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就业压力与计划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

2010-02-16 05:05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5期
关键词:计划经济失业城镇

任 晓 伟

城镇就业压力与计划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

任 晓 伟

新中国成立初期严重的城镇失业,是推动新中国逐渐走上计划经济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和国营经济这两大维系计划经济的“经济性”因素,却抑制了城镇就业的扩大,加上计划经济发展的畸变,城镇就业的压力越来越大,最终在1979年后引发严重就业危机。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和多样化的体制外就业方式也由此开始出现,推动中国沿着市场化的改革道路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但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并没有完结。如何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构建有效干预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的计划体制,仍是当代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就业压力;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Abstract:The serious urban unemployment in the early days ofNew China was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that led China gradually onto the road of planned economy.However,the two“economic”factors of giving priority to heavy industry and state-owned economy,thatmaintained the planned economy,hindered the growth of urban employment.Aggravated by the distor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planned economy,the pressure of urban employment became more and more serious,leading ultimately to the crisis of employment in 1979.During the process of solving the crisis,the non-public sectorsof the economy and variouswaysof employmentoutside the official structure began to appear,which pushed China to develop along the road ofmarket-oriented reform.The objective of establishing a socialistmarket economy was adopted at the Four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in 1992,yet it didn’t put an end to the entangled relations between planning and market.It remains to be a question of vital importance in contemporary China how to construct,on the basis of a market economy,a scientific planning system capable of effectively intervening in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近40年的时间里,计划经济在中国经历了从建立、演进、衰落到被市场经济代替的完整过程。计划经济的这一历史命运既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不断在变迁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解,同时也受动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客观推动。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就存在的比较严重的城镇就业压力。从城镇就业的视角来分析计划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历史问题,这对于认识中国经济体制演进的内在规律和当代中国改革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也是有意义的。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城镇失业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确立

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构想中,未来新中国经济的发展将建立在以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为基础的、一定政府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上①任晓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历史和理论起源》,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5~156页。。但新中国成立后,对于刚刚执掌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一个具有重大挑战和考验的问题就是如何治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改组中产生的大规模城镇失业,这一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也决定着新民主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命运。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工农业生产几近瘫痪,全国800万职工中有400万处于失业之中,加上失业的个体劳动者,城镇失业率高达23.6%②曾培炎编《新中国经济50年》,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9年,第507、512页。。中国共产党能否在城市中站稳并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解决城镇失业问题。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高度强调了解决失业问题对新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现在许多人不满意我们,“失业的知识分子和失业的工人不满意我们”,“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③《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4、71页。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城镇失业成为了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一个重要任务。

为了缓解失业,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实施了积极的扩大就业政策,最主要的举措是三个方面:一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对旧中国留下来的900万公教人员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这对于防范新旧政权更替中失业的进一步扩大起了重要作用。二是在政府救济的基础上形成了解决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具体方案。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拿出二十亿斤粮食解决失业工人的吃饭问题”④《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74页。。在此基础上,1950年6月政务院通过的《关于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提出了救济失业工人的六条方针,指出“救济的方法,应以以工代赈为主,而以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还乡生产、发给救济金等为补助办法”⑤《建国初期社会救济文献选载》,《党的文献》2000年第4期。。1950年7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救济失业教师和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1951 年4月又发布了《关于处理失业知识分子的补充指示》。这两个指示提出了对失业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举办师资训练和转业训练、分配和介绍就业、按照以工代赈的精神参加社会服务工作的方案。到1950年12月,全国建立了124个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通过各种办法救济失业工人共计789937人,占当时失业工人总数的59.7%,连同家属在内得到救济的在200万人以上⑥毛齐华:《一年来救济失业工作的成就》,《人民日报》1951年5月1日。。三是改组国民经济,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同时充分利用私营工商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国营工业为例,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工业部门从业职工为485.4万人, 到1953年就增加到1302.9万人。私营经济在解决社会就业方面的作用也非常显著。虽然新中国成立前三年,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有降有升,但其职工人数则是不断增长,从1949年的295.7万多人增长到1953年的366.9万人⑦《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第83页。。为了解决失业知识分子和失学学生的问题,新中国在推动建设公立学校的同时,还积极维持私立学校。比如,《关于救济失业教师和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在关于学校改革的问题上提出,在发展公立学校的同时“积极维持各地城市中现有的私立学校”,不仅应“适当地增加公立学校的人民助学金名额,并在私立学校酌设人民助学金名额”⑧《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发布指示妥善救济失业教师处理学生失学问题》,《人民日报》1950年7月28日。。

这些措施在缓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到1952年底,城镇失业人员中重新就业的工人和知识分子达220万⑨《全国各地三年来劳动就业工作获显著成绩》,《人民日报》1952年11月13日。。从这些措施所具有的经济性质来看,鲜明地体现出公私兼顾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政府计划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失业的治理上既具有在国营经济的基础上政府组织和安排就业的“计划性”特点,又具有私营经济对劳动力的调节与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市场性”特点,政府也允许企业合法合理地解雇职工。比如,西南军政委员会劳动部在1952年的相关就业报告中指出:“随着整个工商业的调整,某些行业也将会在经济改组过程中发生若干困难,要求歇业并解雇工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对于合情合理的解雇申请,政府可以批准。”①《为实现全面劳动就业而奋斗》,西南人民出版社, 1952年,第24页。尽管新中国通过新民主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治理失业问题上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新中国的就业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

第一,到1952年下半年,由于各种原因,新中国仍然存在300万城镇失业和半失业的人员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全面就业》,《人民日报》1952年8月4日。。与新中国成立初的失业相比,1952年下半年形成的新的失业主要是由于新中国经济改组和社会发展所导致的,特别是土地改革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1952年全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4039万,这不仅使早期推行的城镇失业人员返乡生产的办法难以继续采用,而且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盲目向城市流动,大大增加了城镇就业的压力③武力:《1949—1978年中国劳动力供求与城市化关系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

第二,从不同经济成分容纳的劳动力来看,国营经济的绩效远远超过了私营经济,这也表明,政府计划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市场的自发作用。从1952年从业人员的统计看,国营经济、公私合营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从业人员分别占城镇就业总数的47.8%、0.9%、15.8%和35.5%④苏少之:《1949—1978年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五反”后,私营经济实际上难以发展,“工人不服管,职员不敢管,资本家消极,原有的代理人纷纷辞职甚至逃走,继起无人,开支日增,浪费严重,生产潜力难以发挥”⑤《李维汉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81页。。在这种情况下,试图通过发展私营经济和发挥市场的作用来解决日益严峻的城镇就业问题事实上已是不可能了。

第三,严重的城镇失业对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很大的意识形态压力。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基本政策,但从新中国的战略发展来看,从七届二中全会起向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过渡已经成为全党的基本共识。而在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理论中,计划经济的一个优越性就是全民就业,“排除失业现象,保证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得到利用”⑥苏联科学院高级经济研究所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460页。。这一点对于刚刚执政、面对严重城镇就业压力的中国共产党有强烈的吸引力,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有可能全面地解决劳动就业问题,进而消灭失业半失业现象。在社会主义的苏联,就早已消灭了失业现象”⑦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劳动就业委员会办公室编印《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劳动就业工作而努力》,1952 年,第21页。。由此,可以想象得到依然严重的城镇失业对党的意识形态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中很自然地就把消灭失业、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三者内在地结合在了一起。

从上述情况来看,通过建立计划经济统配劳动力已作为一个历史性的要求提了出来,而“一五”时期重工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的确立和国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则为实现这一要求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52年7月政务院通过了《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对一切公私企业解雇劳动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强调“一切公私企业,对于因实行生产改革,合理地提高了劳动效率而多余出来的职工,均应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仍由原企业单位发给原工资(计入企业成本之内),不得解雇”。这样就限制了新的失业的产生。对于现存的失业问题,《决定》指出,应该统一办理登记,“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地予以训练,然后根据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与他们本人的条件,逐步解决他们的职业问题”。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87~288、294页。同时,政务院建立了以李维汉为主任的劳动就业委员会负责全国劳动力的统一调配。在新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开始强调对劳动力统一调配的问题,体现出了新中国经济体制的重大变化。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人们对消灭失业充满了希望,认为大规模经济建设会“更进一步根本解决失业问题,将使有劳动力的人们逐步达到全面就业,以后不再有失业现象的发生,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梦想不到的”②《为实现全面劳动就业而奋斗》,第36页。。“三大改造”完成后,基本形成了对城镇劳动力“包下来”的就业制度。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来看,严重的城镇就业压力是推动计划经济得以在中国建立的重要诱因,而对城镇劳动力的全面统配既是走向计划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计划经济得以建立起来的重要条件。

二、计划经济对城镇就业的抑制及其内在矛盾

实现城镇全面就业是计划经济得以在中国确立起来的重要观念前提和心理预期,但这一预期并没有能够实现,城镇失业始终伴随着计划经济的演进而大量存在。1952年待业人口为376.7万,待业率为13.2%,1957年为200.4 万,待业率为5.9%,1978年为530万,待业率为5.3%③武力:《1949—1978年中国劳动力供求与城市化关系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不过,并不能否认计划经济在提高中国城镇就业规模上的作用。1952年,中国城镇非农业劳动者为3412万, 到1978年增加到了10430万(《劳动问题研究资料》,劳动出版社,1981年,第55页),其中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在职人数为9514万,比新中国成立初期都大大增加了。计划体制下城镇就业规模的增长,主要是早期强制增长,即通过动员剩余劳动力来实现外延增长的结果。但对计划经济的这一作用,并不能夸大。从城镇人口的增长来看,1957年是10721万,1978年是17245万,只增长了1.7个百分点(许涤新编《当代中国的人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493页)。如果联系计划体制下中国城镇人口增长的情况来看,计划经济对于城镇就业的推动作用其实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考虑到上山下乡运动,中国的城镇就业压力和失业情况其实更大④从1957年9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镇多余劳动力的“主要就业方向,应该是下乡、上山,参加农林业劳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578页),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累计2000多万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就业。。实践证明,计划经济所赖以存在的各种因素在根本上阻碍了城镇就业的扩大。

第一,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结构限制了就业水平的提高。计划经济的建立,本质上是适应了国家重工业发展的一种经济制度安排和对经济的政治控制体系⑤任晓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历史和理论起源》, 第46页。。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一方面排挤了轻工业和其他行业的就业容量,使城镇就业过多地集中于重工业。1952年重工业的职工占全部工业劳动者的比重是29.9%,1958年一度高达80.4%,1976年为61%⑥许涤新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238页。。另一方面则对城镇劳动力的扩大形成了内在排斥。从1949年至1980年,新中国对重工业的投资是3742.2亿元,对轻工业的投资仅有394.34亿元,而全民所有制每百万元的固定资产,轻工业可吸收劳动力257人,重工业仅仅能吸收94人⑦冯兰瑞:《论影响我国劳动就业的因素》,《人民日报》1981年11月16日。,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就业总量的增加与重工业部门所吸纳的庞大资本投入相比非常缓慢。1957年3月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说:“今后每年只能根据生产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吸收必要的人员。因此,在很长的时期内,劳动就业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参加农业劳动。”⑧《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第332页。这其实已经表明,强制经济增长模式下的城镇就业和劳动参与已经达到了上限,很难再大规模地扩大城镇就业。1978年,中国工业总产值比新中国成立初增加了32倍,其中重工业增加了65.5倍,但是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离度(偏离度越高,表明应该但却没有吸收更多的剩余劳动)来看,工业部门的偏离度高居不下,1953年是1.92,1957年是2.34,1977年是2.23,这表明工业部门的扩大并没有吸收更多的劳动力①上述数字参见曾培炎编《新中国经济50年》第266、268页;冯飞鹏:《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变迁》,《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虽然全面就业一直是传统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重工业优先发展下强制增长的制度形式,计划经济下就业的扩大远不能满足甚至排斥着中国城镇劳动力的就业需要。

第二,单一公有制的城市经济结构制约了就业结构。国家对经济的计划能力直接建立在国营经济的基础之上。1953年前,新中国还可以说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非公经济在解决就业问题上还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但1953年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逐渐演变为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营经济在全面代替了其他经济成分和排除了市场的调节作用后成为了解决城镇就业的唯一渠道。关于这一点,毛泽东曾明确地说,在我国“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已经改变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1998年,第59页。。把劳动力作为非商品性的可计划因素使得就业体制和机制不断单一化。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后的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城镇就业呈现出国营经济从业人员不断增加、集体所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略有增长但不稳定、个体经济从业者不断萎缩、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基本消失的就业特征。195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人数为2451万人,到1979年增长到了7693万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952年的就业人数是650万, 1979年则是2274万,个体经济的从业人数1957年为104万,1978年为15万③许涤新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228~231页。。不同所有制下的这种就业特点是国家按照计划偏好配置经济资源和动员劳动力的客观结果。

第三,“左”倾政治干预下经济“震荡式”的发展导致了中国计划经济和城镇就业体制的畸变。20世纪50年代后期“左”倾政治逐渐滋长并开始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导致了中国经济几经大起大落,在震荡式中发展,中国的计划经济出现畸变。“一五”时期的计划经济还保留着苏联计划经济的经典性特征,但1958年后,中国的计划经济事实上已经开始变异,一方面还具有计划经济的经典性特征,比如国家对经济资源的高度垄断、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政府根据一定的政治意志对经济的集中计划能力等;但另一方面,中国的计划经济又摆脱“计划理性”变异为一种以大规模群众运动为杠杆的“运动经济”,主观主义、唯意志论、政治命令等成为了中国计划经济直接的实践性特征。在计划经济畸变的同时,城镇就业体制也开始畸变,由于放松了对城镇劳动力的计划管理,城镇就业跟着出现了大起大落。1958年的职工总数比1957年增加了将近1倍,比此前8年职工增加的总数还要多26%。到了1960年后,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失败,国家又开始精减城镇职工,动员了近1600多万职工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就业的第一次比较大规模的波动,如果说这一次城镇就业的混乱很快得到了矫正,那么“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城镇就业问题则尖锐到不改革旧的经济体制就无法解决的地步。一方面,“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政治对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虽然这十年经济还在发展,1976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66年增加了1.2倍,平均每年增长9.5%,但在“左”的干扰下,这十年也损失了几千个亿的工业产值,仅仅1974年至1976年就损失了1000多个亿。另一方面,这十年城镇就业的压力却空前增加。20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到了60年代后期逐渐进入适龄劳动年龄,1966年之前每年新增劳动力100万,1966年后则每年新增300万,照着这一数字算,十年新增3000万劳动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这实际上是缓解城镇就业压力的一种途径,但严重背离了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方向,而这10年又从农村招收了1300万职工,于是就形成了世界经济史上城乡劳动力大对流的“奇观”,成为了整个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畸变极其鲜明的表现①上述数字参见许涤新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227~229页;曾培炎编《新中国经济50年》,第288页。。

客观地说,计划经济下中国的城镇就业在规模上不断扩大,加上城镇多余劳动力在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和行政动员下可以在农村得到安置,因此城镇就业问题似乎并不十分突出,但事实上计划经济下的城镇就业包含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在社会主义不允许失业的观念下,城镇国营经济部门积极扩大劳动就业,甚至是扩大到了超出经济效率的边界。在1950年至1981年30年里,国营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2%,其中依靠增加职工人数产生的增长占到了64.2%,依靠提高劳动效率产生的增长只占35.8%②许涤新编《当代中国的人口》,第243页。,这典型地体现了计划经济下劳动参与率与劳动效率之间的悖论。另一方面,在庞大的城镇劳动力供给的条件下,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国营经济部门又不可能实现城镇劳动力的全部就业,于是出现了城镇劳动力向农村地区的倒流,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累计达到了3000多万。1962年至1979年,这部分人中通过招工、考学、参军等渠道回到城镇就业的有近1500万③《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第111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初期滞留的超过1500万(如果加上大规模干部下放后滞留农村的人,人数应该更多)。这些人是畸变后的计划体制的直接受害者,但也是冲破旧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

三、一九七九年的城镇就业危机与计划经济的衰落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计划经济下累聚的城镇失业问题逐渐显性化,特别是1978年底的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知青为返城集体请愿、绝食、卧轨事件和1979年2月上海回城知青卧轨拦截火车事件震动中央④萧冬连:《中国七十年代末的就业危机与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契机》,《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1期。。到了1979年,由于知青要求返城引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就业危机,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各类人员有2000多万。1979年4月,李先念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大批人口要就业,这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一触即发,严重影响安定团结。”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9页。如何处理这2000多万人的就业问题事实上已经从深层次上推动着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迁。

从党和政府的思路来看,最初试图在旧体制的框架内解决大规模的城镇就业问题,主要的举措,一是清退农民工,坚持制止在农村地区招工,一是通过子女顶替、国营单位“分工包干”以及从国营企业中拨出一些资源来办集体经济等途径在国营单位中扩大就业空间。1979年至1981年,城镇新安置就业人员总数为2622.6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660.2万人,占到了63.3%⑥萧冬连:《中国七十年代末的就业危机与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契机》,《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1期。。在国营经济单位加快新老替代和扩大就业空间,虽然暂时增加了就业,却导致了国营单位效率的下降,1981年国营单位的劳动效率比1980年下降了1.8%⑦《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78—1987)》,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第287页。,这就迫使城镇失业治理的着重点逐渐转到了非国营经济成分的发展上。

1980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指出:“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劳动制度上,对所有城镇劳动力采取了由国家包下来统一分配的办法,而实际上又包不起来,统不了。”会议指出,要从根本上扭转就业形势,必须对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特别重要的是,会议针对所有制问题指出:“在解决今后几年劳动就业问题时,要大力发展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适当发展不剥削他人的个体经济。”①《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人民日报》1980年8月13日。这实际上是放弃了此前以国营经济为基础来解决就业问题的思路。这次会议后,首先是集体经济下就业发展迅速。1981年上半年,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比1980年同期多安置了34.75万人,个体经营者多增加了11.19万人②《上半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81万人》,《人民日报》1981年8月29日。。比较而言,集体所有制,特别是各种形式的劳动服务公司发展较快,这对于缓解就业压力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相比之下,个体经济发展较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长期沿袭着依靠国家的就业习惯,加上已经非常习惯把个体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复辟联系在一起,因此虽然1978年后政策开始松动,但城镇个体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仍然很缓慢,个体经济对解决城镇就业的巨大容量还没有被人们深刻认识,可是仍然严重的就业压力迫使人们不得不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外寻找新的就业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经济的作用重新得到重视。1981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除了束缚在个体经营者身上意识形态重压,“个体劳动者,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同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必需的,都是光荣的。对于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应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一视同仁”。③《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 1982年,第924页。针对现实中仍然存在着的对个体经济的疑虑和敌对,1982 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和国家劳动总局共同撰写了《经典作家笔下的个体经济和我们现实的个体经济》的报告,虽然这一报告还存在一些反映当时历史条件的认识,但也正确指出:“在当前,由于过去长期对个体经济实行过多的限制甚至干脆取缔,至今尚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因而,在政策上主要是扶植、保护和促其发展的问题。”④《劳动问题研究资料》第2辑,劳动人事出版社, 1983年,第78页。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坚持个体经济“补充”论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个体经济“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同时理论界也对个体经济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著名学者许涤新在1984年的一篇文章中为个体经济的作用辩护:“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增长得很快的国家,每年要就业的青年达400万到500万。国营和集体都能够年年安排这400万到500万人吗?开一个门,让及龄青年从事个体经济,以谋生活,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⑤《许涤新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51页。1982年后个体经济进入了重新恢复和发展的新时期,其所带动的从业人员和吸收的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也不断增加。1981年城镇新安置的就业人员中只有31.9万人从事个体经济,但到了1984年就突破了100万⑥《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第110页。。从经济类型来看,到80年代中期,以1985年为例,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人数为8990万,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人数为3324万,个体劳动者为450万,其他所有制(包括不同所有制的合营单位、合资、外资、侨资等)的就业人数是436万⑦《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第5、13、77页。,后三者的总数为4210万,已经占到了国营单位就业人数的一半,这也意味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开始走出了1979年以来的就业危机。

在“文化大革命”后的就业压力下,经济结构的变迁是一个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调整国民经济、特别是调整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下失衡的重大经济结构的过程,这对于进一步提高城镇就业水平有重要意义。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就业水平提高,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方针。1979年4月,李先念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先进的和比较落后的技术,大的中小的企业和手工业,在很长的时间内,将会同时存在,否则容纳不了那么多劳动力。如果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设备,只是减少了劳动力,而生产没有多大发展,节省下来的劳动力又无法安排,那就只能给自己增加困难。”①《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17页。到80年代中期,在经济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就业结构多样化的同时,经济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就业水平也不断提高。以1985年为例,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中,轻工业的就业人数比1979年提高了4.5%,重工业的就业人数则下降了4.5%。从工农业关系看,工业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的比例也不断下降,从1979年1∶5.5下降为1∶3.7,意味着城镇不仅能够基本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还能够吸纳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带动城镇化的发展。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更是发展迅速, 从1979年的4665万人增加到1985年8162万人,增加了5个百分点②《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第36、9、8页。。

可以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已经成功地治理了计划体制下积累的大规模城镇失业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得以维持的两大“经济性”因素,即单一化的国营经济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战略也开始被动摇了。这两个因素被动摇了,那么,计划经济体制的衰落就是不可避免的,同样经济的市场化也就是不可避免了。这两个“不可避免”都与计划经济下长期累积的并在1979年后集中爆发的就业危机密切联系在一起。历史的发展有时是非常耐人寻味的,计划经济在中国得以建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当时认为这种体制能够实现城镇全面就业;而计划经济最终走向衰落并在90年代初期被市场经济替代,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因为这一体制无法实现这一目标,而且造成了失业扩大和城镇化受阻的客观后果。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所具有的就业压力就这样对计划经济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不过,同样耐人寻味的是,虽然1979年后的就业压力冲击着计划经济体制,但这一体制在支撑中国市场化改革方面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从195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起,计划经济在中国不断畸变,中国经济长期处于一种“乱计划”甚至是“无计划”的状态之中。与苏联相比,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中,可中国并没有享受到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那样黄金般的发展,相反却是持续性的经济社会不稳定。1979年后随着政治的稳定,计划经济的畸变也开始得到矫正,其对于经济社会的正面积极作用也开始突显了出来。在城镇就业的问题上,很显然,如果没有建立在国营经济基础之上的计划体制,很难设想在短短的几年后,中国能安置得了20多年来积累下来的2000多万事实上的城镇失业人员,以及每年新增的700多万城镇就业人员。虽然有些措施现在看来是不经济的,比如大规模的子女顶替工作、按系统各单位包干安置等,但这对社会的稳定、对把问题限制在经济社会的层面而不使其发展成为政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1979年后提出的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还是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提出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都包含着对计划经济体制积极作用的肯定,这是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可以说,计划经济和市场化取向的一系列改革共同推动了“文化大革命”后中国的稳定和发展。但80年代后期以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已经不可避免了,一方面,市场化改革对维系计划经济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微观经济基础的冲击已经从根本上要求改革计划经济;另一方面,面对经济的不断多样化和社会的不断开放,计划体制事实上也已无力再通过行政指令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全面计划了。当计划经济体制在推动中国走向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后,这一体制的生命力最终完结。

四、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仍是当代中国改革和发展中一个重要问题

从历史来看,城镇失业从来就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直就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老问题,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20世纪60年代初期和“文化大革命”结束初期这三个历史阶段上就业问题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如果把新中国经济体制的演进作为一个整体图景来观察,可以鲜明地观察到,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城镇就业压力与既定经济体制的矛盾推动着中国经济体制不断向前演进,也推动着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时代化。

总体上,在计划经济下中国经济还能保持不断增长,但这种增长的代价是非常高的。从反映经济增长代价的总要素生产率来看,在1952年至1981年间,即便采取最有利的假设,中国的总要素生产率年均也仅为0.53%,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1957年至1982年间国营企业的总要素增长率处于停滞或负增长状态①参见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第84页。。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计划经济下的增长没有能够转化为发展并带动城镇就业的增长,相反,城镇失业一直被掩盖着并引发了大量的城镇人口向农村的流动,维系计划经济的各种要素内在束缚着就业的扩大和增长。1979年后严重的城镇就业压力要求冲破单一的国营经济和指令性的计划体制,多种非公经济和体制外就业方式的出现催生出并不断扩大经济中的市场性因素。

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到现在,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已走了快20年了,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非但没有完结,反而是争论更大了。这一争论可以归结为两个问题,一是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二是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关于第一个问题,“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这一论点已经为人们所广泛认同,但这个论断中的“计划经济”是指过去那种高度集权的行政指令性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经济出了问题主要是如何计划的问题,而不是计划本身的问题。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形态,不论是处于什么体制之中,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不可能没有计划。关于第二个问题,历史的经验是市场经济本身没有制度属性,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搞市场经济,但从近些年的实践来看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如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同样不可能没有计划。1979年陈云在关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上曾指出,“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这两个部分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调节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相应地增加。”②《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68页。这也就是说,经济改革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同时增加的过程,而不简单地是用市场取代计划的过程。这个论点对于认识当代中国发展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有极其重要的价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那种没有商品、不需要市场的计划经济历史已经证明是不可能实现的,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搞的那种计划经济实质上是行政主导下的一种命令经济,它已经完结了自己的历史生命。但计划经济本身并没有错,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建立计划?怎样去“计划”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计划经济,不排斥国家将社会主义的价值外化为各种经济政策去计划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中没有出现“计划”这个词“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③《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2页。。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地位的确立,表明党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更加理性的高度。如果说,坚持和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发展的基础,那么只有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合理地计划重大的经济关系,才能保障发展中的科学性。由此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的体制上要求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构建一种科学、合理的干预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体制,但这已经不是过去那种计划经济,而是一种新型的计划经济,它不仅不妨碍反而能够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一点在当前城镇失业治理上得到鲜明的体现。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失业率一直在增高。1995年至2003年,登记城镇失业率从2.9%增加到了4.3%(真实失业率从4.2%增加到了6.5%),2003年至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比较稳定,一直在5%左右,但2008年到今,城镇就业形势进一步严峻,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虽然近些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大是由于各种不同因素引发的,但其基点在于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作用上,比如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就表明了中国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深度。计划经济下城镇全面就业是不可能的,市场经济下的城镇全面就业同样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是,在市场经济下,城镇失业没有被掩盖,相反,市场经济下经济总量的增长和就业门路的不断拓宽与计划经济下的就业问题形成了本质性的区别,这也是社会还能够承受住城镇就业压力的重要原因。但这也表明,单纯依赖市场的作用解决不了城镇就业的问题,需要国家积极地在宏观上去计划和干预城镇就业问题。2007年以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等重要的措施方案,体现出来的实际上就是在就业的结构和水平问题上国家计划作用的增加和干预力度的加大。

近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大为当代中国改革和发展增加了不少的难度,但从历史来看,这其中也有好的因素,这为人们更加深入地思考当代中国发展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搞社会主义、能不能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确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体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了契机。历史的经验表明,这也是在整体上提升当代中国发展环境和发展水平的一次重要契机。

(本文作者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副教授 西安 710062)

(责任编辑 占善钦)

Pressure of Urban Employment and the HistoricalDestiny of Planned Economy in China

Ren Xiaowei

F120.2

A

1003-3815(2010)-05-0019-10

* 本文得到陕西师范大学211工程项目《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与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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