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教在民主政治中的功能

2011-04-12 12:10王臻荣
关键词:民主权力道德

王臻荣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

论宗教在民主政治中的功能

王臻荣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

基于对世界上不同国家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考察,发现实行政教合一或者绝大多数公民不信教的国家往往实行的是集权政治,而实行政教分离且一种宗教势力比较强大的国家一般都实行民主政治。这充分说明宗教与国家政治存在一定的关联。具体来说:政教分离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前提,宗教为民主政治运行提供道德基础和价值支持。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宗教给国家政治带来的负面影响,给现代政治制造的不和谐音符,因此我们要努力发挥宗教在民主政治运行中的正功能,限制其负功能。

宗教;民主政治;功能

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关于宗教在国家政治运行中的功能的研究比较多,这主要是因为宗教在美国政治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在这方面有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比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有相当的篇幅论述宗教对美国政治的影响;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在其两部名著《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和《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都有这方面的相关论述。而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很少,有的只是一些学者研究某个国家的宗教对该国或国际政治的影响。这可能是由于我国的宗教势力比较弱,而且对政治的影响较小的原因。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不断落实,宗教势力的不断发展,宗教信仰者在数量上大幅增加,可以说未来宗教和政治的关系将越来越重要,宗教将成为政治生活中不可回避且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所以笔者试图从宏观上研究宗教在民主政治运行中的功能,努力发现两者之间的关联性。

一 基于现实的考察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出现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历史现象。”[1]1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治价值观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人的思想具有很强的控制作用,规范着人的政治思想、政治态度和政治心理等。以宗教化的儒家思想为例,中国传统社会信奉的超自然的力量是“天”,传统的中国农民由于自然灾难深重、科学技术不发达而导致对天产生一种敬畏和顺从的感情,而皇帝为了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就自称“天子”,是“天”在现实世界的代表和化身,臣民在现实中就必然服从皇帝的专制统治。笔者以为,儒家利用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思想,强调自己思想的普遍性、神圣性和实践性。如董仲舒说:“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春秋繁露·基义》)这也是董仲舒思想的高明之处。儒家思想虽然不是宗教,但是也类似于宗教,有自己完整的思想体系和灌输自己思想的方法和渠道,由此可见宗教对政治的影响不可小觑。据1996年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约有五分之四的人信奉各种宗教,有些国家、地区和民族,绝大多数人都是宗教徒。世界上的宗教组织数以万计。其中信奉基督教的人数为19.5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33.2%,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数为11.27亿,占世界总人口的19.4%,信奉佛教的人数为0.301 1亿,占世界总人口的6%。此外,传统宗教中信奉人数较多的有,印度教徒7.93亿,犹太教徒1 385.8万,锡克教徒1 700余万,信奉新兴宗教的人数为1.23亿,其中人数较多巴哈教有教徒600 余万。[1]12据《国际宣教学报》2001 年的统计,世界人口61.28亿,其中基督教徒20.24亿,伊斯兰教徒12.13亿,佛教徒3.63亿,印度教徒8.23亿,犹太教徒1 455.2万,锡克教徒约2 368万,各类新兴宗教信徒1.03亿。按这一数据,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宗教的信徒合计32.51亿,占世界总人口的53.05%,而这三大宗教的和合与纷争又构成了巴勒斯坦和以色列、阿富汗等问题的宗教基础,由此可见宗教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产生的重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通过考察世界上的不同国家我们发现一个事实是:政教合一或绝大多数公民不信教的国家往往是集权政治,比如欧洲的中世纪,教皇在与世俗政权的斗争中占据上风并最终成为事实上的统治者,现实中的伊斯兰教国家领袖就是宗教领袖,比如伊朗、沙特等。中国封建社会也可以说是准政教合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学逐渐由创造性的思想转向解释性的思想,而且任何重大的决定经典解释的行为,都已不复是思想的行为而是政治行为。如汉代“石渠阁”和“白虎观”会议,就是统一经义解释的会议,皇帝都“亲称制临决”。这样王权便凌驾于思想之上。随后如唐代的《五经正义》,唐玄宗亲自注《孝经》,还有如宋代的将五经扩展至十三经,显然不能将之视为纯粹的学术活动,而更应该是政治活动,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学说的发展方向。如唐代帝王对《孝经》的特殊兴趣就影响着唐代的儒学重点由唐以前的“仁义”转向“忠孝”。儒家学说完全成为皇帝束缚人们思想并使其服从专制统治的工具,而失去了反思的功能。而另外一个事实是:那些政教分离且一种宗教势力比较强大的国家往往都是民主政治,就拿亨廷顿的三次民主化浪潮来说,第一波以英美法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封建王权从教皇的专制统治中摆脱出来,实现了政教分离,之后资产阶级推翻了封建王权的统治,建立了现代民主国家。第二波以二战后摆脱殖民统治的亚非拉国家为代表,但它们当中只有某一宗教(政教合一的伊斯兰世界除外)比较强大的国家往往民主政治运行良好,比如大多数公民信奉印度教的印度,大多数公民信奉天主教的巴西。对于韩国来说,基督教与其他宗教力量对比逐渐得势的过程就是韩国民主化的过程,它现在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基督教会(汝艾矣岛纯福音协会)。相反,没有一种主导性宗教文化的国家,民主政治就陷入危机之中。第三波是前苏联和东欧的国家,其实行民主的过程就是宗教不断发展的过程。虽然我们无法判断两者之间谁是因谁是果,但宗教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同步发展就说明宗教和民主政治是可以很好相容的。以俄罗斯为例,3/5的俄罗斯人说他们相信上帝,其中2/5的人说他们原来不信上帝但现在信。58%的人说他们信仰东正教,而其中只有1/10的是从小接受东正教教育,差不多有一半俄罗斯人每年至少去一次教堂,1/5的俄罗斯人每周至少做一次祈祷。[2]虽然现在说俄罗斯已经实现民主还为时尚早,但是与苏联解体前相比有巨大的进步则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宗教和民主政治之间也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宗教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而民主政治宽松的政治、社会环境必然有利于宗教的发展。所以笔者将探究宗教在民主政治运行中的功能。

二 宗教在民主政治中的功能分析

民主政治作为一种统治和管理社会的方式,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比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国际环境等。但是有一个因素是谁也无法回避的,那就是文化因素,宗教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殊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影响着人们的政治价值观、政治态度,并最终影响政治行为。

(一)政教分离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前提

宗教是连接现世和来世的一条纽带,它的重要作用就是对现世的痛苦进行反思和寻找心理平衡,并对来世的美好充满无限的期望。这种反思和冷静可以使人在面对利益的诱惑时更加小心谨慎,不要像亚当和夏娃那样偷吃了“禁果”,也就是说它不仅仅关注眼前利益,而且更加关注长远利益,具有长期利益导向。而政治权力则相反,权力更倾向于实现短期利益,因为在社会上建立的权力,也像人生在世一样,都是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权力的迅速更替,犹如人生的苦难多变。正因为权力的短期利益导向,所以才有那句流传千古的至理名言:权力容易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宗教的这种作用对权力是一种极大的制约,防止权力专断和贪污腐化,追求短期利益。当宗教与政治联盟之后,它就失去了这种功能并成为统治者维护自己专制统治的合法性依据,完全成为统治者统治、剥夺人民的工具。比如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是最好的证明。欧洲的中世纪也是这样的现象,欧洲人民也深受其害,只不过是教会势力超过世俗权力,但他们的一致性在于政权和教权的统一。许多受到迫害的政治精英漂洋过海,决心在美国建立政教分离的制度。如托克维尔所言:“当宗教把它的帝国建立在所有人都一心向往的永生愿望上时,它便可以获得普遍性。但是,只要它与一个政府结成联盟,它就必然采取只使用某些人的规则。因此,宗教与一个政权结盟之后将增加对某些人的权力,而失去支配一切人的希望。”[3]344当宗教一旦依附于现世的利益,就会变得软弱无力,可以为短期利益牺牲长远,为取得它不应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为防止出现政教合一的专制政治,才有那句话:属于恺撒的归恺撒,属于上帝的归上帝,才有政教分离的制度。

(二)宗教为民主政治运行提供价值支持

1.宗教对正义的追求符合民主政治的价值

政治最核心的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涉及国家的权力分配、行使、运行和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在民主政治社会中,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人,他们有权决定国家权力的获得途径、行使方式、运行规则以及国家权力的服务对象;在民主社会中,国家权力必然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努力实现国家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学》中认为:伦理学追求的是个人的善,政治学追求的是国家的善。这种善就是一种普遍的道德和正义。可以说政治尤其是民主政治就是应社会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而出现的,政治不断发展的过程其实就是社会不断公平和实现正义的过程。同样我们可以发现,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的出现其实就是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在现实中遇到挫折和处于困境时寻找一种精神安慰,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神”的身上,“神”成为一种正义的化身,来主持人间的公道。比如基督教有“神爱世人”的观念,也就是说神可以帮助任何人实现自己的价值和幸福。佛教的释迦牟尼为了逃避世界的邪恶而积德行善,修炼成佛,也体现了人对于人间正义的渴望。民主政治和宗教在价值上的耦合成为两者共容的价值前提,信仰宗教可以使人寻求正义并成为有道德的人,变得宽容和富有牺牲精神而不仅仅为了自身的利益,可以为了公共利益而遵守和捍卫原则和维护正义,这正是民主政治发展和运行所必需的,所有人都只关注自身利益而以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为代价是有悖于民主精神的。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西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第一步就是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

2.宗教的平等精神和对平等的追求是产生民有思想的基础

宗教的特点是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或实体。信仰者相信这种神秘力量超越一切并统摄万物,拥有绝对权威,主宰着自然和社会的进程,决定着人世的命运及祸福。[1]1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释迦牟尼和伊斯兰教的真主都是这样的写照。在全能的神面前,人的一切力量都显得渺小和微不足道,公民和君主都受神的支配,在神的面前普通公民和君主是平等的,神把君主和普通公民置于平等的位置。公民的一切权力是来自神而不是统治者的同情和恩惠,公民的一切利益也是来自上帝,这样国家就是属于全体公民而不是属于统治者,公民就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屈从于统治者,也不会通过贿赂官员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是通过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中国封建社会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人民生活甚至是生命的主宰者,人民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政治权力的保护,或者至少是非常重要的捷径。这样就会导致人民对政府的依赖和恐惧,心甘情愿地服从于君主及其各级官员,从而创造平等产生和存在的空间。如果人民具有强烈的平等思想,那么就会认为国家是属于民有的而不是君主的私有物,就必然要求民治和民主。平等是民主之花盛开的必要的思想土壤,一个没有平等思想的国家是不可能有民主的。

3.宗教对道德标准的塑造是民治的必要条件

按照林肯的理论,民主政治本质就是“民有、民治和民享”,但民主不仅仅指制度上的政治民主,更重要的是有民主文化,即托克维尔所谓的社会民主,这样民主政治才有支撑,民主政治才能够真正实现。而宗教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特有的教义、教仪和教会,所以对于塑造公民的道德具有无比重要的作用。脱离了宗教信仰,人是否皆有同样天赋能力去得到正确的道德知识?对宗教信仰认识的人与漠视宗教信仰的人,是否都同样有能力去分辨是非,判别对错?美国开国之父华盛顿认为:“我们要慎重地纵容这样的假定,即没有宗教也可以维持道德,无论什么都比不上完善的教育对具有特殊构造的人所产生的影响。因理智与经验都告诉我们不能期望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全民道德能够普遍提高”。[4]Brent·Railey 也认为:“没有上帝就没有根本的道德标准。没有宗教的民主制会导致混乱,没有对与错的根本标准,公民失去了自制的能力,因为他们不能够在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这一点上达成一致。”[5]宗教的基本社会功能在于它能够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确立神的威信来维护世俗道德,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宗教道德首先通过确立神在信仰者心目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再通过神把世俗道德抬高为宗教的教义、信条、戒命和律法,一旦信徒认同了自己所崇拜而听从神颁布的清规戒律。当神成为世俗道德规范的立法者、监督者和审判者时,信徒们就会把自己的言行与神的奖惩联系起来,产生相应的宗教感受,从而接受世俗道德的约束。当信徒们自觉到其行为不合乎神的要求时,就会产生罪恶感;当他们相信能够得到神的宽慰的时候,又会产生宽慰感。尽管神对人们的行为的监督和审判是种幻想,但这种幻想在信仰者心目中激起的对神的敬畏感和罪恶感却是真实的。这种心理感受会对信仰者的行为产生相当有效的制约作用,当整个民族没有根本的道德标准或者这一道德标准非常弱的时候,就没有了善与恶之分,一切行为都指向利益而缺乏有效的道德约束,机会主义行为泛滥,权力成为当权者谋取私利的工具,专制主义横行,民主也就处于危机当中。当然宗教只是良好道德的基础,是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三)宗教在民主政治运动中的负功能及其限制

不可否认,宗教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价值支持和理论基础,但事物的两面性要求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宗教是否也存在对民主政治的消极影响?因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治暴动、内乱等都是由于宗教纷争引起的。

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便是:任何宗教都无法摆脱以虚幻的外壳统治人类心灵,它对人类的控制也只是在人类对现实的逃避或对现实生活认知程度较低的背景下完成的。在这种意义上,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并不是解决人的问题、社会的问题的万应灵药,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宗教,都不能使它的每一个信仰者都能摆脱他自私的本能意志的纠缠,不能有效地改善它的每一个信仰者的人格结构,由此而知,任何宗教对于社会的改造都是有限的和暂时的。

个人的善行,是在偶像的强力意志中个人意志被消磨的结果,它并不是个人的本我意志向超我意志合乎自然的转化结果。宗教对人类民主政治的控制,是从心灵层面对人类民主价值选择的控制,这种控制背离了民主政治的本质含义,那就是在以人而不是神的主体能动性基础上,做出符合个人价值标准的自由选择。

在此,我们引用托克维尔的一句名言结束我们在宗教与民主政治浩瀚海洋中的这次遨游:“我认为,宗教信仰的解说人一旦参与政治,信仰就将发生几乎不可避免的危机;我主张,现代的民主国家应当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基督教。因此,我宁愿把神职人员关在教堂里,而不让他们走出教堂的大墙一步。”[3]679

[1]任继愈.宗教大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

[2]A.M 格里利.东欧的宗教复兴[J].国外社会科学,2002(5):110-111.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4]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21.

[5]Brent·Railey.Religion and Democracy[EB/OL].atheism.about.com/b/a130181.htm.

(责任编辑 李雪枫)

On the Function of Religion in Democracy

WANG Zhen-ro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Shanxi University,Taiyuan 030006,China)

Based on the examinat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ligion and the politics of varied countries in the world,we found that the countries which implement theocracy or whos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citizens are not religious are usually of totalitarian politics,while those with the religion separated from their politics or with one religion in dominant position generally carry out democratic politics.This fully demonstrates that the religion is in a way related to the state politics,specifically,the separation of religion and politics is the premise of implementing democratic politics,and the religion provides moral basis and value support for the func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s.Meanwhile,we can neither ignore the negative effect the religion has exerted on the state politics,nor neglect the inharmonious notes the religion has added to the modern politics.Therefore,we shonld make endeavou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sitive function of the religion in the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limit its negative function.

religion;democratic politics;function

B911

A

1000-5935(2011)05-0083-04

2011-06-19

王臻荣(1962-),男,山西武乡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公共行政学、政治学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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