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荀子人性论比较

2012-08-15 00:43刘晓满
剑南文学 2012年2期
关键词:性善论道德修养荀子

刘晓满

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曲阜 273165

人性问题,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即人的本质问题。在中国,较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孔子。他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孔子将“性”与“习”区别开来,认为人与人在“性”上相近,而“习”由于受后天学习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相差很远。孔子并未明确指出“性”之善恶,这为后世哲学家的研究留下了继续发挥的空间。

孔子之后,孟子、荀子成为儒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二人都受到孔子人学思想的影响。他们分别沿着孔子的人性思路前进,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回应与拓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性理论体系。“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荀子则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然而,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从表面上看是完全对立的,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两种人性论在内在逻辑上是互补的。

一、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对于“性”的内涵的界定

孟子主要从道德属性入手来理解人性,认为人性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孟子·离娄下》),吃喝性色这些生理本能固然是人生而具有的,也是维持人的生存所必需的,但却是人与动物共同具有的,不是人的本质,因此不能用它定义人性。孟子认为,如果把这些生物本能理解为人性,那就变成“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所以人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内在依据,即人所具有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具体指“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仁、义、礼、智四端是人生而具有的,就像人生而有四肢一样,并且是内在于人的,即人先验的具有善端、良心,而人性正是指这种人区别于动物的道德属性。所以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

孟子的性善论揭示了在人的先天禀赋中含有道德属性的萌芽,具有向善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必然表现为善。个人还需要一定的修为才能保持善性,这就为他道德修养论的提出做了铺垫。

荀子主要从自然属性来理解人性。他认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能,如“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目好色”、“耳好声”、“心好利”(《荀子·性恶》)等,都是人与生俱来的,不需要后天学习与熏陶。他说:“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而善不同于好利疾恶,耳目之欲等人的自然本能,它不是人性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是人们通过后天对于礼法制度学习、遵从的结果,是人为的,所以不能认为人性善。既然荀子将人的自然本能及生理欲求界定为人性的内涵,那么,他为什么会得出人性恶的结论呢?因为人的自然本能和生理欲求包含着令社会产生争夺、残贼、淫乱等不好的后果的可能性。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又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而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礼,而归于暴。”(《荀子·性恶》)这就是说,如果放任人的自然本能和生理欲求,将会造成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所以确切地说,荀子讲的性恶的“恶”不是社会伦理道德意义上的恶,而是指人的先天素质的质朴与粗糙。如果不通过后天学习和礼法制度的约束对人的先天素质进行改造和规范,顺其自然属性发展的话,就会带来一定后果。所以,性恶不是对人性的简单价值评断,而是对人性发展结果的描述。

孟子、荀子人性论的基本差异就在于对人性的内涵界定不同。孟子从道德属性和天赋的道德素质出发定义人性,而荀子从自然本能和感官生理欲求出发来理解人性。二者对人性的内涵界定不同,结论自不相同。

二、孟子、荀子对于个体成善的途径的论述

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对于人性的内涵界定不同,所以二者在个体成善的途径上也不相同。

孟子强调以善为本,认为保持善性或去习染之恶而复归善的主要修养方法是“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和“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由前可知,荀子认为善不同于好利疾恶、耳目之欲等人的自然本能,它不是人性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是对人的质朴粗糙的先天本性进行改造的结果,所以,与孟子强调内在善性的存在和扩充不同,荀子强调对于外在的礼法制度的学习和遵从。另外,荀子还十分重视“注错习俗”和“师法之化”即习俗、环境、贤师对于个人道德修养的作用。

三、孟子、荀子人性论的互补

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形式上看似对立,但二者内在逻辑上实为互相补充。

首先,他们分别揭示强调了人性的不同侧面。孟子强调社会属性,荀子强调自然属性。实际上,人是两者的有机统一。孟子、荀子对人性的揭示都是不完整的,它们虽然对立却也相互补充。

其次,孟子和荀子的人性论中关于道德修养的观点也是相互补充的。孟子将人先天具有的善端、良心看成人的本性,不仅给出了人性善的内在依据,而且为个体通过“反求诸己”、“寡欲养心”等修养功夫使善心扩充提供了可能,突出了个体在道德选择和实践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作用,但是却忽略了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与被动性。荀子性恶论从自然属性出发,提出人可以通过学习、环境的影响以及师法之化达到对礼法制度的遵从。礼法制度的产生是圣人为避免出现顺“性”而造成的争夺、残贼、淫乱的恶果而制定,依此,荀子强调的是:道德不是人的内在义务,而含有一定目的性,道德修养不是对内在道德意识的开发而是对外在制度的遵从,突出了道德修养的必要性和被动性。

总之,孟子和荀子的人性理论,一善一恶,表面看似对立,实则相互补充。因此,我们若要准确理解人性问题,应将二者结合起来考察,以形成完整的认识。

[1]孔繁.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2]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

[3]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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