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叶以来“士农工商”四民观的演化——明清恤商厚商思潮探析

2011-08-15 00:51陈学文
天中学刊 2011年3期
关键词:商贾商人

陈学文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5)

明中叶以来“士农工商”四民观的演化
——明清恤商厚商思潮探析

陈学文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5)

明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日趋频繁,商业、商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于是相应地出现了四民异业同道、治生说、儒贾相混、恤商厚商、工商皆本等思潮,展示了明清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

士农工商四民观;异业同道;治生;儒贾相混;恤商厚商;工商皆本

中国自古以来推行的就是重本抑末的政策,商人一直处于“士农工商”四民排序的末端,处处受压抑和歧视,历史上甚至还有商人不得衣丝乘车等种种限制。迨至明代中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流通领域的扩大,以徽商、晋商、湖庭商、龙游商和江右商五大商帮为主的商人群体已经形成,人们已逐渐意识到商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晚明时期的中国已经被卷入了全球化的轨道,社会风气为之丕变,十年寒窗苦读、早起晚归的耕耘都比不上腰缠万贯、金银满屋的富商巨贾一朝一夕的赢利,弃儒服贾、舍儒就商、弃农从商者比比皆是,其势不可逆转。顾炎武(1613―1682年)就说有心计从商者可获三倍之利,从商是何等轻松致富之路,“农之获利倍而劳最,愚懦之民为之;工之获利二而劳多,雕巧之民为之;商贾之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其实从商易发财又省力,古人早已觉察到,司马迁曰:“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到了清代甚至可通过捐纳取得功名,金钱的潜势力变成实际功利,社会现实已是“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凌濛初《二刻拍案掠奇》卷三十七)。特别是商业资本发达的地区如扬州、淮安、苏州、徽州、杭州等地更是如此,如徽歙“新安业贾者什七八”(汪道昆《太函集》卷十六《阜成篇》)。王世贞(1526―1590年)说:“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所以汪道昆(1525―1593年)说:“古时右儒而左贾,吾郡(徽)或右贾而左儒。盖诎者力不足于贾去而为儒,赢者才不足于儒而归贾,此其大抵也。”(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十四《明故处士豀阳吴长公墓志铭》)明隆万间林希元曰:“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食者十而五六。”(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二)何良俊(?―1573年)亦云:“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卷三)如苏州“人生十七八即挟资出商,楚卫齐鲁靡远不到,有数年不归”(王鏊《震泽编》卷三)。徽州“贾人几遍天下”(张瀚《松窗梦语》卷四《商贾记》)。就是浙西山区衢州龙游也“往往半糊口于四方,诵读之外,农贾相半”(万历《龙游县志》卷五《风俗》)。

明中叶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一条鞭法的推行,使商人远比土地拥有者所纳的赋税要轻,因而他们不肯轻易投资于土地。吕坤(1536―1618年)说:“条编法行,富商大贾不置土田,粮无分毫。”(吕坤《实政录》卷四《民务》)顾炎武曰:“旧法编审均徭,有丁银门银,而无地银,则以资本产业概括并论也。今去其门银而以地银当之,则田家偏累,而贾贩之流,握千金之资,无垄亩之田者,征求不及焉,此病农逐末者利也。”(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山东·户役论》)所以“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盖利息薄而赋役重也”(谢肇淛《五杂俎》卷四)。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增长及国内外市场的拓展,商帮开始出现,弃农弃儒从商者日众,这反映到意识形态上,则表现为惟士独尊、追求功名等思想开始淡化,相应地四民等级观也开始变化。这种变化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四民异业同道,各安生理的治生说,儒商相混,恤商厚商,工商亦本业。

一、四民异业同道

王守仁(1472―1528年)是公认的明代大儒,他不是站在时代的前列替商人呼吁,仅是站在儒家立场上主张四民同列。他在《节庵方公墓表》中提出:“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王守仁《王文成全集》卷二十五)阳明先生所强调的“道”无非是“有益于生人之道”,也就是说对社会有利,对民生有益,这样就能“尽其心”。余英时明确指出,王阳明是适应形势承认社会的变化,商人以财富赢得了应有的社会地位:“十六世纪以后的商业发展也逼使儒家不能不重新估价商人的社会地位。”[1]198这样评判是完全正确的。王阳明能冷静面对社会现实,不回避商贾对士子的挑战,放下大儒的架子,委婉地承认四民平等的地位,实际上也就是承认商人应享有与士同等的地位。然而在现实中因科举制对商籍仍有种种限制,商人仍难挤入儒生科举的行列。王阳明对方麟弃儒业商也仅是对个体而言,并不是提倡、赞扬弃儒业商的社会流风,所以余英时认为王阳明的《节庵方公墓表》是“新儒学社会思想史上一篇划时代的文献”[1]199,这样的评价似乎是过高了。

明代另一位大文人李梦阳(1473―1529年),面对“今商贾之家,策肥而乘坚,衣文绣绮縠,其屋庐器用金银文画,其富与王侯埒也。又畜声乐伎妾珍物,援结诸豪贵籍其荫庇”[2],亦只得说:“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3]他的观点与王阳明同出一辙,一为异业同道,一为异术同心,都强调四民都是同道同心。

二、治生说

商与士农工皆为谋生之计,是人们为生活而选择的不同职业,人因才能、家庭环境有异,不能强求一律,只要有正当职业并努力劳作就行,这是从治生视角来看待四民关系。明嘉靖时湖广按察副使、广东左参知政事项乔(1493―1552年)认为四民都应“各安生理”,他说:“生理即是活计,若读书举业,士之生理也;耕种田地,农之生理也;造作器用,工之生理也;出外经营、坐家买卖,商之生理也。若无资质、无产业、无本钱、不谙匠作,甚至与人佣工挑担,亦是生理。惟是懒惰飘荡、游手好闲、为僧为道、为流民光棍、身名无籍之徒,便是不安生理。”[4]515这是他接近民间,从谋生角度来谈四民关系。他认为只要从各人资质、产业条件出发而选择某一职业来维持生计,而不互相欺凌、安分守己就好。

万历间任湖广按察佥事的冯应京(1515―1606年)亦赞扬治生说,他说:“工农工商,各执一业,又如九流百工,皆治生之事也……盖弓裘皆从世业,地利各趋所宜,或窑冶驵侩,各安生理之教也。”[5]他的观点与项乔相近。

清代张又渠亦说:“男子要以治生为急,于农商工贾之间,务执一业,精其器具,薄其利心,为长久之计,逐日所用,亦宜节省,量入而出,以适其宜。”(张师载辑《课子随笔节钞》卷二①)但是他又把四民分等级:“必以恒业为先务也。恒业耕读为上,商贾次之,工技又次之。要得一业足以治生,自守以终老,不作非分之想。”(张师载辑《课子随笔节钞》卷三)他还反对假学,认为“士为四民之首,然世间农工商贾,却是真底,士却大半假底。如农所作,真是五谷;工作之作,真是器用;商贾所交易,真是货物。士所读书,却只做时文用,并不是孔孟真道理,所学文字,却只做富贵利达用,并不是身世真经济”(张师载辑《课子随笔节钞》续编)。可见,张又渠反对空学、假学,倡导农工商贾为治生实用之业。

三、儒商相混说

儒商相混实是儒商相兼,一身兼具二职,表明四民界限渐被打破,对商也不再贱视了。归有光(1507―1571年)就说:“古者四民异业,至于后世,而士与农商常相混……君岂非所谓士与商者欤?然君为人恂恂,慕义无穷,所至乐与士大夫交,岂非所谓商而士者欤?”(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二《白庵程翁八十寿序》)归荘(1613―1673年)亦有近此说:“严氏之先,则士商相杂,舜工又一人而兼之者也。”(归荘《归荘集》卷六)这种情形实际在徽商故里徽州已很普遍,不管是先儒后贾或是先商后儒,抑或是亦儒亦贾,他们都是“贾而好儒”。徽商为儒商,商人往往亦具文化修养,以儒学来规范商德,他们承袭了传统文化,重然诺,讲诚信,经营有道②,成为明清时期中国第一大商帮。汪道昆在仕途或在文学上皆有大成就,在他的《太函集》里就不乏儒商相兼的记载,他祖上“以盐筴贾浙江……余先考若公之先考,并受贾相与通家”(汪道昆《太函集》卷四十三《明故通议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程公行状》)。他认为“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汪道昆《太函集》卷五十五《诰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四、恤商、护商、厚商说

尽管明中叶以来商人商帮已在全国各地贩销,形成了很大的势力,如“扬州之盛,实徽商开之,扬盖徽商之殖民地也”(陈去病《五石脂》),嘉定“往多徽商侨富,百货填集,甲于市镇。此为无赖蚕食,稍稍徙避,而镇遂衰落”(嘉靖《新修嘉定县志》卷一),可见商人势力已不容忽视。但是商人所受的压制仍是深重的,于是地方行政长官乃至中央政权中的执政者从发展经济,安定社会出发,发出了恤商、护商的呼声。隆万间任浙江崇德知县的蔡贵易离任时,当地以商人为主的邑民为其送行,树碑建亭纪其恤商之功德,记曰:“民有四民,以商为末业,而最次商,周官治商之政,无不备矣。四民固最次商,此在古民鲜而用简则然,世日降而民日众,风日开而用日繁,必有无相通,而民用有所资,匪商能坐致乎?守令固当加意于民,商其可不加之意耶?廛法不兼行,使商悦而愿藏其市,此恤商之道可见矣。”(胡宥《崇邑蔡侯去思亭记》)这一方碑记是研究明中叶的经济思想史和社会史很重要的实证资料。无独有偶,毗邻的德清知县谭元礼就提出了甦商政策:“赢粮跃马为猛鸟之鸷发,捐亲戚,去坟墓,涉风波,牵牛车,远服贾,何为哉?其将为某邑日用不足,供亿不给,往而备其不时之需乎,抑锱铢刀锥,唯利是知也。”(谭元礼《甦商碑记》)这两位地方官吏都奉行恤商、甦商、护商的政策,他们从实政事务中意识到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了随着晚明社会消费的增长,百姓对生活的需求日益增加,要使商人在互通有无、保障供给中发挥作用,就应恤商扶商,才能使社会安定、生活丰足。由此,他们深孚民望、颇得民心地指出古代商品经济

尚不发达时,人们生活需求很低,能保持温饱就足焉,可以过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过多的交换,商品流通也就很少。但到了晚明,商品经济已十分发达,社会财富积累也多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就更需要商品流通。因此,必须护商、恤商,进而甦商,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从经济学观点上看,他们已初步意识到生产、生活、交换的互相关系,但也只能在局部、地方的社会生活中提出改善商贾处境的设想,因为他们毕竟还只是位低权小的地方官。处于明朝政权中枢的万历朝首辅张居正(1525―1582年)从实政中深刻认识到商业商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提出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厚商政策。厚商也就是重商,他说:“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故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以资商,欲民用不困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6]张居正是明代的大改革家,位高权重,他从全国全局出发,认为国民经济中农业是根本,是赖以生存的本业,但他同时又认为商业在互通有无、保障生产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的流通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他认为农民安心生产,促使农产品丰足,再通过商贾的活动,人民生活才有保障;欲使人民日常生活稳定,消费需求得到满足,亦必须减少税收,优厚商人,这样对农民也是有好处的。张居正的论断和主张未正面涉及士工两个阶层,所以也难以看出他对士商关系的态度,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有厚商的主张。他与胡宥、蔡贵易、谭元礼的恤商、甦商观点是一致的,但已前进了一步。

五、工商皆本说

到了明清之际,四民观又有了一大激进,开始有人直接为工商呼吁,要求将工商视为本业,反对重本抑末,为商贾鸣不平。赵南星(1550―1627年)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赵南星《赵忠毅公文集》卷四《寿仰西雷翁七十序》)他是把商亦列为本业范畴,为商贾争地位。李贽(1527―1602年)说:“凡民间一切治生产业等事,皆其所共好而共习。”(李贽《焚书》卷一《答邓明府》)他仍是从治生说出发,并没有突出商贾。到了黄宗羲(1610―1695年)才明确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欲求,商人使其原出于途者,盖皆本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黄氏是对世儒的“妄议”发出抨击,他认为工商都是本业,但是他没有将商贾单独突出出来。只有沈壵(1798―1840年)明确指出在清代实际生活中,商人已是豪杰了,应该重视商贾:“仕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势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天下之士多出于商,则纤啬之风日益甚,然而睦姻任恤之风,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何也?则以天下之势偏重于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不忍人所忍,是故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此又世道风俗之大较也。”[7]朱国桢(?―1632年)亦曰:“农商为国根本,民之命脉。”(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九)农为本这是无疑的,但他将商亦列为本,大胆地为商贾争名分,认为商也是生民之命脉,已颇具见识了,也是很有胆量的。明确提出商贾及子弟可入仕的要求,反对“冒籍”之说的是谢肇淛(1597―?),他说:“国家取士,从郡县至乡试,俱有冒籍之禁,此甚无谓……商亦籍也。往有一学使苦欲逐之;且有祖父皆预山东乡荐,而子孙不许入试者,尤可笑也。余时为司理,力争之始解。”(谢肇淛《五杂俎》卷十四)

以上是明清时期四民观不同的表现形式,这五个阶段并不完全表示其发展的时间顺序,有些是交错的,互相渗透的,如四民异业同道和治生说就有交融。

四民观的核心是治生说的各安生理,每一生民都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和家庭社会背景,特别是根据个体的素质(智力、体力、财力、技能)来选择一种职业,同时还可以随时调整职业,只要尽到心,努力实践就好了。治生说提倡因材择职,只要能为社会做贡献,不论士农工商,都应一律对待。黄宗羲、沈垚等人站在工商的立场上为工商,特别是为商贾争地位,反对重本抑末、歧视商人,具有时代的进步性。随着时代的前进,商贾积累了财富,有条件造就人才,所以沈壵说:“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天下之士多出于商……为商者转敦古谊。”这也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自明中叶以降,弃儒服商者日众,商贾以财力在社会上赢得了儒者的青睐。黄省曾(1490―1540年)说:“至今吴中缙绅士大夫多以货殖为急。”(黄省曾《吴风录》)江阴“乡落大姓,居货而贾者数不可记”(嘉靖《江阴县志》卷二《市镇》)。连明宗室也放下架子去从商,如“楚宗错处市廛者甚多,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通衢诸布店俱系宗室”(包汝楫《南中纪闻·经纪贸》)。从商已成为社会流风,清醒的儒者不得不力倡“四民异业同道”,甚至发出商亦本业的呼声,这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只有摆平四民等级关系,才能调动四民的积极性。

追求财富和物质享受在晚明已十分普遍,明政权摇摇欲坠,党争不已,政治控制减弱,士子学人结社等活动在江南很频繁,这与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关联密切。自明中叶以来番薯、玉米等高产农作物传入中国,农作物种植得以整合,江南水稻田除了保证口粮的基本需求外,改植棉花、桑麻的增多,全国的经济布局有了大变化,开始从“苏湖熟,天下足”向“湖广熟、天下足”转移[8]。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商贾活动空间的扩大,商贾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为社会所认可,反映在意识形态上,才有四民同列的舆论。因此,明中叶以来的四民观演化,实是折射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演化。

注释:

① 此书为张又渠辑,徐桐续辑,不全属于张又渠本人观点,仅是辑录而已。引文称张又渠仅是叙述之便,特此注明。

②有关徽商之研究,参见拙著《徽商与徽学》,方志出版社2003年出版。

[1] 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

[2] 李梦阳.拟处置盐法事宜状[G]//空同先生集.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

[3] 李梦阳.明故王文显墓志铭[G]//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4] 项乔.项乔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

[5] 冯应京.月令广义[K]//四库全书存目.济南:齐鲁书社,1997.

[6] 张居正.赠水部周汉浦榷峻还朝序[G]//张太岳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7] 沈壵.落帆楼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8] 陈学文.从“苏湖熟,天下足”到“湖广熟,天下足”的演化及其意义[C]//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K248

A

1006-5261(2011)03-0108-04

2010-11-25

陈学文(1934―),男,浙江温州人,研究员,日本大阪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客座教授。

〔责任编辑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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