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特征及其资源合理配置研究

2011-12-07 07:58董平李征宇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人才资源竞技流动

董平,李征宇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体育部,哈尔滨 150001)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特征及其资源合理配置研究

董平,李征宇

(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体育部,哈尔滨 150001)

生态差异、民族差异及体育事业发展的差异导致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区域差异。以人才市场理论为依据,总结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存在“三融合”特征,即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相融合;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融合;“专业”市场与“业余”市场相融合。针对上述特征,提出了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可行性对策。

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市场特征;配置

生态差异、民族差异及体育事业发展的差异导致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区域差异。随着我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不断深化,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区域差异将影响到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从区域流动到国际流动,发展迅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如何科学地引导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合理配置,使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利用率最大化,有效降低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投资成本和使用成本,丰富竞技体育的文化内涵,是竞技体育研究领域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依据人力资源理论,从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特征着手,结合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流动特点,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实现渠道,旨在为实现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提供理论参考。

1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特征分析

1.1 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相融合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明显特点就是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相结合,这两个市场互为补充,对于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

1.1.1 以省运会为平台,实现竞技体育人才的区域间流动

省运会这种区域性交流主要表现为以各个省、市、自治区为区域,实现本区域内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充分兼顾了行政区域自身的利益,体现了政府的行政区域的宏观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表现出局限的一方面。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为了在全运会上或全国比赛中取得更好成绩,区域性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主要表现出以各自省、市、自治区为主的区域流动,排斥跨区域的人才交流。区域性人才交流主要以省市内的各个省辖市、市辖区之间的人才交流为主要特征[1-2]。

区域内人才交流,达到了合理配置各自省市的人才资源,使各自区域内的人才能被及时的发现和得到充分地利用。区域性交流是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一大特征。这种流动表现出对区域性竞技体育人才合理配置与开发的优越性,但也表现出对出省人才流动的严加控制。当某个项目人才过于饱和时,由于“各自为政”,考虑自身的切身利益,容易导致“人才壁垒”和“人才堆积”。

1.1.2 以全运全为平台,实现竞技体育人才的跨区域流动

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体育人才市场实现体育人才交流,去进一步提高各个行政区域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竞争力,以赢取各个行政区域在全国竞技体育发展中的地位和声誉。这种人才流动表现出双边与多边合作、特殊合作的优越性。全国范围的竞技体育人才交流基本上是组织行为,这种组织行为是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人才交流的主要特点[3-4]。

竞技体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在经济落后地区,由于资金的限制和短缺,竞技体育人才资源自然向着能提供良好发展条件的发达地区流动。这导致我国早期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流动呈现单向流动的特征,即由西部内陆流向东部沿海、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不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非优势项目地区流向优势项目地区。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丰富、质量的提高及人事制度的改革,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呈现了反向回流,即向多极化互动流动的特点。

1.2 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融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竞技体育也表现出越加重视开发国际市场的功能,并建立充分发挥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互为促进,共同发展的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竞争、价格、供求机制,努力加快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建设。

1.2.1 以国外优势项目为平台,实现我国弱势项目优秀人才的国际流动

职业俱乐部间的人才流动是以各个俱乐部所组成的网络结构为人才流动的范围,主要表现为各个职业俱乐部之间的人才转会,这种转会以一个赛季为一个周期。从人才市场角度分析,职业竞技体育人才的转会,其运转更接近市场机制。职业运动员的转会与人才流动的区别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职业运动员的转会一般是在各个职业俱乐部之间展开,转会可以发生在所有职业运动员的身上,按照合同办事,主要体现个体行为。非职业运动员的市场流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也可以在区域内,优秀运动员流动的范围受行政管理的约束,主要体现组织行为。第二方面:职业运动员的转会体现了市场的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买卖双方通过转会费实现人才流动。这种转会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同时也是球员后期的预期价值所决定的[5]。

在开发国际市场方面,主要表现为职业俱乐部间的人才流动。国际市场指的是国与国之间的一些俱乐部所进行了一些人才转会。如:意甲、德甲、英超等足球俱乐部,曾经先后有中国转会的孙继海(水晶宫和曼城)、邵佳一(慕尼黑1860和科特布斯)、李铁(埃弗顿和谢联)、郝海东(谢联)、董方卓(比利时安特卫普)、范志毅(水晶宫和邓迪联)、杨晨(法兰克福)、李金羽(南特)、谢晖(亚琛)、李伟锋(埃弗顿)、马明宇(佩鲁贾)、杜威(凯尔特人)。更不用说在NBA有中国的姚明、易建联。这些国内体育人才通过市场到国外训练、比赛例子很多。

1.2.2 以国内优势项目为平台,实现我国优势项目的全球性双向流动

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具有“功利性”和“实效性”双重属性。有发展前景的人才协议流出,单位肯定不会永久放掉,而没有长远发展前途的人才,协议接受单位考虑竞技体育的高投入和一定的运动寿命,这双重原因决定了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绝大多数是属于有时限性的租借。这种转会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同时也是球员后期的预期价值所决定的。相比之下非职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流动。虽然通过人才市场,但其流动一般是短期的租借。

国际间的体育人才流动主要是源于运动员自身的因素,运动员出于对自身的发展以及短暂的运动生涯后的安置考虑,通过改变国籍或暂时在国外寻求机会发展,从而获得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补偿,因为国外的待遇远远优于国内。例如“海外兵团”的出现,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很正常的事,运动员出国出境后,又从事他(她)所擅长的运动项目,代表那个国家或地区与中国国家队的运动员进行比赛[6-7]。

我国有部分优势项目人才济济,例如乒乓球、羽毛球、跳水等。在国内,这些项目的许多优秀运动员在国际赛场没有太多的表现机会(因为有更优秀的运动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运动员的训练情绪和比赛热情,自己的能力和实力没有太多的机会得到证明。因此,这些优势项目的部分运动员为了寻求更好地发展空间,往往到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代表其参加国际性比赛。我国优势项目的人才流失,从局部利益上讲影响到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但从全局利益上讲,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是双向的,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有利于调节竞技体育人才资源余缺,可以从总体上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制,提高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率,减少闲置和浪费,从而促进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整个项目整体发展。

1.3 “专业”市场与“业余”市场相融合

“专业市场”是指区域市场、全国市场,甚至职业俱乐部转会市场,但在这些市场之外,还有一些非正式的市场行为,我们将称之为“业余市场”,这些“业余”市场与“专业”市场共同影响着我国竞技体育人才的流动和合理配置,这是我国竞技体育目前的现状,也是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一大特点。区域市场、全国市场,甚至职业俱乐部转会市场,由于有正规的交流方案,和相对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要求,并得到相应主管部门的监管,所以,国家可以通过政府的权利,对竞技体育人才的配置进行宏观控制,可以避免市场的非理性行为,有利于国家竞技体育人才的合理开发。但当前竞技体育市场仍存在一些“隐蔽的”、“自发的”、“违反规定”的所谓“业余”市场。在这个“业余”市场中,运动员或教练员自发地、隐蔽地进行运动员的买卖交流,买卖的价格和方式五花八门,并受到人情和利益的驱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集体的整体利益,对专业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业余”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所谓的“黑市场”,经过“业余”市场交流的竞技体育人才不少,这将对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一种相反的作用,所以,更应引起我们体育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

2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对策分析

2.1 注重对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立法规范,强调政府宏观管理

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应该实现由社会供需自发调节,政府机构应不直接干预市场的微观运行,不直接插手体育单位人才的取舍及其流向。其主要精力应放在强化立法的约束和政策的引导上。政府在制定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各种法律后,首先,伴之一系列的实施措施,设立专门的反馈监督机构,并根据实践效果实施监控,或定期修正。其次,充分用税收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对奖金和工资加以控制,作为宏观疏导竞技体育人才流向、调节市场行情的杠杆。此外,政府还在搜集、沟通竞技体育人才供需信息方面发挥作用。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流动的程度还较低,在人才流动的市场化行为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人才流动还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人才价格定位比较混乱;个别用人单位及个人不恪守合同,违约、毁约现象时有发生;用人合同中“霸王条款”现象比比皆是,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制来解决。当前急需建立健全的市场法规与制度包括“竞技体育人才的注册管理办法”、“优秀竞技体育人才交流制度”、“竞技体育人才联合培养管理办法”等。我们可以参照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法制建设[8]。

例如:在德国,《劳动促进法》、《劳工法》等法律,奠定了人才市场的制度基础。联邦劳动局与社会秩序部是政府的市场管理组织,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联邦劳动局是政府开办的职业介绍体系,既是人才市场的主体,又具体承担向私人中介机构颁发许可证和向外国人到德国就业颁发许可证等市场管理职能。又如:英国1973年颁布的《雇佣机构法案》、1975年颁布的《雇佣保护法案》及其后的一系列法规,就人才市场机构的成立、收费、业务规范以及介绍英国人出国工作和介绍外国人到英国工作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依法案规定成立人才中介机构必须向英国劳工部(Department For Employment)申请许可证,至1994年,根据新颁布的《放权法案》,英国取消了许可证制度,使政府集中精力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2.2 充分发挥价格、供求等市场信号的作用,竞技体育人才资源完全契约化

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体系,十分注意竞技体育人才市场供给的动态平衡,主要通过竞技体育人才市场中介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优化配置。

在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的运作机制中,工资价格水平成为竞技体育人才配置的信号和杠杆,用人部门根据竞技体育人才供求关系及时平衡其工资价格。本着保持外部竞争和内部平衡的原则,参照竞技体育人才市场上的竞技实力工资价格水平,自主决定其工资价格。有时劳资双方还可进行工资谈判,以合同方式确立双方共同接受的工资价格水平。工资成为竞技体育人才供求的价格信号,它调节着竞技体育人才配置机制,在动态中达到供求均衡。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竞技体育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聘用合同是双方平等协商而形成的,契约又是有一定期限的,一旦期满,双方就可解除聘用关系,竞技体育人才可以重新进入体育人才市场,用人部门也可改用他人。

体育市场的规范不能忽视法规和契约的力量,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和教练员、运动员之间签订规范的合同契约关系,通过符合国情和竞技体育特点的契约细则和条文,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用工制度,明确商业利益的归属和分成,在承认和尊重运动员个人权利的基础上,兼顾其他方面的利益,把体育人才的流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9]。

2.3 形成成熟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市场配置外部障碍

由于住房、医疗和保险等社会保障都实现了社会化,竞技体育人才不受户籍、地域的制约,可在全国和世界体育人才市场上自由流动。体育人才市场为竞技体育人才的竞争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竞技体育人才也需要社会保障制度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为竞技体育人才的自由流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同时这也是竞技体育人才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当前我国的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不畅及“人才”不愿脱离原“单位”与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滞后、“人才”安全感较低有着很大的关系。只有建立健全竞技体育人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的分流和流动解决后顾之忧,竞技体育人才对“单位”的依赖性才能消除,他们才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自由流动,市场才能成为人才流动的基础力量。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就业安置、伤残保险、社会福利和优抚等。

3 结束语

在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运转和完善过程中,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不合理现象无法避免,竞技体育人才流动既带来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也提升了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的利用效率。如何正确对待和认识这种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现象,并采用适当的策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1]黄平波,王郓.构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合理流动策略的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8(6):109-110

[2]张文俊.略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法制建设[J].内江科技,2009(11):67-68

[3]苏新荣.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7(1):91 -93

[4]任海,王凯珍.体育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与体育资源的开发[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2):1-5

[5]俞继英,宋全征,杨再淮,等.我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J].体育科学,2004(1):2-5

[6]张鲲,蔡恩伦,姚婧,等.我国竞技体育人才资源流动的特征及趋势[J].体育学刊,2008(2):32-35

[7]韩新君,翁家银,韩新红,等.对构建运动员权利保障体系的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5(6):64-70

[8]黄远翔,周鹏飞.我国竞技体育人才交流的现状及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1):64-66

[9]贺智裕,孙荣辉.后奥运时代中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调控与可持续发展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4):21-23

Research on M arket Characteristics and Proper Allocation of Sports Talents in China

DONG Ping,LIZheng- yu

(Sports Department of Harbin Technology University,Harbin 150001,China)

The ecological differences,the ethnic differences and the differences in the sports development led to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of sports talents.The article was based on talentmarket theory and the author had summed up“three fusion”feature in the sports talentmarket,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regionalmarkets and the nationalmarkets;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 domestic markets and the internationalmarkets;the integration between the“professional”markets and the“amateur”markets.In response to those characteristics above,the author had proposed the feasible strategies on implementing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sports talent resources in China.

competitive sports;human resources;market characteristics;allocation

G812.6

A

1007-323X(2011)03-0024-04

2011-01-10

董平(1963-),女,辽宁丹东,副教授,学士

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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