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伟
(甘肃省庆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庆阳 745000)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动物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养殖已成为庆阳市畜牧业发展的主体。但在规模养殖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规模养殖场建设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动物防疫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动物疫病尤其是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摸清庆阳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疫病防疫现状,探讨促进养殖场(小区)健康发展、动物疫病防制标准化、规范化的对策,建立动物疫病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报体系,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对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如下。
生产场所和配套生产设放配置见表1。
表1 生产场所和配套生产设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兽医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见表2。
表2 兽医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动物防疫条件及配置见表3。
表3 动物防疫条件基本情况表 单位:个
动物防疫管理情况表4。
表4 动物防疫管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动物流通防疫管理情况见表5。
表5 动物流通防疫管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
调查120个养殖场(小区)表明,一些养殖场(小区)在建设初始是自行设计,造成布局不尽合理。有 14个养殖场(小区)生产区与生活区没有分开,66个养殖场(小区)无兽医室,50%以上养殖场(小区)饲草料加工、草料储备、消毒、诊疗、防疫和废弃物处理设施不完善。
养殖场(小区)的养殖户来自不同职业的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普遍存在着重养轻管、重治疗轻防疫。调查的120个养殖场(小区)只有54个养殖场(小区)有专职兽医人员,而这些兽医人员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水平比较低,大多数是自学成材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相应专业。
为了杀灭或减少环境中病原微生物,一些养殖场(小区)门口虽有消毒池,但无消毒液,只是摆设,而一些养殖场(小区)只重视化学消毒轻视物理消毒,重视舍内消毒轻视外周环境消毒,尤其是边角、杂物堆放处很少消毒或不消毒,消毒不全面、不彻底。消毒药使用不正确,长期单纯使用一种消毒药,致使某些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使消毒无效。
们调查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一些养殖场(小区)没有引种隔离滞留观察场地,引种后直接合群饲养,导致疫情发生;个别养殖场(小区)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畜禽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染整个养殖场(小区),导致疫情扩散。
加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养殖户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思想,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防疫意识和饲养管理水平。
(小区)生产区门口须设消毒池,消毒池上方设置防雨、防晒棚,圈舍门口设置消毒带,定期更换消毒药,保证药液的有效浓度,经常清除舍内粪便、污水、污物等,集中于贮粪池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定期搞好舍外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灭鼠、灭蚊蝇等,对病死畜禽要及时在指定的地点,根据GBl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和《动物防疫法》进行销毁,坚决禁止将病、死畜禽贩卖、加工。
全防疫档案,认真做好检疫申报、疫病检测、引种隔离观察、免疫接种、预防驱虫、消毒和污物处理等的登记工作。坚持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上报。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动物防疫法》第19、20条的规定,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一律不发给《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得从事养殖业。
(1)检疫关。调入种蛋、种禽、种畜前必须先报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经批准后方可调运。必须对输出地的疫情、防疫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结合必要的化验室检验和临床检查,确认安全、无疫后,按程序办理检疫证明等手续,方可调运。(2)严格资格核查、观察关。调运的种蛋、种禽、种畜应从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饲养场选购,严禁从市场等交易场所选购,选购好的种畜禽应先在当地隔离、观察25~30d,确认无疫、健康者方可调运。(3)严格免疫接种关,引种调入前,要对每一头(只)畜禽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做好记录,待产生较坚强的免疫力后方可调运。(4)严格隔离观察关。种畜禽调入后,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在动物防疫监督员或检疫员的监督下,消毒、隔离观察25~30d,再次进行规定的重点疫病检疫、检测,观察期满,确认健康无疫者方可合群饲养。
按照各级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负总责的要求,每一个养殖场(小区)都要建立行政、业务双轨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各自职责,一旦发生疫情严肃查处玩忽职守、防疫措施不到位的有关领导和防疫员的责任,促进养殖场(小区)防疫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