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秘书制度演变

2010-08-20 07:44完颜绍元
决策 2010年1期
关键词:首长秘书

■完颜绍元

(作者系上海书店出版社编审)

非官非吏的明清师爷同首长之间的关系,既不同于魏晋的记室,也不同于唐宋的书记,倒颇似东家聘请家政或家教,基本上是市道交易。

中国古代的秘书制度,就其从发生到形成、从辟举到任命、从公器到私聘的嬗变过程来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秦汉“文法吏”机关当家

第一阶段是秦至西汉时期。当时,现代人所理解的首长秘书专业,如撰拟文稿,保管档案,汇总情况,乃至与闻机要等,还没有从一般的文牍事务中分离出来。可以说,凡在各级政府机关供职的令史,即后来统称为文吏或书吏的一般办事员,都有执行秘书业务的可能。由于当官的多由军功和勋贵出身,略输文采,所以行政作业“皆成于令史”。后人点评秦汉政治,多谓其实是“文法吏”在各级机关当家,正可借这个视角观察。总之,这一时期的秘书没有形成专职,地位普遍不高,甚至笼统地称为“椽史”也可以。

第二阶段是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先是太傅、太尉等中央高级部门内,大都设置了专司文案秘书职能的“记室”,并以“记室令史”为专门职称,其工作性质就是“掌上章奏报”。汉和帝初年,车骑将军窦宪仰慕傅毅的文才,聘请他任“主记室”,这个“主记室”可以解读为首席秘书或秘书室主任。又《三国志》称,曹操任司空,以陈琳、阮踽管记室,军国书檄大多出自这两个人的手笔。整个两晋南北朝时代,上起诸王三公,下至州郡守尉,以及一切有权开府的军区司令或军分区司令,均置记室。在县一级的基层政府中,也有记室设置,这个县政府秘书科里的成员,有主记室史、主记椽、主记、主记书佐、记室书佐等多种称谓。

可以说至汉末三国,从中央到基层,公府军政各级机关,秘书职能已经从一般的文书业务中独立出来,而且形成了编制和职称制度。凡首席秘书的官秩都随首长的级别浮动,如三国魏的三公为一品官,像陈琳这种司空府记室就是七品,相当于一个二等县的县令。《后汉书·舆服志》载“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出行仪仗,前有“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即警卫队长、公安局长等三人武装开道,然后一概是“主簿、主记,两车为从”,就是办公室主任和首席或主任秘书各乘一车相随。试想,一个三百石的小县县长的秘书,至多是个月食八斛的佐吏级吏椽,居然也随长官分享有人开道、有人驾车的荣耀,足见自汉三国起,秘书的公众形象确实是鸟枪换炮了。

秘书官职虽低而身价颇高,首当其冲的原因是这类职事必须会写一手漂亮的文章。陈琳为曹操“作诸书及檄”,将草稿送领导审阅。彼时曹操头风宿疾发作,卧读陈琳文稿后说:“此愈我病”。陈琳后来和一起掌管记室的阮踽并列“建安七子”。和寻常的作文相比,秘书写文章还有不费斟酌、下笔敏捷的要求。阮踽随曹操出行,骑在马上为领导撰写致韩遂的信,“书成呈之”,曹操拿一支笔欲有所修改,“而竟不能增损”。

魏晋“记事”多由领导自聘

词采华美、才思迅捷之外,与闻机要的高级秘书尚有一条不可或缺的禀赋,那就是机警缜密:要你卖弄时,自当为主逞才;要你保密时,务必金人缄口,甚至还得有一点甘当幕后英雄的美德。

《三国志》说钟会以中郎在大将军府管记室事,为心腹之任,时人谓之“子房”;《晋书》说郄超在大司马府任记室,躲在帘帐后记录首长和人交谈,谢安称其为“入幕之宾”。这两个有名的典故,生动地点明了魏晋时期高级秘书与所事长官间非同一般领导和下属的关系。

称职的秘书对于各级军政首长来说如

此被看重,其人选自然是以长官自己赏识者为宜。所以魏晋南北朝的机关秘书,虽然大都有定员定薪的统一编制,但一般多由领导自己聘用,然后往中央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就行了。两晋南北朝政权主体构成的一般特征,是世家大族垄断大权,堵塞寒门晋升之路。但是各种利益集团对记室、主簿、参军一类幕僚人才的大量需求,恰恰又给这些寒族士人开辟了一条由入幕参政的另类仕途。以秘书为例,仅从官制上看,品秩最高不过六品,但是笔者在阅读这一时段的“正史”时有个发现,众多参与机要的秘书后来都有了“领某郡太守”、“迁散骑侍郎”、“补领军司马”、“赐爵某县侯”等较快的提升,惟其典掌书记的记室本职不变,用现代话表述,就是虽然工作岗位未变,但级别和待遇已经焕然一新,而且会随着首长地位的提升,继续水涨船高,甚至因参与废立大计或实现改朝换代,搭乘上驶向宫廷的直通车,最终成为“典掌诏命”的中枢重臣。稍知这一段历史的人都知道,正是这四百年间,这种“入幕之宾”、“王佐之才”特别活跃。

唐宋“掌书记”上级任命

唐宋时期,先是除了诸王府保留记室编制以外,其余机关的类似部门,基本取消,而且王府记室一般也不能自行招聘,改由中央指派任命,想来是唐初统治者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的结果。此外,凡节度、观察一级机构,另设“掌书记”职称,专门负责表奏书檄一类文辞的撰拟,也由中央统一任命。

安史之乱后,藩镇权重,秘书聘用的权限又逐渐下移,唐史上,许多获得进士资格但尚未通过“公务员考试”而正式任官的知识分子,都有被地方长官先聘为秘书的经历,既解决了个人在正式任官前的衣食问题,同时也是一种行政历练,对积累资历和日后报考“公务员”都有帮助。不过这种首长自己聘用的掌书记,仍旧得在中央备案。还有不少未能登第的文人,也能通过做秘书,将来由首长向朝廷保举入仕,或争取个挂名的官衔。如杜甫,在剑南节度使严武幕下干秘书,表为工部员外郎,好歹有个头衔。

宋初统治者也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在罢免宿卫和节镇兵权的同时,再次废除各王府和各级政府自聘秘书的惯例,凡书记、推官等使用新的职称的秘书,均为与首长没有私人关系的上级任命的干部,他们办理文书的同时,在签署、用印等程序上,还起到牵制首长的作用。过去那种主管与秘书合穿一条裤子的不正常现象,因人事管理制度的日臻完善,基本上被杜绝了。此与中央集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形成互动,也是坚持推行科举制度、倡导文官治国的成果。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名臣奏议等编集,基本上都出自各级领导自己的手笔。

明清“师爷”非官非吏

明清时期,各级地方政府主官的责任比唐宋时大得多,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经济财税都要统抓,甚至兼领军务,事实上存在添置秘书相帮办理各种文书乃至机要事务的需求。于是就有了从体制外寻求助手的办法,讲白了就是自己掏钱聘请私人秘书,主要是佐理公务,有时也相帮办理私人事务,如撰拟书信等。

在明人的文史撰述中,像这种不在编制不食公家俸禄的私人秘书,除沿用“记室”、“书记”等习惯称谓外,又叫“主文”,大概就是主管文稿撰拟的意思。明穆宗年间曾任江西新淦知县的李乐说:“近日友人作县令,雇主文者十有四五”,可见当时不仅军府,连县府一级主官自聘私人秘书也已经很普遍了。

清承明制的同时,各级官员自聘私人秘书的惯例也被沿袭下来。康熙18年,中央颁布有关科举正副主考入闱的纪律:“如有暗带主文冒充仆从,察出,将本官议处,所带之人治罪。”又乾隆时都察院颁布派员巡视的有关纪律:严禁御史携带主文、书役、家人、厨役、前站之类,以致扰驿累民。科举主考一般由大学士、学士充当,御史则是专掌官风政纪监察的纪检官员,皆非事务繁多的哪一级政府首长。连他们都有了主文,又可见官场上聘用私人秘书已蔚成风气了。再讲白一些,上述记室、主文之类,其实就是后人惯用“师爷”相称的幕友中的一个行当。大约康乾以后,人们习惯上将幕友分为刑名、钱粮、书启等各色“专业”,这个主文的秘书,大约可以归为书启师爷一行吧。

非官非吏的明清师爷同首长之间的关系,既不同于魏晋的记室,也不同于唐宋的书记,倒颇似东家聘请家政或家教,基本上是市道交易。一旦关系热络又顺手了,当主人的不免恃为依赖,乃至视同亲信,利用他们监督胥吏,甚而交结上下左右的“关系户”。假如疏于监督,难免会出纰漏,所谓“胥吏之舞弊,必恃乎幕客之勾通”,受蒙蔽被牵累的倒是领导。与此同时,“废幕”的呼吁始终不断,如包世臣就主张用经过考试和试用的“级吏”取代幕友,目的就是重新将秘书职能整合到体制内来。然而新型秘书制度的确立,却是在历史进入民国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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