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现状与对策分析

2010-10-19 08:49张丽霞
中国科技论坛 2010年11期
关键词:省属科研机构广东省

范 旭,张丽霞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0)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现状与对策分析

范 旭,张丽霞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0)

1999年和2001年,广东省先后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和全国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试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地方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其改革的经验教训值得借鉴。本文分析了1999年以来改革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科技体制改革;改革现状

Abstract:In 1999 and 2001,Guangdong Province was identified respectively as the national pilot provin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stem reform and public research institute reform by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nd took the lead in the refor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stem of loc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in China.The reform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 Guangdong are worth learning.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achievements and problems of the reform.

Key words:provincial public research institute;science and technology system reform;the status quo of reform

1 前言

广东省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对省属科研机构进行重新定位,确定39个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18个咨询服务类科研机构,9个公益类科研机构并对不同定位的科研机构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经过近10年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暴露了不少的问题与矛盾。如公益类科研机构出现了定位不够准确、投入主体单一、投入经费少、公益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为促进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发展,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在对广东省9家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探讨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2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现状分析

为了全面了解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改革现状,2007年课题组参与了广东省科技厅组织的对9个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调研,调研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问卷中包括1996-2006年单位基本情况数据调查表、单位人员情况数据调查表、单位财务情况数据调查表、科技成果数据调查表、选择类问题调查表、排序类问题调查表、简答类问题调查表等七大项。2009年课题组又对部分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下文分析的数据主要来自这两次调研。

2.1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基本情况

1999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地方科研体制改革,对省属69家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确定9家科研机构为体现广东地方优势和特色的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包括: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公益类科研机构占科研机构总数的13%。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研究重点是农业育种与农业保护、林业育种与保护、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利整治和灾害防范,人民健康与安全等领域。到2006年底,公益类科研机构共有研发人员684人,占全部科研机构研发人员总数的29.57%;9所公益类科研机构共有6个省重点实验室、10个经济实体,18个创新平台;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2006年全年总收入为20502.51万元,占科研机构总收入的15.85%;完成科研项目数1186项,占全部科研机构完成的总科研项目数的67.43%;申报专利数14项,占全部科研机构申请总专利申报数的10%;发表论文数462篇,占全部科研机构总发表论文数的30%。公益类科研机构对促进广东省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职工基本构成情况。

从职工分工来看,2006年,广东省9所公益类科研机构中从事研发的人员有684人,从事科技基础工作的有192人,两项合计占全部在职职工的86.6%。从职工学历来看,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共有607人,占全部在职职工的6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共有635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62.8%,从职工整体素质来看要高于其他省份的公益类科研机构,如辽宁省公益类科研机构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占全部在职职工的比例是41.1%;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占全部在职职工的比例是49.0%[1]。职工年龄结构基本合理:30岁以下的职工117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11.6%;30-40岁的职工335人,占全部职工总数的33.2%;40-50岁的职工有391人,占38.75%,50-60岁的职工有132人,占13.08%。

(2)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资产与收支状况。

1999年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净资产为17771.98万元,2006年上升为29771.61万元。

从表1可见,1999—2006年,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总体上能保持收支平衡而略有节余。但从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支出构成来看,1999年支出是17153.76万元,2006年总支出是18710.73万元,支出增加了9.08%,而人员支出从1999年的3037.04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6191.56万元,增加了103.87%,离退休人员费用从1999年的781.78上升到2006年的2638.04万元,增加了237.44%,而研发费用从1999年的8371.33万元下降到2006年4830.17万元,下降了42.3%。1999年到2006年,研发费用呈下降趋势,而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是大幅度上升。

(3)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

按照财政部和科技部颁发的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科研机构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的财政补助、上级补助和专款、事业收入(如科研收入、技术收入等)、经营性收入(如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如投资、捐赠、利息等)。对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调研表明: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收入主要有事业费、离退休专项费、财政拨款、纵向科技收入(如国家科技部、行业主管、科工委或总装备部、国家其他部门、省科技厅、地方政府等部门拨款)、横向科技收入构成(包括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收入等)和产业销售收入构成,根据调研数据显示,2006年,财政拨款占全年总收入的7.6%,事业费占总收入的15.6%,离退休专项费占全年总收入的10.24%,纵向科技收入占15.77%。横向收入占38.47%,产业销售收入仅占7.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拨款和政府项目支持占公益类科研机构总收入的49.21%(见图1),而1999年,公益类科研机构来自政府渠道的收入占总收入的33.64%。可见,随着政府投入由1999年的5938.99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10097.87万元,公益类科研机构收入中政府投入所占比重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表1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收支情况(万元)

图1 2006年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全年总收入构成比例图

(4)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

分类改革实施前的1999年,9个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完成科研项目数728项,完成项目的纵向数为152项,其中国家项目仅有5项,完成项目横向数576项;发表论文数261篇,没有一篇被SCI、EI、ISR、ISTP收录的;专利申报数3项,获得专利授权数仅为1项。经过近10年的改革发展,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提升,2006年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完成科研项目数1186项,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62.91%,完成项目的纵向数477项,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213.82%,其中国家级项目22项,省部级项目393项。取得的国家项目数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340%,省级项目数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257.27%;完成项目横向数711项,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23.44%,其中企业委托680项,国际合作4项;发表论文数462篇,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77.01%,其中被SCI、EI、ISR、ISTP收录的有 12篇。专利申报数14项,获得专利授权数13项,自分类改革以来,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授权在波动中增长。

2.2 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

(1)外部管理体制。

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进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还应接受政府各部门的管理。

日常管理方面: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下达任务,监督检查,并且任命科研机构的负责人。

经费方面:省级财政给予经常性科学事业费的年度全额预算拨款,对其设备购置、基本建设等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所拨经费要改变原有的使用方面,重点用于科研任务。其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资金:自身通过承担各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科研项目取得合法收入;接受社会捐赠;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有偿服务。

人事编制方面: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单位登记及人员编制确定,人事部门负责职位、职称的审定。

在社会保障方面: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对科研机构的评估:实行动态管理,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每两年评估1次,每4年筛选一次,评选标准依照 《体现广东优势和特色的公益类型科研机构的考核和管理试行办法》(粤科政字[2002]7号)的相关规定。

此外,在经营开发活动方面,还要接受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内部管理体制。

在领导体制上,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全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所)长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日常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由主管部门代表、本单位代表、行业专家组成。正副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及理事会章程需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部门、科技行政部门批准。

在人员管理体制上,全面推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实行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相结合的双层人事制度,逐步使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比例达到2:1;实行职务工资、课题工资和特聘补助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分配和激励制度: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其活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可达40%。对年均申请到省 (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经费300万元以上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在确保完成科研项目的前提下可实行年薪制,年薪幅度可在10万元以上,参与研究的团队核心成员可在课题经费提取不少于人均2万元的工资补贴。

财务制度:按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其年度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3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3.1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不足,R&D经费占总支出比例小。

在对9所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调研时,经费不足正是科研机构反映最多的问题:①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在对当前本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面临的主要问题排序时,回答这一问题的7个院所中,有4个选择 “自身研发能力和投入能力仍显不足”为第二问题,占57.1%。②在基础性、行业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方面,在回答排序类问题的6个院所中,有5个选择 “进一步加大对有社会需求的科研院所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方面的投入”为第一问题,占83.3%。回答“科研机构对国家改革配套政策等问题的关注倾向”这一选择类问题的7个院所全部选择“国家财政方面的支持和投入”。③在深化改革方面,在回答简答类问题的6个院所中有3个选择 “经费问题”作为影响本单位发展的因素之一。在回答科研机构的改革和发展需要怎样一个政策环境时,比较集中的回答是落实政策、各项政策要协调、加大投入。这些数据表明经费不足仍然是困扰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

由于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补贴增长快,事业费支出迅速增加,而研发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2006年,R&D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25.8%。1998—2006年,R&D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比例是整体下降的一个趋势(见图2)。

图2 R&D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比例

由于缺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科研和办公设施陈旧成为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普遍现象。

(2)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改革综合效益有待提高。

2006年,广东省公益类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仅为两项,其中一项一次性转让,另一项采用技术入股的方式进行转让,而同年公益类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获地市级以上的成果数为48项,其中26项成果居国内领先水平。可见,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其次,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发明专利少,2006年6项、2005年7项、2004年4项。第三,改革取得的综合效益也不大。从调研数据看,发明专利少;除了核心期刊论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四大索引收录论文呈逐年增长外,国家级奖、省部级奖、转化科技成果数等没有明显变化。

(3)学科带头人匮乏,骨干人才流失严重。

调研结果显示:在回答排序类问题的7个院所中,有4个选择“优秀人才仍显匮乏”为第二问题;在回答选择类问题时,7个院所中,有3个选择近年来35岁以下业务骨干“部分人员不够稳定”和“不够稳定”,占42.9%。在回答简答类问题的6个院所中,有5个回答“人才问题”是制约本单位发展的因素之一,有5个院所认为“吸引人才、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是科研机构应对改革出现的困难需采取的对策。目前最缺的是学科带头人。

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人才问题还表现在骨干人才的非正常流失,据调研资料统计,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在2003—2006年共流失硕士以上人才33人,比改革初期的前4年(1999—2002年)增长了230%。改革8年来,9所公益类科研机构共流出科技人员277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才179人,占总流出人员的64.62%。除2004年和2006年外,科技人才队伍均出现了负增长。出现科技人才非正常流失的原因,首先是科研机构内部激励不够,导致一些50多岁到退休年龄,正处年富力强的专家纷纷提前退休,其次是改革后省属科研机构在待遇、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吸引力下降,一些骨干人才争相调往生活待遇和科研环境更为优越的高等院校。这些方面实际上也是改革后省属科研机构难以引进学科带头人的主要原因。

(4)产学研合作不理想,缺乏多方合作的经验。

根据调研,9所院所中只有3所院所有产学研合作项目,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存在沟通渠道不畅,目标不一致,利益难以共享的困难。合作单位主动性不强,政府牵引和中介机构参与不足等问题。回答选择性问题的5个院所中,有4个院所是“通过自己联系的途径和合作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只有1个院所指出合作是对方主动联系的,1个院所的合作是政府牵引的;没有一个所是通过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

3.2 广东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公益类科研院所自身存在的观念问题和体制、机制的弊端。

在调研中有7所公益类科研机构认为目前所在所深化体制改革的主要障碍有配套政策不健全、管理体制制约和社会经济环境制约。

(1)配套政策不健全、政策不协调。

改革配套政策滞后。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初期,有人就提出公益类科研机构存在的第一位问题是缺机制[2]。调研时科研机构普遍反应人事、分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改革滞后,单位中“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管理体系仍未完全建立起来,主要是原固定职工和事业编制人员无法实现自由进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人才引进工作,改革初期提出的分配激励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激励效果不明显。

在回答选择类问题时,接受调查的7个院所中有6个选择“配套政策不健全”作为科研机构深化改革面临的主要障碍;在回答简答类问题时,6个院所中,有2个回答 “缺乏与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是制约本机构发展的因素之一。

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不健全,科研机构社会保障的负担重,影响到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在进行调研的7个院所中,有6个院所明确表示关注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近几年来,广东省省属科研机构人员机构普遍呈现老龄化发展趋势,2006年,广东省省属9所公益类科研机构离退休人员累计626人,同期在编职工1101。某研究所在编职工155人,离退休职工105人,2006年,财政拨款的离退休专项费325万元,但同期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为497万元,超支172万元,超支部分的金额占全年该所横向科技收入的63.5%,这给该所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另一研究院2008年的800万元事业费缺口中,有600多万元来自离退休人员医疗补贴等方面的支出。部分省属科研机构若有个别离退休重病号,其创收利润几乎全部填补进去,这极大地影响了在职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也是一个在全国比较普遍性的现象[3]。

一些现行政策不协调也影响到公益类科研机构的运行。例如,按照改革大政策设计,公益类科研机构是财政核拨的科学事业单位,但财政拨款按事业费的60%拨付,其余40%的工资、福利费、奖酬金、办公费及日常运转经费需要通过纵横向科研项目的收入弥补。但科技部2005年颁发的《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作出了许多限制;《广东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这些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许多科研项目不能列支研究人员工资,原先的政策无法实施,加剧了事业费的缺口。

在调研中,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对国家改革配套政策关注倾向依次为国家财政方面的支持和投入、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政策、机构的产权、人事等制度的明确与落实、科研项目招标与划拨的公正性。

(2)政府投入与多元投入的双重短缺。

公益性研究作为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外溢性,政府财政投入应该是保证公益类科研机构正常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但随着公共开支的膨胀,公共财政投入难以为继,发达国家在公共研究治理中提倡公共研究的多元投入机制[4],如美国的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政府资助、非政府资助和收费性服务获取资金,三者的比例大致为;政府资助占27%,非政府资助占35%,自创收入占38%。我国地方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也朝这一方向发展,但体制的惯性和国内的社会经济条件限制使得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新的投入机制并没有得到确立,造成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运行困难。首先,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科技实体刚刚起步,开发创收能力不强。广东省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后,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收入”等方式获得横向收入,但数额不多,2006年横向科技收入和产业销售收入为9379.62万元,占总收入的45.74%;但经费收入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2006年,政府投入资金(事业费、离退休专项费、财政拨款、纵向科技收入)为10097.8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9.25%。问题在于政府投入的数额太少,不足以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正常运转。2006年,广东省科技厅、省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为1659.9万元。而同年广东省GDP总值为25968.55亿元。地方政府投入只占GDP的百万分之六,远低于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水平;其次,在经费构成中缺乏非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在公益类科研机构经费筹集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国内本来就缺乏投入公益研究的文化氛围,而现行的科技体制缺乏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科研的渠道,不能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没能有效地发挥作为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和个人的作用。政府投入有限,又缺少其他经费来源,其结果必然是公益类科研机构事业费、科研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都出现缺口,而且有逐年加大的趋势。有的研究院所改革初期的事业费缺口只有几十万元,2006年达到400多万元,2008年上升到800万元。

(3)锐意改革的意识需要强化。

公益类科研机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经费一直由国家拨付,对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较多的依赖,“等、靠、要”思想或多或少存在,对改革后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影响到公益类科研机构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

4 促进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深化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改革经费投入体制

吸纳各方利益者参与,实现科技发展多元主体参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到公共研究领域中来,可以增加公共研究领域的资金来源,以有助于增强研究机构的责任感和提高决策过程中透明度。广东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现行的投资主体比较单一,政府部门应该放宽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到公共研究中来。

加大科技投入。为促进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一步改革,要在优化科技力量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政府要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增加对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增加业务性收入,这是非营利研究机构很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应该充分利用业务收入这一途径增加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科技投入。广东9个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与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收入)的总量和占总收入的比重在改革后都有了比较大的提高,但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低于9%,通过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业务收入提升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资助方式多样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常对公共研究机构的资助方式有两种,即“机构式”资助和“项目式”资助。灵活使用这两种资助方式可以保持机构的公益性和研究的持续性,又可以增加科研机构的活力,增加研究团体的竞争意识,提高科研机构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4.2 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完善人才管理体制

营造良好氛围,吸引优秀人才。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科技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力度;完善科技人员评价机制,做到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评价过程公开公平、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全面落实《广东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 》中规定的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公益类科研机构的人员结构,合理确定科学研究人员与科研辅助人员、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以及高、中、初级科技人员的结构。此外,要完善对各类人员的考核、晋升、奖励、惩罚和辞退制度以及人员流动机制。

优化科技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科研合作。目前的产学研名义上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三方合作,实际上更多的是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双方合作,高校与科研机构很少交集,主要的合作是研究生的培养。如果同样从事公益性研究、科技人力资源丰富的高校与公益类科研机构能在更多的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省属科研机构优秀人才不足的压力。

4.3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

实行多元化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公益类科研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公益类科研机构编制约束管理;建立规范化的财务审计制度;完善非营利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健全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其咨询和监督作用。

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现行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健全财务制度,采用战略性预算;健全公益类科研机构经费收入与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费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意识,提高公益类科研机构投资使用效益;实行项目课题核算制,科技经营实体实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建立规范化的公益类科研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节约使用,尽量减少国家财政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制约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一步改革。应加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使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健全起来,为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各项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4.5 完善科研成果的社会共享与扩散机制

增强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公益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目标。需要建立激励和资助机制,加强公益科研成果的推广、示范与转化,形成公益科研成果的共享和扩散机制。为此,需要建立和完善公益科研成果推广的法律法规,规范推广工作;加强需求导向的公益性科研,建立从选题开始,以公益需求为导向的全程科研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科研与社会需求的衔接问题,提高成果的成熟度和适用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参与的公益科研成果推广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益科研成果推广队伍。

[1]刘亚非等.辽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基本状况与转制问题的实证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372-376.

[2] 朱传柏.深化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几个问题讨论[J].云南科技管理,2003,(5):3-11.

[3] 郭军灵.我国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模式探讨[J].科研管理,2007,(4):73-80.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共研究治理——走向更好的实践[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5-8.

(责任编辑 张九庆)

Analysis of the Reform Process and Situation of Guangdong’s Provincial Public Research Institutes

Fan Xu,Zhang Lixia
(Institute Public Management and Public Policy,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0,China)

G311

A

广东省软科学重点项目(2008A070100006)。

2010-05-26

范旭(1962-),男,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科技经济、科技政策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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