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司空职官考论

2012-04-08 05:11郭俊然
关键词:张家山封泥职官

郭俊然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关于汉代司空职官的研究,笔者所见有梁勇的《试论“大匠宫司空”》[1]和王昕的《张家山汉简军制释名三则》[2],都是对个别问题的探讨。当下司空职官的研究常与御史大夫糅合在一起,这阻碍了汉代司空职官研究的深入,难以明了司空职官的整体发展脉络和组成框架。本文在充分考察文献和实物资料的基础上,对汉代司空职官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

一 种类繁多的汉代司空职官

一提到汉代的司空,通常仅指三公之一的司空(大司空),然而冠以“司空”之名的汉代职官种类很多,依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汉代司空职官分类如下:

(1)三公官之司空。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这是汉代最高的司空职官。3年后,大司空之名被废,更为御史大夫。4年后又恢复,御史大夫被废。建武二十七年即公元51年去“大”字,更名为司空。从西汉末年,经新莽到东汉初,大司空一职共存续了60年,而三公官之司空一直存续到建安十三年即公元208年。《后汉书·孝献帝纪》载:“(建安)十三年春正月,司徒赵温免。夏六月,罢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曹操自为丞相。”[3]卷9司空与司徒、司马一同被废,汉初的“独相制”又取代了三公制度。

(2)非三公官的朝官司空。在朝官中除三公官司空外,还有许多冠名司空的职官。从现有的史料看,少府、宗正、水衡都尉和军队之属官中都有。

少府属官中有左司空、右司空和中司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左右司空”;[4]卷19“左司空”“右司空”的印章在有关文献中也可以见到[5-6]。张家山汉简之金布律445简则提到中司空:“中发弩、枸指发弩,中司空、轻车、郡发弩、司空、轻车,秩各八百石,有丞者三百石。·卒长五百石。”[7]《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一书中的注释认为:中司空,中央政府所设主罪人作役官。从中司空与司空并称来看,这种解释没错。此外,笔者认为中司空与左右司空当是并设,不过中司空是指宦者,而左右司空当指朝官。

左右司空是少府属官的基本设置,此外还有柜司空、宫司空和大匠官司空等专门司空职官。“柜司空”仅见于印章,[5]449罗福颐认为是烙马专用印,当是少府属下管理马匹之官。“宫司空”既见于印章[5]38,又见于胡场五号 1·5 简[8]。宫司空之下还有丞,实物有封泥“宫司空丞”[9]、印章“宫司空丞之印”[5]45。大匠官司空仅见于张家山汉简《金布律》462简:“长信詹事丞,家马,长信祠祀,长信仓,大匠官司空,长秋中谒者,长信尚浴,长信谒者,祠祀,大宰,居室,西织,东织,长信”。[7]74《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一书中的注释中认为:“大匠官职掌似与后来的将作大匠相同,吕后时疑属少府令,大匠官司空似亦属少府令。”[7]78其言当是。

宗正属下有都司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

宗正,秦官,掌亲属,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如淳曰:“律,司空主水及罪人。贾谊曰‘输之司空,编之徒官’。”)[4]卷19

新莽时延续,至东汉时废置,《后汉书·百官志三》载:“右属宗正。本注曰:中兴省都司空令、丞。”[3]卷116

居延新简52·413简中有“都司空”:“三月丁酉,宗正庆忌。丞延年下都司空,承书从事,下当用□”。[10]此外,实物资料中又有“都司空瓦”瓦当[11]和新莽时期的“都司空”[12]陶片。然而,陶文中更多的是“保城都司空”,如砖文“始建国四年保城都司空”、“三年保城都司空”、“天凤四年保城都司空造官百”;[12]521又如瓦文“保城都司空”[13]、“始建国四年保城都司空”等。[14]《汉书·王莽传》中提到“保成师友祭酒满昌”和“保成师友祭酒唐林”。[4]卷99可知,“保城”又称“保成”。《秦汉金文陶文》一书认为:“保城都司空”是官署名,疑是“都司空”的繁称。[15]但“保城”或“保成”的含义如何?史料没有记载,当是新莽改制时在职官名上所设的加号,至于具体含义则不得而知。

水衡都尉属下有水司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长丞皆属焉。”[4]卷19水司空在史料中仅见此处。关于其职权,晋灼认为:“《百官表》宗正有左右都司空,上林有水司空,皆主囚徒官也。”[4]卷44

军队系统中也有司空,称“军司空”。《汉书·杜周传》所载:“延年字幼公,亦明法律。昭帝初立,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延年三公子,吏材有余,补军司空。”苏林注言:“主狱官也。”如淳注言:“律,营军司空,军中司空各二人。”[4]卷60实物资料中又有“军司空印”印章[16]。如如淳言,军司空又分为营军司空[5]29和军中司空[12]328两种,二者皆有印章存世。军司空有令和丞,《汉书·冯奉世传》载冯奉世曾任此职。实物资料中,又见“军司空丞”印章。[5]26

(3)王国官制中的司空。汉代王国官制中的司空在文献资料中鲜见,而大量见于实物资料之中。根据笔者的初步统计,载有汉代王国司空职官的实物资料涉及6国。齐国有“齐司空印”[17]“齐司空长”[9]74和“齐宫司空”[18]封泥。中山国有“中山司空”印章。[5]41长沙国有“宫司空丞之印”印章。[19]广陵国有简牍,胡场五号3A简载:“卌七年十二月丙子朔辛卯,广陵宫司空长前丞□敢告土主,广陵石里男子王丰世有狱事,事已,復故郡。”[8]1865东海国有金文,《东海宫司空槃》铭文载:“建武中元二年七月十六日,东海宫司空作铜槃缶镫,重五斤辈廿枚。工范循造,啬夫臣倍主,丞臣寿、长臣福省。”[20]楚国有“楚营司空”和“楚中司空”印章。[12]325-326这些王国司空职官,从种类上来说有宫司空、中司空和营司空,较为单一;从级别上说有司空长、司空丞,不同于中央司空的令、丞。

(4)地方官制中的司空。在实物资料中发现许多“司空”半通印,《二十世纪出土玺印集成》载有西汉半通印,[12]313《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载有东汉半通印,[5]146《临淄新出汉封泥集》和《新出汝南郡秦汉封泥集》二书皆载有西汉时期的“司空”封泥。[21-22]《封泥考略》认为此种半通印是县道狱掾之用印无疑。[23]简牍中也见有地方官制的司空之记载:“田、乡部二百石,司空二百五十石。中司马,郡司马,骑司马,中轻车司马,备盗贼,关中司马□□关司罐 468(F44)”;[7]79还有新莽时期的“司空”陶片,[12]518当是司空职官的官署之物。可见,在印章、封泥、简牍和陶片中皆见有地方司空职官,而这在文献史料中则是鲜见。

地方司空职官从级别上说,郡县皆有。实物资料所见郡司空有封泥“泰山司空”、[9]134印章“南海司空”,[24]郡级以下的司空有印章“间阳司空”。[25]可见,从邮亭驿到郡都有司空职官。

地方司空所负职责种类不一。《开通褒斜道摩崖》石刻载有徒司空,负责工徒的管理。封泥“船司空丞”[9]161表明有船司空,虽然此封泥“船司空”名为县地名,但也说明曾有“船司空”职官的存在。船司空当是负责水运事务的官。

二 三公官司空的属官

关于三公官司空的属官,《后汉书·百官志一》载:“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汉官目录》云二十四人。)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3]卷114这是东汉的情况。就整个汉代而言,由于司空与御史大夫相互易名,因此其属官当是相同。历来的研究也是把司空的属官当做御史大夫的属官来研究,没有单独列出的,像《秦汉官制史稿》一书即是。这种方式的研究远不能明晰司空的属官问题,因此笔者在充分考察文献和实物资料之后,发现三公官司马的属官有:(1)司直,《后汉书·隗嚣传》载杜林曾任此职。(2)司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绥和二年,哀帝复置(司隶校尉),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4]卷19(3)长史,《后汉书》中提到令狐略和江革曾任司空长史。(4)司若,《汉书·王莽传中》载:“(始建国元年正月)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4]卷99(5)祭酒,《后汉书·蔡邕传》载蔡邕曾任此职。(6)掾,《后汉书·孔融传》、《汉书·沟洫志》、《后汉书·班彪传》、《后汉书·李固传》中提到孔融、王横、桓谭、桓梁、李固等人曾任司空掾。《汉书·鲍宣传》又载哀帝时鲍宣为西曹掾。(7)属,居延290·6简载:“不以为意,幸蒙赦令。书到,明//诏书律令。/属临、大司空属禁。”[27](8)史,《后汉书·范升传》载范生为议曹史。(9)从事,实物有印章“司空从事中郎”[28]。(10)啬夫,悬泉置汉简载:“□□敦煌钱。神爵二年五月庚申,司空啬夫畸受库佐充。”[29]居延新简52·283简亦载:“□司空啬夫李簿。”[10]201(11)士,《汉书·王莽传》提到王丹曾任大司空士:“巨鹿男子马适求等谋举燕赵兵以诛莽,大司空士王丹发觉以闻。”[4]卷99印章有“大司空士姚匡”[25]228之印。孙慰祖认为,此印仅署“士”而不言“元士”,或为印中省文故然。[30]对此,笔者不以为然。元士乃新莽所设之职官,《汉书·王莽传中》载:“每一卿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凡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都官诸职。”[4]卷99可知,元士乃是九卿之属官。九卿虽然分属三公统辖,但九卿的属官毕竟不能算作是三公的属官。因此,若把九卿属官之元士当做三公的属官,视“士”为“元士”的略文,则是一种误读。

三 三公官司空的职权

《后汉书·百官志一》有原则性的论述:“司空,公一人。(马融曰:‘掌营城郭,主司空土以居民。’)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3]卷114三公官司空的职权有三:一是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二是考核“四方水土功课”,三是负责祭祀的有关事宜。然而,在文献和实物资料中,所见的司空职权十分广泛,远不限于上述三种。现分述如下:

(1)辟举权。辟举权是三公之司空非常重要的职权之一,如辟掾属,举贤良方正,举高第、明经,辟选理剧。阳嘉元年三公官又获得了选举刺史、二千石官员之权。(2)参与朝议之权。《后汉书·百官志一》载:“太尉,公一人。本注曰:……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3]卷114具体而言,有边事,有皇庙之设立,有加封皇子,有议罪,有定封号,等等。(3)参与皇家典礼之权。主要是持节护丧事,颁发印绶,参加岁首的“大朝贺”,参加封太子之仪,等等。(4)管理帝国符玺之权。(5)发布政令之权。(6)负责政府组织机构的设置。(7)参与或主持祭祀之权,如祭皇庙,祭孔子。(8)检举不法权。(9)荐举权。(10)谏议权,或单独行使,或与三公、诸卿联名行使。(11)负责工程建设,如建造庙宇、桥梁、皇陵等。(12)立法权,这是常被研究者忽视的权力。居延73·8简载:“丞相大司空奏可省減罷條。”[31]引文反映了三公之司空具有立法权。(13)联合执法权,常与司徒一起行使,有时也与司徒、少傅一起行使。(14)司法权,这是司空的基本职权之一。(15)巡查地方之权,这种权力可以亲自行使,也可派人行使。(16)入宫奏事之权。(17)将兵出征之权,仅存在于新莽和东汉建武之初。(18)废立之权,仅有董卓一人行使。当然,这是非常特殊之事,本不算得司空的职权。但毕竟董卓以司空之身份行使,姑且列入。

《汉书·王莽传:下》记载有“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职”,这与上述(17)、(18)三公之司空的职权一样,都是特殊事例,没有作为常例研究的价值。毕竟,汉代实行的“录尚书事”制度对三公职权的制约很大,《后汉书·刘恺传》载:“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大将军邓骘,骘党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郃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朝廷以此称之。”[3]卷39不经尚书就是越权。对于三公之司空的职权有限性,由此可见一斑。

四 汉代各类司空的秩级

汉代司空职官的禄秩从秩数万石到160石,上下差别很大。如三公官司空禄如丞相,号称万石。《汉书·成帝纪》载:“(绥和元年四月,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4]卷10御史大夫原来每月俸 4 万,后与丞相相同,升为月俸6万。

从张家山汉简金布律的记载看,其它司空职官的禄秩有5种:一是180石,张家山汉简之445简载:“中发弩、枸指发弩,中司空、轻车、郡发弩、司空、轻车,秩各八百石,有丞者三百石。·卒长五百石。”[7]71二是600 石,张家山汉简之 462 至 464 简载:“大匠官司空(462)……秩(463)各六百石(464)”[7]74三是 250 石,张家山汉简之 468 简载:“田、乡部二百石,司空二百五十石。”[7]79四是 200石,张家山汉简之450简载:“阳、长陵、(濮)阳,秩各八百石,有丞、尉者半之,司空、田、乡部二百石。”[7]72五是160 石,张家山汉简之 464 简载:“各六百石,有丞、尉者半之,田、乡部二百石,司空及[卫]官、校长百六十石。”[7]74根据邹水杰先生的研究,司空的秩级是按所属县的等级划分的,因此才有这种差别。[32]

综上所述,通过对汉代司空职官的系统性考察,我们对其发展脉络和汉代司空官制的组织框架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汉代司空职官的种类繁多,大致有三公官司空、非三公官的朝官司空、王国官制中的司空和地方官制中的司空四大类。虽然两汉大司空与御史大夫屡次相互易名,其属官大致相同,但仍有单独考察的价值所在。三公的职权十分广泛,文献与实物所见大致有20多种。汉代司空职官的禄秩从号称秩万石到百六十石,上下差别很大。这些结论是在传世文献与实物资料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得出的,为完善学界对汉代官制的认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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