗慕拉》中就将责任比作债务。责任暗示着“应该”(如19世纪政治家格莱斯顿所遵从的“the rule of Ought”),可用以律己律人,因而关于责任的观念通常会形成一种有助于社会维系的精神和心理纽带。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也是价值观念重塑的时代,“责任”也不例外。就像卡莱尔说的,对于“人是什么?人的责任有哪些?”年轻一代已经没有明确的答案了(Carlyle,“Characteristics”210)。卡莱尔将两个问题相系,暗示了责任之于人的重要性。责任观念的松弛在当时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最极端的言论莫过于《荒凉山庄》中喜欢“欠债”的斯金波所说:“我是世界上最不能负责任的人。我这一辈子就没负过责任,也不可能负责任”;“责任是我永远不能了解或者不屑了解的东西”(Dickens,Bleak House 493,771)。更为严重的,是当时愈演愈烈的虚伪的责任话语,或将责任作为维护自己私利的旗号;或作为要求他人牺牲的借口,例如王尔德的剧中“无足轻重的男人”所说:“责任,是指望别人去尽的,不是拿来要求自己的”(Wilde 90)。

相对于《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斯特林夫人“老爱指出别人的责任”(Eliot,The Mill onthe Floss 213),狄更斯对这种现象的讽刺可就不这么含蓄了,仅他在1850年代的小说中就有很多例子。当《艰难时世》中的政治经济学家们认为贱买贵卖是“人类的全部责任(不是一部分,而是全部责任)”(Dickens,Hard Times 103)时,当《双城记》中的杰里指责妻子“天生缺少责任感,就像泰晤士河里原本没有木桩,需要敲打进去才行”(Dickens,A Tale of TwoCities 156)时,当《大卫·科波菲尔》中那位岳母声称“责任,是世间头等大事”(Dickens,David Copperfield 601)时,责任都只是冠冕堂皇的借口。很多人都注意到有假责任之名行不义之事的现象。马修·阿诺德的好友,诗人阿瑟·休·克劳就曾写道:“一些虚假的东西令我战栗,/一些心灵的胡作非为和非法的活动,/我们是如此易犯这些错误,/带着我们可怕的责任观念”(qtd,in Burrow 172)。不过,这种责任观念并不总是带有宗教色彩。在《罗慕拉》成书之前,威尔基·柯林斯的《白衣女人》(1860年)问世,小说中珀西瓦尔·格拉德对妻子的逼迫令人发指,就让人感到了那“可怕的责任观念”。格拉德强迫妻子在她不知情的文件上签字,遭到拒绝后,他凶相毕露,搬出家法:“妻子的责任就是不违背丈夫”(Collins240)。再比照一下《米德尔马契》:卡苏朋请求多萝西娅在他说出要求之前先答应会照做,也相当无理,但毕竟没拿责任来作逼迫她。

在家庭生活中,除了丈夫拿责任来压制妻子,家长也会用它来挟制子女。后者在19世纪小说中常见于谈婚论嫁之时,而在所谓的“责任”背后,又常有金钱作祟,如奥斯丁《劝导》中所言,“为钱而结婚的事儿太多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Austen,Persuasion 200-201)。特罗洛普《索恩医生》中的阿拉贝拉夫人说的更加露骨,她希望儿子娶个有钱的妻子,不说他要为钱而结婚,却说他要“和钱结婚”,这是他“唯一的责任”,并郑重其事地补充说,“有时候,责任是最重要的,是高于一切的”(Trollope 41,153)。在艾略特的《但尼尔·狄隆达》中,凯瑟琳的父母反对她嫁给一文不名、地位不尊的犹太音乐家,并以剥夺她的财产继承权相挟。他们认为与贵族联姻是凯瑟琳的责任,而凯瑟琳则反驳道:“人们可以轻松地把他们想让别人做的事冠以责任这个神圣的字眼儿”(Eliot,Daniel Deronda 289)。

凯瑟琳的话一针见血,抨击了当时虚伪的责任话语。但艾略特的小说中对这种现象的描写并不多见,也不像狄更斯那样大加渲染,因为如凯瑟琳所言,这个“字眼儿”毕竟还是“神圣的”。而且,在有滥用“责任”之处,艾略特常用对比的方式,突出履行责任的人物。《米德尔马契》中牧师卡苏朋和费厄布拉泽就形成了一个比照。卡苏朋高度重视责任,就像《傲慢与偏见》中言必称责任的柯林斯牧师,“他的行为如果不符合责任这个观念,他就觉得不舒服”(Eliot,Middlemarch 411),但他的责任观中却不时显出心胸狭隘的阴影,并没有体现出责任所具有的维系社会的力量。小说第52章中对费厄布拉泽的考验则使这种力量进发出光芒。这一章讲费厄布拉泽在情感上作出牺牲,是一段痛苦的经历,但作者却插入一段幽默的笔调,将严肃的责任观念拟人化,变成了寓言故事中的人物(Duty),带着一丝亲切,这在艾略特的小说中也是难得一见的。于是,我们看到,费厄布拉泽曾表示“不想把自己的利益变成别人的责任”(Eliot,Middlemarch 206),但“通常让人出乎意料的责任”此时却“以弗雷德·文西的面目出现”(Eliot,Middlemarch 555),不但把弗雷德的利益变成了他的责任,还伤害到了他的“利益”。原来,弗雷德的父亲出资供他到学院读书,以期毕业后能到教会中任职。弗雷德不喜欢当教士,他深爱着的玛丽更不希望他当教士。一方面父命难违,一方面又怕失去爱情,弗雷德举棋不定,便央好友费厄布拉泽向玛丽讨个话,只要玛丽表示爱他,让他做什么工作都行。他并不知道费厄布拉泽也暗恋着玛丽。费厄布拉泽内心极为痛苦,但他还是隐瞒了自己的感情,既没向弗雷德坦言,也没向玛丽表白,甘为他人做嫁衣。“正直无私地履行了责任”。不过,玛丽还是感觉到,他的语调中克制着一种情感,他在“坚决地压制着一种痛苦”(Eliot,Middlemarch 561,562)。费厄布拉泽可能年岁大了些,但按当时的眼光,也算不得婚姻障碍;玛丽也许更爱弗雷德(这件事之前她并不知道除了弗雷德还有别人爱她,更想不到自己圈子中“最睿智的”费厄布拉泽会看上她),但如果教士先同弗雷德坦言自己的感情,或拒绝弗雷德的请求,事情也许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费厄布拉泽在答应弗雷德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出了牺牲。正是这样的人在生活中默默地巩固着责任的定义,在虚伪的责任话语的泡沫下形成了一股有力的潜流。

阅读维多利亚时代的文献,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责任话语的弥散性。斯迈尔斯的《自助》(Setf-mfp)风靡一时,该书的主旨或存争议,但每章都会提到“责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责任话语在当时的流行度和说服力。他晚年甚至还写了《人生的职责》(Duty)一书,称“我们这代人的任务是教育和宣传义务与责任”(斯迈尔斯12)。无论是女王维多利亚,首相格莱斯顿、迪斯累里,还是文人学士,平民百姓,口头笔端常有责任这个字眼。尽管责任话语与履行责任有时貌合神离,甚而背道而驰,但重责任的风气还是存于社会之中。乔治·艾略特责任观也受社会氛围影响,但她将责任观念看作一种维系社会的力量,并力图使之恢复活力;而且,她在小说中着意刻画的并不是责任话语,而是履行责任的人物。如《米德尔马契》中替人管理农田的凯莱布·高思,绝少谈责任,但无论是他靠诚实劳动养活一大家人,还是宽容地引导连字都写不清的大学生弗雷德走上自食其力之路,都是作者所嘉许的。

不过,就艾略特与责任的关系而言,她本人就是当时一种潮流的代表。她早年信奉福音主义(Evangelicalism),后来却变成了不可知论者。福音主义重燃了17世纪的宗教热情,重视责任,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头三十年影响甚巨。史学家G.M.扬格认为,福音主义对责任和克制的信奉成为宗教式微后最强大的凝聚力,没有它,英国可能已经散架了(Young 3,5)。尽管福音主义的信条和不太宽容的道德压力使得许多信奉者最终都抛弃了它,但毕竟留下了责任观念:“福音主义者的道德责任感,是维多利亚时期大多数不可知论者从他们无法再接受的信仰的残骸中抢救出的一样东西,在有些人那里,还是唯一一样”(Altiek 201)。艾略特就是“有些人”之一。青少年时代深受福音主义影响,后来接触激进的神学思想,一度拒绝去教堂礼拜,被父亲赶出家门。但她逐渐认识到,公开抨击宗教必然会削弱社会中本已衰弱了的凝聚力,从而选择责任观念作为维系社会的力量。她曾说,长久以来,有三个词经常被用作号角,来激励人们,即“上帝”、“永生”和“责任”,但前两个词已经无法让人相信了,而“责任”却是确定无疑的。艾略特的这段思想转变历程,巴兹尔·威利总结为“始于上帝,终于责任”(Willey 214)。应该说,福音主义早年对艾略特的影响,是她后来小说创作中阐述责任观念的源头。而且,她对小说家的角色和责任的认识,也受福音主义的影响。维多利亚时代是英国小说的黄金时代,如Q.D.利维斯所说,“若说对于绝大多数人,‘书就是小说,绝非夸张之语”(Leavis 6)。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小说家的艾略特对自己的责任格外看重,因为“任何发表作品的男性或女性都必然起着教师的作用,或影响着公众的思想”(Eliot,Essays and Leaves from a Note-Book 278),而“作为艺术家,我的责任就是永远尽最大努力,对同胞们的情感和观念产生一些作用”(Haight,The George Eliot Letters VI:289)。她在小说中着意培养读者的道德敏感性,约翰·莫利后来说,“还从来没有人像艾略特那样认真地担起文学的责任”(Morley 110)。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无疑处在一个世俗化、功利化的时代,各种可以导致社会解体的思想和风气至今仍未销声匿迹。乔治-艾略特所阐释的责任观念正是针对如何凝聚世道人心。G.M.扬格称“她是维多利亚大变革时代的道德家”(Young 3),可谓恰如其分,而R.J.克鲁克尚克的一句话不失为很好的注解:“在极为实际的生存问题上,道德准则对于一个国家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总体上来看,英国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Cruikshank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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