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路径探析

2010-08-15 00:42蔡有清刘会柏李彦虎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年6期
关键词:国家发展

蔡有清,刘会柏,李彦虎

(1.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2.楚雄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云南 楚雄 675000)

构建和谐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路径探析

蔡有清1,刘会柏2,李彦虎1

(1.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2.楚雄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云南 楚雄 675000)

介绍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学说中的重要地位。回顾了资本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走向,苏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国建国后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提出了中国未来构建和谐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几点措施。

国家;社会;模式;路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世界历史的发展,各国面临着新问题的种种挑战。这推动了世界各国对关于国家、社会范畴的重新定位及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演变规律的研究。当下和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有必要进一步理顺资本主义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走向,并从中不断总结经验,从而为构建和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模式提供一些有意义的经验。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确立之前的相关理论

1.国家与社会同一论[1]39

这一观点认为,国家与社会的概念基本上是混淆的,两者处于一种原始的同一、胶合状态。在原始社会,人类之间的关系还保持着原始群和原始部落的萌芽形态,这就意味着“社会就是国家,国家就是社会”的国家、社会的原始同一。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奴隶制、早期封建制国家的建立,国家与社会有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但当时的特殊历史背景决定了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国家与社会的职能也没有具体分离。

2.国家强位论(国家主义)

这一观点极端推崇“国家路线”[2]32,主张以国家为中心,突出国家的作用与价值。如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本身是目的,个人和社会是为国家而存在的;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只有符合实现国家这一最高目标时才具有意义[2]33。因此,这一观点强烈主张社会应被控制于国家的政治浪潮之中。

3.社会强位论(无政府主义)

这一观点极端推崇“社会路线”[2]33,主张以社会为中心,突出个人与社会的能力与意义,对国家保持一种比较消极的态度。如托克维尔相信:拥有多元的且独立于国家之外的自组织的公民社会是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没有社会制约的国家权力总是危险的和不可欲的,它是对专制主义的放纵[2]33。

4.自由主义国家观[2]34-34

这一观点相对于无政府主义而言显得比较理性,它寻求一种更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的比较温和的发展模式。其主要特征为:①把国家仅仅看成世俗工具、社会的外在之物或活生生的权力载体;②把国家的起源与“人性恶”进行有机结合,并认为国家只不过是人性缺失的补丁;③把国家置于个人权利与自由的对立面,以约束和牵制国家到最大限度为快;④其与国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只是部分承认国家权力和国家作用的存在[2]34-35。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学说中的地位

上述几种观点,尽管有它的合理性,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缺陷。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比较科学的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国家学说。

关于“社会”范畴。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把它与“市民社会”的内涵联系起来考虑,把“市民社会”看成“社会”的一般名称,即独立于个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1]38。

关于“国家”范畴。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

在对“国家”和“社会”范畴进行说明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探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国家与社会将会最终实现同一,国家走向消亡。总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极为复杂,我们要深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国家学说的理论实质。

三、资本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走向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是社会决定国家,国家产生于社会的发展。然而在人类演变的历史长河中,因为各种原因,各发展阶段,如社会进步的程度、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以及社会对国家的制约程度的差异性的存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特征也呈现出“不同历史时间点”上的差异性,与现实设想很难一致。资本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自己独特的特征,总体趋势就是逐步完成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

到了近代,伴随着工业革命浪潮,商品经济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发展机会。商品经济的强势发展,必然带来商品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而商品经济本身的内在要求,即“平等性、公平性、竞争性、法治性”,决定了人们在经济领域中的独立性,反对国家政治权力的干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愈来愈渴望脱离于国家政治而求外在的独立性。特别是新兴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十分反感国家政治权力对经济的乱加干预。国家与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必然推动新的政治革命高潮的到来。这样,商品经济协同新兴资产阶级政治革命,便“完成了政治生活与市民社会的分离过程”[1]39,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逐渐呈现出二元分化的趋势。近代以来资本主义世界表现出来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精神,就是很好的例证。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资本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具有积极的历史性意义,是昭示社会走向成熟和自觉的重要阶段。因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使社会获得了实质意义上的大解放,人们的个人价值、独立性得到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平等。然而我们不可回避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真正获得自由的只是社会中很少一部分人即资产阶级,而多数人尽管摆脱了封建枷锁,获得了一定的表面上的自由,但又陷入了经济上困惑的境地;国家仅仅成为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的工具,而资产阶级为了自身的永久性利益考虑,必然更加强化国家职能。因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最基本的结论:资本主义阶段尽管逐步完成了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但资产阶级并没有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逐渐弱化国家职能,促使国家权力重新回归社会的方向;却相反造成了社会经济领域上的极为不平等,使社会无法对国家政治生活进行有效制约。

四、社会主义阶段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走向

社会主义阶段担负着一个与资本主义相同的历史使命:在较长的时期内继续完成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是从经济文化落后的封建制国家直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4]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是最终实现国家与社会趋同而国家走向消亡的不可逾越的阶段。

1.苏联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

从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起,俄国逐渐步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这个时期,苏联的任务仍然是继续完成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但鉴于当时国际国内的客观形势,国家职能只能强化。第一,苏联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新生政权,但帝国主义列强却不甘心失败,想方设法破坏或是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第二,作为一个从积贫积弱的封建制国家(19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到苏联国家政权的建立,俄国仍然是一个庞大而落后的封建制帝国,面积比重最大的农村保留着完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其具备三个条件:①家庭和部落是自然形成的,个人没有真正的独立和自由;②土地是公有的,个人和土地的关系不过是个人对“土地使用权”的占有;③农业与手工业的牢固结合[5]。)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苏联,面临着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全面建设。当时看来,苏联强化国家职能是必要的,然而,他们没有适可而止,而是继续走“强国家-弱社会”的发展模式,加强国家对社会领域的完全渗透和控制。这与后来苏联政权的解体有着必然联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理论学术界就“新中国建国后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论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论阐释模式,如全能主义、总体性社会、新权威主义、市民社会、国家-社会分类控制,等等。前两种理论模式主要是针对改革开放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阐释;后三种理论模式主要是针对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阐释。

(1)改革开放前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社会主义新生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面临着百废待兴的局面,国际国内的客观形势要求国家只有对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调度,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治体制,才能集中力量搞建设。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处于主导地位,国家政治权力几乎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支配着社会发展的绝大多数内容;而社会成员对国家具有很强的依附性。换言之,建国后国家主义盛行,国家以强大的政治权力为后盾,控制着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源,并始终力图摧毁一切潜在的可能控制资源的竞争对手;社会不可能存在任何抵抗的独立力量,而仅仅成为国家配置资源的被动接受者。这反映了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模式存在严重弊端,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改革势在必行,继续完成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的历史使命任重道远。

(2)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在努力推进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逐步实现“强国家-强社会”发展模式的正和博弈关系。一方面,国家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国家权力机构设置和运行更加体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6],主要表现在:国家社会控制范围的大幅度收缩;国家社会控制手段的明显规范化;国家社会控制权力的迅速下放。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得到加强,人们参与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渠道变宽,个人利益表达更加畅通,个人价值更加得到尊重,同时各种社会经济组织的独立性和自由性程度得到提高,各种社会联系方式在社会生活中的协调作用得到增强。这有利于国家与社会职能协调一致的自觉性发展。所以,改革开放后国家与社会职能的完善与运作,是完成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相互转化与同一的前提条件。

五、中国未来构建和谐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战略思考

要实现未来国家权力最终回归社会而本身走向消亡,中国当下和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和谐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模式的建构,努力实现国家社会化与社会国家化,扭转两者发展中存在的失衡状态。

1.实现经济建设向市场经济的真正转变

建国后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治体制存在严重弊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来,市场经济在我国获得了较快发展,为实现经济建设向市场经济的真正转变提供了契机。但当下和未来,我们的重要任务仍然是继续推进经济发展市场化,做到:实现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政府由过去操纵社会经济发展的绝大多数内容逐步过渡到仅仅从宏观上实现对社会的间接管理。一方面,确保“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和维持社会公正公平”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职能转变的梯度应适时加以调整,并不断推进核心职能建设;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利益多样化需求的增长,政府职能的构建和运行水平要不断提升,真正做好“从政府定位上和政府履行社会职能的客观需求上来思考职能转变的重点和方向”的工作,并注重经济发展前后的衔接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经济的真正市场化,逐步推进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

2.实现政治建设向民主政治的真正转变

要实现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的良性互动,民主政治建设势在必行。党的十七大首次将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关系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重要任务来抓,表明了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信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其一,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党要不断加强“驾驭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其二,切实维护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三,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社会的持久和谐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搞好了,才能实现社会的整体性进步,从而为推进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奠定基础。

3.实现文化建设向宽和文化的真正转变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离不开宽和文化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里的“宽和文化”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提下,构建一种人与人、各种社会利益集团以及文化共同体之间的和睦相处与友好合作的和谐文化。在这样的和谐文化熏陶下,整个社会展现出更加友好和谐的精神风貌。构建以社会主义文化为核心的宽和文化,做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弘扬中华文明以增强中华精神;推进文化创新以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实践证明,宽和文化环境的型塑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又必然推进“强国家—强社会”发展模式的正和博弈关系的构建,这有利于中国推进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和趋同。

4.实现社会建设向生态文明的真正转变

中国当下和未来的重要使命,就是逐步推进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要促成这一使命的完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迫切性。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7]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效益和秩序为根本性原则,以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换言之,生态文明力图以“全局性、长远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重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强,必然推动社会力量的强大,有利于“强国家—强社会”发展模式的构建,而在这种正和博弈关系下,“社会可以畅通有效地表达民众的利益需求,国家可以充分汲取社会的意见和建议”[8],从而达到国家与社会的制衡,实现两者的分化和趋同。

[1] 李世书.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嬗变及其发展趋势[J].理论月刊,2005(12).

[2] 庞金友.国家与社会:近代西方的理论视角[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1).

[3]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0.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38.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81.

[6] 张传鹤.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探讨[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3.

[7] 司源.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宁夏党校学报,2008(4):45.

[8] 黄晓云.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中的生态文明建设[J].孝感学院学报,2008(5):71.

Construction of Development Model ofH armonious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CA I Youqing1,L IU Huibai2,L I Yanhu1

(1.Institute of Marxism,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2.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Chuxiong 675000,China)

The important posi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Marx and Engels’doctrine on state is described.The following historical processe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are reviewed:on the capitalist stage,in the former Soviet,and after the founding of China.Some measures on constructing development model of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future are put forward.

state;society;model;path

D 52;C 91

A

1008-9225(2010)06-0017-04

2010-09-15

蔡有清(1980-),男,云南文山人,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刘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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