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汉语语法化研究中的若干疑难现象

2011-04-13 04:12张谊生
关键词:副词语料语法

张谊生

(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上海200234)

作为方法的语法化理论〔笔谈,三篇〕

编者按:当前,语法化研究是中国语言学界关注的热点。这种“热”不仅反映在研究者人数的增多上,更体现在人们对语法化理论的认识程度上,即在不满足既有知识状况的前提下开始的探索与反思,换言之,它是学界从知识论角度对作为方法的语法化理论进行的重新思量与考究。比如,对于一些不能用语法化理论涵盖的语言现象,它们是否应该理所当然地被排斥在理论的讨论之外?对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纷繁复杂的汉语语言现象,我们又应该在哪一个层面使用这样的理论阐释?为了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本栏目特邀请国内汉语语法化研究的知名学者和专家,推出三篇笔谈。张谊生教授的文章从虚词的实化与语素的词化、陌生化变异与合理化误用、历史语料的中断与错位等方面,提出语法化理论在应对汉语语言现象时并非完全有效。另两篇则是运用语法化理论对汉语语言现象具体阐释的案例。方梅教授等的文章以现代汉语“化”缀的演变为中心,考证了化缀词“X化”的来源问题。崔应贤教授的文章则以汉语动词重叠的演变现象为中心场域加以考察,得出尝试义在这一语言变化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大致经历了从词汇意义、句法组合到词法形式三个阶段的结论。上述探讨,触及了语法化理论在中国语言学研究领域的合法性问题。本刊特将其编辑发表,也是希望能以此为契机,在质疑与辩护的互动中,将汉语语法化研究推向引入,从而进一步促进汉语语法化研究的繁荣。

语法化作为一种语言理论、一套研究方法乃至一门学科的真正形成,在西方语言学界大致要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而汉语语言学界对西方语法化理论的介绍,对汉语语法化现象的具体研究,则起步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这十多年来,汉语语法化研究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同时也取得非常显著的成绩:不但成果迭现,而且人才辈出。

笔者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汉语语法化研究,深深地感到:作为一种语言理论和研究方法,对于大多数的历时演化与共时变异现象,从语法化角度进行研究确实很有解释力。然而,语言现象是错综复杂的,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值得深思的是,既然语法化理论不可能对各种语言现象都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满意的解释,那么,到底有哪些汉语变化的现象不太适用语法化理论来解释呢,或者说语法化理论在汉语语法研究中还存在那些疑难问题呢?有关这方面情况,迄今还未见有学者作过探讨和总结。因此,本人不揣浅陋,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体会,尝试性地提出以下四方面的困惑与问题,以期抛砖引玉,供学界同仁参考或批评。

一、虚词的实化与语素的词化

本节讨论语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与一般进化趋势相反的语言现象。

(一)虚词实化。所谓虚词实化,就是指已经虚化副词、介词等较虚的词类,在一定的语用因素触发下逐渐又转化为实词。比如,时间副词“永远”和“曾经”的实化。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这段时间内,这两个词基本上只能充当状语,都是典型的副词。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永远”的功能开始扩展,从充当定语、谓语一直到补语、介词宾语。例如:

(1)町桥头的边防战士,无论是谁都愿意在这边关大地,为了亲爱的祖国,站成一尊永远的塑像。(《长青的桂树记着他》)

(2)苏州是永远的,比许多雷霆万钧的炮声更永远。(《苏州赋》)

(3)在我有一种践约的满足感,我感到黄河从我心中流过,流向永远。(《黄河,从我心中流过》)

(4)有一对恋人,把最真诚的爱留在这里,只是为了永远……(《萧红,欧罗巴回来》)

随着充当定语、谓语分布的经常化,“永远”的词性也发生了转变,目前已经成了一个典型的形容词。“曾经”的实词化要比“永远”略迟一些,大致在上个世纪90年代。例如:

(5)多少曾经的绩优股成为伤心的概念股,神话破灭后,人们对绩优股——中国上市公司的代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不信任。(《“绩优股”跳水的背后》)

(6)对于自己曾经的许诺,安蒂诺里只是回避。(《“克隆人二号”再惹非议》)

虽然“曾经”充当定语,目前还需要结构助词“的”的帮助,但是将其归入副区兼类词应该是合适的。与“永远、曾经”演化趋势相近的时间副词还有“经常、历来、向来”等,这几个词带上标记词“的”之后也都可以充当定语。那么,“永远、曾经”等副词为什么在已经虚化的情况下还要恢复实词功能呢?从语法化的角度看,应该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呢?而语法化到底是单向还是双向的呢?这种现象算不算逆向语法化呢?这一切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

(二)语素词化。所谓语素词化,就是指那些已经不能独用的粘着成分,在一定的语境中重新获得了自由,成为可以单用的词。比如在现代汉语中,“状、样、相”这三个成分本来都是粘着的构词语素,可以分别与其他语素构成复合式合成词“状况、形状,样品、榜样,相貌、长相”等。可进入 21世纪以来,这三个语素都已经复活了,成了运用自由的摹状助词,可以附在单词、短语乃至小句的后面,构成一系列具有描摹或比况作用的摹状格式。例如:

(7)叶帆厚着脸皮,做眉飞色舞状,忙不迭地点头道:“受得了!受得了!”(《在北京又一年》)

(8)看着外面女同事,讲着自己老公如何如何,今天买了什么,明天又买了什么,一切都是老公付的费,那一个个眉飞色舞相,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这段婚姻还能继续吗 ?》)

(9)范琳就把钱给了圆圆,圆圆拿了钱说:“看你眉飞色舞样儿,看上了不是,你先到一边去等着。”(《再婚难》)

“眉飞色舞”是个成语没问题,句中的“状、样、相”自然已不再是构词语素了。显然,作为一种特殊的格式,“X状、X样、X相”的组配方式突破了以往有关词法与句法的界限,丰富了汉语的组合方式和表现手法,也代表了汉语表达方式日趋灵活多样的新趋势。从演化过程看,就是从粘着发展到自由,最终成为摹状助词。那么,为什么早已粘着化,并进入词内的语素“状、样、相”可以重新复活,成为一个个可以自由运用的摹状助词呢?而且,除了“状、样、相”以外,还有“貌、态、式、型”等,现在也有摹状词化的倾向,那么,为什么当代汉语中会产生一批由粘着而自由的单词呢?这类现象似乎不是一般的语法化理论可以回答和解决的。

二、陌生化变异与合理化误用

本节讨论因陌生化搭配与合理化误用形成的一些特殊的语言变异现象。

(一)语用变异。语用变异就是指发话人为了陌生化的语用目的,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语言变异现象。根据陌生化理论,为了使构造或选用的语言形式更能吸引人并使之留下深刻的印象,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利用变异的手段,尽可能地标新立异。比如,进入新世纪以来,现代汉语的程度副词“非常”与区别词“非常”出现了大量的叠合、交集的变异用法。例如:

(10)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逮捕,2003年8月,刘晓庆终于获得了取保候审资格,结束了长达422天的非常生活。(《刘晓庆有望近日重返影坛 姜文还“情债”考虑加盟》)

(11)台湾校园歌曲听起来非常生活,后来我们又将它的一些东西充实进了我们的歌唱中。(《女儿眼中的王洁实爸爸总被人安错老婆》)

(12)节目组现有成员7人,节目的口号是“非常关注,关注您所关注的”,在今后的日子里,节目组的全体成员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务实的精神,为您提供更新更快的现场报道,力求将非常关注打造成为理工校园最具权威性的一档采访节目。(《非常关注》)

“非常生活”和“非常关注”都是定中短语,又是状中短语:前“非常生活”接近于体词性,异常中含有程度,后“非常生活”接近于谓词性,程度中显示异常;而前“非常关注”接近于谓词性,程度中显示异常,后“非常关注”接近于体词性,异常中含有程度。发话人就是要造成这样一种错位兼容的双重效应。令人困惑的是,“非常”的这种表达方式究竟应该用哪些语法化机制来解释?此外,副词“绝对”与区别词“绝对”现在也已出现了中和倾向。例如:

(13)看见网上张贴的绝对男人冠亚军的照片都是酷酷的表情,估计想当绝对男人首先要具备发达肌肉这些外在条件,然后才能考虑其它的内在因素。(《绝对男人和正宗牛肉》)

(14)我们要为荣誉而战,我们要求申花每一名队员把这场比赛当成决斗来看待,不论最终的亚冠成绩怎样,我们都希望能以绝对男人的姿态去拼对手。(《申花再战红宝石四主力缺阵 张德发:为尊严而战》)

(15)1986年,崔健《一无所有》震撼着中国。一首绝对男人的歌,为什么女人听得柔肠寸断?只因为那一声问:你何时跟我走?!(《幸福:一生睡在一个男人身边》)

(16)电视剧《我的新兵连》绝对真实,绝对震撼,绝对男人,绝对原创,希望大家坚持看完!(《我的新兵连》)

前句的“绝对男人”都是体词性的定中短语,表指称;末句的“绝对男人”则是谓词性的状中短语,表陈述。其分工是明确的。但中间两例的“绝对男人”就呈现出中和的趋势。由于人们已习得了语气副词“绝对”的“完全、一定”强调义,看到定中式“绝对男人”时,也会自然而然地感悟到其中的主观情态义。反过来,看到状中式“绝对 X”时,又会联想到区别词“绝对”的“无须任何前提”的属性义,从而收到了一箭双雕的错位表达效果。同样,语气副词“绝对”和区别词“绝对”的这种错位兼用法,恐怕也是难以用语法化理论来分析清楚的。

(二)合理误用。所谓合理误用是指语言使用过程中发话人为了兼顾而造出的一种不符合逻辑又可以接受的语言现象。比如,从逻辑上讲,凡是必要的牺牲最好尽量减少,凡是不必要的牺牲就应当尽量避免。但实际语言却出现了“减少不必要的牺牲”这样的说法。请比较:

(17)如果你总爱突然踩刹车的话,轮胎内侧就会留下高低不平的痕迹,所以尽量减少必要的紧急刹车对延长轮胎的寿命十分重要!(《汽车维修保养问答》)

(18)面对今天的死人现象,我们要不要尽量避免那些不必要的死人?我们难道说不应该想一想,为什么那么多人就这样的死下去。(《2008年总见死人事故,为什么不能减少不必要的死人?》)

(19)不过,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个战士,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为人民服务》)

人们在表达时,一方面考虑到牺牲的现象虽不可避免但必须“减少”,另一方面又想到某些牺牲的性质是“不必要的”,就叠加糅合出一种不合逻辑但完全可以接受的表达方式。再比如:

(20)a.犯人虽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是非政治方面的权利,还是可以依法享有的。

b.犯人虽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是政治权利之外的权利,还是可以依法享有的。

c.犯人虽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是非政治权利之外的权利,还是可以依法享有的。

a句重在否定,b句重在排除,c句既否定又排除;发话人既想到否定又想到排除,两项叠加整合出来的意义就是否定性的排除,兼有了否定和排除的双重叠加语用强调意义。再比如:

(21)a.去试讲前,他还特意就一些疑难字查了词典,生怕出现念白字的情况。

b.去试讲前,他还特意就一些疑难字查了词典,生怕出现念错字的情况。

c.去试讲前,他还特意就一些疑难字查了词典,生怕出现念错白字的情况。

“念错字”重在“念”产生的结果,“念白字”重在“字”本身的读音;发话人在说话时,既想到念的结果又想到字的读音,就会使用c句来表达。又比如:

(22)a.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有个别单位拒绝执行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b.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有个别单位不愿执行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c.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有个别单位拒不执行有关这方面的规定。

“拒绝”是从要求方的角度讲的,“不愿”是从执行方的角度讲的,两方面都想表达出来,于是就出现了“拒不执行”的糅合叠加表达方式。现在“拒不”甚至已接近于词汇化了。

问题是上面各句的第三种表示法看似都不合逻辑,可是这种貌似不合逻辑的双重表示方式与语法化理论中的强化机制到底有什么关系呢?究竟是否可以用竞争或者并存等语法化规则来解释呢?尤其是为什么在逻辑上不通语用上又是可以接受的呢?

三、文字符号的通假与假借

本节讨论汉语特有的因文字的借用、替代而导致的语言现象。

(一)通假现象。通假现象是语言中本有其字,但因使用习惯、避讳等原因不用原字而选同音、近音的字来替代的情况。譬如“裁、财”与“才”同音,所以就可以通假使用。例如:

(23)光为人沈静详审:长财七尺三寸,白皙,疏眉目,美须髯。(《汉书·霍光传》)

(24)此至郁成,士财有数千,皆饥罢。(《汉书·李广利传》)

(25)燕王曰:“寡人蛮夷僻处,虽大男子,裁如婴儿。(《战国策·燕策》)

(26)今虏使到裁数日,而王广礼敬即废。(《后汉书·班超传》)

又比如,“颇”本来是表示程度的副词,既可以表程度之高,也可以表程度之低。例如:

(27)宗室诸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史记·袁盎晁错列传》)

(28)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乐府诗集·陌上桑》)

在汉魏六朝时,又可以用来表示语气和主观评注用法,相当于“可、岂”。例如:

(29)给使白诞曰:“人盗君膏药,颇知之否?”(《搜神记》卷一七)

(30)晋武帝问孙皓:“闻南人好作尔汝歌,颇能为不?”(《世说新语·排调》)

“颇”从表程度到表疑问语气,不可能是词义引申的结果。这里面出现了通假,即借用“颇”表示“叵”。当然,这中间又是以“可”为中介的。语气副词“可”很早就出现了。例如:

(31)齐鲁接境,赏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当时可齐国温,鲁地寒乎?(《论衡·寒温篇》)

(32)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颜氏家训·教子》)

由于反问句的语境吸收的作用,“可”逐渐获得了“不可”的含义。例如:

(33)子弟可不慎,慎在选师友。(应倨《百一诗》)

(34)已尔可奈何,譬如执素裂。(傅玄《朝时篇怨歌行》)

既然“可”已可以表示“不可”,那么,在文字上就把“可”反过来写成“叵”,而语音上则根据“不可”的合音,读成“pǒ”。这样一来,“叵”也就可以表示语气、用于反问句了:

(35)汝等叵见彼大长者七日作王不?(《撰集百缘经卷一,大正藏卷四》)

(36)问诸比丘:“汝等叵识此虫宿缘所造行不?”(《贤愚经卷十三》)

由于“颇”、“叵”语音相同,自然可以通假,于是以表情态为主的语气副词“颇”就形成了。

(二)假借用法。假借用法是指有音无字,用同音、近音的字来替代的现象。比如,副词“好”表示程度一开始是由疑问代词“何”因为音近而假借来的。假借的基础是:用于反诘的疑问代词“何”,通过反问用法吸收了强调程度的语义和情态,大致相当于“多么”。例如:

(37)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白《古风五十九首》之三)

(38)入门两眼何悲凉!稚子低眉老妻哭。(王若虚《贫士叹》)

然而,作为疑问代词的“何”用法很多,为了加以分辨或者说减轻“何”的负担,在使用双音节“何等、何其”的同时,人们就借用形容词“好”来替代强调程度的副词“何”,当然,前提是魏晋时期“何”与“好”的读音已变得比较接近了①“何”,上古匣母、歌部《;广韵》为胡歌切,匣母、歌韵,开口一等、平声,果摄。“好”,上古晓母、幽部《;广韵》为呼皓切,晓母、皓韵,开口一等、上声,效摄,两词音本不同。“何”用反诘表程度发生音变,遂同“好”混用,如晋·陶渊明《乙巳岁三月为建武参军使都经钱溪》有“我不践斯境,岁月好已积”。。也正因为有此假借关系,所以,程度副词“好”表程度义从一开始就继承了“何”由反问保留下来的主观强调情态。例如:

(39)四百年间反复寻,汉家兴替好沾巾!(李山甫《读汉史》)

(40)你好毒!你好呆!(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

张谊生根据“财、裁”与“才”的通假现象,曾认为读音形式相同相近导致一些实词可以被借用为虚词,虚词也可以被借用为更虚化的词,是一种语法化现象。现在看来,语音转借导致语法化的观点比较牵强。同样,用“好”来替反问代词的“何”,以表示带有主观强调的程度义,也与词义的虚化演变没有什么关联。总之,既然字面意义已经发生了跳跃式的改变,引申的轨迹已经中断,那么,文字的借用现象与语法化的演变应该没有直接关系。

四、历史语料的中断与错位

本节讨论语料检索过程中遇到的语言证据中断、颠倒的现象。

(一)线索中断。线索中断是在能够找到的语料中,没有古代确凿的记录或语料不完整,语言演化轨迹很难进行连续性的历时语法化考察。譬如,某些中古已经萌芽的语法化发展线索忽然中断了,直到元明乃至清末又出现了。下面就以副词“就”的语法化历程为例。“就”的本义是“前往高处居住”(桂馥《说文义证》),泛化为“前往、趋往[某处]”。例如:

(41)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诗经·国风·谷风》)

(42)去故乡就远兮,遵江夏以流亡。(《楚辞·远游》)

由于经常位于连动短语的前项,按理说,“就”应该由表空间转向表时间,从而副词化。例如:

(43)高鸟已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吴越春秋·勾践》)

(44)君径至市,入门数十步,当有一人卖新鞭者,便就买还,以悬此树。(《搜神记》)

上面的“就”都已处于动、副两可之间。但语料显示,真正的副词“就”要到宋元才出现②在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编的《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和何乐士等人编的《古代汉语虚词通释》(北京出版社,1985)中,都有“就”作为连词的说明,却没有一句中古时期“就”作为副词的例句。:

(45)郡王道:“好!正合我意。”就叫崔宁下手。(《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

(46)要好趁这个遗漏人乱时,今夜就走开去,方才使得。(《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

然而,表示假设推论关系的连词“就”,早在《三国志》里就已经有许多成熟的用例了:

(47)前讨徐州,威罚实行,其子弟念父兄之耻,必人自为守,无降心;就能破之,尚不可有也。(《三国志·魏书·荀彧传》)

(48)法孝直若在,则能制主上令不东行;就复东行,必不倾危矣。(《三国志·蜀书·法正传》)

按照语法化的降格规则,连词肯定要比副词更虚,应该后出现。那么,到底是副词“就”自上古发展而来,中古时期的用例都没有保存下来?还是汉语史上曾经有两个同形的“就”?

(二)时代错位。时代错位是就指检索到的语料来看,词语的派生义在较早的语料中已出现,且相当常见,而基本义却在较晚的语料才发现,且很少使用。比如追溯最高级程度副词“最”的来源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依照《说文解字》的解释,“最,犯而取也,从冃从取”,“冃”是“冒”的本字,即冒犯之义,“取”是取敌人首级,本义就是“取敌首级”。“最”一开始是动词,根据字形结构和《说文》的分析,可以推想“最”最初的本义应该是“犯而取也”,用于战事就是“进犯敌阵,取敌首级”。但就目前所能查到的语料来看,“最”表示该义项的用例上古一例没有,中古也没有,只是在明代的语料中才见到这样的实例。

(49)公暨诸将一禀睿算,与贼遏,最,遂下之。(《许国襄简王公神道碑铭》)

这个“最”就是“进犯敌阵,取敌首级”;而且,《汉语大词典》也引用这个例句,作同样的解释。在此基础上,“最”自然会引申用来表示“军功第一,上等为最”,因为取首级的目的就是回来报军功。表示引申义“军功第一”的用例上古有,中古也有,《史记》中就有两例:

(50)击赵贲、内史保于咸阳,最。(《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51)东守峣关。转击项籍。攻曲逆,最。(《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上面两例中的“最”都是表示“军功第一”,仍然是动词性用法。然而,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却已经有不表示军功第一,只表示“等级第一”的“最”的泛化、引申用法。例如:

(52)有里课之,最者,赐田典日旬。(《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

这一用例不会迟于公元前3世纪,表明当时“最”的词义已经泛化,可以表“等级第一”。在此基础上就可以表示各类维度的“第一”,进而引申出“达到X顶点”之意。例如:

(53)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孝,利亲也。有间,中也。信,言合于意也。(《墨子·经上》)

(54)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商君书·境内》)

“最前者”是“达到位置上靠前的顶点”,而“最启”是“达到科举考试中的第一等”,“最殿”则是“达到最后一等”的含义。“最”由表示“军功第一”发展为可以表示“达到某级次中的第一”。演化至此,“最”可以用来表示事物、性状的“极顶义”。然而,上面的分析存在着一个悖论:如果按照语法化的演化轨迹,最早的用例应该是“犯而取也”,其次是“军功第一”,再次是“等级第一”,进而发展为“达到极点”,然后再副词化。可是,在能够检索到的语料中,副词化之前的顺序几乎相反,最早的例句是第四义项,依次是三、二,第一义项的用例居然只有明朝的。那么,是不是历史上有过的各种用法,都没有被记载下来呢?

当然,按照一般的想法,上面这两种现象的出现都不是语法化理论和方法出现了问题,而是古人没有留下,或者说目前还没找到可以证明语言演化轨迹的完整语料。面临的难题是,如果我们在具体的语法化研究过程中,遇到这样语料短缺、颠倒的现象,又该怎么办呢?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语言中经常出现的虚词实化和语素词化的现象,与现有的语法化降格理论的进化方向相反。发话人追求陌生化的语言行为和兼顾两面的叠加表示法,很难用语法化理论来解释。汉字使用过程中的通假、假借现象,超出了语法化演化规律的研究范围。基于历史记录缺乏、语料不完整或有中断的语言现象,很难进行连续性的演化轨迹溯源研究。总之,语法化理论在解决某些汉语历时与共时语言现象时,确实存在着一些局限和困难。而这一系列现象在汉语语法化研究过程中,无疑都是值得关注而且亟需深入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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