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文化消极因素对诚信考试的影响
——以监考为视角

2010-04-07 19:28超,柳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0年3期
关键词:应试者监考舞弊

刘 超,柳 桢

(1.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论传统文化消极因素对诚信考试的影响
——以监考为视角

刘 超1,柳 桢2

(1.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2.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61)

作为考试舞弊的主要防治力量,监考队伍对待考试舞弊的主观态度影响着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行动,进而成为影响考试风气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考试域外非物质形态存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极大地制约着监考员对考试舞弊的正确认识。努力消除这种消极影响,对良好考试风气的树立和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传统文化;考试舞弊;考风考纪

经过千百年的社会检验与实践后,考试制度已经在社会中取得了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一项广为社会、政府、行业、部门、群众认可的制度。而舞弊现象的大量存在,直接影响考试自然属性和社会功能的发挥,舞弊让效度、测度等测量指标失去意义,让行为规范、公平理念无所适从,如果任其泛滥,影响的将是考试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舞弊手段虽然差异较大,但其实质都是违反考试规范的一种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是在社会的、现实的具体环境中发生的。在各种防治考试舞弊的外部因素中,考场内的监管力量最为重要,其功能和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影响着考试秩序的优劣。

一、考试秩序面临的挑战及监考作用的凸显

在现代社会,考场秩序主要面临着两种挑战,一是考试于社会分层和流动的功能空前强大,应试者对各级各类考试作用的认识发生了重要变化,考试逐渐转化成为夹杂着自身利益追求的一种目标,人们往往从功能性视角看待考试,以一种工具主义理解将考试视为个人实现经济、社会地位的手段,由此引发了责任意识的弱化。二是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考试舞弊技术、形式和规模发生了巨大变化,给舞弊的防治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此同时,这两种挑战又处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转型的背景之中,社会价值在这种环境中呈现多元变化的趋势,人们普遍注重功利、讲求效益,而考试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尚无法律规范作为保障。这使相当一部分应试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出于实现特殊目的的需要,忽视考试的普遍规范性,并形成一种舞弊动力机制,为个体乃至群体舞弊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考试舞弊已经从偶然的个体行为变成经常进行和具有一定普遍存在的现象,可以说,考试在物质功能取得突飞猛进的进展的同时,道德方面却出现了巨大的滑坡。

面对这一现状,在各种制约考试舞弊的因素中,考场的监管力量——监考员的地位和作用就被提升到一个重要的位置。因为考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其应然秩序的实现除了依靠应试者自律外,还要依靠监考员实施对应试者的监督和管理。在这一空间内,考场内的自发秩序和应然秩序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博弈双方在应然秩序的状态并不能完全达成一致。在现阶段应试者的思想、行为不能与标准规范统一的情况下,需要监考员以防范、制约等各种手段对这种自发秩序施加力量,予以修正,以形成应然秩序,因而应试者和管理者的目标体现出的是异质性,而不是同质性。这就要求监考员必须是一个有力的裁判者、管理者,监考员在考试中应起到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

尽管监考员作为考场秩序维护者不可或缺的角色已经得到令人信服的确证,但是,当我们把规范性期待自然而然归结到监考员的监督力量后,会发现考场秩序的维护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人对人的管理,在这种人与人的关系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中介——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制约。在监考员理解考场应然秩序时,他会受到两种因素的制约,一种是对考试价值的共同认识,其核心价值包括正义和公平;另一种则来源于传统文化与社会现实的结合。维持考场应然秩序的出发点应该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只有当两种认识真正统一起来,监管力量才能对考试舞弊形成有效的制约。而在现实生活中,监考员作为一个社会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它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影响着考试的监管力量,当这种消极影响压制住监考员对考试价值的共同认识后,就会改变监考员的参与者视角,让监考成为一种借助别人视角加以掌握、施行的工作,使得舞弊防治变得步履蹒跚甚至出现了迟滞的状态。

二、传统文化消极因素摭谈

传统文化作为一种历史积淀和社会意识潜流,以一种集体无意识弥散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不但影响着考试制度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其消极因素也演化成为一种无人称并凌驾于参与者之上的社会整合媒介,对考试舞弊的防治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这种消极因素以监考员的意识为媒介,渗入其主观意识中,使监考员对考试价值、规范的理解产生极大的扭曲,进而使考试舞弊的防治受到间接的但是重要的负面影响。

最为突出的就是讲人情、重面子等观念的影响。我国自古就有“乐群贵和”的优良传统,认为人之所以能“胜物”而“为天下贵”,就在于人“能群”,即人能在社会中以群体的方式组织起来,过社会群体生活。同时,宗法制度数千年来一直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即使其存在的基础——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逐渐消失,但由于以宗法家族为基础构建的社会结构代代因袭了数千年,血亲宗法关系以及在家庭本位和重视五伦关系基础之上形成的“社会取向”仍有巨大的惯性,并在观念上形成厚重的历史积淀。特别是讲人情、重面子、看关系等观念备受社会所推崇,并融入个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中,成为民族心理的一部分,其影响至今仍未消失。

这种经社会实践长期浸淫后化育出来的社会心理和传统习惯经过历史筛选而固定下来并历代相传。虽然它们也在发生缓慢的变化,但仍具有很强延续性,它在传承中积淀下来,并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行为交融互摄,形成了重人情、面子与讲裙带关系的特有文化景观和人际交往的伦理型范式。这种范式除了具有增强人际关系的凝聚力、推动人际之间温情的正价值外,也在无限膨胀中形成纵横交错的社会关系网,使人们形成人情高于一切,人际关系决定一切的观念,并使许多人陷入碍于情面的“人情困境”之中。表现在行为方式上,就是以中庸为准则的处世哲学,注意避免“过”或“不及”两个偏向,以便保持各种矛盾和关系的和谐统一。这在无形中将积极的“和”异化为庸俗的“同”的思想,“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凡事留一线,久后好再见”一类世故的庸人哲学因此也在现代社会中盛行。

三、传统文化消极因素对考试秩序的钳制

监考员的授予性身份使其在考试秩序维护中存在着先天不足,这种身份使监考工作本身只是一项带有积极义务性质的工作而没有明确的职责、义务规定。当这种先天不足深陷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氛围中后,会将监考工作压缩为一种单纯的边缘性角色。它没有撼动监考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但却动摇了其有效性,它强大到足以抵消一个考场域内规范力量对舞弊的限制,使监考工作被“重新”认识而严重失衡。

这种失衡首先体现在对考试舞弊的认识上。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在权衡规范性要求和人情思想后,监考员对考场秩序的监管已经由对规范的理性执行降格为凭主观经验执行,实际上将考场内对舞弊的防治由理性问题降为感性问题,将客观的道德规范问题降为主观是否愿意去识别的问题。在面对考试的应然秩序时,监考员需要考虑的是一种严格维持秩序的“至公”思想,而当面对“人情困扰”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又会给他们带来某种心理压力。这种来自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压力,要求他们容忍舞弊者打破公平和规范。古人崇尚中道、不走极端的平和理念,成为考场内不得罪人的最好诠释,由此形成了硬制度之外的人情软环境。在他们的头脑中,在矛盾中权衡得出的结论让监考工作缺乏一种内在的凝聚力,使监考员只能被动地应对外部的刺激而缺乏认真管理的能动性,他们的行动受到自我保存思想的影响。而一旦适应这种压力后,监考员无论是在思想、行为还是潜意识层面都对舞弊形成一种“认可”,并演化为一种深厚的社会共同心理,以至成为群体的“舞弊无意识”——因习见而将对考试舞弊的谴责转化为一种套话,习以为常久而不辨其“异”。

在对待舞弊的行动上,在考场内本应施行的是一套规整、严密、适于操作的规程。而在实际工作中,模糊与标准被调和于无形,考试规则所设定的原则与监考员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一种张力。监考工作的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讲人情、重关系、看面子等观念最终都上升为“和为贵”。监考员往往以非程序化、非制度化的工作方式“变通”地执行考场规则,客观监考程序的硬标准被大大地主观化了,被人为软化成不那么“硬”的标准。由于监考员在考场管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和末梢地位,考场内监督应试者的各项规章、制度、任务、目标都要监考人员贯彻、落实,监考职能的弱化大大削弱了监考员在考试管理结构中的地位及其所担负的职能,进而影响到对考试舞弊的控制能力,最终造成执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之间的脱节。

四、应对传统文化消极因素对考试秩序箝制的措施

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对考试监管力量的箝制虽然是潜在的、隐性的,但其形成的恒常制约和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觑,它大大增加了应试者逃避惩罚的机会,对考试舞弊起到了一定的促发作用。与此同时,由于考试经济带来的巨大效益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考试舞弊在原有抄袭、替考手段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不同利益群体聚合、应试者与不法分子在考场内外协同、以信息传输为核心的新动向,这种新的发展趋势对考场的监管力量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消除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已迫在眉睫。应对措施的核心应从人和技术两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考试制度自身的建设,监考重点应由考场内发展至考场内外并重,监考形式应由单纯依靠监考人员主观判断向以人为主、利用信息技术屏蔽、探测、监控等手段一体化发展,整合考风考纪管理诸要素,形成监考力量的集成优势。其次是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考场监控的各个环节,加大信息化规范执法,使考场监控工作处于人员管理平台与信息技术管理平台之间,推动人员管理系统与信息技术管理系统之间高度融合、整体联动,全面提高考场控制能力,增强对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三是强化对监考员的管理力度,促使其在思想上提高对考场秩序管理的认识。制定严密的操作程序和可量化的执行标准,按照监考岗位的设置原则、工作标准、职责要求、劳动待遇和责任追究做好责权利的综合衡量,基于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兼职的特点,研究监考工作与本职工作挂钩的办法,有力提高监考工作的执行水平,推动监考工作向职业化发展,提高监考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1]苏振兴.世界文化史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2]贾非.考试制度研究[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

[3]刘豪兴.社会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廖平胜.考试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学 诗

责任校对:武占江

Impact of Negative Factors in Traditional Culture on Cheating on Tests

Liu Chao,Liu Zhen

The subjective attitudes of invigilators,the main force against cheating,will affect their behaviors in real work and then the examination atmosphere.The negative factors in China's tradition culture restrict the invigilators'understanding of cheating.The elimination of such negative impact will help to cultivate good examination atmosphere.

traditional culture;cheating on exams;negative impact

G424.72

A

1673-1573(2010)03-0114-03

2010-05-04

刘超(1975-),男,甘肃天水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考试哲学、非学历证书考试;柳桢(1975-),男,河北望都人,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政工师,研究方向为远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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