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的探讨

2011-04-01 14:42
电力安全技术 2011年7期
关键词:承包商火电厂监理

檀 炜

(安徽淮南平圩电力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淮南 232089)

对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的探讨

檀 炜

(安徽淮南平圩电力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淮南 232089)

随着火力发电技术的发展,火电设备趋向于大型化和复杂化,发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技术要求也越来越复杂。随着对火电厂设备检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进一步重视,火电厂设备等级检修监理也顺势兴起。本文对火电厂设备等级检修过程监理应审查的文件、监理流程及监理人员职责等进行了探讨。

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

现阶段,火电厂设备检修大部分还是实行以预防性计划等级检修为主的检修体制,部分电力企业也在探索预测检修和状态检修,实行点检定修制度。根据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火电厂设备检修一般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和检修目的及检修范围实行分等级检修制度,通常分为A,B,C,D 4个等级。在这种检修体制下,大修间隔4~6年,小修间隔4~8个月,检修项目、检修周期及工期安排均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及经验确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火电设备向大容量、高参数、复杂化、高能效发展,其安全经济运行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维修投入也大幅度上升。随着人们对火电厂设备检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进一步认识和重视,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也就顺势而起。

1 设备检修监理概况

1.1 设备检修监理的必要性

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明确提出: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随着加入WTO后的实践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火电厂设备检修的需要,以及火电厂设备特定的安全性需要等,人们开始认识到火电厂设备检修实行监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2 设备检修监理现状

(1) 现阶段,火电厂等级检修监理以检修安全监理、质量监理和进度监理为重点,投资控制一般由业主管理。检修监理范围比较单一,还没有达到一般设备监理的“四控制”要求。

(2) 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关于火电厂设备等级检修监理的统一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

(3) 各发电企业对检修监理认识不一,支持力度及执行力度不等,部分发电企业只为应付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将检修监理停留在形式上。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市场也比较混乱。

(4) 各发电企业检修作业的程序文件不规范、不标准和操作性不强是制约检修监理长效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5)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不规范,监理人员职业资格标准不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但这并不影响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的实践。

(6) 基于监理具备科学性、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火电厂设备检修监理有很大的市场前景。

2 设备检修监理实践

2.1 监理审核的程序文件

2.1.1 承包商及作业人员资质审查

火电厂设备检修工作有许多专业为特种作业,需要一定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支持。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检修合同前应对承包商的企业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有一个考核审查过程,对作业人员的资质也应该考核审查。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机关制定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针对电力系统特点,火电厂各个专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是监理工程师审查的重点。如热工专业的计量资格证、技能等级资格证等,机械专业的电焊等级资格证、起重作业证、金属作业证等,电气专业的高压实验证、电测仪表操作证等等。

检查与确认检修基本条件,包括对检修文件包的审核,测量用具和起吊用具、电动工具是否经校验合格,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重大检修项目“三措”编制是否完整等。

新体制的发电企业多实行检修外包体制,承包单位多是老电厂改制后分离出来的检修队伍和挂靠相关公司的私人小公司,因而对承包商及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就显得尤为关键。

2.1.2 检修作业程序文件审查

2.1.2.1 文件包的内容和形式

为了规范检修,作为程序作业的重要依据,检修文件包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监理过程中的执行依据。检修文件包的全面性、合理性、规范性、标准性、可操作性是衡量检修作业文件编制好坏的依据。

由于各个发电公司的特点不同,目前检修文件包的编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格式,并且检修文件包的制订也是一个不断充实、不断修正、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检修文件包基本包括质量安全计划表(设置有质控点验证)、检修规程或检修工艺卡、非标改造施工方案、检修记录卡、设备异常项/不符合项记录单、检修完工报告、文件修改反馈单等。文件包编制人员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加或减少。

2.1.2.2 质控点设置原则

检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及其重要程度,是将检修过程分解细化,针对专业的不同特点来确定的。质控点一般分为文件见证点(R点—Review point)、现场见证点(W点—Witness point)、停工待检点(H点—Hold point)、旁站点(S—Stand-by point)和日常巡检点(P点—Patrol point)。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应用。但有一点非常重要:质控点验收标准一定要明确,可依据的标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业主认可的其他标准。

(1) 文件见证点(R点):主要确认文件准备情况,审核文件的规范性、全面性、准确性、可操作性等情况,验证确认文件有效可行。该项工作属检修准备工作,一般在检修正式开始前完成。

(2) 现场见证点(W点):对于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组装等应该设置现场见证点。承包商检修工作达到该检验点时,应提前通知质量控制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如果质量控制人员或监理工程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见证,承包商可以认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并自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但应做好详细记录。

质量控制人员在现场见证时,有权对质疑的W点要求承包商重新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W点,质量控制人员有权就该同批次的检修或该工序前的所有工序进行全数或抽样检查,以确认其质量符合标准。

(3) 停工待检点(H点):对于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施工薄弱环节及质量不稳定工序和关键的试验测试验收点,必须在质量控制人员监督下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对H点承包商必须提前(时间由业主的检修文件规定)通知质量控制人员(一般为书面形式),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到场,如质量控制人员因故不能到场就应等待。承包商的工作在未得到质量控制人员的签字确认前,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

一般情况下,H点是针对“特殊过程”而言的。特殊过程通常是指该过程或工序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的过程。因此,对于某些检修质量不能依靠其后的检验来判断或把关,或难以在以后检验其内在质量的工序或过程,或者是某些万一发生质量事故却难以挽救的对象,就应该设置停工待检点。

(4) 旁站点(S点):在检修施工过程中,质控人员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对S点验收,要求工作负责人在阶段检修工作完成自检后,等待质控人员复核及验证。对S点,要求质控人员现场跟踪关键步序的检修过程。设置该点的原则是针对检修技术难度大、质控风险极高、过程质量控制较结果验证尤显重要的步骤。

(5) 日常巡检点(P点):指质量控制人员在检修现场检查了解检修工艺,工序质量状况,各程序文件执行情况,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不符合项程序执行情况等。

2.1.2.3 项目变更和文件包修改审核

检修项目清单和文件包的编制是提前制订的,因而在检修过程中,对项目进行变更和文件包修改在所难免。但项目变更和文件包修改一定要有审核程序,避免出现随意增减的情况。当然,项目的更改会引起检修工期和检修费用的变化。一般程序为:检修项目变更提出(业主、承包商或监理单位),各级部门审批,制订实施方案,审批执行。

2.1.2.4 检修项目开工报告确认

由于火电厂安全运行的需要,在操作和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所以在检修开工前一定要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等手续。在具体实施的监理流程中,第一步就是实施检修项目开工报告确认制,即验证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动火票等的签发,票面上的隔离措施的执行情况,检修场地和工器具的准备情况,作业风险分析和风险预控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在监理确认签字后,才允许开工。

2.1.2.5 设备异常项/不符合项跟踪复验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设备检修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对在检修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入监理日志,并通过总监向业主汇报。报告内容主要反映检修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性能、文件或程序方面的缺陷,如某一物项的质量变得不可接受或不能确定。实际执行时一般表现为质量缺陷报告(QDR—Quality Defeat Report)和不符合项报告(NCR—Non Conformance Report) 2种形式。

对于检修期间所发现的任何与初始设计不相符合的设备或部件的异常情况,都要求填写QDR,并按照QDR的作业流程和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在工作指令或程序中有预见并有明确处理措施的质量缺陷,则不必填写QDR。针对QDR,由业主或监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承包商在收到QDR后应及时做出整改,并在修正缺陷后,书面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验证确认。

监理发现异常情况填写QDR后,若该设备异常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检修过程加以纠正,则可通过填写NCR认可设备现状,以便在下次检修条件具备后解决此异常问题。可以填写NCR的主要条件有:备品备件采购周期长,该异常不致引发设备故障,该异常可让步接受,该异常需通过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等。

2.1.2.6 质量事件处理制度

凡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检修工艺、检修方法和人为因素等原因导致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的,需返工处理。若由此而造成一定程度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均可认定为质量事件。质量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监,并由总监报告业主,同时检修承包商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填报“质量问题报告单”。

2.1.2.7 监理日志和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内容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生产等情况,格式不定,但一些基本要素一定要全面,如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等。监理日志既是考核监理工程师的依据,也是监理文件的存档资料。监理机构内部在每天工作前要开会,交流昨天的执行情况,布置今天要重点关注的项目。要根据业主的要求,定期参加检修协调会,总监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各方就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2.2 设备检修监理流程

2.2.1 监理依据

监理的主要依据有:检修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业主方批准生效的管理文件(包含文件包和作业文件);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企业各种规范性、规定性文件;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说明书;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检修承包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就具体的检修工作所商签的检修合同,它规定了检修范围、检修质量、检修工期,规范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就具体的细节问题达成协议,同时也应该在该合同中明确监理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监理大纲是监理投标文件的核心,是监理单位为获得监理任务而在投标过程中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监理规划是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具体实施监理前,在总监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所编写的,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是实施设备检修质量监理的核心文件,是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所编写的操作性文件。

2.2.2 监理原则

监理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它以事实为准绳,以数据为依据,严格按规程公平、公正地处理各类事件;协调处理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承包商以及所有不同专业之间的关系。监理机构对业主负责,实施独立、公平、公正执法,并比照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守合同,坚持以预防为主,过程控制与结果验证并重。监理应严格遵守以下5项原则。

(1)“安全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监理工作的标准是已经批准的检修管理文件和检修作业程序文件、设备说明书、检修技术资料,以及国家及行业正在生效的法律法规。检修后未达到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时,必须令其返工或留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证据。

(2)“ 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监理必须客观,凡事都要有依据,凡事都要用证据和数据说话,要不偏不倚,公正行事。监督事实要公开,做好内部沟通。

(3)“主动服务,有效沟通”的原则。监理工作必须主动,禁止坐等签点。要善于和作业人员沟通,树立服务意识,对不符合项要及时向对方讲清错误之处和应该怎样去做,严禁直接发生冲突。

(4)“少说多看,谨慎决定”的原则。监理工作过程应尽量少发表建议,以免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工作,甚至传达错误信息。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当需要表态或决定时,必须事先说明理由,再谨慎决定,不允许缺乏依据,草率行事。

(5)“严格职业操守,尊重对方”的原则。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严格工程监理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的执行,既尊重对方工作成果,又坚持独立自主。

2.2.3 监理方式、方法

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制订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一般采用事前查验、旁站监督(全程跟踪检查)、巡回检查(现场巡视)、平行检验(抽查检验)等方式来执行过程监理。根据各项目检修的实际情况,具体监理实践方法如下。

2.2.3.1 事前查验

检查文件包、工具、仪器与量具、人员等各类资源能否满足开工条件;查验业主方和检修方管理文件能否满足现场安全质量控制要求,必要时可提出完善意见,或制订新的管理文件经业主方批准执行;查验检修前的设备状态、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方案的可行性;查验检修项目设置的合理性。

2.2.3.2 验证、签点

依据检修文件设置的质量验证点(W点、H点、S点等)进行过程质量验证,必要时可临时增设质量验证点。签点前必须亲自查验,必要时有权要求返工。火电厂检修质量控制程序中,质量控制人员对质量控制点的签证有一定的流程。基本的签证流程是:工作负责人自检合格签证,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签证,业主方相关技术负责人签证,监理签证。但有一点要明确,质检人员的签证并不免除承包商的所有的质量责任和安全责任。

2.2.3.3 参与

参加各方主持的技术分析会、解体报告会、事故分析会等专题会议,参与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参加审核施工方案,参加修后设备试运和联合质量验收等。

2.2.3.4 沟通、协调

有效地沟通和交流是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纠偏时要说明原因,有意见分歧时不得和当事方直接发生冲突,可通过书面方式阐明监理观点。对检修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作业程序有疑义时,应通过召开检修协调会、各专门会议等形式,协调解决。要发挥监理人员的技能优势和经验优势,主动和相关方协商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协调工程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存在的问题与争端。

2.2.3.5 制约

对不符合检修文件包要求的事项,要按不符合项管理程序执行;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或质量管理规定的事件,可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签发“整改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仅限如下情况),监理可对工作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单”:

① 未经质检人员同意,越过W点2次以上,或越过H点1次以上;

② 检修过程弄虚作假,对待质量控制有欺诈行为;

③ 系统/设备长时间处于开口状态不封堵,关键的精密部件拆卸后未做好保护措施;

④ 违反检修文件包要求,野蛮施工,强拆强装,造成设备损坏;

⑤ 抵制或不配合质控人员和监理人员正常行使质量控制职能;

⑥ 适用发“整改通知单”的其他条件。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仅限如下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 业主要求或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 发生了严重的质量、进度问题或造成设备损坏,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 严重违反文件包执行的管理规定,连续发生越点工作且经指出后仍未做纠正;

④ 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⑤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⑥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接受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⑦ 故意隐瞒检修质量事件或不当行为,且弄虚作假,并造成了质量后果;

⑧ 采取欺骗手段或偷工减料,给设备安全运行带来重大隐患;

⑨ 未按“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重复发生质量事件;

⑩ 适用于发“停工令”的其他条件。

3 监理人员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承包商之间及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相关事宜,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时,应事先向业主单位报告。

3.2 监理工程师

跟踪检修作业过程,检查作业先决条件、防异物管理、作业现场及人员行为符合安全与检修工艺要求,检修文件的执行情况符合质量管理规定。认真进行质量验证工作,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对于不符合项,必须要求填写报告单并认真审批。要跟踪质量缺陷及其处理情况,必要时可提出处理方案。对于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或造成质量事件者,发出“整改通知单”、“工程暂停令”。要求检修方严格按批准的检修文件包进行检修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质量安全计划,并保证检修方质量自检体系的正常运作,严禁越点工作。

监理人员应加强现场巡视,跟踪作业过程,严格进行质量验证点(W点、H点)的签点验证工作。加强对不符合项的管理,对于检修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严格按管理流程实行闭环管理,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在质量验证中,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质量验证点,监理工程师应予拒签,令其返修或返工。监理人员要参加修后设备的分部试运,验证分部试运结果应符合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要每天填写监理日志,监理组要每天发布“监理日报”,以反映检修进度和现场监理状态,提出安全、进度和质量控制要求,通报监理发现的违反检修管理规定的事件。

监理人员对监理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承担监理连带责任。

4 结束语

火电厂检修监理从起步到发展完善还需要一个理论创新和实践验证的过程,可探索的问题和可完善的方面还很多,希望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专家的努力,使火电厂检修监理市场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过程更加严谨,方法更加科学。

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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