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语境中的历史与结构问题——驳析某种反辩证法的社会学历史学研究方法

2010-02-15 17:38
治理研究 2010年2期
关键词:历史学家施密特辩证法

□ 胡 斌

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在他的《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一书中,讨论了以黑格尔与马克思为代表的历史研究法,也就是辩证法,与现代结构主义的历史研究法之间的相异之处。他认为绝不能把辩证法解释为阿尔都塞意义上的结构主义,因为“巴黎人(阿尔都塞—引者注)将马克思主义的学说视为同任何真实的历史思想和人道主义相反的一种‘纯粹的’理论。”①【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5月,第124页。而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其要点正在于观念结构的分析与历史事实的统一。在施密特看来,要驳斥阿尔都塞式的结论,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探讨马克思的文本来说明辩证法与结构主义的根本差异。所以施密特的论述始于一个文本事实,他说:“我们从(既有结构主义的支持者,又有结构主义的反对者)这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出发,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结构分析的方法与历史发生的方法同时并用。”②【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5月,第124页。

然而,如果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研究法——辩证法,是一种真理性的研究方法,我们为什么还要对此做出解释?并且阿尔都塞那种不适宜的解释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一个主要原因是辩证法本身对于当代的社会学历史学研究而言是难于理解的,学者们对于辩证法能否作为研究社会历史现实的有效方法表示怀疑。这个怀疑的起源,在于实证主义、经验主义或以其他一些以相似名目自我标榜的社会学和历史学方法的兴起。这正如施密特所指出的:“当代社会科学高度精炼,趋向量化的研究方法,正日益把历史思想的作用驱走。”③【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5月,第1页。在当代的社会学与历史学研究中,出现了两个互为表里的概念“无结构的纯历史”与“无历史的纯结构”,这两个概念与坚持将历史与结构视为统一整体的辩证法自然是水火不容的。这些以实证主义或经验主义为名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不是不了解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研究的关键在于辩证法,而且正是基于这一事实而对黑格尔和马克思与他们相异质的历史研究表示怀疑。至于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结构主义解释,在这样一个问题框架内,可以认为是对马克思的一个辩解。然而,这个辩解由于屈从于实证主义或经验主义关于“无结构的纯历史”以及“无历史的纯结构”这样的概念而误入歧途。因此,反驳结构主义者,对辩证法重新做出说明就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内部一个文本学的争论,更关键的是要回应实证主义或经验主义的社会学历史学所提出的问题,证明辩证法在社会历史现实领域进行研究的正当性。正因为如此,像施密特这样将其讨论限于马克思主义各派对文本的争论之中,显然不适于对社会学和历史学提出的问题加以彻底解答,但是他对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的说明,却在事实上为这个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在此,笔者即希望在施密特已获得的成果之上,对此问题做一种更深层的探讨。

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来自于被称为结构主义者或经验主义者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他们把“无结构的纯历史”和“无历史的纯结构”这两个概念发挥到了极致。经验主义研究者倾向于把自己的方法解释为一种“唯物主义”,认为自己的方法就是先积累大量与观念结构无关的纯粹事实,再从这些纯粹的事实出发,得出可以离开具体事实而独立存在的观念结构。据此,他们确信他们所谈论的是真正的事实和来自这些事实的真实的理论。从这个前提出发,他们认为,黑格尔和马克思是从可疑的虚构出发的,导致了历史和社会现实的神秘化;因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黑格尔主义的辩证法也一样)反对事实与观念之间严格的二分法。它不是‘把归纳大量事例作为一个普遍原则’。确切地说,它使普遍的社会生产应该把握为具体普遍的东西理论化了。”①【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39页。

施密特对以上观点提出了反驳。他指出: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而言,根本就不存在这样截然二分的事实与观念结构,因此他们的辩证法也就与经验主义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主张正好相反。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科学知识具有一种‘叙述的’特征。它所指的‘具体的东西’,同用(分类的个别事实)这个术语的常识含意所指的东西恰恰相反,取而代之是关于一种概念化的‘多样性的统一’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8页,转引自《: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第40页,注3。的综合知识。”③【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39页。施密特在他的书中把马克思的方法描述为一种“从抽象的东西上升到具体的东西”的方法。这一点,可以从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上得到证明。

马克思在他的《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证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虚假性:因为它把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等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从而使得“劳动的现实化竟如此表现为非现实化,以致工人非现实到饿死的地步。”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2页。在这个表述中,马克思不是用经验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方式来理解现实,而是从作为人类本质的劳动出发来批评异化劳动的现实。事实上,作为人类本质的劳动同样是现实的,而异化劳动是本质劳动的歪曲表现,所以异化劳动正是本质劳动的反向产物。据此,作为人类本质的劳动畸变为异化劳动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上的误解,而且是一个真实的、历史性的异化过程。这样,从本质劳动的现实出发去否认异化劳动的现实,就使得作为整体的现实一分为二。而经验主义者正是从“纯现实”出发,把这种“现实的分裂”误解为“从与具体无关的纯粹抽象东西上升到与抽象无关的纯粹具体东西”的方法;并认为,这种“分裂”是与历史性的“现实”不相容的,因为研究历史就是对历史做出解释,而一个恰当的解释当然应该是完整地涵盖了所有已知的现实,也就是说,这个解释应当是以将现实理解为一个统一整体作为其出发点的。

马克思后来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谈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曾歪打正着地反驳了经验主义的“现实研究法”。他说:“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笔者注)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过的道路。例如,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1页。马克思认为,自己的历史辩证法是另一种方法,而“后一种方法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这是由于“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2页。在马克思看来,要是没有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那些抽象的概念和结构,我们从历史中就只能找到一些互不相干的直观和表象;而这些直观和表象不是“具体的现实”,“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所以“具体的现实”,乃是研究者借助于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概念和结构对直观和表象加以展示和揭露的结果;只有这种“具体的现实”才是社会历史现实研究的出发点,而非如经验主义者视为“现实”的直观和表象。那么,这个“具体的现实”如何证明自身不是经验主义者所批评的那种由幻想的观念虚构出来的现实呢?施密特指出,在马克思的这种历史研究法——辩证法这里,现实和观念结构只是同一回事的两种不同的表达,这两者统一于具体的现实之中。在马克思这个应用辩证法进行社会历史现实研究的个案中,因为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主义,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正是资本主义的自我表达,故而马克思揭示的“具体的现实”就不能单纯依靠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提供的“现实材料”来获得,而只能依靠政治经济学的观念结构与马克思掌握的历史材料的辩证统一来获得。如果马克思没有通过这个步骤建立其研究的基础,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具体的现实”,他对资本主义的研究也就根本无从谈起。所以施密特说:“要是马克思没有首先在理论上把握资本的本质,他就不会在展开资本形成的一些历史前提的内容方面取得成功。他甚至将不会知道它们该在哪里和怎样被发现。”③【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33页。

通过对马克思历史研究法的研究,施密特也反驳了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结构主义解释。他认为,把马克思的历史研究解释成“无结构的纯历史”或“无历史的纯结构”,都违背了观念结构与历史事实统一的辩证法。正是因为辩证法将观念结构与历史史料统一起来,我们才能掌握由它们构成的过程整体,所以才有了历史性。而“阿尔都塞的解释,粗暴地把马克思的作品分为二个异质部分(结构与史料两个异质部分—笔者注),不只是牺牲唯物主义历史以适应理论上所建构的历史。……它意味着一种本体论的退步,因为它放弃掉对自然存在和人类——社会存在的历史性的基本见解。”④【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73页。

由以上可见,施密特的论述已经足够驳倒经验主义与结构主义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所形成的错误的“无结构的纯历史”或“无历史的纯结构”观念。事实上,观念结构与现实事实统一这个辩证法的要求在社会学和历史学的研究中甚至得到了远比哲学探讨中更为直接和明晰的证明。对于社会学和历史学实践而言,观念结构和现实根本无法做出明确区分。例如,天主教教义中宇宙的组成结构并不比教徒的礼拜仪式更少现实性,这两者根本就是同一回事,教徒们对他们所处世界的构想,正是他们所切身存在的地方。对于教徒们来说,仪式中的面包和葡萄酒就是基督的血和肉,而非基于二分法的所谓象征作用。再比如,如果我们谈论“罗马的共和制”这一观念结构,那我们就是在谈论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以及所有元老们、执政官们和保民官们所成就的丰功伟绩。在这种视界下,对自己的研究有所反思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对辩证法的意义也有了相当的认识。例如,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认为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如此启发了社会学研究:“它使认识论的某些问题面对一种共同的衡量标准:各种观念都具有社会意义——这种社会意义就是它们的内在意义,而人们对它们的正面分析并没有揭示出这种意义。因此,我们可以在使人们得以设想和表达各种观念的社会脉络中研究这些观念,而且,它们的意义正是在这种语义环境中变成了具体的东西。”①卡尔·曼海姆《,文化社会论集》,艾彦、郑也夫、冯克利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8页。简言之,曼海姆认为,黑格尔的启示就在于说明了观念结构是社会生活的表现,而社会生活则是观念结构的实现。社会学研究就是探讨这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

那么,某些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对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的批评,真的仅仅只是一种由于对自己的方法缺少反思而来的误解吗?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像卡尔·曼海姆这样对辩证法有所认识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照样对辩证法持否定态度。他们虽然在一些具体的研究中承认观念结构和历史事实的统一性,也就是部分承认辩证法的正当性,却要求对辩证法的使用范围做出限定。克罗齐把持这一类观点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称为“哲学家或历史家——哲学家”,因为他们“自称为实证主义者、自然主义者、社会学家、经验主义者、批判主义者或类似的名目。”②【意】贝纳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英】道格拉斯·安斯利英译,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35页。克罗齐总结了历史学界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批评,他说:“历史哲学在三点上违背了历史意识,对这三点,历史意识是具有一切理由谨守勿失的,这三点是历史事件的完整性,叙述与文献的统一性和发展的内在性。”③【意】贝纳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英】道格拉斯·安斯利英译,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30页。对于批评中的前两点,显然来自职业历史学家专业化的研究方法,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研究很可能在许多方面都不符合职业历史学家们的学术规范,但我们还是应该确信他们的研究是建立在对研究材料丰富完整的把握之上的。至于第三条批评,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所谓“发展的内在性”,是指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其自身固有的本质提供动力的,因此对于事物发展的解释一定是出自事物本身已然具有的原因。依据这种视角,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事物发展的解释都是外在性的解释。在黑格尔那里,历史的发展过程体现为绝对精神目的的实现;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的发展是资本主义逐渐明晰化并自我否定的过程。社会学者和历史学者不能接受这两者的“目的论”:时间上在后的目的如何可以解释时间上在先的过程呢?所以在他们看来,黑格尔和马克思通过辩证法所做的社会历史现实研究,只不过是对社会历史材料牵强附会地滥用,因而在质底上是形而上学的想象。他们的说法初看起来不无道理:例如,东哥特人占领罗马,为的是满足自己的贪欲,他们只会感到自己武力的强大,而绝不会想到这是什么民族精神的胜利;再如,与一个参与了十字军东征的欧洲骑士谈论这场战争的经济原因,根本无从谈起,因为他不能理解商业贸易跟他们恢复圣地的自我牺牲有什么关系;在他们心里,十字军占领土地,掠夺财物,只是因为这些财产都是属于异教徒的,所以这些行为自然是神圣的行为。如若这些骑士们真的明白了谈话者的意思是将他们的行为与唯利是图的威尼斯商人们混为一谈,他们会立刻要求以决斗的方式来捍卫自己骑士的荣誉。这些例子指向了这样一个原则:对社会和历史现实的解释一定要出于这些现实中当事人的自我理解,否则就是外在的解释。然而,真正的社会研究与历史研究却无法认同这一原则,因为这样一来,社会历史现实的研究就变成了对材料的简单重复,而不是对这些材料做出理解。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瓦特并不知道自己发明的蒸汽机以后要成为蒸汽火车和蒸汽船上最重要的部件,但无人能够否认,在蒸汽机与其后的诸发明之间存在着连续的关系。如果我们按照上述的原则推理,那么瓦特对于蒸汽火车和蒸汽船的出现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所以如果说蒸汽机的发明促成了蒸汽火车和蒸汽船的发明,便是从时间上在后的东西出发解释时间上在前的东西,因此这个解释就要被判定为外在解释了。由此可见,这个原则并不适合社会学和历史学的研究。

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研究的确是用时间上在后的东西解释时间上在前的东西,但正如蒸汽机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样,这样的方法并不与历史研究的一般实践相抵触。对黑格尔来说,抛开他对普鲁士军国主义的宣传,则相互竞争的民族精神这一观念结构至今还在被所谓“文明冲突”的理论简单化地模仿着。可见此一观念结构并非言之无物,空穴来风。对马克思而言,正是因为他把现代资本主义的观念结构与历史材料相统一,才发现了资本主义的前史,从而使得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获得了其“具体的”现实。从发达的资本主义逆向研究,才能从古希腊的城邦体系中分辨出奴隶经济,从中世纪的骑士制度中分辨出封建经济。这正如施密特所指出的:“从世界史的观点考察,资本主义标志着一个制高点。一旦呈现为一个功能系统,它在理论上可用作为解释其过去以及未来发展的一条原则,并因此也可确切地解释潜藏在其系统性之下的那些推动力。”①【德】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马克思的名言“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所表达的也是相同的意思。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人体解剖成为猴体解剖的钥匙有一个隐含的前提,也就是进化论必须成立,我们必须认可人体是猴体发展变化的结果。从这个比喻回到马克思的历史研究,那么从当代资本主义出发研究古代经济的前提,就是现代资本主义不是出于上帝神秘的意志而凭空产生,它只能是古代经济生活持续发展的结果。这个前提也正是马克思研究历史的初衷,即探讨资本主义是从何而来的。这样研究历史恰恰是历史性的研究,因为历史性地看待事物就意味着将所有事物看作是一个连续过程的部分。所以用时间上在后的观念结构与时间上在先的历史材料相统一,以取得供历史研究的“具体”现实乃是合理的方法。这种方法甚至连一些当代历史学家也不否认,例如,马克·布洛赫就说过:“如果认为史学家考察历史的顺序与事件发生的先后完全吻合,那真是个极大的错误。虽然,他们事后会按历史发展的实际方向叙述历史,但在一开始,却往往……是‘倒溯历史’的,这样更为便利。任何研究工作,其自然步骤往往是由已知推向未知的。”②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7年,第37页。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对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法的抨击是相当混乱的。他们没有一个能够被明确表达的自觉意识来对他们的方法和辩证法做出区分,相反他们的一些研究方法倒常常来源于辩证法。但是,外观上的相似并不能掩盖本质上的区别。在我们前面提到的马克·布洛赫的表述中,他虽然承认了辩证法的一个特点,也就是以时间上在后的东西解释时间上在先的东西是完全合理的,但这个合理性却不是出于辩证法对观念结构和社会历史现实统一的认识。对布洛赫来说,这里出现的不过是一个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而等到研究结束,历史还是要按照“正常”的时间顺序来进行叙述。所以在这样的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看来,一切观念结构都只是一个随时可以变更和调整的概念,是为了进行研究而刻意设立的临时原则。而这种见解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的本意是大相径庭的。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开篇就提醒读者注意:“就是一个概念,一个原则和那仅止于一种抽象地把握的或者达到更进一步的决定和具体的发展的一个真理,彼此之间的区别。这一种区别影响哲学的全部结构。”③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2页。这就是说,辩证法的历史研究,表现为观念结构和社会历史现实统一,这个统一无论被抽象把握,还是进一步表现为具体的现实,都以自身为其理论结构的先决条件。所以辩证法一定在社会历史现实的总体上维护这个统一,因为它所研究的全部现实都是出自这个统一的“具体的现实”。然而,某些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则是从观念结构和社会历史现实截然相分出发,虽然有的时候他们不得不借助于观念结构来讨论社会历史现实,却绝不会放弃在现实总体的层面上否认两者的统一性。黑格尔说:“谁用合理的眼光来看世界,那世界也就现出合理的样子。两者的关系是交互的。”④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1页。而对于这些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来说,他们不能从真实而非虚构的观念结构与社会历史现实的统一出发来进行研究,自然也就看不到真实而非虚构的具体现实总体。他们只能按照自己对观念结构虚构性的理解来解释辩证法中的观念结构,所以他们认为,在总体上肯定一个观念结构和全部社会历史现实的统一,就只能是虚假的宏大叙事。

然而,事实上,这些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并不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因为社会历史现实的研究根本无法不从观念结构和现实的总体统一出发,所以他们一样需要某种宏大叙事。对此,黑格尔曾指出:“他们(职业历史家)常常攻击哲学家,说他们把自己的发明,先天的虚构放在历史当中,但是他们自己就犯上了这种毛病。”①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0页。我们且不说诸如孔德、斯宾赛那些较少受到信服的新体系,即使一个对总体性的世界史完全没有野心的历史学家,他能够避免使用古典时代、中世纪和现代这样带有明显观念结构色彩的历史分期法吗?同时,在当代社会学历史学著作中,对一个事件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几个方面加以论述的的分类法,又如何解释呢?由此可见,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与宏大叙事不是毫不沾边的,他们只是有着自己认同的宏大叙事。据此,我们最终发现,这些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对黑格尔马克思辩证法的反对,实际上只是不同的观念结构之间的争论。

如果更进一步,按照辩证法的理解,观念结构与历史现实之间是具体统一的,因此离开了这种“具体的统一性”的研究是不可能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探讨的是人类追求真理的具体现实;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说明的是人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的具体现实;至于当代的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他们的历史学说由于见仁见智而难以得到统一的阐释,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它讲述了一个符合当代常识的具体现实,而这个常识强调从一切当代存在的思维方式出发理解历史现实。毋庸讳言,当代社会历史研究成果自然要比囿于近代学理框架的“精神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高明。但从本根上看,当代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的研究不可能脱离辩证法的范畴,因为“从一切当代存在的思维方式出发理解历史现实”,事实上就是一种“总体性研究方式”,离开了辩证法是做不到的。在这个意义上,当代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应该主动地采纳辨证的方式展开他们的研究。反之,他们会因背离辩证法的传统而举步维艰。

在学术史上,这种“背离”的后果不仅仅发生在观念领域,它的背后还有明显的社会历史现实意义。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研究中,辩证法的伟大实践创造了一个对现实总体全新的观察视角:他们在研究中努力以这个新发现的观念结构为中心,打破诸现实之间的观念壁垒,故而造成了对旧观念结构的全面反思,并进而在社会历史领域掀起了全面打破旧结构的革命运动。反之,如果当代的社会学历史学研究,拒绝总体上的辩证法,结果就会使旧的总体观念结构在研究中总是处于先行的位置。虽然在事实上,他们的个案研究肯定会使对辩证法的应用逐渐积累,可以渐进地使新观念结构的解释能力获得认可,但他们要在总体上把旧的观念结构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具体现实综合为一个总体,这样,就会使以新的观念结构完全替代旧的观念结构永无可能。

综观全文可见,当代社会学、历史学研究中存在的对辩证法的争论,尽管我们按照当代的一般观念,可以将其表述为结构与历史之间的关系问题,但事实上观念结构与历史现实应该是具体统一的。在这个意义上,争论的质底乃是不同观念结构,也就同时是不同具体现实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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