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时期媒体对干部腐败现象的舆论监督
——以《红色中华》为论述中心

2011-04-12 09:02孙云潘锦全
关键词:红色中华苏维埃

孙云,潘锦全

(南京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93)

中华苏维埃时期媒体对干部腐败现象的舆论监督
——以《红色中华》为论述中心

孙云,潘锦全

(南京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93)

《红色中华》作为苏区中央政府的机关报,充分发挥了报刊媒体特有的宣传和监督功能,较为客观、透明地对整个中华苏维埃时期革命政权内存在的官僚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做了全面曝光,并对此予以严厉抨击,这种敢于直面现实,勇于自我解剖,且给予媒体以较大政治信任度和宣传权限的做法,是该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廉政建设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

苏维埃时期;《红色中华》;腐败现象;舆论监督

一、《红色中华》简介

1931年12月11日,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正式成立后的一个多月①,苏区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创办了自己的机关报——《红色中华》,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创办的第一张中央铅印大报。该报发行量最多时达到4万多份,发行范围达到各个革命根据地,甚至在偏远的山区和国民党统治的大城市,也可以见到该报。《红色中华》通过大量新闻信息的宣传报道,对于当时苏区的苏维埃革命运动和政权建设,以及抗击国民党的全面“围剿”行动,发挥了巨大的宣传和鼓动作用,正如报刊自身所宣称的那样:“本报是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在苏维埃运动中的作用是极大的——是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喉舌……它已经在全苏区中,深深的发挥了宣传组织的作用,成为临时中央政府与全体工农劳苦群众(公民)之间的不可少的联系者。”[1](记:12-11(4))作为中央苏区最为权威、最为核心的传媒,《红色中华》充分发挥了媒体的特有功能,积极配合当时苏维埃革命的现实需要,尤其在党的建设和革命政权自身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其他机构或组织无法代替的作用。它从政治的高度主动介入,大力宣传,对于党内外的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积极开展斗争,无情打击,为中央苏区反腐败斗争的推行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有鉴于此,本文以该报为论述中心,就中华苏维埃时期媒体对干部贪腐现象的舆论监督及其实效作较为详细说明,以资利于当前执政党自身的建设②。

二、《红色中华》对干部腐败现象的揭露和曝光

早在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就开始注意腐败问题,并深刻指出必须克服官僚主义等不良现象。但真正意义上的反腐败斗争,则始于1932年2月以后,由于中央苏区所辖面积不断扩大及其革命政权的相对稳固,在各级各层的革命政权以及党内,腐败现象开始滋生蔓延。1932年2月17日,《红色中华》第10期在头版头条,发表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署名的社论《发展生产节俭经济来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这标志着中央苏区反腐败斗争正式拉开了序幕,项英以训令的方式号召大家:“我们要坚决地同那些浪费金钱,滥耗政府财政的人作斗争,我们要号召工农群众驱逐那些人出苏维埃机关!”[1](项英:02-17(1))3月2日,在“苏维埃建设”栏目中,项英再次撰文《反对浪费严惩贪污》,称在“这个时候,随便浪费一文钱,都是罪恶,若是随意浪费,那实际是破坏革命战争。”针对当时泛滥的贪腐现象,项英号召要“坚决的反对,如若继续不改的,就要用革命纪律来制裁。对于贪污的要非严办不可”。他这是言有所指,因为在当时的中央苏区,浪费和贪污确实已成为革命发展的毒瘤之一。以项英在文中举例的兴国县为证,就苏区中央政府调查的结果来看,浪费和贪污现象令人触目惊心。他说:“发现许多政府,每月开支浪费得很,一个区政府每月要用到四五百元的经费,有一个区政府每月的信封用了2900个,吃仁丹一个人一天吃了8包,诸如此类的很多。这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呵!不仅如此,像兴国县主席与财政部长、鼎龙区财政科长、兴国所办的国家商店的经理等,吞没公款,假造账目,扯旧账造新帐等等贪污舞弊情形,更为严重。还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将存款打埋藏,隐藏不报,差不多在兴国各区都是这样做,真是无奇不有的怪现象!”[1](项英:02-03(6))事实上,当时中央苏区的铺张浪费极为普遍。以瑞金县为例,1933年10月份财政预算原本为7460元,但略微节省了一下,即少支出2850元。这个数字在当时相当于300多位农民一年的口粮,又等于1932年红军两个军部一个月的办公费及杂用费。就整个苏区而言,1933年11月经费预算总额原来是330余万元,号召开展节省、反对浪费之后,次月随即降为240余万元,少支出近90万元。这个数目相当于当时300万战争公债的1/ 3,快要接近100万经济建设费的总额,具体算来,可维持1934年战争危机关头的10万正规红军生活达两月之久[2](P97-98)。

正是基于这种贪污浪费行为对于革命运动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毒害性和腐蚀性,项英才不止一次地号召工农群众起来,“帮助政府,来反对各级政府浪费政府的钱,驱逐各级政府中的贪污分子出苏维埃”[1](项英:03-02(6))。而作为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的《红色中华》,在中央政府的鼎力支持下,责无旁贷的肩负起这场反浪费反腐败的宣传重任,以报刊媒体特有的宣传功能,通过大量通报、曝光和批判各型各类的腐败现象,打击和教育了大量的贪腐分子和违法乱纪的各级组织与干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革命政权和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概括地讲,《红色中华》所报道的腐败现象大致归纳如下。

(一)官僚主义

1932年3月9日,标题为《好安乐的民警局长》报道了署名为方文等人的遭遇,记述他和汀州民警局苏局长的会见经过。在整个会见的过程中,该局长的“身子好像钉在矮椅上面,不能动一动的一样,仅说出4个大字:‘哼!哼!没有’”,其“十足的官僚架子浓厚的腐化现象,可以说比国民党的公安局长的享福摆阔,不相上下呵!”[1](方文:03-09(8))《破坏扩大红军的扩大红军工作》曝光了赣县黄塘区稍坑乡苏主席曾照科在扩红工作中③,不通过“政治上宣传鼓动,专用强迫恐吓手段,”派人去捉某人当红军,“表现出虎狼似的威武”,结果吓得十几个乡民跑过河西去了,当时区政府便有人说他做的不对,“他还‘怒发冲冠’的不接受”,而且,“过了几天他的老毛病又复作了”。文中严斥像他这样破坏“扩红”的乡苏主席,“上级政府非加严办不可”![1](李志遥:03-30(4))同日《官僚腐化的永丰县财政部长》说永丰县县苏财政部长陈鸿烈官僚十足,生活腐化,“每天带着老婆,背着驳壳枪,在街上闲玩,或者同老婆坐在房里讲笑话,从没有到外面去巡视过工作。”文末质问道:“这种十足官僚腐化,脱离群众的财政部长还能容许他在苏维埃政府当部长吗?”[1](殳:06-30(4))而《官僚式的何田乡苏主席》则揭露了长汀县河田区河田乡苏主席,从“不发动群众”,当医院要人洗衣时,他便强行命令群众,说“如不听上级命令,罚小洋200角”,结果最后胁迫两个老妇女和两个幼年女子去干活。撰者最后指出:“对于这样官僚式主席应该要同他作坚决的斗争”![1](庆承:07-14(8))其实,毛泽东在早些时候,就曾指出官僚主义对革命的严重危害性。他说:“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要把官僚主义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因为没有一个同志喜欢它。”[3]

(二)铺张浪费

1932年3月16日,《好阔气的江西政治保卫分局》讲的是江西省政治保卫分局在节省经济,支持革命战争运动的大背景下,不仅没有做到节俭,反而铺张浪费。“做一面旗子就花了9块多大洋,两根手枪丝带,(花)去了1块2毛4”,诸如此类的浪费甚多。作者讽刺道:“这大概是政治保卫分局的负责同志,认为没有漂亮的旗子,好看的手枪丝带,不足显示保卫局的特别威风!”[1](汪均:03-16(8))《好阔气的小岔乡苏》的作者讲述他在参加审查小岔乡账目的工作时,发现“两个月用去大洋500余元,其中每5天有杂用费20余元(没有细数),每5天有客饭20余元,犯人伙食每天算小洋1元,都拿来作伙食尾子分,每5天每人分2、3元的伙食尾子,公家出钱买电油1次,就花费了6元4角。”作者气愤地指出:“真阔气极了,这样贪污浪费现象,在苏维埃政权下,是要严厉打击的”![1](卓夫:05-25(8))该报曝光的此类事例极多,随手可拾,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三)贪污腐化

1932年4月6日《好个石城县主席的迁家大喜》,报道了石城县革委会主席在乔迁新居时,“收了群众的很多贺礼,有送几个毫洋的,有的送一二块大洋的,据说收了不少的花边,有人诘问他,为什么收群众的贺礼和花边?主席的回答:‘这是他们自己愿意送我的,为什么不收!’”[1](汪均:04-06(6))《好大胆的连副政治委员》曝光了独立第五团第四营六连副政委赵九苟,“不去领导士兵,提高士兵同志的政治水平,却反大吃油饼,收土豪大洋10元,把数目改为1元,其余9元,放到自己荷包里,这还不算,他还要领导伙夫同志吃大烟,公然打路条让吃大烟的伙夫出街找鸦片烟吃。该路条上写着:‘兹有本连伙夫一名,出街找鸦片烟吃,希各机关步哨放行’”[1](学浚:04-21(8))《拿公款贴伙计婆的头陂军事部长》,说头陂赤卫军好不容易为战争筹款300多块钱,“可是该区的军事部长,首先将此款暗中拿了10余元,去津贴他的伙计婆”,由于此事引起其他人的不满,为了堵住大家的嘴,他又“分给每个队员1块多钱,大家不好讲话,结果公款只得100块”。文末作者义愤填膺的斥责道:“这个该死的军事部长,还不应当拿来枪毙,以巩固苏维埃的革命纪律呵!”[1](记:08-30(10))11月14日,以《贪污与腐化》为题曝光了宜黄县东陂区苏裁判部长李衣录的贪腐丑行。报道称他原来任吴村区苏财政部长时,就因为侵吞互济会救济费67元,才被调到东陂区苏任裁判部长。但区苏在9月份捉了一个年青的女土豪,长得不错,并且这位女土豪家里已请求凑105元大洋来保她回去,当时区苏和李衣录都答应了。可随后李“以裁判部长的资格公开地把这个女子放出来,弄去叫她一床睡觉,到10月间这个土豪女子家里送来105元把款子解清了,然而裁判部长李衣录还是把她留在他身边快活!”[1](熊珍:11-14(8))《剥削群众的妙计》讲雩都县罗江区前村乡苏主席梁官廷,在自己家中做了一副新棺材,砌了一个新灶,就写帖子让群众送礼,以此敛财且赚了不少钱。作者愤慨地批驳道:“这位梁主席想出这种剥削群众的妙计,真是顶呱呱的贪污腐化分子!”[4](P103-12(6))《反对不做工专讲恋爱的妇女工作委员会》讲江口乡苏维埃政府机关有一个担任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女书记,整天“看见她是在与那一位头发梳得很光,身上有几分香气的秘书眉来眼去过那恋爱生活,至于红军驻在这里,怎样去发动妇女群众组织慰劳队洗衣队……慰劳红军的工作一点也没有做,恐怕连提也没提。像她的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的目的也就是解决她与他(秘书)两个人的性的问题罢了!”[1](记:04-28(6))《反对散漫与腐化的苏维埃政府》则批评了宁都县戴坊区政府的散漫与腐化,说他们“发起伙食来就有十多个人的伙食费,做起工作来,只有主席文书伙夫,其余的统统走回家了,甚至写几封信催促都不回政府工作,有时有几人在政府,就摆起架子来了”。[1](张谈高:05-25(8))而《天晓得巡视什么工作》讲雩都巡视员孙连洪,在县委组织突击队去高滩乡巡视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回家,“与老婆睡觉”,即使下乡也是“与妇女同志搂头吻颈”,影响极为不好还不听劝告。“这样的巡视员,天晓得,还巡视什么工作!”[4](记:06-17(6))

(四)官商勾结

1932年3月16日《无奇不有的兴国国家商店和合作社》,曝光了兴国县区组成各种冒牌的“国家商店”与“合作社”,其目的不是抵制商人投机,便利群众,而是垄断商业,操纵市场,“学投机商人,做冒牌垄断商场的事业,这真是无奇不有,令人惊叹!”[1](汪均:03-16(8))同日《胜利县苏保障师傅老板的冒牌合作社运动》,批评了胜利县苏维埃政府发展的合作社运动,从根本上丧失了阶级立场。县苏将大洋交给一些师父甚至老板合股来办冒牌合作社,并以此来操纵市场。“这样冒牌的合作社,完全违反贫苦工农利益,违反苏维埃的经济政策,这恐怕是胜利县苏为保障师父老板的利益的经济政策吧!”[1](爱萍:03-23(8))《保护船老板利益的露潭乡政府主席》说长汀县水口区露潭乡政府主席刘兴元,不仅不支持船工工会向船老板提出的要求和合同,反而召集船老板开会,领导他们一致反对工会[1](郭南勋:06-16(8))。《雩都合作社倒会赚红军的钱》讲合作社勾结商人,卖胶皮鞋子做投机生意,赚红军的钱[1](日用:08-04(4))。

三、《红色中华》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舆论监督作用

(一)突击检查与曝光,以达到教育和威慑作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在瑞金成立后,为实现苏维埃政府成为“真正的廉洁政府”的纯化政治目的,它制定了一套简单明确而又非常行之有效的苏维埃检察制度。主要做法有二:其一,在中央、省、县、区4级设立工农检察部,任务是监督国家企业和机关,以及有关国家资本在内的企业和合作社企业,是否正确执行苏维埃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其二,各级检察机关为有效完成职责,在自己机构内设立控告局并组织突击队。控告局的设立,其目的就是为整肃苏区各级政府及其各类组织的纪律与工作作风。例如,1933年,江西安远县工农检察部以控告局局长名义签署的布告中便明确声明:“凡苏维埃政府及地方武装如游击队、赤卫队、少先队等如尚混入有:阶级异己分子、官僚腐化分子、贪污浪费分子、消极怠工分子、都可来控告局控告。”“本局设有控告箱,不论何人,都可写控告信投入箱内,不会写信的,可请人代写,或当面来本局控告,一律欢迎。”[2](P26)而突击队是监督各级政府部门真实工作情况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它的工作方式分公开和秘密两种,但在执行任务前,负责人事先必须做计划。突击队可以公开突击检查任何苏维埃机关、国家企业和合作社,以揭露该机关或企业的贪污浪费、消极怠工、及一切官僚腐化的现象,也可以扮作普通工农群众,去机关请求解决某些问题,以测试该机关对工农的态度和工作效率,如有问题,经查证后,当即撰文予以曝光或抨击。《红色中华》作为苏区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积极配合苏维埃检察机关的一系列活动。而苏区工农检察机关领导人何叔衡、项英、董必武等也都把《红色中华》当作反腐倡廉的主要宣传阵地[5]。该报在自己有限的版面内专门开辟了“突击队”、“铁棍”、“铁锤”、“警钟”等专栏,以最快的速度负责曝光反面典型及其他各级部门的一切官僚腐化行为,批评各种错误现象,明辨是非,在苏区政府和中央红军中影响很大,上述所叙及的所有贪腐现象,即是该报公开报道内容中的一部分,其影响力和威慑力由此可见一斑,尤其是各级检察部门中突击队的突击检查作用,更是不能小觑。

(二)全方位报道惩治腐败分子的典型案件,以儆效尤

苏区中央政府对于官僚贪腐行为的另一种惩罚措施就是撤职、开除、判刑,甚至枪决。这也是苏维埃政府领导和管理国家的题中应有之意。毛泽东就曾题词曰:“苏维埃为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机关,是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6]既然是管理和领导机关,自然决不允许日益孳生的贪腐行为构成对革命肌体的侵蚀。《红色中华》曝光大量的贪腐案例,造成事实上强大的舆论威慑力,监督和检察了各级组织及其干部的行为。《剥削群众的乡苏主席》报道的是会昌县珠市区第二乡苏主席吴永连,利用种种手段及一切机会剥削工农群众,对他这样的贪污腐败分子,“现在他已给苏维埃扣留查办了”![4](04-11(4))《两个“宝贝”的公审》讲1933年4月29日下午,“在中央工农检查部的号召之下,中央政府举行检举运动,公审许文亮与刘开两个贪污腐化的官僚主义者,把他们贪污腐化,消极怠工的事实完全揭发了。”并“在参加公审的全场群众的热烈拥护之下,审判决定把许文亮开除中央财政部会计处长之职,刘开开除中央政府总务处长之职。”报道最后称:“我们要以这一例子,来警醒全苏区的工农群众,随时揭发各级政府及革命机关内的贪污腐化,消极怠工的官僚主义者,给以无产阶级的铁锤痛击,叫他们一个个滚出苏维埃去!”[4](05-02(3))1933年5月2日《贪污腐化分子滚出去》披露了国家银行出纳科的职员袁雨山与刘道彬,因贪污腐化而被控告,在公审他们的大会上,随机从现场到会群众中选出五人做审判委员会委员,来负责审判他们。报道称:“这是苏维埃第一次破天荒的群众法庭,全苏区群众要大家起来,利用这一法庭形式来清查揭发苏维埃机关中一切贪污腐化分子,才能强健苏维埃组织,争取革命的更大胜利。”[4](05-02(3))

对于贪污腐化的典型案件,《红色中华》采取了跟踪式的报道,并及时报道和反映查出和审判他们的最新进展。1934年1月4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下发了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签发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这也是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所颁布的第一个反腐败法令。其中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等。[7](01-04(2))随之,《红色中华》跟踪报道了中央政府总务厅工作人员左祥云、徐毅、赵宝成等贪污腐败典型案件。案情显示,身为苏维埃大会工程所主任的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共计246.7元,且犯有其他罪行,数罪并罚,被判以枪决;前总务厅管理处长徐毅因放走反动分子和其他罪行,被“处以6年监禁”;前任中央政府总务厅长赵宝成因浪费公款不下万元,被处以“苦役1年”,前任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因贪污公款97.8元,生活腐化,“嫖老婆至8个之多”,“本应判监禁1年半,因他因公残废”,贪污公款又被追回,遂判禁闭半年;前任中央政府运输司务长刘兆山,贪污伙食克扣工钱共大洋69.29元,贪污公款也被追回,判禁闭半年[7](02-18(4))。1934年3月8日《检举雩都县营私贪污官僚》,再次曝光了雩都县挖出重大群体性贪污腐败案件。该案是苏区反贪污浪费斗争中规模最大、判刑最重、牵涉面最广的一次连锁反腐败案件[7](03-08(3))。3月29日,项英发表《雩都检举的情形和经过》,宣布全县共查出贪污案件23起,经审理,撤销了刘洪清雩都县委书记及中央委员职务,撤销了熊仙壁雩都县苏维埃主席及中央执行委员职务。此次审判大会由项英亲自主持召开,“将贪污罪犯军事部长刘士祥、刘天浩、李其芬,少共县委书记当场判决,将刘等3人当场枪决。滕琼送到禾丰区枪决,潭头的财政部长也在该区审判枪决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并以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的名义,为此专门发出处理命令(中字第五号)[7](03-29(5-9))。

四、结语

毋庸置疑,中央苏区政府针对革命政权肌体自身滋生出的官僚腐败毒瘤,采取了坚决的铲除行动,意义重大,效果也很显著,并且获得了民众的广泛支持。就反浪费斗争而言,《红色中华》配合中央政府为此专项开展的“节省运动”,在宣传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专门登载了包括陈云、邓颖超、陆定一、博古、毛泽覃等23人联名写给该报的信,将他们“自愿每人少吃2两米,不领热天衣服”的模范信息,传达给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以鼓舞人心[2](P100)。如此宣传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可从后来开展的最终结果中或多或少的能读出一些。据统计,1933年12月,中央各部的工作人员节省行政费20万元。特别是1934年3月人民委员会提出在4个月内节省80万元的号召后,中央各部于1934年4月至7月共节省行政费130万余元,超过原节约计划数字约62%[2](P100-101)。其中,仅行政办公费用开支,以1934年2月份开支数为基数相比较,4月份减少213221.30元,5月份减少210377.10元,6月份减少142795.40元,7月份减少59482.10元。节省夏衣方面,仅保卫局系统与红军总卫生部各医院不领夏衣就达7066件,而中央党政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几乎全部未领,仅此一项,就节约经费三四万元[8]。反贪污方面,截止1934年3月27日该报的报道可知,反腐败斗争“获得了大的成绩”。这主要体现在:被检举的部门和涉案人员很广泛。其中,被检举的贪污分子,计会计科长与科员10个,管理科科长及科员8个,总务处长3个,司务长4个,采办科长及科员8个,财政处长3人,总务厅长1人,局长3人,所长1个,厂长2人。查处的贪污款项,计大洋2053.66元,棉花270斤,金戒子4个。惩治力度也较重,“贪污分子送法庭制裁的29人,开除工作的3人,包庇贪污与官僚主义者送法庭的1人,建议行政机关撤职改调工作的7人,给严重警告的2人,警告的4人。”同时,报道称,之所以会取得如此大的成绩,“更由于群众的参加和揭发,使反贪污斗争更加开展……经过了群众的审判,教育了我们机关的工作人员。”[7](03-27(3))毛泽东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当着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而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之下则绝对不允许此种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绝不姑息。这种充分的民主精神也只有苏维埃制度下才能存在。”[9]而《红色中华》作为反腐倡廉的急先锋和主要宣传阵地,恰是基于此种精神和宗旨而为。

承上所言,《红色中华》以报刊媒体特有的宣传和监督功能,对中华苏维埃时期革命政权内存在的官僚腐败现象和不良作风,毫不避讳地从不同角度进行全面曝光,并且予以批评教育或猛烈抨击。客观而言,这种敢于直面现实,勇于自我解剖,且给予媒体以较大政治信任度和宣传权限的做法,不能不说是该时期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廉政建设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

注:

①一般意义上,将这一政权的成立时间和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正式形成。此外,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央苏区形成的时间应该更早一些,是1930年8月,理由是中央根据地的名称,早在1930年8月中共中央做出成立湘鄂赣三省苏维埃区域的决定中就有了。详见翟作军、邬正洪主编:《中国革命史研究荟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67页。而余伯流、凌步机则考证形成时间应为1930年10月。详见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5页。

②有关以《红色中华》为论述中心,专门研究苏区反腐败斗争和相关廉政建设的论文极少,且都只是摘其一二例予以佐证,全面系统的研究文章并不多见,笔者检录所及,仅见数篇部分涉及。如陈信凌廖勇勇周声柱:《论〈红色中华〉报的报道重心及特色》,《南昌大学学报》,2007年6期。至于其余相关研究,也成果有限,如李安定《何叔衡在苏区反贪肃腐的特点及其启示》,《湖南社会科学》,2000年3期,等等。

③乡苏,即乡苏维埃政府的简称。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工农民主政权统称苏维埃政府,以下“省苏”、“县苏”、“区苏”、“市苏”分别为省、县、区、市镇苏维埃的简称。

[1]记者.本报一周年的自我批评[N].红色中华,1932.

[2]林海主编.中央苏区检察史[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3]毛泽东.必须注意经济工作[A].毛泽东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110.

[4]谢金修.剥削群众的妙计[N].红色中华,1933.

[5]严帆.中央苏区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502.

[6]陈荣华,何友良.中央苏区史略[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145.

[7]记者.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N].红色中华,1934.

[8]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935.

[9]毛泽东.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A].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C].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314.

【责任编辑:陈红】

The 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 over the Officials’Corruption in the Period of Soviet Chinese Government——Focused onRed China

SUN Yun,PAN Jin-quan
(Department of History,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Jiangsu 210093,China)

As an official newspaper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of the Soviet Area,Red China,by giving a full play to the particular functions of dissemination and supervision by the press,disclosed objectively, transparently and extensively and denounced severely the officials’corruption and unwholesome tendencies in the functional organs of revolutionary political power in the period of Soviet Chinese Government.This practice of the government’s facing the reality squarely and daring to carry out self-criticism and giving the media a comparatively sufficient political trust and publicizing authority was one of the successes of the CPC and the Soviet political power against corruption in this historical period.

period of Soviet Government;Red China;corruption;supervision of public opinion

K 263

A

1000-260X(2011)02-0124-06

2010-11-26

孙云(1976—),男,宁夏西吉人,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苏科技大学讲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研究;潘锦全(1970—),男,江苏射阳人,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苏科技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权力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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