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常决心和举措规范办学行为

2009-09-22 08:04胡金波
江苏教育 2009年17期
关键词:课业负担督查办学

胡金波

一、进一步认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一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之举”,不是权宜之计;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基础教育的“自觉之举”,不是消极应对:三是引导中小学生全面发展、解决当前中小学教育的“瓶颈”制约、实现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动之举”,不是被动选择;四是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促进之举”,不是短期行为。现在到了应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时候了,到了能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时候了。到了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能够从容地进行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时候了。唤起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我们的教育目标、育人观念和办学行为的反思与觉醒,就是要不拘泥于行政命令,不受制于潜在规则,不屈从于世俗观念,不把责任完全推给社会或现行的高考制度,而是从教育自身的各类行为中寻找问题的突破点。近年来,全省基础教育取得显著成绩,基础教育发展已经实现了从“有学上”向“上好学”的跨越,已进入到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优质教育需求,核心是实施好素质教育。当前中小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障碍来自于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直接的表现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能开齐开足课程、违反《义务教育法》和违规招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们面临“三个没有变”的背景,即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人生的价值取向没有变,考试配置教育资源的基本方式没有变,高考作为选拔人才、导向素质教育的功能没有变,但是,只要我们志存高远,立足省情,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就可以有所作为,就能够大有作为。我们要办让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就必须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行为,就必须坚持德育为先,不能“魂不附体”;坚持全面发展,不能急功近利;坚持科学评价,不能言行不一。

二、进一步认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要求。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以学生的终身幸福为根本价值取向,既是素质教育的题中之意。也是所有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就是要从普通高中教育抓起,以治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突破口,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就是要有明确的时序进度要求,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做到确保“三个明显”,即确保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确保不规范办学的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就是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力求在全省建立起稳定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快构建有利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认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三是坚持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一个长期未能有效解决的复杂问题,我们一方面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好突出问题,力求在短期内见到效果:另一方面又要在构建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切实使规范办学行为真正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认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重点。一是严禁下达高考升学指标。各级党委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要坚持“健康第一”思想,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刚才有位同志在发言中说:目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反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三超”上:首先是“超标”,即学科教学超出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接受困难;其次是“超时”,即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加课、补课、占用双休日上课等:再次是“超量”,即超过基础教育的有关限量,课程多、资料多、作业多、考试多等。必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好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本行政区所有中小学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四是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五是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等。

五、进一步认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建立的长效机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设计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大胆治标与精心治本相结合,尽快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新途径。二是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努力促进中小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三是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罗志军省长指出,素质教育走在全国前列,减负也要走在全国前列。这向我们教育系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精心部署,立即行动、抓好落实。

第一,强化认识提升。强化认识提升,关键是认清重要性、立足长期性、增强坚定性。

首先,要认清重要性。基础教育的基础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整个教育体系打基础:另一方面是为人的长远发展打基础。教育不能脱离现实。但教育也不能一味屈服现实。教育脱离现实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教育屈服现实就失去存在的必要。北京奥运会后,国际奥委会名誉主席萨马兰奇先生来江苏访问曾对梁保华书记说:“他在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期间走遍了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有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一个是有水,一个是有好的教育。”水是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江苏其他资源很缺乏,但是这两个资源是江苏的优势。江苏要靠高素质人才支撑高水平发展,以高质量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大趋势》作者奈斯比特,最近将推出《中国大趋势》一书,全书共有8个部分,他称为“新社会的八大支柱”。他在书中对中国未来发展

作出八点预测,其中第八点预测是“中国将从奥运会的金牌赢家变为诺贝尔奖的赢家”。如果真是这样。就意味着素质教育有了扎实推进。这就要求我们防止把“尊重知识”异化为“尊重考试”、把“尊重人才”异化为“尊重状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自己做起,克服“吃亏”心理,敢于奋勇争先;从岗位做起,克服“畏难”情绪,勇于负重前进;从现在做起,克服“观望”态度,善于破解难题;从点滴做起,克服“随意”想法,乐于固本强基。

其次,要立足长期性。我省人均GDP从1000美元跃上4000美元台阶,只用了10年,而同样情况欧洲用了100年、美国用了75年、日本和韩国用了25年。我们要实现现代化,要用几十年走过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因此,不均衡、不全面、不协调将长期地困扰我们。我们一定要走出“五大冲突”导致的“五个输不起”的心理阴影,即:一是要走出教育理想坚守与现实省情的冲突所导致家长输不起的心理阴影;二是要走出精英教育取向与大众教育实际的冲突所导致学生输不起的心理阴影;三是要走出中学全面发展要求与大学充分发展选拔的冲突所导致中学输不起的心理阴影;四是要走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与教育发展高位均衡的冲突所导致地方政府输不起的心理阴影;五是要走出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冲突所导致教育部门输不起的心理阴影。始终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坚持教育优先不动摇、坚持德育为先不动摇、坚持素质领先不动摇,育人为本、提升质量、促进公平、强省富民,构建覆盖全民的公平教育、大家享有的优质教育、伴随一生的终身教育体系。

再次,要增强坚定性。罗志军省长指出,什么事情要做到十全十美都不可能,减负不能久拖不决。冒一点风险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在当前显得更为重要。青海省省长宋秀岩在谈关键时期要勇于超常工作时说,政府公务人员要有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的公仆情怀。有了这样的情怀,就会充满感情、生出热情、进发激情,把工作转化为一种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我想,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校长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追求,坚信有党和政府的支持、有社会的理解、有我们自己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真正地做到“三个还给”,即:把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把健康和快乐还给学生、把兴趣和爱好还给学生;推进“三个全面”,即: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实现“三个回归”,即:教育真正回到国家教育方针上来、回归到教育的基本规律上来、回归到国家的课程方案和办学要求上来。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按教育规律做好教育应该做好并能够做好的事情。

第二,强化督导检查,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督查是确保“五严”规定执行到位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能不能按照既定部署并取得明显成效,就要看督查工作能否及时跟进。各地要按照沈厅长提出的治理重点,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省教育厅负责督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和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省里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的随机督查行动。各地也要参照这一做法,全面负责督查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市级督查也要有具体的频次要求,要有一定的覆盖面,要形成上下联动、集中整治的强劲态势。当前,要突出督查办学行为严重不规范的地区和学校。要切实解决好暑期违规补课的问题,严禁任何学校延迟放假,严禁任何学校暑假以任何形式补课(包括高三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高考成绩将在6月25日公布,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炒作和宣传,严格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落实到位。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全省专项督查以执行“五严”规定为主要内容,做到一着不让、全程跟进。一丝不苟、扎实推进。下半年,省政府还将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三,强化行政问责,切实落实各级责任。一是要加强市级统筹与管理,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二是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三是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要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校要加强统筹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主动废除不科学、不规范的制度和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履行责任书上的承诺。要实施行政问责制,对严重违规的地方和学校,要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当然,我们主要采取“正面宣传。典型引路”的做法,及时充分地宣传推广各地各校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展示各地各校良好教育形象。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第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校要重视引导家长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校报专刊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形成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共识。各地各校要主动与媒体沟通,争取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各地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开通专门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做好记录,按照“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严格进行核查,逐一落实。各地各校要支持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监督。要定期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增强公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良好局面。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一个永无止境、与时俱进、创新推进、刻苦求进的过程。我们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足踏实地;既要放眼长远,也要关注眼前。要善于引导,善于统筹,善于集思广益,善于攻坚克难。要带着责任,迅速地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要带着智慧,准确地宣传本次会议精神;要带着勇气,认真地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齐心协力,上下同步,共创江苏基础教育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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