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的几点体会与思考

2011-08-15 00:53河南省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命案信阳市公安局

河南省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长根

对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的几点体会与思考

河南省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李长根

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笔谈)

编者按:“整体作战法”是科学发展观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管理创新理论在公安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构建信息化条件下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新格局、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刊将陆续组织专家学者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期发表的笔谈,得到了信阳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真诚的感谢。

2010年以来,秦玉海副省长和省公安厅党委立足河南实际,总结实践经验,从战略高度汇集而成了“整体作战法”这一技战术体系。“整体作战法”的推出,在河南公安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新时期下,公安工作承担着新的任务,面临着新的挑战,自觉推行“整体作战法”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体系,以之为重要指导方针,分析问题,指导实践,积极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使之成为在新时期,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上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攀登新的高峰的有力抓手,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在认真总结回顾信阳市公安局命案侦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信阳市公安工作实际,就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整体作战法”,对当前打击刑事犯罪乃至整个公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整体作战法”是多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经验结晶。“整体作战法”作为从战略高度汇集而成的完整技战术体系,是省公安厅党委立足河南实际,深入分析全省公安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于全省公安工作全局,着眼于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着眼于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持续提升,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趋势,对200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命案侦破、打击犯罪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进行高度浓缩总结的成果,是以命案侦破为龙头的打击犯罪工作的制胜法宝。

(二)“整体作战法”对河南公安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整体作战法”具有深刻的内涵,符合河南公安实际的科学工作思路和方法,是继“河南公安精神”之后,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的又一笔宝贵财富,在河南公安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三)“整体作战法”是指导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科学方法。“整体作战法”的理念和标准不是空穴来风,它来源于河南公安六年命案攻坚、打击犯罪乃至整体公安工作实践,是从实践中得出的深刻判断和结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以之为重要指导方针,分析问题,指导实践,对推动河南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充分运用“整体作战法”,信阳市各项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信阳市公安机关以“整体作战法”为导向,牢固树立打击犯罪的主业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机制,实行多警联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积极探索打赢之策、打赢之术、打赢之功,走过了一条不断挑战、不断超越的发展历程,综合打防效能乃至整体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命案侦破创历史最好局面。2006年以来,信阳市共发命案246起,破获242起,破案率达98.4%。其中,2007年发54起破54起,破案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秦玉海副省长提出的“在人口大市实现现行命案全破”的目标要求。全市实现了“命案发案下降,命案逃犯降低,命案破案率上升”的工作目标,连续六年被省厅评为“命案侦破工作先进集体”,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二)综合打击效能逐年提升。2006年以来,信阳市公安机关共起诉犯罪嫌疑人10316名,年均起诉2579人,较前五年平均数提高60.9%;年均劳教违法人员816名,较前五年平均数提高128.4%。4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团伙18个,打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先后8次进行推广介绍,《人民公安报》、《河南公安报》先后9次刊登信阳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做法。

(三)各类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2006年以来,信阳市年均发案数为23776起,较前五年平均数下降13.9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年均发案数为2716起,较前五年平均数下降3.41%;“两抢一盗”案件年平均发案数为17607起,较前五年平均数下降23.72%。

(四)公安行风评议工作梯步上升。2005年以来,信阳市公安局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55个参评部门中,位次由第42位逐年上升至2006年的20位,2007年的第11位,2008年的第9位和2009年的第6位,五年来排名上升了36个位次,达到信阳公安历史上的最好水平。

(五)绩效考评、“中原卫士杯”、“平安杯”竞赛工作保持全省先进。2006年,信阳市公安局整体公安绩效、“中原卫士杯”竞赛成绩双双进入全省先进行列。2007年,“中原卫士杯”竞赛活动位居全省先进,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总结表彰会上就“创新机制,整体作战”作了典型发言。2008年、2009年,信阳市公安局又连续两年整体公安绩效成绩位于全省先进行列,“平安杯”活动连续保持全省第一。

近几年来信阳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整体作战法”为导向,对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及公安业务工作的一以贯之,奋发有为,使信阳市近年来治安大局平稳,群众生活平安祥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重视程度日趋显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日趋加深,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更加支持,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努力推动整体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自觉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整体作战法”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一)创新整体作战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内部资源,努力构建“全警参与,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合力攻坚”的打防工作新格局,发挥整个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防控侦查合力,努力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理念和职责分解落实到公安机关的各个环节,克服公安机关在当前打击刑事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分工过细、部门过多的弊端,把蕴藏在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各方面的打击犯罪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各类资源统筹整合起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有限警力使用的最大化。

(二)创新侦查破案工作机制。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把信息化建设摆在工作首位,采取断然措施,加快刑侦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全社会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为切入点,努力解决当前的打击刑事犯罪“瓶颈”问题。同时,针对当前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动态多元化、形态多样化、手段复杂化的趋势,进一步强化现代技术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现代技术、传统侦查手段有机结合,以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刑事侦查工作。

(三)创新刑侦队伍建设机制。从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强化业务技能提高、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良、业务硬、水平高的刑侦队伍,使这支队伍不断适应公安工作的新需要,适应打击犯罪工作的新需要,更好地承担起打击犯罪的重担,更好地担负起整体作战中“主导力量”的重任。

D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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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433(2011)04-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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