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与困境:一份关于“中国文学”的知识考古学报告

2009-06-11 10:22吴泽泉
文学评论 2009年3期
关键词:中国文学文学史概念

吴泽泉

内容提要对“中国文学”概念进行的知识考古学研究表明,这个概念并不具备其表面看去的古老性与不证自明的合理性。“中国文学”在汉语世界中的出现与使用,距今仅有短短百年,是一个近代以来方才确立其合法性的概念。“中国文学”的诞生,是现代人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出发,运用现代文学的标准,对古代文化遗产进行分割、选择、重组的结果。而这种分割、选择、重组,也造成了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矛盾和悖论。

日本学者柄谷行人在其名著《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发人深省地揭示了“起源的忘却”。现象:一个原本并不存在的概念,一旦产生并确立其合法性后,它的真正的起源便往往被人们忘却,忘却的结果是人们相信这个概念具有不证自明的合理性和超历史的普适性,人们随意地使用这个概念,甚至把它运用到它实际诞生之前的遥远的古代,仿佛它是一个“从前就有了的东西”似的。柄谷的论述虽然主要针对日本语境而发,但是对日本之外的读者同样具有启示意义。和日语世界一样,汉语世界中同样存在大量的起源被忘却的概念,人们不假思索地使用这些概念,用它们来指称遥远古代的事物,而全然不顾这些概念实际起源于并不遥远的近代这一事实,“中国文学”就是这样一个概念。这个概念看上去非常自然,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不假任何反思地使用它,用它来指称从《诗经》到《文选》、从屈原到曹雪芹的为数众多的文字作品与实践,至于这个概念到底从何而来,是否存在问题,我们几乎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下面,我们运用知识考古学的方法,来探究这个概念的起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这个概念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

一从“中国小说”的揭橥到“中国文学”的诞生

在讨论“中国文学”之前,我们先讨论它的一个子概念“中国小说”,因为和“中国文学”相比较,这个概念更简单,因而也更容易把握一些。乍看上去,这个概念和“中国文学”一样可靠,仿佛是一个古已有之的东西,其实不然。“中国”源远流长,“小说”也历史悠久,但是这两个词语在古代却从来没有连起来使用过。古人论小说,有“唐人小说”、“宋人小说”、“志怪小说”、“传奇小说”、“讲史小说”等种种名目,但就是没有“中国小说”。“中国小说”的揭橥,要一直等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1898年梁启超发表《译印政治小说序》,标举“中土小说”概念,认为与泰西小说相比较,“中土小说”形式陈旧,思想腐朽。嗣后在发表于《新民丛报》第十四号的《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中,他又提出“中国小说界革命”的口号,宣称《新小说》杂志的目标是为“中国说部”开辟一个新境界。至此,“中国小说”这一词汇才正式出现在汉语世界中。其后短短一年之内,这一词汇迅速流传:“中国小说欲选其贯彻始终,绝无懈笔者,殆不可多得”,“中国小说卷帙必繁重”,“中国小说起局必平正”,形形色色的关于“中国小说”的论述,使得这个词迅速成为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汇,人们习焉而不察其本源。但是不管怎样,“中国小说”在汉语世界中的使用不过百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现代意义上的概念。

和“中国小说”相比,“中国文学”这个概念要复杂得多。首先,“文学”一词古今意义大相径庭。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与英文中的“literature”相对应,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由日本而引入的一个西方概念,与古代汉语中的“文学”截然不同。《论语》孔门四科中的“文学”兼具文章、博学两个义项,而尤偏重于博学。汉代州郡王国设“文学”官职,充任此职的大多是精通经学的儒生。《世说新语·文学》记载的是当时士人围绕《老》、《庄》、《易》等经典所进行的问难答辩。从春秋到清末两千余年中,“文学”的基本涵义都在知识学问方面,虽然有时也被用来形容文士才情及其著述(如《南齐书·文学传论》及《隋书·文学传序》),略微接近于今天的“文学”,但是这种用法并不常见。事实上,与“文学”相比,古人笔下的“文”或者“文章”倒是更接近我们今日的“文学”概念,但是也不完全相同:曹丕《典论·论文》所列“文”之四体——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在今天看来只有诗赋还算是“文学”。总之,古代没有一个概念与我们今天的“文学”概念完全重合。

不过,即使我们不考虑“文学”一词的古今差异,同时将“文”、“文章”与“文学”完全混同,“中国文学”的概念在古代还是无法成立,因为“文”也好,“文章”也好,“文学”也好,在古代从来就没有用“中国”一词修饰过。“文学”一词在古文中一般都是单独出现,不加多余修饰。古人有以朝代论“文”的传统,在他们笔下可以看到“唐文”、“宋文”、“国朝文”、“国朝文章”等诸般词汇;古人也有以地域论“文”的习惯,“江左官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但是古人从来没有以“中国”论“文”的思维,“中国之文”、“中国文章”的提法更是闻所末闻、见所未见。与“中国之文”、“中国文章”之名不见经传形成一个有趣对比的是,古人笔下倒是经常出现“天下之文”、“天下文章”这样的提法: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天下之文靡不坏矣”,宋濂《赠梁建中序》“不作则已,作则为天下之文”。总之,古代有着各式各样的“文”和“文章”,但就是没有“中国之文”或“中国文章”。“文”也罢,“文章”也罢,“文学”也罢,似乎都与“中国”无缘。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有两个新的现象出现:

一是“文学”的意义发生变化,“文学”一词逐渐与西方的“literature”相对应,成为想象虚构性文字作品的统称。首先是日本人借用古汉语中的“文学”一词,用来对译西文中的“literature”,使这个词获得了新的意义。而后,改良过的“文学”一词由旅日知识分子引入汉语世界,并且获得汉语世界人们的认可。黄人说:“支那之所谓文学者,大约多自学问一方面解释,至近时亦用‘利特拉大(literature)之义。”金天羽说:“世界之有文学,所以表人心之美术者也。”“文学”不再是知识学问或者富有知识学问的人,而是与绘画、雕塑等并列,成为“美的艺术”的一种。

二是“文学”一词,开始与“中国”并列使用,“中国文学”的概念开始形成。1902年《新民丛报》第四号上连载的《饮冰室诗话》中,梁启超认为“中国事事落他人后,惟文学似差可颉颃西域”,然后举黄遵宪作品为例,感叹“有诗如此,中国文学界足以豪矣”。这段话如果不是“中国文学”一词第一次出现于汉语世界的话,最起码也是比较早的一次。稍后在《新民丛报》第六号发表的《(十五小豪杰)译后语》中,梁启超再次使用了“中国文学”这一概念:由于纯用俗语翻译《十五小豪杰》“甚为困难”,因而不得不“参用文言”,导致全书“体例不符”,他感慨“语言文字分离,为中国文学最不便之一端”。梁启超之外,另一个较早使用“中国文学”概念的人是刘师培,《论文杂记》:“中国文学,至周末而臻极盛”。如果说在梁启超和刘师培笔下,“中国文学”

只是信笔为之,并无深意的话,那么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则标志着这一概念的正式确立。《章程》规定大学堂分为“经学科”、“政法科”、“文学科”等总共八科,每科又具体分为若干“门”,其中“文学科”下所分的九“门”依次是:“中国史学门”、“万国史学门”、“中外地理学门”、“中国文学门”、“英国文学门”、“法国文学门”、“俄国文学门”、“德国文学门”、“日本国文学门”——“中国文学”与“英国文学”、“万国史学”等并列,赫然成为“文学科大学”中的一个“门”,其地位相当于今日大学中的一个系!不仅如此,《章程》还详细规定了学习“中国文学”者所应选修的各门课程,如“文学研究法”、“历代文章流别”、“汉书艺文志补注”等等。另外,章程还特别提到日本链川氏曾撰《中国文学史》,要求各大学堂“可仿其意自行编纂讲授”。《奏定大学堂章程》的出笼,使得“中国文学”的教学与教材编写成为清末的一股热潮。仅在1904年当年,就有至少两部题为《中国文学史》的著作问世,分别是北京大学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以及东吴大学黄人的《中国文学史》。而到1912年清王朝灭亡时,已有将近十种《中国文学史》问世。可以说,《奏定大学堂章程》的颁行以及嗣后各种《中国文学史》的编纂,以制度化、学科化的方式确立了“中国文学”的合法性,从此之后这一概念深入人心,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概念,以至于人们经常忘记它的起源其实只是在近代。实际上,和“中国小说”一样,“中国文学”也是一个年轻得不能再年轻的概念。

二不一样的“中国”:“中国文学”的生成语境

“中国文学”诞生于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的近代,这一点看来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为什么会如此?为什么是近代而不是其他时代创造出这个概念,为什么古代不曾产生“中国文学”——或者退而求其次“中国文章”——的概念?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有必要先考察一下“中国”这一概念,因为正是它与“文学”的并列组合产生了“中国文学”。

“中国”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意义非常明确,它指的是位于亚洲东端的一个拥有九百余万平方公里疆域、十亿多人口的国家,这个国家是世界众多彼此独立、相互对等——最起码在理论上对等——的民族国家中的一个。但是在古代,“中国”有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意义。在古人那里,“中国”不是与“外国”相对等的一个国家,而是“居天下之正中”的中央王朝。古代“中国”人把自己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称作“天下”,他们认为自己居住的地方位于“天下”的正中,所以自称“中国”。石介《中国论》:“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日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居天地之中的“中国”因为地理条件的优越,开化最早,文明程度最高,相反“四夷”则因土地偏狭,人民粗鄙,文明程度非常低下。地理上的错觉加上文化上的优越感,使得古代“中国”人有一种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他们认为自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世界的全部,“中国以外,无所谓世界”,“中国即世界,世界即中国,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正是这种“居天下之正中”的自我中心主义,构成了“中国文学”甚至“中国文章”的观念不可能在古代产生的原因。古代“中国”人相信自己在人类文明高级形态方面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不论是政治制度、礼乐仪节还是诗赋文章方面——都独一无二,冠绝天下。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世上只存在一种“文”或“文章”,那便是从先王六经中发源,从圣贤书辞中孕育,以“言志”、“明道”为使命的“文”。这种“文”,与天地并生,与宇宙同在,具有“传之万世为经”、“放诸四海而准”的普遍性。“文”或“文章”的独特性与普遍性,决定了“中国之文”或者“中国文章”这样的概念不可能在古代被生产出来。对于古人来说,“中国之文”、“中国文章”的提法既不必要,也不合理。不必要,是因为“文”或“文章”本来就是“中国”的独创,当人们说到“文”或“文章”时,就已经心照不宣地默认它是“中国”的,“文”、“文章”而“中国”,是一种不必要的同义反复。不合理,是因为古人并不认为他们所创造的“文”的效力仅限于“中国”,相反,他们认为他们的“文”属于全“天下”;从理论上讲,“中国”的“文”或“文章”是能够散布到全天下每个角落的,“文章”、“文”而限定以“中国”,对古人来说简直不可思议。而既然“中国文章”、“中国之文”的概念尚且不能成立,“中国文学”的概念更是无法可想,因为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要直到19世纪末才由西方输入。

近代以来中西交通、西学东渐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拓宽了“中国”人的视野,改变了“中国”人理解和谈论世界的方式。一个新的概念开始取代“天下”,成为“中国”人对自己所居世界的总的称呼,那便是“地球”或“全球”。“地球”与“天下”的最大不同,是“地球”的范围要远远大于“天下”,过去认为是人类已知世界全部的“天下”,其实只不过是地球的一小部分而已。并且与“天下”的“中国一四夷”二元等级结构不同,构成“地球”的,是众多在水平横向上并列的“诸国”或“万国”。而在所有这些“地球万国”中,“中国”不是疆域最大者,也不是力量最强者,更不是最靠近中心者。徐继畲告诫国人:中国并非世界的中心,也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大国,“米利坚一土,天时之正,土脉之腴,几与中国无异”。郑观应则于《盛世危言》中强烈主张,“中国”以后再也不能以唯我独尊的中央王朝自居,而是应该以平等的心态,与地球上其他国家共同遵守“万国公法”,“公法者,彼此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可相维系而不能相统属者也”。总之,在新的“地球”、“全球”视野中,“中国”的意义发生了改变,“中国”不再是居天地之正中的中央之国,而是变成了众多彼此对等、相互竞争的“地球万国”中的一国。

“中国”一词在近代所发生的变化,使得“中国”人对自己的文明成就所抱有的普遍性信念面临着危机。以古人引以为骄傲的诗赋文章为例,如果说在过去“中国”因为“处天下之正中”,是世界文明的核心,因此“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也就等同于“天下之文”,具有“辅相天地而不过,昭明日月而不忒”的普遍效力的话,那么在新的全球视野中,这种独一无二性与普遍性便变得十分可疑:既然“中国”并非世界之中心,而只不过是“地球万国”中的一国,并且这“万国”中的相当一部分国,其诗文成就并不亚于我——“西人文体,何乃甚类我史迁也”,“拜轮足以贯灵均、太白,师梨足以合义山、长吉”——那么“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又有什么理由继续被人们视为世间唯一普遍之“文”呢?更理性的观念,似乎是在“文”的前面加“中国”一词以修饰限定之,也就是说,将“中国”人所创造的诗赋文章,仅仅看作是“中国”一国的诗赋文章。至此,“中国文学”的概念已经呼之欲出。

不过,“中国文学”的诞生,还需要另外一个条件: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确立,并且被运用到它实际产生

之前的古代,“中国”固有的富有想象虚构的诗赋文章,在新的时代语境中被认定为“文学”。日本人借用古汉语中的“文学”对译西方的“literature”,使这个词获得了全新的现代规定。之后,改良过的“文学”经旅日知识分子的介绍,重新回到汉语世界。黄遵宪在《日本国志·学术志》、康有为在《日本书目志·文学门》中,率先引入了这一旧貌翻新的词汇。稍后梁启超、狄葆贤、黄人、刘师培等人也相继使用了这一概念,并且用它来指称古代的诗文作品。不过在梁、狄、黄、刘等人的笔下,“文学”并未得到排他性的专门使用,以刘师培为例,在《论文杂记》、《南北文学不同论》、《论近世文学之变迁》中,随处可见“文学”与“文章”以及“文”的不加区分的替换使用。而到1907年王国维写作《文学小言》、《屈子文学之精神》时,“文学”已经彻底取代了笼统的“文”与“文章”,成为想象虚构性文字作品的专门名称。在《文学小言》中,王国维宣称“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古代文学之所以有不朽之价值”,是因为古代的作者并不依靠“文学”来追名逐利,并且认为在所有古代作者中,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最为伟大,称得上是“文学之天才”。在王国维为代表的晚清知识分子看来,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的作品是“中国”的,同时又是“文学”的,也就是说,它们是“中国文学”。“中国文学”在汉语世界的诞生,是近代知识分子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出发,以现代“文学”的眼光,重新梳理古代艺文作品的结果。

三矛盾与错位

经历重重变化与波折,伴随种种失落与无奈,“中国文学”总算是诞生了。但是这个概念自诞生之日起,便面临着巨大的问题与矛盾。最早的几部《中国文学史》以及讨论“中国文学”的文章所描述的“中国文学”,有很多实在很难称得上是“文学”。文学史家们实际上陷入了一种矛盾:一方面,借鉴西方的“文学”概念以及“文学史”的写法,试图写出一部“中国文学”的历史;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写作中,又经常忘记“文学”的现代规定性,将“文学”与古代的“文章”甚至“文学”概念混同,把古代的“文章”、“文学”作品改换一个名称,一股脑儿地纳入到“文学”的范围中。此种矛盾,在当时已有人提出批评,周作人就曾指责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堆垛而无条理”,读书终卷,不能让人明白“文学”到底“为何物”。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文学史家们,对早期的几部“中国文学史”更是口诛笔伐,不遗余力。谭正璧在《中国文学进化史》中声称,中国到现在还没有一部“真正的合体的文学史”,因为此前的几乎所有文学史,都“根据了中国古代的文学定义”,叙人了过多“非文学的作家或作品”。郑振铎则在其《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中认为,最早的几部“中国文学史”简直不能说是文学史,只能算是“经史子集的概论而已”。

平心而论,林传甲、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固然鱼龙混杂、精粗不分,但是后世文学史家所设想的排除一切“非文学”与“杂文学”之后的“纯文学”的“中国文学”,却也并非无懈可击。古人并没有我们今天的“纯文学”观念,我们今天认为是“纯文学”的作品,在古代本来就与杂文学、非文学作品混杂并生在一起,很难精确地区分开来。以文学作品与历史、学术著作的区分为例,魏晋以来,文与笔分,文与学分,要做到这种区分似乎不太困难,但是上古时代的作者,往往一人兼有学者、史家、文士三种身份,实在很难分清他们的作品哪些是文学,哪些是历史、学术。说到底,“纯文学”不过是近代以来由西方引入的一个新的概念,这一概念的合法性的确立,在西方也不过仅有三百年的历史,将这一概念普泛化,用它来规范数千年来的艺文创作,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件削足适履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说,“五四”文学史家对晚清文学史家的批评,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不过,不同时代文学史家们的争论至少有一个好处——可以让我们看到“中国文学”这一概念中的建构因素。“中国文学”并非一堆静静地躺在那儿等着人们去发现的已有之物,恰恰相反,“中国文学”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对“已有之物”进行建构的基础上,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建构活动还将继续进行下去。每一代文学史家,都从自己所认定的“文学”标准出发,对前人留下的“文学”遗产进行选择、淘汰、重组,从而建构出自己心目中的“中国文学”。我们今天所看到、所理解的“中国文学”,就是这重重建构之后的产物。悖谬的是,我们常常忘记这些建构过程,把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中国文学”的形象投射到过去,仿佛一直以来它都是这个样子似的。

罔顾“文学”概念的现代规定性,将古代艺文作品勉强牵人“文学”范围,固然是“中国文学”诞生之初就面临的一大问题,但这还不是唯一的问题。“中国文学”所面临的更大问题,是对“中国”的错位理解。如前所述,“中国”一词在现代指的是一个世界体系中的民族国家,但是这个国家并不是一个单一民族、单一种族的国家。虽然在晚清一段特定的时间里,“中国者,汉族之中国”的主张一度甚嚣尘上,但是此种主张并不为所有人所认同。辛亥革命成功以后,“五族共和”的理想开始成为现实,“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的主张更是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观念,深入每一个普通国民的心理。问题也正出在这里,既然“中国”是一个包括汉、满、蒙、回、藏等多个民族在内的国家,那么循名责实,“中国文学”也应该是一个包括汉、满、蒙、回、藏等多个民族的文学在内的国家文学。但是反观林传甲、黄人、胡蕴玉诸人的《中国文学史》,即便承认他们所叙的是“文学”而非“非文学”,也只是汉族一族的“文学”,至于汉族以外其他民族的“文学”,则几乎一字未提。这里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林、黄诸人将“中国文学”理解为历史上“中国”所创造的一切“文学”的总和,而没有注意到历史上的“中国”与现实中的“中国”并不相同,历史上的“中国”在大多情况下只是汉族一族的“中国”,历史上“中国”的“文学”在今天看来也只是汉族一族的“文学”。将汉族一族的“文学”表述为“中国文学”,使这个概念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名实不符的巨大矛盾。

而真正让人惊奇的事情还不是“中国文学”的名实不符,而是这种名实不符的长期不被人发觉。1910年代的吴梅、朱希祖,1920年代的胡适,1930年代的郑振铎、谭正璧,1940年代的刘大杰,都把他们的著作堂而皇之地冠以“中国文学史”的名号,但实际上他们论述的都只是汉族的“文学”,或者顶多加上一点少数民族用汉语创作的“文学”,至于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创作的作品,则基本上付诸阙如。这种现象如此普遍,以至于1961年的时候,何其芳这样写道:“直到现在为止,所有的中国文学史都实际不过是中国汉语文学史,不过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的文学的历史。这就是说,都是名实不完全相符的。”最近几十年来,随着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保

护、整理、研究工作的重视和有意识提倡,“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文学”一个组成部分的观念,才开始逐步确立。特别是1979年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的成立,以及稍后各种“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纂,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文学”一个组成部分,得到了制度与体制的保障。

彻底消除矛盾,让“中国文学”做到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办法,似乎是对“中国文学”下这样一个界定:以“中国”现有的疆域边界为准,凡是历史上和现实中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民族,其所创造的所有“文学”,不管是口传的还是文字的,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算是“中国文学”。不过,这样一种看上去完美的“中国文学”的界定,真正实行起来还是会遭遇一些困难,其中之一就是族群的迁徙与散居问题。有一些民族原本并不生活在今日中国境内,后来才迁徙进来,还有一些本来生活在中国境内的民族,后来迁移到了境外。那么,如何处理这些民族的“文学”呢,是否要把这些民族进入中国之前以及离开之后所创造的“文学”,也纳入到“中国文学”的范围之内呢?还有一些民族,散居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数个国家,并且在有的国家还属于占人口多数的主体民族(比如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虽然现在处于散居分治状态,但这些民族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整体,拥有共同的历史、习俗、文化。当然也包括“文学”。如果将这些民族历史上所创造的“文学”全部纳入到“中国文学”中来,是否会引发文化纠纷甚至国际间争端呢?

到底什么是“中国文学”,“中国文学”的边界在何处,这个问题也许永远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归根结底,“中国文学”概念的产生,是现代民族国家观念与现代。文学观念作用于古代文化遗产的结果,是现代人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出发。以现代“文学”的标准,对古代文化遗产进行重新分割、命名、组织的产物。“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其边界的最终确定是近代以来的事情“文学”作为一个由西方引入的概念,其内涵的最终确定也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当我们用近代以来方才确定其边界与内涵的“中国”与“文学”概念,对数千年来变动不居的艺文创作进行重新分割组织时,其中的矛盾、错位,纷争在所难免。

四西化还是民族化?

现代人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出发,以现代“文学”的标准,对古代文化遗产进行重新切割,构造出“中国文学”,看来已经确凿无疑,但是问题还远不止于此。现代民族主义在形塑“中国文学”的同时,还顺势生产出一套相关的理论话语,这套话语认为“中国文学”与“中国”之间,存在着某种深刻的内在联系,具体说来就是:“中国文学”作为中国人创造的精神财富,能够表现中国国民的“国民性”或者中国民族的“民族精神”。晚清流行着种种关于“中国人”的“素质”、“品格”、“国民性”、“民族精神”的话语,这些话语最早由明恩溥、李提摩太等在华传教士发端,后来由梁启超、杨度等启蒙知识分子发扬光大。而所有这些关于中国国民“品格”、“素质”的话语,最后都落实到对于“中国文学”的批评上来,因为在以民族主义之眼观照文学的晚清知识分子看来,文学者国民精神之所寄也,“吾祖国国民之思想、之智识、之能力、之热度、之观念、之感情,舍此文学而外,实无以代表”。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认为中国人缺乏尚武精神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中国诗歌向来风格柔靡,缺乏蓬勃向上、发扬蹈厉的“出军歌”。梁启勋则从“吾国之小说”以“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之类词藻描绘“妇人眼里之美男儿”中,读出“吾国民之以文弱闻,于此可见矣”,并且感叹“小说者,乃民族最精确、最公平之调查录也”。在梁启超兄弟所代表的启蒙知识分子看来,中国文学是中国“国民性”、“民族精神”的一个镜子。而正是这样一种将文学视为国民精神镜像的话语,导致了严重的矛盾:

启蒙知识分子出于改造中国“国民性”的目的,提出对“中国文学”进行变革的要求。“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件”,“诗界革命”与“小说界革命”的最初动机,都是想通过变革“中国文学”来变革中国的“国民性”。而这种文学变革的要求很快就演变成一种激进的全盘西化论:除非绝对地树立西方典范,以外来文学的标准改造固有文学,否则难以达到改造国民的目的。特别是在“小说界革命”中,以西方小说为参照系,“新小说”阵营对传统小说展开了全面的反思与批判,很多人认为只有在全盘肃清旧小说影响的基础上才能建设真正的“新小说”。

但是过分西化的主张从一开始就受到一些人的质疑。与全盘西化的主张针锋相对,这些人主张应该更多注意中国固有文学的意义与价值,通过对古典优秀作品的创造性转化,来为文学的发展谋求新路,不可一味求新求异。“新小说”运动的后期,特别是《月月小说》创刊后,围绕在这个刊物周围的一批小说界同人,以刊物为依托,非常积极地宣传自己的民族化主张。以王钟麒、吴趼人为代表的民族化主张者,一方面对古典小说大唱赞歌,主张“中国小说”并不像西化论者所说的那样篇篇有毒,一方面对大量输入和刻意模仿外来小说的做法表示怀疑,这种怀疑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

一是认为外来小说不适应中国国民的性质,因而很难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果。王钟麒批评冀望输入外来小说来解决中国问题的想法不切实际,因为外来小说与“中国小说”相较,不适合中国国民的“脑性”,“事势既殊,体裁亦异”,“执他人之药方,以治己之病,其合焉者盖寡矣”。持同样论调的还有吴趼人,在《<中国侦探案>弁言》中,吴趼人直言自己反对以外来小说为金科玉律,“非西籍之尽不善也,其性质不合于吾国人也”。文学表现民族精神的话语,在王钟麒、吴趼人这里,悖论式地演化成对于外来文学的排斥=既然“中国小说”、“中国文学”体现了中国人的“国民性”,那就没有必要以外来文学来全盘改造它,因为和外来文学相比,中国固有的文学肯定更符合国人的需要。

二是认为主张西化的人不够爱国,“醉心欧化,抛荒国粹”,“崇拜西人”,“蔑视祖国”。在《(新评水浒传)叙》中,燕南尚生指责持“中国无好小说”意见者目无祖国,数典忘祖,不学少思,随声附和,其行为与“吠影吠声”的群犬无异。吴趼人也对翻译小说盛行、欧化句式标点满天飞的现象表示不满,十分愤激地指责有这种做法的人盲目崇拜外人,“外之矢橛为馨香,我国之芝兰为臭恶,外人之涕唾为精华,我国之血肉为糟粕,外人之贱役为神圣,我国之前哲为迂腐”。在吴趼人、燕南尚生们看来,抵制西化、保持“中国小说”、“中国文学”的本土特色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什么道理好讲。这种理所当然的心理,其根源正在于晚清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学”的“中国”属性的过分强调。由于“中国文学”被认为是中国国民创造的体现自己民族精神的产品,“中国文学”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民族文化身份的象征,在部分晚清知识分子看来,维护“中国文学”的独特性也就是维护中国民族文化身份的独特性,爱自己国家的文学也就等于爱自己的国家。

很明显,西化与民族化的主张者都认可“中国文学”作为中国人创造的精神财富表现中国“国民性”这样一种话语。西化论者主张以外来文学改造本土文学,固然是基于对“中国文学”的“中国”属性的体认。而民族化论者同样也出于对“中国文学”的民族属性的认可而主张民族化。由于“中国文学”被看作中国人创造的体现中国“国民性”的精神产品,“中国文学”被认为比外来文学更符合中国国民的需要;由于“中国文学”被看作中国人创造的体现中国“国民性”的精神产品,维护“中国文学”的独特性与完整性被视为爱国者的分内义务。“中国文学”是中国“国民性”的重要载体这样一个信念,同时造成了西化与民族化两种截然相反的要求。可以这样说,当“中国文学”被创造出来并顺理成章地被宣布与中国“国民性”、“国民精神”之间具有某种深刻内在联系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西化与民族化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博士后流动站

责任编辑:王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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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后的文学史“清算”
《文学史》丛刊
有个性的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