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2011-08-15 00:43李金河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多党合作民主党派政党

★ 李金河

政党是现代国家政治体系中具有主导性的力量,政党关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关系。什么样的政党关系,取决于一国的政治生态特别是所实行的政党制度类型,同时又对该国的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和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

第一,政治方向的一致性是我国政党关系和谐的政治基础。追求政治理想、表达政治愿望和实现政治目标是政党活动的中心内容,也是决定与其他政党建立党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从根本上讲,政党关系就是政治关系。政党关系和谐,最根本的是政治方向、目标的一致。同气相求、同声相应,道不同不相与谋,志不合不协于力,都是强调政治上的一致在建立和谐政党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

从世界上一些实行政党合作的国家看,什么时候政治目标和方向一致,政党关系就和谐;什么时候政治目标和方向发生分歧,政党关系就出现裂痕,并随着分歧的扩大而走向破裂。从我国近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看,不同政党能否团结合作、形成和谐的政党关系,最根本的也在于政治追求、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上是否具有一致性。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两度合作又两度破裂,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目标和发展方向一致是两党合作的基础,一旦这个基础消失,两党合作关系便失去依托。

新中国成立时,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既体现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的基本政治共识,又成为了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共同遵守的政治准则。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发生了历史性转变,但在坚持共产党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了一致。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和政治方向,并进一步形成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六条政治准则。在长达60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所以能够结成并保持生死相依、荣辱与共、风雨同舟、肝胆相照的关系,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发展目标和方向上形成了共识,保持了一致,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

第二,根本利益的共同性是我国政党关系和谐的现实基础。利益问题是决定人们关系和谐与否的核心问题。马克思说,“人们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1]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讲到,“一个人总是最爱那些他认为和自己有一致的利益,和自己得失祸福与共的东西。”政党作为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代表,作为现代社会重要政治行为主体,其政治动因和行为,归根到底也是为维护和实现一定的利益服务的。

我国的多党合作既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和谐关系,首先在于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即随着共同政治目标的实现,能够最大限度促进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利益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恩格斯指出:“没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了。”[2]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作为共同体的双方,互相依存,合作共进。特别是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奋斗目标的共同性,像一条纽带将双方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彼此帮助、互相扶持的极为紧密的利益关系。在我国的政党制度格局中,执政党虽然是一党,但却是建立在多党参政基础之上的。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体系中,本身就蕴含着多个民主党派具有合法的参政地位。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多党参政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有了共产党的执政,方有民主党派的参政;有了民主党派的参政,才能支撑起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两者是相辅相成、联袂相依的。所以,没有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的巩固,也就没有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巩固。同样,民主党派参政党作用发挥越充分,就越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就越有利于维护根本利益和实现共同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和谐关系,还与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联系在一起。利益共享是政党关系和谐的重要原则。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你不给人家饭吃,人家就要另起炉灶。在与民主党派合作中,中国共产党把照顾作为同盟者的民主党派的利益,作为实现领导和亲密合作的一贯原则。无论在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都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政策,保障他们及所联系群众政治、经济、精神利益的实现。特别是在民主党派的政治利益方面,中共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加大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选拔力度,保证民主党派成员等党外人士在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这不仅为民主党派政治愿望表达和政治利益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使民主党派坚定了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决心和信心。

第三,党际关系的平等性是我国政党关系和谐的法律基础。和谐的政党关系体现在方方面面,具体而言:在法律上,各政党地位平等,都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政治上,各政党互相信任、互相支持,而不是勾心斗角、势不两立,政党间具有基本政治共识,在重大政治关头、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一致;在组织上,各政党彼此独立、互不隶属,具有各自的政党纲领、组织纪律、社会基础等,内部事务不受其他政党干涉,都能够在各自范围内发展成员、扩大组织;在政权中,各政党参与国家政权和政治社会生活,不存在排他性、唯一性、竞争性,而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合作、共商国是;在方法上,各政党之间实行民主协商、相互监督,各种利益诉求都可以表达,各种意见建议都充分吸收,在不同中寻求相同之处,在多样中实现最优选择。

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这种情况下,充分体现和努力实现平等的党际关系,既是建立和谐政党关系的重要课题,也是促进和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关键。

目前,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决定自10月15日16∶00起恢复正常防汛工作。洪峰未造成电力设备设施受损,主动停运线路已全部恢复供电。所有安置点均正常供电,应急发电设备未启用。目前云南电网公司维持自然灾害(强降水、地质灾害)黄色预警,迪庆局结束应急Ⅲ级响应,丽江供电局结束Ⅳ级响应。迪庆境内沿江地带水位基本恢复正常状态,迪庆局水位观测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现场进入待命状态;灾民安置点已无人居住,保供电人员已全部撤离。丽江局灾民安置点已无人居住,经灾情研判并经政府同意,丽江局应急人员、装备、车辆已全部撤离。

我国多党合作中党际关系平等,首先体现在对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性的尊重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虽然性质、作用和组织规模不同,但都是独立的政党,都是以宪法作为活动的根本准则。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虽然居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但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对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把他们当作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4]并在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强调,不要代替他们确定方针政策,不要干预他们的选举和人事安排,不要干涉他们发展组织的工作,不要代替他们管理机关干部。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并寓领导于民主协商之中,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发挥共产党先锋模范作用等方式来实现,使民主党派心悦诚服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

为民主党派提供发挥作用的空间,也是党际关系平等的重要体现。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来。”[5]中共中央1989年和2005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明确各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的同时,对如何有效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举荐他们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他们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都作出了具体的政策规定。

此外,党际关系平等还体现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上。

二、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一种崭新的合作型的政党制度,使政党关系和谐变为现实。政党关系和谐也就成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第一,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

在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中,无论是多党制还是两党制,政党存在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夺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其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赢得政治选举胜利,将本党领袖送入政权机构,因而各政党之间天生是一种竞争关系。这种竞争首先表现在选举上,各政党围绕议会选票或者总统选举展开激烈竞争。选举结果揭晓之后,政党间形成新的政治关系,既执政与在野的关系。由于政党利益不同,以及代替执政党的渴望,在野党在执政党掌权之后,仍会在议案、内阁人选或重大决策等方面长期与执政党明争暗斗。尽管在多党制下政党之间也会实行政党合作,但这种合作是权宜性的,一旦政党间利益出现分化和冲突,合作关系就会破裂。虽然西方政党竞争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坚持合法反对原则,并体现出非对抗性特点,因而也能保持着大体的平衡,但这种竞争关系因为利益冲突的存在,其表面上的平衡不可能实现本质上的和谐。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在共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和衷共济、团结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一步确立并不断巩固发展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亲密关系。民主党派活动的目的不是要取得执政地位,而是在参政党位置上帮助共产党执政掌权,这种执政——参政模式与西方的执政——在野模式有着本质区别。在这种非竞争性政党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享有公认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八个民主党派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他们在根本利益一致与具体利益差异这一利益格局的基础上形成了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关系,其团结合作是全面而持久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可见,与西方国家的党际关系相比,中国的党际关系是各个政党基于共同目标与相互合作而达成的平衡,同时各政党还保持着相互监督的权力与不同的政党特色,因而是在求同存异中的平衡,是促进发展与进步的平衡,更体现了和谐的本质。这是与西方竞争性政党关系有着根本区别的新型政党关系,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突出特点的集中体现。

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政党关系稳定是政治稳定的关键。在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格局中,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同在野党或反对党的关系,而是执政党同参政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友党关系。这种新型的和谐的政党关系,决定了政党之间不会为争夺政权而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互相拆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内耗,有利于调动全民族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决定了政党之间不会出现各个政党轮流执政的局面,因而避免了政治危机中经常出现的政局不稳、政权频繁更迭、社会的政治秩序混乱等现象;决定了不会出现以一个政党的政策否定另一个政党的政策的情况,从而导致大政方针上的朝令夕改,左右摇摆,有利于保持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政党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之一,政党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公众的意志带到政府系统中去,政党把人民同政府联结起来,是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的组织。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国家。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形式,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样。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都需要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其主体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能够为社会各群体中的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提供畅通的表达渠道。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可以将社会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各民主党派以各自所联系的社会界别为基础,适当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中的精英。和谐的政党关系,有助于各党派扩大社会基础,同时保持自己的特色。在拓宽利益表达渠道的同时,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稳步发展。

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因而执政党的决策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及其深远的,决策总是伴有一定的风险,而决策的民主化则可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和谐关系,则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一方面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以自己的先进性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在政党关系和谐的氛围中,可以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弥补执政党在决策过程中的不足。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过程中,民主党派可以充分发挥其智力优势、人才优势和广泛的社会联系的优势,通过会议协商、提案建议、调研报告、会议交流等形式,为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民意信息和智力支持,有助于促进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有利于优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一”与“多”的结构形式决定了这一制度在利益整合方面更有效率,而独特的党际关系更是扩大了社会整合的边界与张力区,使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各种矛盾和问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得到妥善化解,从而提高利益整合的质量与水平。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得到广大人民衷心拥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特殊利益,将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输入国家政治过程,并通过利益综合,使之体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中。这种广泛的代表功能不仅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治格局决定的,同时也有赖于中国政党关系的和谐。正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良性互动,才使多党合作形成更加多元的利益表达渠道,适应社会转型引起的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化的新形势,动员和整合更多的社会政治资源,有效进行利益整合,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矛盾。

三、巩固和谐政党关系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我国政党关系是同和异的统一体,政治方向、根本利益上的同与思想认识、自身利益上的异,构成了政党关系的基本矛盾和运动方式。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形成和确立一系列正确处理同和异矛盾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可以为巩固和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领导是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各政党合作协商是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在我国政治生活当中,人民民主的实现需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要求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推动着党的领导。而在另一个方面,党的领导也是旨在更好地实现、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是一体两面的事情,是不可以分割开来的。由此,多党合作制度应当被视作将人民民主和党的领导密切联系、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和基本载体。在多党合作制度规范领域中,党的领导是全部政党关系和政党政治过程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不断通过自身民主建设、先进性建设来保持领导地位,来驱动国家政治生活,确保并不断优化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但是,党的领导必须通过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来实现,没有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具备必要的现实性,同时也很难确保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政治协商始终都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重要的表现形式,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在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的体制框架和实践过程中,协商是民主精神的体现,是多元政治主体平等参与、协调利益、共同决策的政治机制,合作是确保各政党合理政治地位和谐政党关系的重要方式。

第二,坚持党际协商和党际监督。党际协商和党际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根本实现方式,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方式。在此框架中,各民主党派成员既能够通过选举民主的形式进入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民意、行使权力,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政策活动施加广泛的、有效的影响,对执政党和政府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广泛、有效的监督,又能够作为社会功能界别以协商民主的形式进入人民政协,对执政党各级机关部门以及其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广泛有效的监督。这样,既有国家权力的支撑、又有政党间民主沟通的支持,各民主党派就掌握了极为丰富的政治资源和渠道,有多样化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方式选择,也就能够因地制宜、适时适当地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同时这一民主权利的行使也成为人民民主权利实现的关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充分发挥政治协商的功能,《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的过程中,这就使党际协商不仅成为广泛体现和表达人民意愿的重要民主通道,而且可以随时发挥参谋、完善、警示和纠错功能,使人民民主延伸到了国家和地方的各项重大决策之中。正是因为有效的政党间的协商和监督,我国的选举民主才能真正获得并长期保持本民族的、社会主义的特色。正是因为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的充分发展,我国选举民主的发展才能不断走向深入和富于成效。正是因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及其所主导的有效的协商民主的存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内部的监督、制约功能才得以实现,种种政治的经济的弊端才得以避免和改进。在此基础上,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合作、协商代替了对立、争斗,有效避免了政党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的内耗,可以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长期保持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坚持和而不同。和而不同揭示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多样存在、和谐发展。和谐不是没有矛盾,无原则地一团和气,而是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和外在的激烈对抗;不是要消灭不同和分歧,而是对不同和分歧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和谐的政党关系,就是不同政党间具有基本共识又保持各自特色,能够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各居其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实现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和衷共济,为共同的目标而团结奋斗的一种政治状态。这种政党关系,既是共生共长,也是相辅相成;既要尊重差异,也要寻求共识;既有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又有团结合作的政治实践。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建立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并把和而不同作为长期共存、共同奋斗的一个基本理念。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性质、作用与中国共产党都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多党合作中,始终承认、尊重和包容这种不同。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同志明确指出:“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有人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又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如果民主党派的思想作风都和共产党一样,又何必有这几个党派存在呢?”[6]改革开放新时期,江泽民同志又强调,不能要求民主党派跟共产党一样,“民主党派都变成跟共产党完全一样,它就没有作用了。”[7]

第四,坚持求同存异。这是为实践所证明的保持和谐政党关系正确的方法论原则。由于我国的多党合作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之上,求同是长期稳定合作的基本要求。这种求同,既要在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寻求共同点,又要在异中求同、化异为同中扩大共同点,在不断增进共识中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还由于多党合作建立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存异是也是长期稳定合作的基本要求。求同存异,核心就是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异,基本方式是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体谅包容。对民主党派在党的性质、功能和作用上存在的异,将长期存在和保留;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异,与其说允许,毋宁说欢迎;对民主党派成员存在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观点,只要无碍大局、无关宏旨,就要包容和宽容,同时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在自我学习教育、自我提高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工作,在保持宽松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增进共识、一道前进。

第五,坚持互利共赢。这是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的一个根本性理念和原则。我国党际关系建立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基础之上的,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目标实现获得的利益是共同利益,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自身利益都取决于共同利益的实现。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国的多党合作始终秉持互利共赢的理念和原则。如毛泽东同志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力。”[8]2006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多党合作中“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就是这种互利双赢关系的深刻阐述和生动体现。

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并不是说我国政党关系能够自然而然地实现和谐,也不能保证我国政党关系始终处于和谐状态。和谐是一种理想追求,也是一种现实状态,更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矛盾、不同和分歧不断得到消除和化解的过程。多党合作中的矛盾虽然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矛盾,但在不同时期会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在一定条件下转化甚至激化,影响或改变和谐的政党关系。因此,既要看到和谐是我国政党关系的内在要求和独特优势,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巩固和发展这种和谐的政党关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90.

[3]毛泽东文集:(第 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78.

[4]李维汉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31.

[5]毛泽东选集(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7.

[6]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60.

[7]江泽民同志关于统一战线讲话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8]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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