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寺院故事的情节范式及其文化意蕴

2010-04-11 07:49李艳茹
关键词:长明灯佛寺红衣

唐代寺院故事的情节范式及其文化意蕴

在教法昌明的唐代,高度发达的佛教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佛教寺院为争取民众的更多支持,日趋世俗化,成为不可缺少的社会文化活动的中心。在这样的社会生活背景下,以佛寺为主要背景和空间场景,真切生动地反映当时寺院状况的小说便应运而生,可称为寺院小说,或者寺院故事。这些小说体现了宗教性与世俗性交织的文化特点,其中以士女遇合、鬼怪夜话、道徒显术等几种类型最为突出。

一、士女遇合

众生平等的观念使佛寺以博大的胸怀吸引了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男女信徒,佛寺也因此成了故事中男女恋爱的遇合之地。如《莺莺传》中张生与崔莺莺在蒲州普救寺相恋的故事,《广异记·李元平》记李元平与红衣女子在睦州东阳精舍共相缱绻的故事,《纂异记·杨祯》写杨祯与长明灯精化的女子在长安石瓮寺暮来朝往的故事。这些两情相悦的爱情之花都是在佛寺之中隐蔽开放的,他们不为世俗社会所认可,最后也都以分手诀别而告终。如此庄严的宗教场所,为何成为小说家们笔下男女偷情的场所?

首先,佛寺容客的社会功能为士、女的邂逅相恋提供了诸多机会。佛寺对俗客的接纳,自南北朝时期便屡见不鲜。到了唐代,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天下寺观,多被军士及官吏、诸客居止,狎而黩之,曾不畏忌。缁黄屏窜,堂居毁撤,寝处于象设之门,庖厨于廊庑之下”[1]。《莺莺传》的故事发生在贞元年间,由小说可知,佛寺容宿的对象不仅有张生这样的独身男客,还有像崔家这样妇孺、奴仆众多的大家庭。佛寺无差别地为四方俗客提供赁居、寓宿,使它成了小说家们精心安排,而又颇能得到公众认同的男女邂逅地。而且,由于寓宿者往往有独立的僧院居住,如杨祯与奴仆独居石瓮寺文殊院,故而灯精能自由出入而无人惊扰;李元平因与红衣女郎同居一僧院,故而能觍颜不舍,追逐相见。这确实为偷情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其次,佛寺场景的特殊性也通过小说体现出来。如《纂异记·杨祯》中,夜来与杨祯相就的红裳女子非狐、非鬼,自称“西明夫人”,又熟知杨祯家中之事,只是惧怕风雨霾晦,这都暗示着其本相。后来,杨祯的乳母发现并熄灭了西轩的长明灯,揭示了她为长明灯所化的事实。长明灯,是指燃于佛像前,昼夜长明不熄灭之灯,又称佛前海灯。寺院为令施者得福,于佛前燃灯,且昼夜不断,长燃不熄。据刘饣束《隋唐嘉话》载:“江宁县寺有晋长明灯,历久,火色变青而不热。隋文帝平陈,已讶其古,至今犹存。”[2]小说《纂异记·杨祯》中的“西明夫人”就是这样一盏历久不灭的长明灯所化。非佛寺则不能出此灯精,因此,可以说此篇小说中佛寺的场景具有特殊意义,是不可置换的。

再者,佛寺场景的设置也透露出重要的文化信息。如《广异记·李元平》中,红衣女郎自叙与李元平前世的情感纠葛:

女云:“己大人昔任江州刺史,君前生是江州门夫,恒在使君家长直。虽生于贫贱,而容止可悦。我以因缘之故,私与交通。君才百日,患霍乱没故,我不敢哭,哀倍常情。素持《千手千眼菩萨咒》,所愿后身各生贵家,重为婚姻,以朱笔涂君左股为志。君试看之,若有朱者,我言验矣。”元平自视如其言。益信,因留之宿。久之,情契既洽,欢惬亦甚。欲曙,忽谓元平曰:“托生时至,不得久留,意甚恨恨。”言讫,悲涕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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