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企业行为

2009-09-19 05:36任慧颖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8期

任慧颖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开始参与慈善活动,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企业捐赠。但由于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公益行为显现出了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企业公益行为理性发展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无疑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会公益;企业行为;捐赠

[中图分类号]C913.7;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8-0062-02

一、本土企业的社会公益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得到了全面改善,慈善公益事业随之获得长足的发展,“企业公民观”理念被国内企业逐步地认知和接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无疑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财力支持是企业慈善的一个大的方面,同时还有人力资本投入、物力和智力支持,企业对慈善事业的参与为其提供了多层面的资源。

由于社会领域的分化和发育较晚,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还处于成长阶段,因此,国内企业对于“企业公民观”的认同也只是近十几年的事情。1998年的长江流域和松花江流域的特大洪灾过后,众多企业纷纷捐赠,人们第一次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了具体的认识。十年后,在2008年的冰雪灾害和四川地震灾害中。更多的企业慷慨解囊,帮助受灾人员渡过难关。在2008年的两次重大灾害中,参与捐赠的企业数量和企业捐赠数额都比1998年有了巨幅提升。这一方面说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的企业实力普遍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众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空前提高。另外,随着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的增加,众多企业纷纷参与其中,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西部的扶贫与开发等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企业的捐赠和支持。《胡润慈善榜》显示,参与社会捐赠的本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捐赠额逐年提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认同了“企业公民观”并自觉承担起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企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实现了企业与社会的双赢。企业慈善促进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企业捐款构成了我国慈善公益组织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发展,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系统中表达了“关爱与和谐”的理想和信念。企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有利于企业提升企业形象,增进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

二、值得反思的问题

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正经历着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固然值得欣喜,但在企业捐赠的风光背后,仍然有一些现象和问题需要企业以及社会进行反思。除了学者们经常讨论的企业慈善理念缺失、外部环境结构制约、慈善机构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外,还有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

1企业的捐赠往往是对机构负责,而不是对受助对象负责。社会公益项目通常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组织来承办,通过募捐来资助有需要的个人、社区或者某一项活动。企业对于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往往是把捐赠的款物赠予社会组织,通过社会组织来拨付捐赠款物给受助对象;同时,项目承办者(社会组织)会通过各种形式对捐赠企业进行宣传给以回报。对于企业来说,宣传其社会公益行为的效果远远好于纯粹的商业广告,很多企业都希望利用好这样的机会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在这样一个互动过程中,可以说实现了社会公益组织与企业的双赢,两者各取所得。

由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原因,目前我国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多具有官方背景,草根型公益组织在数量、资金、运作能力、社会资本等方面都逊色许多。众多捐赠企业更加注重对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公益组织进行捐赠,积极与其进行互动合作,以利用后者的优势在宣传、造势以及获取政治资本上得到回报。正是因为能够带来巨大的积极效应,因此很多企业更关注捐赠中的宣传环节以及利用捐赠所获得的政治资本,而所捐款物如何具体拨付,是否用到了真正需要的受助对象身上,捐赠效果怎样等等,这些问题很少能够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出现了企业只对机构负责而不对受助对象负责的现象。由此就不免使人们怀疑企业的捐赠初衷。其实,无论是企业的捐赠还是公众的参与,对于一项公益事业来说,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受助对象能够切实地从社会捐助中获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但这些往往却受到了本土企业的忽视。

2缺乏制度化、常规化的捐赠行为。本土企业对于“企业公民观”的认同也只是近十几年的事情,大多是一些大型民营企业能够较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为数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以及大部分国有企业并没有对社会捐赠予以足够重视,更不消说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承担社会公益功能的部门了。在这一点上,本土企业与西方企业以及港台企业相比,就显现出了明显的不足。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社会公益事业能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公众是否具有较高的社会公益参与意识和企业是否具有常规化和制度化的捐赠行为。如果企业内部社会公益部门缺失,就会造成企业公益行为无法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理性化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内部设立专门执行社会公益职能的部门的国内企业少之又少。企业往往是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采取匆忙的应急措施,临时委派相关人员来完成捐赠工作。这种制度化、常规化捐赠行为缺位的企业慈善,往往会是昙花一现,难以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常青树”。

3多数企业往往忽视对本社区公益事业的参与。由于缺乏制度化和常规化的社会捐赠行为,我国多数的企业捐赠多集中于突发事件出现以及重大社会公益项目实施之际。企业对于重大社会公益项目以及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的捐赠无疑非常必要,在这些事件中需要全体企业都能够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问题是,我国本土企业的捐赠却往往只停留在这些重大事件中,而对于本社区的日常公益事业关心较少。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我国的社会公益环境状况有着一定的关系。一旦有重大事件发生了,整个社会就会把关注的眼光投向企业,人们认为企业捐赠得越多越好,并会利用各种媒介方式“力捧”表现突出的企业。正是这种不成熟的公益环境导致了企业在重大事件中争先恐后地“显现爱心”,力争借助于官方的媒体来宣传企业自身。

然而,国内企业在重大事件中的积极参与又与对本社区事务的漠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国内企业往往会忽视在本社区的发展和稳定中来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很少能够对本社区的社会公益提供制度化的捐赠和帮助。社会公益事业并不仅仅指那些有影响的全国性公益项目,本社区社会保障的完善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也同样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多数企业在参与重大社会公益事件的同时,也同样

关心着本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既能在关键性事件中扮演好自己的“企业公民”角色,也能在本社区的日常运作中承担着必要的社会责任。而我国多数本土企业在本社区日常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缺位则反映了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不完善以及“企业公民观”的不成熟。

三、促进本土企业公益行为的理性化发展

本土企业公益行为的理性化对于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前文的阐述和分析,这里拟对实现本土企业公益行为的理性发展提出以下对策性建议:

1营造良好的捐赠环境。我国企业社会公益行为的偏颇与目前不完善的捐赠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企业捐赠的减免税制度只是在最近几年才被企业所普遍了解,制度立法的落后不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无法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公益热情。社会整体慈善意识的不成熟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的捐赠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四川地震中的“铁公鸡排行榜”就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社会固然应该对企业的公益行为有所期待,但是这种期待应该是恰当的,在社会公益领域应该始终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不能够给企业过多压力。整个社会慈善意识的不成熟只能导致企业公益行为的非理性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既离不开正式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也离不开社会慈善意识的发展成熟。因此,通过政府的立法以及正确执行,通过社会公益组织和媒体多方位的正确引导和宣传,才能够在我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公益氛围,为企业的公益行为提供宽松的环境,使企业主动去认识自己所应承担的真正社会责任是什么,进而实现企业社会公益行为的理性化。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私募基金会。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我国具有官方背景的社会公益组织必将退出历史舞台,要么进行改制。要么被纯粹的社会公益组织取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我国应该逐渐降低草根型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私募基金会。为企业社会公益行为的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企业建立自己的私募基金会本身就是对自己形象的一个很好的宣传,不必再过分依赖于相关社会组织的宣传了。拥有了自己私募基金会的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更能够较好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真正去资助有需要的群体或公益事件,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通过建立私募基金会能够实现社会公益行为的制度化和常规化,积极投身于所在社区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于没有条件的企业,则鼓励其内部设置能够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的部门,强化企业的社会公益意识。鼓励企业建立自己的私募基金会并不是否认社会公益组织的存在,而是为了倡导社会公益事业的多元化发展,同时也可以利用企业以及企业家的社会资本来建立更广泛的社会公益支持网,带动更多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3做好对企业捐赠行为的适当宣传。媒体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对于捐赠企业的宣传是社会公益事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在宣传力度和宣传角度上应该有所控制,不可过分渲染企业的捐赠行为,并且既要对重大事件中的企业捐赠予以宣传,同时也应该关注企业的常规化捐赠,为企业的公益行为营造健康、恰当的舆论氛围。对于捐赠企业的宣传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在宣传形式以及宣传过程的选择中应该注意对成本的控制,决不能把公益宣传做成“公益秀”。应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杜绝铺张浪费,否则就远离了社会公益的初衷。创造良好的社会公益舆论氛围,一方面需要企业树立正确的“公民观”,把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放在公益行为的第一位,而不是通过公益捐赠来沽名钓誉;另一方面则需要相关的社会公益组织以及媒体也能够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做到以受助对象为本而不是以捐赠企业为本。

4完善社会慈善事业的评估机制。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良好的评估机制能够更科学、更合理地来检验企业公益行为的有效性,进而从受助者的角度来衡量企业公益行为的价值。因此,随着我国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壮大,随之应该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鼓励相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以及受助者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的评估中来,不断审视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公益趋向,形成良性的社会公益评估机制,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综观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历程,全社会公益意识较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有了极大提高。人们不能苛求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经过短短的十几年就能够发育成熟,走向理性。从历史经验来看,任何一个社会公益事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无论是企业公益行为的理性化还是社会公益环境的成熟,都需要从制度上予以规制,从舆论上予以引导,从细微处予以积累。

参考文献:

[1]王海燕,陈五洲,企业慈善的时代价值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探索[1],长江论坛,2006,(5)。

责任编辑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