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文化应着眼于三大目标

2009-09-19 05:36
党政干部学刊 2009年8期
关键词:乡风文明农村文化

蔡 涛

[摘要]发展、创新、繁荣农村文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文化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当前,发展农村文化,应着眼于维护和发展农民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促进乡风文明的大发展。

[关键词]农村文化;农民文化权益;农民综合素质;乡风文明

[中国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8-0064-02

一、发展农村文化。应着眼于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文化权益

文化权益与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一样,是广义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看,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将文化权益纳入人权范畴;从国内发展看,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文化权益。中国的文化权益主要包括文化创造权、文化享有权、文化传播权、文化管理权、文化选择权等。

党的十七大在深刻认识文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更加明确规定出要使“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要“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维护和发展农民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需要,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执政理念的体现,是增强党执政文化基础的基本前提。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国家对农民的文化权益重视不够,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党提出要保障农民的文化权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当前应主要保障农民五种文化权益:一是要保障农民的文化享有权。农村文化建设,应打破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走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被“边缘化”的困境,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改善农民的文化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品位,使得农民群众能够共享文化发展所带来的精神成果。二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文化创造权。农民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村文化的创造者。农民需要精神的愉悦,需要享受文化带来的快乐,但他们更需要亲身参与文化活动,在文化创建活动中体现自己的价值,获取更高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农村文化建设,要鼓励农民积极创造优秀文化。保障农民创造文化的条件,支持农民自发组织的文化社团和各种文艺活动。三是切实保障农民的文化传播权。传播是文化与生俱来的属性。只要是农民群众创造的优秀文化,党和政府都要积极为文化的传播广开传播渠道,建立高效的传播体制与机制,实现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共享。四是维护农民的文化管理权。农村文化事业是新农村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管理权。一些群众性较强的文化活动要交给人民群众自行组织,农民自发组织的文化社团和组织的管理人员应由农民自己决定。同时在涉及到农村文化发展的重大决策方面,农民应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五是保障农民文化选择权。由于农民的文化层次不同,再加上年龄、性别、经历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对文化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农村文化建设应充分尊重和考虑这种差异性,在图书采购、文艺节目编排等具体文化活动方面充分考虑和照顾到这种差异,使农民都能找到自己的选择。

二、发展农村文化,应着眼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培育时代需要的新型农民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质是农村的变迁和农民的变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正是为了实现这一伟大历史变迁和变化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人,广大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主体、价值主体和评判主体,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关系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农村社会政治参与的主体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社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要想真正地富裕起来,必须提高农民素质,没有高素质、高能力的农民,农村根本不会实现历史性的变迁。因此,旨在提高农民素质的文化建设至关重要。农村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育人”,即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经营技术素养与政治参与能力,以满足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变的需要。

农村文化建设要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应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日益普及现代科学技术教育与应用,不断开阔农民的视野与思维,不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文化建设要培育农村现代公民,推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农村文化应逐步改变农民的传统政治文化,孕育和催生出相对成熟的政治文化。其实,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农民现代政治文化生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农民的传统政治文化是以依附、驯服、顺从、冷漠为主导的,但同时又具有二重性特质。比如:对政权既逆来顺受又官逼民反,对财富既有小农的平均主义理想又有特权观念,既痛恨腐败又炫耀腐败,等等。要通过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现代文化教育,结合村民自治等实践,逐渐催生出相对成熟的政治文化。这种成熟的政治文化包括:农民政治心理由保守走向开放、由依附走向参与;农民能抵制和克服农村政治参与的盲从性和非理性,树立起一种较为理性的政治态度;农民政治价值取向从以自我、家庭为中心开始向以社区、社会为中心转化;农民在法律认知上逐步从畏惧转向认同和信仰,抛弃了“权大于法、情重于法、耻于诉讼”的法律观念,树立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

农村文化建设要培育高素质的“社会人”,夯实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好不好或者说是否巩固,至少有两个评判标准:一是党执政社会基础的“广度”,即数量和范围;二是党执政社会基础的“硬度”,即成员的个人发展状况与素质。由于城乡差距过大等原因。部分农民对党和政府有怨言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要防止由此而产生的政治生活离心力。在一时难以改变城乡差距过大这一客观状况下。通过农村文化建设,将这部分农民吸引过来,给予人文关怀和人文抚慰,阻止他们的边缘化,将他们纳入现行政治体制内,是增强党执政社会基础广度的必要。党执政不仅仅是需要人民群众的数量支持,更需要人民群众的高素质支撑。通过文化建设,造就能够发挥作为党执政社会基础这一重要功能的高素质农民。

农村文化建设。要培育觉悟高、思想道德素质高的农民,夯实党执政的思想文化基础。党能否长期执政、能否产生较高的执政绩效,不仅取决于党自身的素质,还取决于党所依靠力量的思想文化状况。农村的文化阵地需要党用先

进的文化占领。要用马克思主义及符合农村实情的先进思想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使农民受到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新观念的熏陶,自觉远离邪教和不良组织,告别农村长期形成的内陆意识、小农意识、封建意识、小富即安等意识,培养出觉悟高、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对党的政策和方针理解透彻的新农民,夯实他们与党共同迎接新任务、新时代的思想基础。

三、发展农村文化。应着眼于促进乡风文明的大发展

乡风文明是指农村风气的开化和进步程度,是农村流行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的文明状态。它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反映。一定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乡风文明。一定的乡风文明又反作用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乡风文明是农村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软实力,是党在农村的重要执政环境。

科学发展精神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旋律。每一历史时期的乡风文明建设,都有自己时代的主旋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农村流行“打土豪,分田地”;社会主义建设计划经济时期,互助合作、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集体主义思想,是农村发展的时代精神;改革开放以后至十六大。市场经济理念和勤劳致富意识逐渐成为乡风文明的主流;十六大以后,我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精神必然会成为新时期乡风文明建设的主旋律。文化建设应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普及科学技术的教育与应用,促进农村农林牧副渔的综合发展,从而提高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的产业化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科学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和销售的企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这一科学发展精神和实践带来的日益增收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必然使农民更加注重和依靠科学发展精神,从而构筑起了以科学发展精神为主旋律的乡风文明。

民主法制精神是乡风文明建设的新曲子。民主法制精神是农村乡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乡村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们就开始实施农村村民自治,加强对农村的普法教育,但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依然很薄弱,主要表现在:不少农民依然缺乏政治参与的热情;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经营中吃亏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耻于诉讼,采取非理性和非法途径解决,特别是最近农民群体性事件频发。因此,培育农民民主法制精神依然任重而道远。在普法教育中,要根据农民的自身特点和需求,选择直接与三农问题有关的针对性很强的法律法规,采用灵活多样、易于为农民接受的形式向农民开展专题性的教育,使普法教育收到实效。这种宣传与实践相结合的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既能给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又能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农民,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能够做到自觉学法、主动守法、积极护法、敢于用法。不仅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用法律来解决农村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和谐精神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题歌。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农村,和谐精神是新时期乡风文明建设的主题歌。中国的乡村社会有着“以和为贵”的本色,但随着市场经济向农村的推进,与此同时相关法律难以进入农村社会、农村旧有规范的瓦解和新规范的缺失,导致了农村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因素和迹象。因此,重构和谐成为必需。从根本上说,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城镇化运动,它融入了精神文化追求、融入了和谐理念,走的是一条不同于现代城市过度消耗资源、无限追求物质利益、过分破坏环境的发展道路,而是一条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发展道路,这是新农村和谐精神最为核心的内容。培育和谐精神,应通过复兴乡村传统优秀文化,弘扬仁、孝、德、义等传统美德,建立独具特色的乡村社会道德规范,净化人们的心灵,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化解各种冲突,提高农民素质,达成和谐状态。

责任编辑李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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