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教学与美育的关系

2009-12-28 05:46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09年11期
关键词:美育情感音乐

徐 彪

一、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意义

音乐教学在美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美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与德育、智育、体育共同构成四大要素,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

早在先秦时期,孔子就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教育思想,把音乐教育提高到“礼乐相济”的理论高度。18世纪,德国美学家席勒在其所著的《美育书简》中正式提出“美育”(即“审美教育”)的概念,他阐释说:“有促进健康的教育,有促进认识的教育,有促进道德的教育,还有促进鉴赏力和美的教育。这最后一种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体达到尽可能和谐。”[1]

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音乐教学作为音乐教育的具体实施过程,在艺术教育与美育中的重要意义是万万不可低估的。

音乐是人类创造的一种声音艺术,它既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喜爱的艺术门类之一。它可以带给人审美的愉悦,成为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仅以一个人的一生为例,从在母体内的“音乐胎教”,到出生后的摇篮曲,少年时的儿歌、学生时期的校园歌曲、谈恋爱时的情歌、结婚时的喜歌、每年生日时的《祝你生日快乐》歌,直到辞世时的哀乐和挽歌,无时无刻不与音乐相伴。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革命导师恩格斯才说:“在一切艺术中,只有音乐才能产生与广大群众的合作,同时在表达力量上,音乐也是优胜者。”[2]

美国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一种“高峰体验”,在这种时刻里,人会感受到强烈的幸福、狂喜、顿悟、完美。这种“高峰体验”存在于人的高级神经活动之中。不但诗人和艺术家在创作狂热时处于“高峰体验”之中,聆听一首感人至深的乐曲也可以产生这种“高峰体验”,这是一种审美的最高境界。

音乐教学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培养专门的音乐家,而是通过音乐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二、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作用

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意义,是通过它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出来的。具体而言,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普及音乐知识,提高艺术修养

音乐知识与艺术修养对于一个人而言相当重要。只有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更好地欣赏音乐,真正领略音乐艺术的奥妙。在对音乐艺术的审美过程中获得审美愉悦与美感享受。

音乐修养作为艺术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的文化修养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特别是当代社会,“知识经济”要求社会文明化,当今社会的人必须具有包括音乐修养在内的各种艺术修养,才能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代的需要。

高科技的发展一方面造成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更加舒适和富有,房子、车子、票子、妻子、孩子“五子登科”的家庭比比皆是,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与文化消遣需求日益增多,对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艺术的欣赏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另一方面又使社会分工更加专门化、职业化,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变得程序化、符号化,高效率与快节奏加大了人们的精神压力,物欲横流更给人们带来了种种危机感与不安感,更需要将欣赏音乐作为精神慰藉和缓解疲劳的有效手段。这就要求现代社会的人必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艺术修养,而音乐教学正好当此重任,它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凸显出来。

(二)健全审美心理结构,培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在它可以培育和健全人的审美心理结构,培养人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超常的创造力。

音乐欣赏与音乐娱乐乃至音乐创作,都是一种艺术创作活动,是人的一种高级神经活动,能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对此许多科学家都有过精辟的论述。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物理学家格拉索认为,音乐艺术可以提高广阔的思路,可以提高人的创造力。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更是音乐天才,他会拉小提琴,会弹钢琴。在他当选美国科学院院长时,为了表示庆贺,他在自己家中举办了一场个人独奏音乐会。他不止一次地表示:自己特别喜欢贝多芬的音乐作品,是对音乐和其他艺术的爱好培育和丰富了他的感知力、想象力、创造力,对艺术的真、善、美的不断追求,照亮了他的科学之路和人生之路。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美籍华人物理学家李政道教授也有一句名言:“科学和艺术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

(三)陶冶情感,培养完美人格

音乐教学对于人情感的培养与提高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它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以情感人、以情动人的方法,陶冶人的情操,美化人的心灵,从而实现完美人格的建构,使人进入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列宁曾经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音乐教学培育人的高尚情感,而人的高尚情感又激发人的高尚行为。在这方面有许多动人的例证。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在听到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第一弦乐四重奏》的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后,热泪盈眶,唤起了他的爱国忧民之情:“这部作品已经接触到饱受苦难的俄罗斯人民的灵魂深处。”《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不仅感动、鼓舞了几代中国人,表达了昂扬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且感动了许多国际友人。著名美国黑人歌唱家罗伯逊就曾经用英语演唱过这首歌曲,表明他对中国人民伟大的抗日战争的支持与声援,从而也显示出他崇高的人格。

凡此种种都有力地证明,对于音乐艺术的教育与学习,的确可以培养高尚的情感,塑造完美的人格。

三、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特征

明确了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意义与重要作用之后,更为重要的是明确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特征。唯其如此,方能通过音乐教学实践体现这些特征,进而发挥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寓教于乐

音乐教学的主要特征,就是寓教于乐,即在审美娱乐的过程中实施教学,实现教学目的。我国先秦时期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中,就明确提出了这一点:“‘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3]可见,从儒家观点来看,音乐与娱乐密不可分,“乐”“乐”一体,以欲制道,道出了音乐寓教于乐的本质特征。西方的美学理论同样强调音乐的寓教于乐的特征,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说过:“……人们都承认音乐是一种最愉快的东西……人们联欢娱乐时,总是要弄音乐,这是很有道理的,它的确使人心畅神怡。”[4]古罗马的贺拉斯也认为:“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

(二)潜移默化

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另一大重要特征是潜移默化。所谓“潜移默化”是指人的思想、品性受到环境或别人的影响与感化,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也作“潜移暗化”。北齐时的《颜氏家训》云:“潜移暗化,自然得之。”《文明小史》第一回道:“第一须用些水磨工夫,叫他们潜移默化,断不可操切从事,以致打草惊蛇,反为不美。”《清史稿·陈銮传》有言:“请敕儒臣阐明圣谕广训,黜异端之旨,撰为韵言,布之乡塾,俾士民童年诵习,以收潜移默化之效。”

音乐教学对于学生实施的音乐教育,不是政治说教,也不是耳提面命,而是通过音乐形象、音乐情感等要素,让学生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教育,提高音乐素质。这正如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句所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三)以情动情

以情动情也是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特征。音乐是情感的艺术,离开情感教育,音乐教育就失去了灵魂与生命。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早就明确指出:“音乐所特有的因素是单纯的内心方面的因素,即本身无形的情感。”[5]音乐教育的过程,就是教师先对音乐作品中词曲作家所表达的情感进行体验,再通过自己的情感表达传达给学生,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收到“以情动情,用心拨心”的教学效果。

音乐教学在美育中有着自身独特的规律和特点,只有掌握了这些规律和特点,才能充分发挥音乐教学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音乐教学对于美育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席勒.美育书简[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

[2]陈兆金.艺术鉴赏学导论[M].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07.

[3]于民.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5]汪流,等.艺术特征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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