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11-04-12 19:25魏春石张好徽
关键词:齐齐哈尔应用型校企

陈 广 魏春石 张好徽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国家新建(包括升本)了一大批本科院校。这些学校的办学方向应有别于学术型大学,直接为本地的行业和企业服务,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实现校企合作是实现这类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目标的关键。

1 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1.1 “学校教育+企业实习”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型本科院校都非常重视实习实训这一实践教学环节,也多方联系积极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建立了不少的企业实训基地,但是很多实训基地的建设物理组合的多,有机融合的少,产生的实际意义不大。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下,不乏有开展得较好的例子,但是普遍看来,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有:第一,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所能获得的国家政策性优惠非常有限;第二,学校教学模式仍然以传统的课堂授课理论知识为主,没有很好地实现“学中做”和“做中学”的紧密结合,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要求;第三,“由于学生到企业实习很少能够在第一线进行生产性操作,没有机会为企业创造价值,因此企业不可能付报酬给实习学生。”[1]相反,由于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有些学校反而要向企业支付实习费用。因此这种实习没有能够实现教学与服务的结合。

1.2 行业企业共办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模式

原教育部部长周济早在2005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中就指出:“消耗性实训培养不出有过硬本领的人,过硬的本领只有在真刀真枪的生产性实习中才能培养出来。”企业办学的优势在于企业的专业背景和真实的职业环境。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经历了一次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行业办学校的浪潮,虽然这些学校培养出的人才符合企业需求,但应该看到相对于社会需求和学生岗位迁徙能力等方面,这些学校的培养目标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且往往成了企业的“子弟学校”。现在仍然有少数企业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但企业创办职业院校只具有个性意义,不具有普遍意义。因此也无法改变企业不愿意或没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适应区域发展的应用性人才的现状。

2 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1 校企合一、产学一体

创业型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它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与企业家精神互融的新型经济运行方式,它以创新、创业、创造为核心,以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为宗旨[2]。它的诞生不仅可以带来经济增长、就业增加和社会进步,而且可以改变经济增长的逻辑,更新社会发展推进机制,从而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繁荣的驱动力,中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主力军,应用型本科教育也要从适应型教育走向创业型教育。创业者的培养是高等教育与创业型经济的结合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创业型经济背景下更加集中地体现在“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上。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文件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根据这一文件精神,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实践高职教育的新思想,新途径。[3]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在教学改革中,结合自身“应用性、职业型的创业者”的人才培养目标,学院秉持“学校品牌靠专业,办学经费靠产业”的发展理念,要求各专业落实学院“开一个专业、办一个实体、建一个会(所)、创一个品牌”的专业建设理念,鼓励各专业结合市场需要,创办实体公司,为学生学习提供真实的项目和工作任务,实现“工程任务课程化”和“教学任务工程化”的教学模式。为促进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

“校企合一、产学一体”不是把所有的专业都办成产业,也不是要求学校自己办的企业越多越好,更不是学校和企业的合并。而是以专业建设为方向,以合资、合作、独资、参股、控股等方式积极参与企业的创办和经营活动。校企合一既可以满足生产、管理第一线对高层次、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又可以将学生置于真实的生产和工作情境中,感悟职业道德,培养实践动手能力,提高职场竞争力,实现从校园人到职业人的转变。

2.2 实行专业法人制度

“专业法人”制度是指对学校内的各专业组织按“法人方式”实施市场化经营所必须遵循的各项规范的总称。对外各专业组织可以通过设立公司的方式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完全按商业公司的方式运作,学校可以出资、参股或出租场地和设备,但不干预具体管理;对内各“专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享受相应待遇,并能够最大程度上独立行使专业教育的权力,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专业法人制度”实施办法》指出:专业与专业经济实体的结合体称为专业法人组织,简称专业法人。学院所开设的专业及经济实体,是符合社会需要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对独立的办学基本单元[4]。各专业法人组织以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主线,开展教育教学、实习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经济实体产学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既与名校名企合作,更注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3 创办专业经济实体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秉持“开一个专业,办一个实体”的原则,现已建设专业实体公司20多家,成立的专业经济实体创设真实的职业教育环境,一方面解决了学生实习、实训问题,改变了学校以课堂理论知识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各专业依托产业公司,开展“工程任务课程化”教学,让学生的学习过程真实地再现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现实问题与发展问题的解决办法和途径上,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工程任务课程化”和“教学任务工程化”为教学组织形式,学生可以实现“学中做”、“做中学”,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可以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与专业相关的赢利性的经济活动,组建项目团队,让学生“走出去”,一是可以为实体公司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二是可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使之毕业时能够真正地适应社会,为社会服务。

3 结语

作为一所地处非省会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新成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发展就要有创新,要创新就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就要以社会发展需要、经济发展需要为指针,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

在“校企合一、产学一体”办学模式下,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立足办学的区域性与多元主体互动,成为教育与经济建设的交汇点,从而达到相互支撑、优势互补的目的。构建的区域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是区域政府实施人才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是在创业型经济时代下应对挑战,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的改革,更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服务区域经济、投身高技能人才体系建设的理智选择。这一模式的创立为创业型经济背景下解决人才培养难题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现实意义。

[1]陈萦.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的调查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09,(11).

[2]曹勇安.政校合作办学模式研究——应用型地方高校的办学探索[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1).

[3]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Z].2011.

[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专业法人制度”实施办法[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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