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越南受困“强拆综合征”

2011-03-20 08:39刘刚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4期
关键词:征地使用权越南

每年经济增长5%以上,正在进行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越南,同样面临着城市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征地拆迁也让越南各级政府犯愁。首都河内在2010年初已批准的896个项目中,只有82个项目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企业因不能及时拿到地而抱怨,农民因征地补偿款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而担忧,血腥冲突因此不时出现。

2010年5月,在光天化日之下,40多名暴徒或手拿铁锹,或手持木棒,冲进海防市安阳县黎利乡长裔村。一起因征地而导致的暴力事件震动了越南舆论圈。事情被媒体曝光后,海防市公安局表示,公安机关已拘留涉案的长裔工业区征地委员会副主任等人,并决定对涉案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1945年“八月革命”胜利后,越南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也为土地资源牢牢贴上公有制的标签。1955年,越共中央二届八中全会决定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集中人力、物力在公有的土地上进行农业合作化运动。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越南当时的农村合作社也出现了社员出工不出力、不爱惜生产资料等消极现象。直到1980年,越共中央书记处颁发第100号指示,允许将集体土地合理地承包给农户。1986年,越南开始革新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和主动积极地对外开放成为发展的指导思路。越南1992年《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国家按照法律和规划统一管理。经过多次修订的越南《土地法》,逐步明确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允许转让、出租、继承、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经营的出资形式。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为土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奠定了基础。越南土地使用权以“安全、可抵押、可交易”的方式进入了市场经济领域,而被越南百姓称为“红本”的土地使用权证,也从此成为财富的标志。

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征地拆迁问题渐渐浮出水面。越南2003年《土地法》整合了此前一系列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和程序的规定,第一次将被征地人获取赔偿的权利写进法律。

根据该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土地征用以“公共利益”为界,遵循类似但非一致的征地赔偿及拆迁程序。对于非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采用政府最小干预原则下的市场机制,由开发商参考各级政府每年更新一次的土地定价标准,同被征地人进行协商。对于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则采取成立“拆迁与补偿委员会”的形式,将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征地人三方代表纳入到协商过程中来,并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

总体上看,越南征地拆迁诱发的矛盾冲突,不外乎“钱”和“业”两个因素。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大大低于市场交易价格,而被征地者不愿放弃现实利益。此外,被征地者失去生活或生产用地后,政府或企业不能按照既定承诺切实解决其安居、就业问题,失去土地后的他们就像无业游民一样无依无靠。

越南国会和政府已经认识到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在完善相关法规,以保证征地拆迁在法律框架内严格运行。同时,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土地定价标准,正努力向市场价格靠拢。

(文/刘 刚 据《世界博览》)

猜你喜欢
征地使用权越南
《民法典》抵押转让规则对海域使用权抵押的适用逻辑及规范配置
卫星轨道资源使用权的继受问题研究
读图
越南Vedana餐厅
越南百里“银滩”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法律问题研究
中国亟需明确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
农民房屋征地拆迁将单独补偿
国土资源部坚决查处“强征强拆”
关于征地管理工作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