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长统社会内在控制思想

2011-08-15 00:49张婷婷
关键词:教化道德

张婷婷

仲长统社会内在控制思想

张婷婷

仲长统在分析东汉末年的社会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运用道德教化的力量重构社会秩序,从而使得社会主体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运用社会学的分析方法结合仲长统思想的具体内容,总结其社会内在控制思想。

仲长统;东汉;社会内在控制;道德教化

一、仲长统其人

仲长统复姓仲长,名统,字公理,人称仲长子。兖州山阳郡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生于东汉灵帝光和三年(公元180年),卒于东汉献帝延康元年(公元220年)。仲长统少年好学,博览群书,擅长文辞,性格豪放,敢直言。经人推荐,任尚书郎。其著述《昌言》三十四篇,十余万言,是他去世后,由后人整理成集的。宋时已散失数篇。清人严可均编《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从《后汉书》、《群书治要》、《意林》、等书中辑得遗文数十条,并其他杂文共编为两卷半。全卷分别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世俗迷信、教化策略、统治政策、经济措施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二、东汉末年的社会主题

东汉王朝从一开始就深刻蕴藏着的社会矛盾,到了和帝、安帝以后的东汉中期,已经逐渐暴露,成为“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桓帝、灵帝至献帝,发展成为天下鼎沸、四海鱼烂的局面,这不仅是东汉一朝,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最腐败的时期之一。此时的社会矛盾是全方位而且相当严重的。

首先,在经济方面,民间工商业的蓬勃发展,使得人们追逐商业利益的倾向越来越严重,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是由于人们弃农经商导致了国家的税收日益减少。二是滋生了一些不正常的奢侈现象,造成了物质资源的浪费,而形成了一种恶劣的社会风气:“三牲之肉,臭不可食;清醇之酌,败不可饮。”[1]三是土地买卖变得频繁而普遍,使得豪强势力恶性发展,“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豚,山谷不能受。”[1]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其次,在政治方面,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三公的权力被削弱,政权先后被外戚、宦官轮流把握,朝廷内外乌烟瘴气。他们都各自有一批党羽、爪牙、亲信。不论外戚上台或者是宦官专权,都是极力提拔、重用自己的党羽、爪牙、亲信,把持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权,形成统治密网,把政治权力作为侵渔国财、聚敛百姓的工具,贪婪残暴、肆无忌惮。

第三,文化方面,董仲舒的哲学体系,称为经学哲学,到了东汉逐渐演变成为谶纬神学,使得社会认识愈发僵化,不管任何问题,都要从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体系中寻找解答问题的模式。谶纬神学更是成为各种政治势力为了达到自己政治图谋所使用的粗糙工具。

三、社会内在控制思想

(一)社会内在控制思想概述

社会控制通常是指人们依靠社会的力量,以一定的方式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进行约束,确立与维护社会秩序,使其符合社会稳定和发展需要的过程[2]。通过东汉乱亡的历史教训,仲长统认为只有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坚持不懈,就可以由乱而治,天下太平。因此他所提出的社会控制的手段不仅要使个人和团体的行为服从社会稳定的需要,还要使社会规范被每个社会成员内化,从而实现社会力量与社会成员自我控制的统一。

运用社会学的方法,从社会控制的表现形式分析,内在的社会控制就是指通过将社会规范内化而作用于人们的行为。例如,从道德教化方面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仲长统十分重视道德教化问题,他指出:“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古之圣帝明王,所以能亲百姓、训五品、和万邦、蕃黎民,召天地之嘉应,降鬼神之吉灵者,实德是为,而非刑之攸致也。”[1]意思是说,实施道德教化是君主的首要任务,也是治国的根本。古代圣明的君主能够同官吏和百姓建立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能够建立一个上下有序、左右协调的社会,就在于道德教化力量的使然。它的特点是从内心引导人们调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从而达到对社会场、社会组织以及全社会的控制。

(二)道德控制

道德是社会用以调整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控制人的思想、行为和关系,道德调整的是那些与社会生活关系更紧密的社会行为。因此对维护社会秩序来说,道德更为重要[2]。

仲长统接受了孟子的思想,认为人们生来都有一种先天的善性,但是后天影响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偏颇,他指出:“人之性,有山峙渊停者,患在不通;严纲贬绝者,患在伤士;广大阔荡者,患在无检;和顺恭慎者,患在少断;端悫清洁者,患在拘狭;辩通有辞者,患在多言;安舒沉重者,患在后时;好古守经者,患在不变。 ”[1]

既然人们因为后天的环境习染、事业特点和生活经历,出现了“不通”、“伤士”、“无检”“少断”、“拘狭”、“多言”、“后时”、“不变”这些道德上的缺陷,因此后天的道德修养就十分必要了。仲长统说:“道德仁义,天性也。织之以成其物,练之以至其精,莹之以发其光。”[1]意思是说道德仁义这些是人的天性,要经过实践和历练将其升华,成为优秀的品德。

仲长统关于道德控制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突破了传统的士君子的界限,把修养向上扩大到了王公,又向下扩大到了普通百姓。理想是实现全民性的道德控制。

在君主修养的层次上,仲长统要求君主要 “至公”、“至仁”,并且要为士民做出表率。“我有公心焉,则士民不敢念其私矣;我有平心焉,则士民不敢行其险矣;我有俭心焉,则士民不敢行其奢矣,此躬行之所征者也。”[1]

此外仲长统还非常关注王侯子弟的教育与修养问题,这些子弟从小“生长于骄溢之处,自恣于色乐之中。不闻典籍之法言,不因师傅之良教,故使其心同于夷狄,其行比于禽兽也。”[1]仲长统认为,王侯子弟必须都进入太学学习,希望他们能够在太学中广交朋友,来锻炼自己,并且学会用礼、义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去除王侯子弟的浮夸风气了。

至于士大夫这一层面,针对当时士人的虚伪做作的风气,仲长统认为君子最可贵的品德是正直,这是士大夫在人际交往中的正直的人格。而玩弄小聪明或者假清高都应该是士大夫所不耻的行为。

(三)移风易俗

习俗是人类生活中最早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因为它已经内化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又是最普遍的社会控制形式。

仲长统主张用礼义教化来移风易俗,提高百姓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他说:“廉隅贞洁者,德之令也;流逸奔随者,行之污也。风有所有从来,俗有所由起。病其未者刈其本,恶其流者塞其源。”[1]

仲长统认为改变陈规陋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根除,同时他也指上层社会的王公士大夫对改变习俗的作用非常重要,即所谓上行下效,“表正则影直,范端则器良。”只有坚持良好的习俗隔除陋习才能使习俗起到积极的社会控制作用。

(四)理想社会角色应具备的条件

人的一生是完成社会化的过程,在其目的就是在于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使其在社会生活中担当一定的角色。东汉末年,社会动乱,人的社会化进程被打乱,仲长统作为一位深有远识的思想家要从三个概念即忠、孝、信义出发来阐述自己心目中的角色期望。

东汉,三纲五常理论已经内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忠、孝、信义等更是人们在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中代代传承的价值信条。

据《论语为政》记载,孟懿子问“孝”,孔子曰:“无违”。因此在汉代对孝道的主流解读也是指儿女对父母的服从,而这种服从以盲目服从为前提。

仲长统对孝道的解读也没有突破传统观念,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仲长统提出,在有些情况下,父母之命或父母之意不但“可违”,而且“违”才是孝。他说:“父母怨咎人,不以正,已审其不然,可违而不报也;父母欲与人官位爵禄,而才实不可,可违而不从也;父母欲为奢泰侈靡,以适快意,可违而不许也;父母不好学问,疾子孙之为之,可违而学也;父母不好善士,恶子孙交之,可违而友也;士友有患故待已而济,父母不欲其行,可违而往也。故不可违而违,非孝也;可违而不违,亦非孝也;好不违,非孝也;好违,亦非孝也。其得义而已有也。 ”[1]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仲长统认为孝与不孝,可违与不可违的关键在于义。如果父母言行合“义”,子女必须顺从。在这种情况下,顺从是“孝”,违之则“不孝”。如果父母言行不合“义”,子女则不应顺从。在这种情况下,顺从是“不孝”,违之则“孝”。仲长统还把这种理解推广到继体之君与前代君父的身上,认为如果前代君父行之不道,继体之君完全可以改变前代规定的内容,这并不违背孝道。

仲长统并没有完全同意传统意义的孝道,他的孝道必须经过“义”的检验,“义”就是一种普遍意义的道德标准,仲长统认为即使违背了君父的意愿也不能破坏道德准则,只有不分阶层所有社会成员都遵守道德准则才能够达到社会整合,才能够使社会良性运行。这也是仲长统社会控制思想的核心价值体系。

忠是孝的表现形式。“三纲”之中以“君为臣纲”为至大。作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知识分子,仲长统对忠的理解也是臣子对君王单方面、无条件进义务。他这样说:“人之事君也,言无大小,无所衍也;事无劳逸,无所避也;其见识知也,则不恃恩宠而加敬;其见遗忘也,则不怀怨恨而加勤;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孜孜为此,以没其身,恶有为此人君长而憎之恨者也。故……,事君而不为君所知,是忠未至者也。”[1]然而他还是提出了辩证的忠的义理。即在服从君主的意志的同时,君主的行为同样要受到“道”的约束。如果君主无道,那么臣子可以违命而不忠。从国家的长远利益来考虑臣子对无道之君的拂为,才是真切的忠的体现,即忠于天道。

道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理性的最高范畴和最高境界,刘泽华指出:“在春秋战国的文化转型中,‘道’上升为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理论原点:道是世界的本原或本体;道是万物运行的规律、法则和必然;道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本质和自然;道是人类社会最合理的准则与规范;道是真理和最深邃的认识;道是公正、善、高尚;道是美,是艺术的真谛;道是人们生存和取胜的依据;道又包含了一定的神性。……”[3]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直接承三代礼乐而起。士成为道德承担者虽然经过一段曲折的历史,但是到了仲长统的所生活的时代他已经的扛起了卫道的大旗。因此他理想中社会角色自然也被赋予了道的捍卫者的意义。

理想的社会角色所必备的第三条内涵是信义。对此,仲长统指出:“人之交士也,仁爱笃恕,谦逊敬让;忠诚发乎内,信效著乎外;流言无所受,爱憎无所偏;幽暗则攻己之所短,会同则述人之所长;有负于我者,我又加厚焉;有疑我者,我又加信焉患难必相恤,利必相及;行潜德而不有,立潜功而不名。孜孜为此,以没其身,恶有与此人交而憎之者。故……与人交而不为人所知,是信义未至者也。”[1]这些论述充分揭示了“信义”的各个方面和在各种情况下应有的态度,其中贯穿了一个基本精神,就是诚恳、宽厚、信任、支持,力戒虚伪。在仲长统看来,“信义”所表现的不但是我对他人的态度,而且是自我人格的一种暴露和自我完善的一种追求,无论在“幽暗”还是“会同”的场合,无论对方如何“有负于我”或“有疑于我”,无论遇到磨难还是福利,我都首先要用“信义”这个原则鞭策自己,衡量自己,孜孜以求。

仲长统的社会内在控制思想主要的目的在于从社会内部解决东汉末年的社会问题,运用道德教化的力量提出新的价值观念,并且使得新的价值体系被人们内化,从而实现社会成员的自我控制,使得社会能够平稳有序的发展下去。

[1]严可均.后汉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吴增基,等.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刘泽华,等.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 1988.

[4]崔向东.汉代豪族研究[M].武汉:崇文书局,2003.

[5]刘文英.王符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K234.2

A

1673-1999(2011)24-0129-03

张婷婷(1986-),女,陕西人,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1331)历史与社会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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